第1章
啊呀依孤看來
今日是你我分別之日了
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風雨
縱然記憶抹不去
愛與恨都還在心裏
真的要斷了過去
讓明天好好繼續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問我的消息
愛情它是個難題
讓人目眩神迷
忘了痛或許可以
忘了你卻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離去
你始終在我心裏
我對你仍有愛意
我對自己無能為力
因為我仍有夢
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
總是容易被往事打動
總是為了你心痛
別留戀歲月中
我無意的柔情萬種
不要問我是否再相逢
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
為何你不懂
只要有愛就有痛
有一天你會知道
人生沒有我并不會不同
人生已經太匆匆
我好害怕總是淚眼朦胧
忘了我就沒有痛
将往事留在風中
因為我仍有夢
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
總是容易被往事打動
總是為了你心痛
別留戀歲月中
我無意的柔情萬種
不要問我是否再相逢
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
為何你不懂
只要有愛就有痛
有一天你會知道
人生沒有我并不會不同
人生已經太匆匆
我好害怕總是淚眼朦胧
忘了我就沒有痛
将往事留在風中
為何你不懂
只要有愛就有痛
有一天你會知道
人生沒有我并不會不同
人生已經太匆匆
我好害怕總是淚眼朦胧
忘了我就沒有痛
将往事留在風中
[正文]
距離程頤的離開已經有三天的時間了。唐莘就坐在房間的地板上,身後靠着沙發,望着對面牆上的那副和程頤一塊兒的合照,一直在發呆,什麽也沒有想,腦子裏面空空蕩蕩的,哪怕是和程頤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此時也沒有出現在唐莘的腦子裏面。常常聽別人形容說,仿佛過去發生的事情都像是走馬燈一樣的在眼前晃過,留下印象最深的東西讓人感慨萬千,但是唐莘沒有。他現在只剩下一個巨大的問號壓在心底,有些沉重的喘不過氣來。
為什麽那個男人能夠變得這樣潇灑,這樣輕易的放手離開。程頤是那樣一個膽小的人,在反複的讓自己承諾不會把他一個人丢在這個世界上的時候,卻反過來把自己一個人抛下了。唐莘苦笑,早知道會這樣,就應該也讓他發個誓,誓言就賭,如果這輩子放棄了,那麽就再沒有下輩子機會了,更不用說什麽下輩子贖罪之類的話了。
也不知道膽小如他,是不是會害怕。
“你肯定會撒個嬌什麽的,就把我給糊弄過去了吧。”唐莘擡頭,看了看牆上新挂上的照片,黑白的色調基礎上,程頤的笑容還是給人一種一如往常的溫暖感覺。只是可惜,現在的唐莘再也感受不出來了。
最早迷上程頤,也許就是貪念他身上那股鎮定人心的溫柔吧。
“我就是敗在了你手上,從第一面見到的時候,就敗了。”唐莘苦笑,把頭深深的埋進兩膝之間。
有人說,愛情其實就是一場豪賭,一開始愛上的人就是注定的輸家。而對于唐莘,從遇上程頤的那一天起,就已經輸了,無關過程,但也不改結果。
有一種理論說,世界上任何兩個陌生人,只要經過七到八次的人際關系傳遞,就會搭上交集,對于唐莘和程頤,就是這樣。
唐莘是在一個朋友的生日會上遇見的程頤,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唐莘一點也沒有想過這個男人會在自己以後的生活中站這麽大的比重,對于唐莘而言,第一眼看上的程頤,只是一個能夠讓人感覺溫暖的人。
吳竟是唐莘為數不多的幾個關系較好的朋友,因為唐莘不是個善于與人交流的人,所以,從小到大的朋友圈子也不算大,吳竟算是在朋友圈子裏面比較長久的一個了。兩個人是大學的同學,數計學院畢業,大學學了四年的計算機編程,畢業之後,吳竟去了一家公司做網絡游戲開發,而唐莘先去了國外留學,回來之後進了家外企做技術總監,又重新到了一座城市。所以,吳竟的生日,唐莘一定會抽出時間來參加的。
吳竟的生日會,定在了酒吧裏面,算是那座城市裏面比較有名氣的一家,因為裝修的很雅致,和一般酒吧給人的鬧市的感覺不一樣,這家酒吧顯得安靜許多,也許是因為今天吳竟包下了整個場子,酒吧裏面沒有平時的人多,大家都三五成群的圍在一起,喝喝酒聊聊天,唐莘有點認生,所以跟吳竟打了個招呼之後,就随便找了個靠角落的沙發坐下來,端着杯紅酒在手裏,看着其他人說說笑笑。
實在是不适合這樣的場合,唐莘想等哪一天有空了的時候,再把吳竟叫出來當做補償好了。就在唐莘打算再坐一會,這杯酒喝完了就去跟吳竟說一聲,打算先走了的時候,程頤過來了。
直到現在唐莘也記得很清楚,那天晚上,程頤穿的很随意,就是一件格子的T恤,下面陪着一條休閑的褲子,在酒吧那種燈光下面,一身休閑風格的程頤顯得有種慵懶的感覺。
程頤一臉淡淡的笑容,他的眼睛很漂亮,以至于笑起來的時候,會彎成很好看的弧度,端着杯雞尾酒走到唐莘旁邊的座位,輕輕的坐下來,然後側過頭正好對着唐莘。大概因為酒吧裏面還放着音樂,所以,程頤把嘴巴湊到了唐莘的耳邊,小聲的說,“這有人嗎?我坐這兒不反對吧?”
