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條件

看着站在自己眼前,明明緊張地都快發抖,卻故作鎮定的少年。

付聲玩味地勾了勾唇角,開口:“當然是——不願意。”

嚴歡似乎并不意外,“為什麽?”他睜大眼眸,直直地看向付聲。

“如果是因為我之前說過的那些話,我道歉。我認為你有足夠實力,重新邀請你成為樂隊的一份子。”

“我拒絕。”

嚴歡有些氣惱了,“理由呢?”

付聲沉下臉來,也看着他。“不是我要給你理由,而是你需要給我理由。為什麽我要加入你的樂隊?”

“你的實力很出色?”

“你是我親爹?”

“還是我欠你錢?”

一個問的比一個戳心,一個勝過一個刻薄,最後,付聲冷冷一笑。“既然都不是。那為什麽,我要加入你的樂隊。”

不是疑問句,是陳述,表達了他拒絕的決心。

付聲嘲諷般看向嚴歡,“你是不是以為世界都要依你為中心轉動?你想要什麽就能有什麽?不過我告訴你,很多時候恰恰是你想要什麽,結果卻什麽都無法得到。明白嗎,小鬼?明白了就給我回去。”

他又坐回陰影中,不顯露自己的一絲表情。

向寬此時看熱鬧的心情已經沒有了,他看着沉默的嚴歡,以及似乎不打算在出聲的付聲,覺得這氣氛實在是有夠僵硬。于是,從中摻和道。

“要不,嚴歡,今天我們就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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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怎麽樣才會答應我?”

出乎意料的,嚴歡打斷了向寬挽救氣氛的舉動,繼續問:“要達成什麽條件,你才肯加入我的樂隊?”

“你沒有聽明白我的話?”付聲有些不耐煩了,“我沒有任何理由要加入,夠了,你走吧。”

“沒有理由可以創造理由,只要你敢開條件,我就能完成。”嚴歡不是一般的倔強,他看着付聲,挑釁道:“還是說你不敢開條件,怕我可以做到。你說我太自我中心,我覺得你才是最自我的人,付聲。”

“哈。”付聲似乎是被他氣笑了,他後仰靠在沙發上,野獸般的眸子懶洋洋地打量着嚴歡,似乎是在考量這個少年究竟是有多大的膽子,才敢說出這番話來。

“你想要條件?好,我給你一個。”

付聲挑起嘴角,緩緩道:“只要你能成為這家酒吧最受歡迎的駐唱,我就答應你。”

“一言為定。”

嚴歡不服氣的眸子,閃爍着光彩緊緊盯着付聲。“要是我做到了,你可不要反悔。”

付聲也道:“要是你能做到,我就是你的吉他手。”

之後,嚴歡一個人離開這家酒吧,向寬提出要送他回去,被嚴歡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我又不是女人,幹嘛要你送。”說完他打量着付聲和向寬,“我現在回去備戰,你們倆就好好溝通溝通吧。”嚴歡看得出來,其實向寬也有話想要與付聲說,便自己識趣地先離開了。

“這小子。”見嚴歡推門出去,向寬哭笑不得。

“他這脾氣,是我看到過的人中第二個這麽倔的。第一個嘛……”向寬側頭向付聲看去,付聲坐在角落裏,理都沒理會他。

苦笑一聲,向寬也走過去坐下,看着臺前一堆淩亂的稿紙和那把吉他。

“真的不準備回去了?”

付聲頭也不擡地應了一聲,繼續在手中的紙上寫寫畫畫,時不時地還拿起一旁的民謠吉他撥弄幾下,然後便又埋頭創作。剛才嚴歡站在旁邊,其實并沒有看清這角落的桌上的東西。

那裏有幾乎鋪滿一桌的廢紙,全是被付聲寫歌廢棄的紙張。這位天才橫溢的吉他手倒不是獨自坐在角落悲傷春秋,而是忘我地投入新的創作中。

向寬熟悉這樣的付聲,在最開始大家投入搖滾這條路的時候,付聲幾乎是天天都這麽過來的。随身帶着紙,一有靈感便寫幾句歌詞或旋律,那時候的付聲忙得沒有時間打理自己,整天蓬頭垢面,沒有多少女人癡迷,也沒有多少樂迷為他瘋狂。

然而向寬覺得,那段時期的付聲才是最開心的。而自從夜鷹在地下世界逐漸闖出名聲後,就越來越少見到付聲的笑容了,樂隊隊員之間的摩擦也越來越大,最後終于走到了這一步。

夜鷹準備正式出道了,他們找了另一個吉他手來代替付聲——這是雙方溝通一個禮拜後的最終結果。

付聲最後還是沒有踏入那片光輝燦爛的地上世界,而是選擇繼續在這陰暗的地下,彈奏屬于他自己的音樂,哪怕是一個人,哪怕再寂寞。

向寬長長嘆了一口氣,不由道:“要是你能和嚴歡那小子一起組樂隊,我倒也想一起跟着過來了。”

他說完這句話,付聲才終于擡頭看了他一眼。

“你很看好他?”

