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章節

老傳說。

彩虹是美麗的女神,整個神界都為她傾倒,掌管晨星的神愛上她,下屆的老鷹也對她很仰慕。無奈她愛上驕傲的太陽神,最不待見她的那個。她用熱烈的眼神追随他,最終引起他的注意,他們相愛了。可是太陽神的祖父聽說了,十分震怒,使出法術把彩虹打入人間,令她昏睡,永遠不得醒來。

正當頌陽以為是個悲劇,她低垂着眼淺淺笑着說:“幸好,下屆的衆生為彩虹祈福,蜻蜓在她的床前飛舞了183天,她終于醒過來,趕回太陽宮去和愛人團聚。”

他說:“神話總是以歡樂收場。”她笑一笑,望向窗外不置可否。

從銀沙出來,頌陽送子熙回家。其實不過九點來鐘,不過她說有張畫只畫了一半,今天要趕完。送至樓下,實在沒有再逗留的借口,他說:“明天要下雨,注意冷暖。”

她笑着答應“嗯”。

他又說:“老虎也要吃得健康,要補充維生素。”

她還是笑着說“嗯”。

他想問什麽時候能再見面,一時想不好怎麽開口,只一遲疑,天上飄起了小雨點。她急急忙忙揮手說再見啊,只一轉眼,已經跑到樓前,消失在夜幕裏。

天上蓋了烏雲,月亮星星全不見了,樓前路燈壞了,黑漆漆的一片。他擡眼望去,她房間的燈亮起來,窗前映出她纖細的剪影,若有若無。

雨已經淅淅瀝瀝開始下,雨點涼涼地落在臉上。他深吸一口氣,被雨洗過的空氣一洗濁氣,忽然有青草的味道,涼爽新鮮,叫人心曠神怡。

安全的距離

關于彩虹女神的故事,子熙并沒講完。

當年她在溫哥華的一家紋身店裏一眼相中這個圖案,只是紋身的過程比她想象的更痛苦和漫長。紋身師傅給她講這個很長的神話故事,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

後來彩虹女神回到太陽宮,情人團聚,不過沒多久太陽的祖父開始挑撥離間,使太陽以為彩虹和晨星有暧昧。彩虹一氣之下跑下界,在老鷹的幫助下住在人間。太陽聽說又痛心疾首,誠懇地去和彩虹道歉。彩虹回到太陽宮,太陽又開始吃醋,如此往複,最後彩虹忍無可忍,毅然離開,發誓不再與太陽相見,從此只在黑夜出現,成了月亮女神。

白天隔着黑夜,相愛的人卻永不相見,明明是個悲劇。還說神話多喜劇,白蛇被鎮在雷鋒塔下,牛郎和織女隔着銀河,昙花一現,只為韋陀,因愛上愛不得的人,各種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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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命運多舛的左腳,十八歲那年再一次受創,也拜秦子墨所賜。

子墨的大學最終選在加州,離溫哥華說近不近,說遠不遠。父親不在的時候他自然不會出現,只有逢年過節父親在的時候會叫他來團聚。印象中他不怎麽坐飛機,每每開着保時捷載着美女聲勢浩大地呼嘯而來。

她對保時捷載的美女沒有太多的印象,反正每次都不一樣,只有保時捷出發的時候才出現,如同他車裏的一件擺設。

只有一個女孩子子熙記得,因為那個女孩子很年輕,也住溫哥華。

那個女孩子名叫依凡,有飄逸的長發,白皙的皮膚,喜歡穿白色的超短裙和夾腳趾的平底拖鞋。那一年子熙十八歲,是高三的那年夏天。那年子墨莫名其妙地不期而至,保時捷上載着依凡。

記得那天她在院子裏寫生,雲彩被夕陽染上金邊,她把畫架搭在大橡樹不遠處,耳朵上挂着大耳機,音樂一停,正好聽到背後有女孩子輕聲說:“這是誰?怎麽在你家?”

熟悉的男聲平平淡淡地答:“嗯,子熙。她住這兒。”

“子熙?你妹妹啊?”

“妹妹?也不算。”

“很漂亮嘛!”

“她?”子墨揶揄的聲音,“哪部分?”

