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有沒有一首歌

有沒有那麽一首歌,會讓你輕輕跟着和。

無論閑暇時,忙碌時,總有一種音色,能夠輕輕打動你的心弦。

有沒有那麽一首歌,會讓你心裏記着我。

無論是在辦公室,公車站臺,酒吧,聽到旋律的一瞬間,就打開了記憶中的一扇門扉。

——有沒有一首歌會讓你想起我。

燈光下的少年輕輕撥弄着琴弦,啓唇帶出一道低低的聲音。

低緩,沉穩,卻像一股清泉,慢慢流進人們心裏。

他唱着:

“燈熄滅了,月亮是寂寞的眼。

靜靜看着,誰孤枕難眠。

遠處傳來那首熟悉的歌,

那些心聲為何那樣微弱……”

歌聲吐出的那一刻,點亮了一片小小的火苗。

一開始并沒有人注意到他,在其他幾個樂隊下場後的這中間休息時間,酒吧裏的人們有的聊天,有的灌酒,有的和異性嬉笑打鬧。

沒有人去在意,這個第一次出現在地下世界的年輕人。

然而有些歌曲,有些旋律,就那樣默默地傳進了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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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動着弦,嚴歡微微閉着眼,繼續唱着。沉浸在音樂的旋律中,沉浸在他自己的回憶中。

唱這首歌時,他想起了很多。

與老鬼的結識,父母的冷眼相待。

夜影樂隊磕磕盼盼的路程,最終的解散。

曾經在身邊的人,現在已經不知道身在何處。然而嚴歡心裏卻不再那麽遺憾了,彈着這把于成功留下來的吉他,他心裏笑着,唱出了那句歌詞。

“我們都活在這個城市裏面,卻為何沒有再見面,卻只和陌生人擦肩。”

有時候擦肩而過,卻只是為了下一次的再見。

少年清澈的嗓音,诠釋出這首歌的另一種韻味。青澀的,懵懂的,像是雨後的街道能聞到一股清新的味道,卻洗去了那些塵土的記憶。

莫名地,觸動心裏的一片柔軟。

臺上,嚴歡還在唱着,然而漸漸地,有人停下交談,有人不再灌酒,擡頭向正低聲歌唱的少年看去。

舞臺的燈光下,嚴歡的身影顯得有些一觸及碎的脆弱感,然而,又是那麽真實的存在。他的歌聲,真摯地傳入聽衆的耳裏。

多少失去,多少遺憾,多少次再見。

曾經嬉笑的時光,現在只留冷冷的空椅。

曾經與你對酌的那個人,現在又在哪裏了?

時光匆匆,留下的是不能再往複的過去,留下的似乎只是一份落寞。

“最真的夢,你現在還記得嗎。

你如今也是,

一個有故事的人。

天空下着一樣冷冷的雨,

落在同樣的世界,昨天已越來越遙遠。”

不知在何方的故人,不知在哪裏的舊友,曾經遺忘的記憶,在某刻突然被點燃。

嚴歡對着話筒,壓低嗓音輕輕唱着。

臺下依舊是一片嘈雜,沒有太多的人關注到他。然而即使是再少,也依然是有那麽幾個人停下了步伐,靜靜聽着嚴歡的歌聲。

聽着這首能夠勾起他們回憶的歌曲。

在忙碌的生活中,在醉生夢死的不理想的現實中,有一首歌,有一種旋律,能讓你想起曾經的自己。

曾經年輕的自己,曾經稚嫩的自己,曾經天真地喊着我要成為宇宙無敵世界第一的自己。在這些過去被現實磨滅前,是多麽真實而又美麗的夢。

現在想起來,或許只會換來一聲嘆息,一道悵惘,一個羞澀的笑容。

卻銘記于心。

因為那是曾經最真摯,最快樂的自己。

“有沒有那麽一首歌,會讓你輕輕跟着和。

牽動我們共同過去,記憶從未沉默過。

……

有沒有那麽一首歌,會讓你心裏記着我

讓你歡喜也讓你憂,這麽一個我。”

舞臺上的少年低聲地唱着,臺下為數不多的聽衆靜靜地聽着。

有時候,這就是一種無聲的交流,不需要言語的默契。

唱歌的人帶給你一份情感,帶來一份觸動。聽歌的人默默聽着,心裏悄悄的共鳴,有時候會心一笑,随着歌聲輕輕搖擺。

不是只有激烈的節奏才是搖滾,不是震撼的曲調才能撼動你的靈魂。有時候搖滾也溫柔,搖滾也有流行。只要它能觸動你。

安靜是搖滾的另一面,溫柔則是它的另一度。

雖然不是很多,但是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注意到了正輕輕唱歌的嚴歡。那低鳴的歌聲躍入耳中,不經意間打開了他們過去的一份記憶。