聲音很輕,在略微有些吵雜的酒吧氛圍裏面不注意聽,很容易忽略。但是,唐莘聽到了,并且在聽到的時候有些微的失神。驚詫之餘轉過頭的時候,就看見程頤一臉淡淡的笑容,明明是一個讓人能夠靜下心來的人,但是,偶爾的小動作又帶着點說不出的魅惑,讓人不由自主的失神。
唐莘愣了下,點了點頭,他是個不善言辭的人,大多數時候,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你也是吳竟的朋友?以前都沒見過你呢。”程頤抿了一口手裏的雞尾酒,歪着頭打量着唐莘。
“額。”說起來,唐莘真的很少跟吳竟來這種地方玩,大多數時候,他們只是約在一起吃飯,喝點東西而已。
“哦,我叫程頤,工程的程,頤和園的頤。”
“哦。“唐莘笑笑,還是不習慣,不知道與人交談的時候該說些什麽,于是單純的聽着程頤的話,必要的時候,點點頭。
“我告訴你我的名字了,禮貌一點作為交換,你是不是也應該告訴我你叫什麽呢?”潛意識裏面,程頤覺得自己一定是碰上一個很有趣的人了,這年頭很難找到一個人,尤其是一個男生,能夠這樣手足無措。
唐莘有點窘迫,正要回答的時候,就聽見有人大聲的叫他的名字,看了看是吳竟在往這邊走,連唐莘自己都沒有意識到,在看見吳竟的時候,就像是看到救星一樣的呼了口氣,沖着吳竟招了招手,臉上露出點輕松的微笑。
唐莘自己沒有意識到,但是,坐在旁邊的程頤,卻是看的一清二楚。嘴角勾起一個不明顯的弧度,程頤抿了一口酒,心裏有了一點想法。
“呀,你們兩個認識啦?”吳竟走過來,搭着唐莘的肩膀,坐在他身邊,對着程頤點點頭,說,“我這個朋友,膽小,你可別吓唬他!”
唐莘幹笑的在邊上,看着程頤臉上露出一絲絲不樂意的表情,說,“吳竟,我哪有吓唬他?你哪只眼睛看到的?你可別冤枉我!”
吳竟瞥了程頤一眼,像是完全适應程頤這樣沒頭沒腦的樣子,鎮定的說,“我記得我們第一次在酒吧遇上的時候,你是先點好了酒之後才來過來說話的,順便讓我幫你把酒錢付了。你覺得除了你,還有誰能有這麽不知羞恥?”
“喂!”程頤更加不樂意了,說,“不要以為你今天壽星,我就不敢說你什麽。”
唐莘坐在邊上,看着旁邊這兩個人在那兒鬥嘴。這個時候程頤的注意力似乎被轉移到了吳竟身上,于是趁着這個空閑,唐莘才敢認真的在邊上看看程頤。
在唐莘的身邊,從來沒有像程頤這樣性格多變的人,似乎既有一些恬靜淡雅的部分,也會有一點點熱鬧的氣質,唐莘猜想,像程頤這樣的男孩子一定很受女生的歡迎,因為和他在一起一定會有話題可以聊,這樣的男孩子往往就像是話題的制造者,永遠在保持着安全距離的時候顯示出不做作的溫和。
“你這樣偷偷的,是在看什麽?”程頤像是感覺到了唐莘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眼神,猛的轉過頭的時候,就正好撞上唐莘還來不及躲閃的目光,看着唐莘的臉上顯露的窘迫,程頤的心裏有點不好形容的開心,就像是個小孩子找到了一個喜歡的玩具而不可掩飾的興奮。
唐莘咳了一聲,小聲的說,“沒有,沒看什麽。”
吳竟拍了拍唐莘的肩膀,說,“他就是有點神經質,說不上為什麽,總讓人有一種他精神分裂的感覺,別理他。唐莘,來,喝一個,我們也好久沒見了,你不表示表示?”
“我明明送你一塊新手表了!”唐莘有些冤枉的替自己申辯。
吳竟接不上話,倒是程頤笑出了聲,“撲哧”一下的,程頤說,“吳竟,我以為你就跟我斤斤計較,呵呵,這下子我平衡多了。”
也不知道為什麽,但是,看到程頤那一瞬間捂起嘴巴悶悶的笑的時候,唐莘有點呆了,看着程頤的眼光一動不動的定在程頤的臉上,就好像看着一個久違的老朋友身上的新變化一樣,帶着一點點熟悉,還有一點點的陌生。
那種感覺很奇妙,唐莘告訴自己,對于一個人,因為他的舉動,會有這樣的心境變化,實在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這在唐莘的生活中,還是第一次。好像是程頤身上的某些說不出的東西,讓唐莘有了這樣的感覺。
就算是現在想起來,唐莘也覺得這是程頤本身的一種特質,就好像他能夠讓人不由自主的親近,不由自主的靠近,不由自主的,淪陷。
唐莘埋下頭,對面牆上的那張黑白照片上,程頤的笑容現在給他一種深深的刺痛,突然之間有一點對于程頤的憎恨,這個人讓自己淪陷,然後在不可自拔的時候,抛棄了自己。但是,更加憎恨的還是自己,因為在産生憎恨程頤的感情的同時産生的還有一種不舍。對于程頤,他向來是不舍得的。
作者有話要說:
nicole回來了,這一個系列是音樂小說系列,我覺得有很多歌都是有故事的,而且,我也更加偏愛有故事的歌,我覺得聽歌能聽進故事裏面去,這只是nicole寫的一個故事,而每一首歌都有很多很多的故事,屬于你的,也屬于其他人,nicole寫的,只是nicole自己的。
最後,希望大家看書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