那年子墨大學畢業,秋季要去東海岸念商學院,暑假答應父親回公司實習,學期之後暑假之前在子熙隔壁的客房裏住了一個星期,大概是因為依凡。

依凡是那種自信滿滿,和誰都自來熟的人,偶爾在家門口和子熙遇到過幾次,就自動把子熙設定為小姑子,做出無話不談的樣子。她和子墨在家裏的游泳池邊淺啜着桑格利亞汽酒曬太陽,子熙就只好躲到外面去。

離家不遠的小樹林裏有一處清徹見底的小池塘,偏僻平靜,從來沒有人。子熙在游泳衣外面套了T恤衫和短褲,抱着大浴巾,打算從那對男女身後不落痕跡地溜過去,無奈沒走出幾步就被依凡叫住:“子熙!去哪裏游泳?我也去。”

結果三個人一起到樹林裏,那兩人坐在野餐布上,上網的上網,看書的看書,子熙縱身一躍跳進湖裏,只想盡快游得越遠越好。

天邊的浮雲随風而動,剛剛還天氣晴好的,霎那間又被雲層遮掉半片陽光。她游過湖上斑駁的樹影,背後總好象有熱烈的目光追随,風吹也不散去。

她鼓起勇氣回頭看,子墨正轉頭,躲在樹蔭底下墨鏡後面繼續專注于上網,依凡已經在水裏,正朝她踩着水慢慢游過來,遠遠就沖着她露齒而笑:“唉,沒想到你游泳游得那麽好,潛在水裏的時候真象一條美人魚。”

那時子熙是高中游泳隊的蝶泳冠軍,水性自然好,有一刻她想,不如假裝沒聽見,這樣調頭一頭紮下去,再浮出水面,幹脆到子墨和依凡看不見的地方。

可惜才一猶豫,依凡已經游到近前。她說:“子熙,幫幫忙,我的手鏈不小心掉下水了,就在岸邊,你水性好,幫我到湖底裏找找看。”

秦子墨那厮好整以暇地坐在樹下,怎麽不叫他幫着找?

依凡雙掌合十:“拜托拜托,那是我最喜歡的一條手鏈。”

她找不到拒絕的理由,無奈,只好游回岸邊。依凡指着岸邊岩石縫裏的一角:“應該就在那裏。”

她深吸一口氣,準備潛下水去。

那時候她屏息潛泳可以超過兩分鐘,一個猛子紮下去,潛到水草和鵝卵石糾纏的湖底,挨個翻着石頭找了一圈,沒有,浮出水面,依凡指着另一個角落叫:“也許是那邊,被水沖到那邊去了吧?我看到那邊閃了一下。”

她又一頭紮下去,再上來的時候,人已經全不見了。

依凡不見了,子墨不見了,野餐布不見了,連她的毛巾和衣物都不見了。她上岸大聲叫:“依凡!依凡!”當然是沒有人應,只有樹林的回響,還有湖邊草地上他們落下的一只她的拖鞋。

烏雲很适時地翻過天邊,一陣雷聲滾滾,嘩啦啦下起雨來。

說來可笑,夏天不下雨的溫哥華,每每在子墨出現的時候反常。他穿過風雨而來,她的人生于是也變得反常。

雨點狠狠打在身上,她渾身濕透,只穿着單薄的泳衣,拖着一只拖鞋,踩着泥濘的林間小道,穿過樹林,翻過小山坡,腳底突然被什麽刺到,她條件反射一樣往旁邊跳了一步,不巧踩在路邊的石頭上,一下摔倒在爛泥裏,左腳踝尖銳地疼痛,腳底立刻鮮血橫流。

很想沒出息地哭,眼淚幾乎湧到眼底,終于還是忍住。委屈算什麽?電視新聞裏那些骨瘦如柴的非洲饑民,那些剃光了頭和白血病抗争的小朋友,和他們比她算什麽?她不過是被人當傻子,被人取樂,被人讨厭,被人看不起,眼淚很可笑,傷心很可笑,除了應該覺得憤怒,一切都很可笑。

她在大雨滂沱裏一瘸一拐地走回家,推開虛掩的大門,看見子墨抱着她的衣物,靜靜坐在樓梯口的臺階上。

她不看他,繞過他身邊往上走,不料一把被他抓住。

“你,你幹什麽?”她抱緊雙臂。

他平平淡淡地擡眼:“抱你上去。”

“不用。”她躲開。

他停下來,似笑非笑地看她一眼:“你這樣會弄髒地毯。不怕被你媽發現?”

門口的地板上确實已經留下幾個淡淡的血腳印。她推開他,在他手裏搶過毛巾包在左腳上,一邊艱難地往上走一邊說:“謝謝,不用。”

身後傳來他一聲“哼”,他輕聲說:“随你便。”

她命運多舛的左腳,腫得象個饅頭,下地都鑽心地疼。

那天是她高中畢業舞會的日子,對高中生來說算是象征成年的大事。她的舞伴,出人意料,是學校橄榄球隊的四分衛。當時他和啦啦隊美女隊長剛剛分手,全校最帥的偶像,這樣莫名其妙地邀她做舞伴。她準備了低胸及膝的淺藍色小禮服,打算隆重地慶賀自己成年。

無奈她命運多舛的左腳注定和偶像共舞這種事成不了現實。她趴在陽臺上,眼睜睜看着偶像坐着加長林肯來,又揮手離開,消失在沉沉暮色中。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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