嚴歡的歌聲,說實話并不是聽衆們聽過的最出色的一個,他的吉他伴奏,在專業樂迷聽來甚至是有些粗糙的。

但是這首簡單的歌,這樣簡單的唱風,卻像是細雨,潤物無聲。

嚴歡的臉龐,在燈光的照射下的側影,看起來雖然稍顯稚嫩,卻能讓聽衆們感到年輕的氣息,想起過去的自己。

粗糙,自我,天真。

卻真摯,火熱,充滿希望。

嚴歡不經意間忘記了老鬼的囑咐,嘴角帶出一份笑意。因為他想起了自己,想起了于成功,想起了父母,甚至是想起了那個黃毛。年輕時的失敗與痛苦,曾經是那麽讓人絕望。然而會不會有一天想起來,只換來會心一笑,成了一份寶貴的追憶。

“我現在唱的這首歌,若是讓你想起了我。

湧上來的,若是寂寞。

我想知道為什麽。”

有人擡起頭,對嚴歡吹了一聲口哨。在嘈雜的酒吧裏,這個鼓勵的聲音是那麽微不可見,然而嚴歡卻聽見了。

他對着那個方向,悄悄露出一個微笑。有人認可,有人贊揚,哪怕只有一個,也是件開心的事情。

嚴歡今天終于明白,原來在吉他之外,搖滾也有另一面能讓他如此開心,如此觸動。

——帶給其他人一涓涓細流,帶給其他人一份溫熱的情感。

通過自己的歌聲,如果能夠做到這些,那是多麽令人開心的一件事。嚴歡撫着吉他,感受着它被自己染上的溫度。

道出最後幾句歌詞,同時也在心底默默地訴說。

“我現在唱的這首歌,就代表我對你訴說。

就算日子匆匆過去,我們曾走過……”

不知道在何處的朋友,總有一天,我會用我的歌聲,我的搖滾。

讓我們再見面!

最後一聲輕喝,帶着似乎無盡的回味和意味深長。

嚴歡唱完,擡起頭來。

臺下響起零落的掌聲,并不是很多,卻清晰地傳進他耳朵裏。更多的人在做着他們自己的事情,他們沒有注意到就在剛才,一個初入搖滾樂的少年完成了自己在地下世界的第一次表演。

第一次表演只換來寥寥掌聲,可以說是失敗。但是嚴歡并不在意,因為剛才那首歌他唱的很開心,他唱給自己聽,也打動了那麽一些人。

這意味着嚴歡終于走到這條路上,他輕輕地推開了一扇門,告訴這個封閉傲慢又無比絢麗的世界。

——喂,我來了!我來找你了,搖滾樂!

嚴歡走下臺來,還未來得及從登臺表演的感覺中走出來,就被向寬一把摟住。

“我就知道你行的!”

向寬摟着他,死命地蹂躏。

“我真喜歡你的歌聲,真他媽的喜歡你的聲音,嚴歡!”

這還是嚴歡認識向寬以來,第一次聽到他爆粗口。被人,尤其是熟人這樣熱烈地稱贊自己,嚴歡耳朵都竄上一抹紅色。

“我、我唱的也就那樣吧。我看很多人,都沒在聽我唱啊。”

“這很正常。”向寬笑眯眯地揉着他腦袋,“要是第一次登臺就能讓所有人都注意到你,那嚴歡你就不是天才,而是超人了。”

“最重要的是,你唱的很好。”向寬道:“認真聽的人,總會被你打動。真是的,竟然讓我這個老油條也有年輕一把的沖動了!”

“是嗎?”嚴歡呵呵傻笑。

這時候,老鬼幽幽地在腦內對他說一句。

“形象,保持形象。”

剛扯到起弧度的嘴角立馬收斂下來,嚴歡謹記吩咐,将嘴角盡量保持水平角度。因為老鬼說,這樣看着才沉穩。

“你怎麽了?”向寬看着奇怪。“要笑就笑啊,故意板着臉幹什麽?”

“要……要保持嚴肅。”嚴歡痛苦地忍着笑說:“不然會被人瞧不起的。”

“…… 你個,你個臭小子!”一陣沉默後,向寬爆發出狂烈的笑聲。他将嚴歡死命地揉弄着,幾乎快把他弄斷氣。

“你怎麽能這麽有趣呢!現在我都迫不及待地期望付聲被你攻下的那天了,加油啊,嚴歡。”

向寬不提,嚴歡都差點忘記自己這次表演,可是有着要将付聲這座大神拐來的最終目的的。他四處張望了一下,有些失望道:“付聲呢?他沒來?”

“來沒來我們怎麽知道呢?”向寬神秘一笑。“那得看他自己了。”

一分鐘前,某個角落,靜靜聽完嚴歡一曲的某個聽衆,站起身離開酒吧。

他心裏是怎麽想的?他不喜歡嚴歡的歌聲嗎?

不,他只是急着趕回去,想要回去彈吉他而已。

狠狠地彈一晚上。

——在聽了嚴歡的歌聲以後。

有沒有那麽一首歌,會悄悄觸動你的心弦。

讓你心裏記起了誰。

作者有話要說: 前一章犯了一個大錯誤,我竟然将老周說成獨立歌手。

雖然我也搞不清楚老周究竟是哪個經紀公司和經紀人的,但是他一定不是一個獨立歌手。

頂多說是一個——獨立于樂隊的歌手,這樣的歌手有很多,像是MJ,艾薇兒等等。他們的曲風囊括流行和搖滾,但是并不能說他們就不是搖滾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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