“看好?我只是覺得,他身上的沖勁很不一樣,像是要一根筋沖到底,這樣執着又傻氣的人最近很少見到了。”

付聲不置可否,“只是一開始而已。”

向寬明白他的意思,很多踏入搖滾世界的人一開始都有着這麽一股豪氣與幹勁,但是在不知不覺中卻被現實磨平了棱角,成為只浮出水面幾秒又被激流沖毀的浮木。

太脆弱,太短暫。付聲認為,嚴歡也會是這樣的結果。

“那可不一定。”向寬想到什麽,笑着否定道:“他身上有某種特殊的東西,和我們不一樣。他應該不會那麽容易就屈服。”

嚴歡身上很特殊的一樣東西——老鬼JOHN正在毫不給面子的潑冷水。

“基本不可能。”老鬼道:“先不談你的吉他彈奏技巧,就算是以你的歌聲,想要短時間內在酒吧博得口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為什麽?”嚴歡不解,“你不是說過,我當主唱很有天賦?”

“只是天賦而已,又沒有說過你會一下子成為歌神之類的人物。”JOHN說:“而且比起其他人,你有一個最大的劣勢——你的年齡。”

“年齡?”

“沒錯。雖然搖滾樂向來是憑借實力說話,但是很可惜,在很多時候一副小雛雞般稚嫩的外表的确很容易讓人輕視。恐怕見到你上臺駐唱,那些看客們第一時間不是聽你的歌聲,而是在嘲笑你的稚氣。”

“可是,上次比賽時……”嚴歡想要反駁些什麽。

“比賽是比賽,但那裏是酒吧。”JOHN正色道:“你即将要邁入的是真正的地下世界,可別小瞧了它。”

“好吧,那你說我該怎麽做,JOHN。”嚴歡有些氣餒,“難道真的沒有辦法了嗎?”

“當然有辦法。”JOHN帶着自信的笑意響在嚴歡腦內,“那個吉他手你必須要拿下來,為此,從今天開始你要抓緊一切時間接受我的特訓。”

“特訓?”

JOHN神秘地笑,“是的,特訓。”

搖滾樂憑借什麽奪人眼目,除了歌聲和音樂以外,還有不得不承認的一點,那就是搖滾樂手們的個人魅力。很多時候,那些特立獨行的搖滾樂手,是吸引樂迷們注意的主要因素,當然前提是,他們得是一支好樂隊。

但是結論到了嚴歡這裏就完全相反,嚴歡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變自己的氣質,不再讓人一看就知道是個學生黨,而被輕視。

首先,是從衣着打扮開始。

還是平常的衣服,但是被JOHN簡單地改變搭配後,一切都變得不一樣了。簡單的白色襯衫,不再一絲不茍地口上每個扣子,只口上第三、四枚,效果就從青澀稚嫩變成灑脫不羁。

腳底是最簡單的牛仔褲與球鞋的搭配,并沒有什麽不同,只是襯衫沒有老實地塞進褲子裏而已。

“這有什麽不同嗎?”

嚴歡看着鏡子裏的自己,除了頭發淩亂一點,衣衫不整一點,也沒什麽不一樣啊。

“閉嘴,現在開始不要說話,看着鏡子裏的自己。”JOHN命令道:“想一想被黃毛逼走的于成功。”

那一瞬,嚴歡整個就像變了一個人。本來就沉黑的眸子,像是透不進一絲光亮,如同深淵般吸引人望進去。臉上沒有笑容,淩厲的臉部線條顯出幾分冷峻,倒是一下子長了幾歲的模樣。

一個稚嫩的學生,變成一個沉默寡言的桀骜青年,其實就是這麽幾秒鐘的事情。

JOHN滿意道:“以後出去表演的時候,在唱歌之外,你盡量都別出聲,明白了嗎?”

“為什麽呀,JOHN。”嚴歡的聲音中帶着幾分可憐兮兮,一下子使鏡子裏那冷酷的形象變得不倫不類。

“一出聲你就暴露了,傻瓜!”

“搖滾樂還真是以貌取人。”嚴歡撅嘴,表示不滿。

“哈,小鬼,等你有了足夠的實力,就沒有人敢以外表來輕視你。”JOHN道:“歸根結底,還是你實力不夠。好了,現在開始另一個特訓——我來教你,怎麽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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