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周旭離開後,程錦繼續。

“後來呢?你覺得邪乎,就租給別人了?”

聽到這兒,方偉似是很不能理解的皺了皺眉毛,然後說:“我都覺得邪乎了,我還能禍害別人?我就直接不住了,從八月八號開始我就一直住市裏我自己房子。”

“你沒把這房子轉租給別人?”

“我真的沒有,我信佛,不做傷天害理的事兒,我覺得它邪乎,就沒住也沒租出去。”方偉此時情緒有點激動,然後把剛翹上去的左腿又放下來,右手一直摸着左手手腕處露出一點痕跡的佛珠。

吳遠弗看了眼方偉手腕的那串珠子,開口說:“戴了不少年了啊。”

方偉擡頭看了眼吳遠弗:“識貨,這可是我專門找人買的開了光的。”

“那你覺得這屋子邪乎,就沒找人給你去去晦氣?”吳遠弗問。

“我...我找了,那人說八月八號宜搬家,我才走的。”

“那之後呢?那人還說什麽了?”

“沒啦,那人就說我八字和那地兒位置犯沖,讓我有事兒沒事兒別去那地兒了,然後我就再沒回去了。”方偉自從說起有關佛珠和那人的事就開始緊張,話也明顯較之前多。

整個辦公室只剩下程錦在筆記本上寫字的沙沙聲。

吳遠弗身後象征着攝像機正在運作的紅點一閃一閃。

方偉看着紅點平複了心情,有些擔憂的沖吳遠弗問:“怎麽了這是?是林凱出事兒了?還是那房子?”

吳遠弗看了眼方偉,又低頭在手機上和羅斌聯系:

——吳隊,孩子醒了,有點問題,不說話,方雯找到家屬了,沒聯系上。

——被害人家屬呢。

——找到了,在溪州,估計半夜到。

——姓名:呂蒙

年齡:5歲

家庭住址:溪州長興路長樂街27號

2018年9.4失蹤,直到10.16號發現屍體。

“叮咚”

——張永安給吳遠弗彙報最新消息:兩名嫌疑人在9.12號開始出入別墅,9.15日開着運冷鮮的貨車進入別墅,由于監控死角看不到具體是什麽,在16號之後,兩人隔三岔五拖着行李箱走,回來就會購買很多食物都是超市速食産品,9.22號兩人第三次出別墅門口拉的皮質行李箱裏是活物,二人到10.10號總共拖行李箱出去過12次,10.12號以後二人空手離開再沒回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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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錦見吳遠弗又不說話了,就繼續和方偉說:“本該你住的房子裏現在裏面死了人。”

聽到這話,方偉猛地将目光看向程錦,繼而十分驚恐的說:“這肯定和我沒關系,我已經那麽久沒去了,現在發現了屍體,跟我肯定沒關系。不能造殺孽啊,跟我沒關系,警察同志們可得好好查清楚啊,跟我沒關系。”

程錦心想:看走眼了,這人怎麽可能和吳隊長一個類型的,高攀吳隊長了。

“這兩個人你認識嗎?”吳遠弗拿起手機裏張永安發給他的嫌疑人照片。

“這,我看不清,應該不認識。”

“再好好看看,看看他們從哪兒出來的。”吳遠弗換了一張圖照片說。

“這...這不是、這不是林凱他家嗎?”方偉說。

“沒錯,這是林凱家,但在你租期範圍內,他們在這裏出入自由,甚至開着貨車到你家卸貨。你不覺得他們有點肆無忌憚,就像已經知道主人一定不會回來一樣。”吳遠弗又劃了一張照片,一雙眼睛死死盯着方偉等他回答。

“我是真不知道,但我确實不會回去,這...我真不認識他們,這照片太模糊了我就算認識我也認不出來呀”

“叮咚”

——吳隊,找着人了,有前科。

——〔圖片〕

——〔圖片〕

“你再看這個,能認出來是誰嗎?”吳遠弗舉着嫌疑人的照片問。

“诶?這個人我看着面熟。”

“這個人呢?”

“這個人...喔!我想起來了!他倆總是一起到酒吧裏開間包間,裏頭人太亂,我們也不愛管,只要不出大岔子,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也就過去了。”方偉終于說完這兩人後,擡手摸了一把額頭上不存在的汗。

“警察同志,他倆就是...在那房子裏住的人?”方偉身體微微向前傾,雙手扶到桌面上。

“是,這兩個就是住在別墅裏的人。”

“我想想...我想想...”方偉一邊念叨着,一邊用手點着自己的太陽穴。

終于在吳遠弗和程錦靜默了三四分鐘後,方偉拍桌叫道:“他倆肯定知道我不會回去,那天我跟店裏服務員說這事兒的時候,這個瘦點兒的就坐我旁邊!”

吳遠弗和程錦一前一後回到辦公室裏,吳隊長給自己和程錦都接了杯熱水,只是,吳隊長自己用保溫杯,程錦用的是是紙杯。

早前方雯等人查到的紙質版資料整整齊齊擺放在吳遠弗辦公桌上。

吳隊長捏着幾份資料,端着杯子,和程錦一起坐到沙發上,然後把資料放在桌上,眼神示意程錦去看看各種信息。

犯罪嫌疑人胡小六、趙二虎,聚衆鬥毆、賭博、涉黃等等,在昆城市公安局就有七八年的老底兒。

程錦粗略的看了眼兩人的事跡後問:“沒查到這兩人的行蹤軌跡嗎?”

“方雯查到,這兩人現在不在昆城,在鄰省,十二號在監控裏消失,十三號出現在鄰省省會車站,被他們公安局抓進局子了。”吳遠弗雙眼出神的望向外面還在緊鑼密鼓工作的警員們說。

“鄰省?定的什麽罪?”

“拐賣未遂。”

“現在是不是得讓鄰省的人把人送回來。”

“送不回來,這事兒咱們說了不算,讓局長去說。”說罷,吳遠弗将水杯放在桌上起身離開。

輕輕的彭一聲,直達程錦心髒,讓程錦心髒猛地一縮,就是感覺,吳遠弗這個人很讓人心定,不管什麽情況,他只要一開口說話,就像是定海神針,把自己躁動不已的心給定住。

吳隊長,很穩重。

不能給隊裏拖後腿,程錦想着,拿起桌上的驗屍報告研究看起來。

“咚咚咚”

“報告!”

“進。”

吳遠弗打開門進去,又把門關上,門的正中央貼了一個銀色的金屬牌,牌上寫着〔副局長辦公室〕。

“沈局,幹什麽呢?”

“我能幹什麽,各種文件都等着我批呢,你肯定無事不登三寶殿,什麽事兒啊。”沈局長身形微胖,面色紅潤,臉上戴着一個老式圓框眼鏡,頭發有點自然卷所以理的比一般板寸要長一點。

“沈局,我們隊今兒晚上收了個案子,現在都半夜了......”

“你也知道快半夜了,怎麽還竄到我這裏來?!”

“今兒白天的時候沒事兒,我聽見嚴局跟您說話來着,今兒晚上不是有個報告您得趕出來,我就上來碰碰運氣。”

吳遠弗長的一副沒有攻擊性的樣子,這麽笑眯眯的跟你好好說話的時候,哪怕你知道他不對、他坑你,你也沒氣生了。

“說正事兒吧。”沈局放下手裏的筆,等吳遠弗的下文。

“是這樣,這個案子嫌疑人現在在鄰省,他們那邊已經進入拘留階段了,我們得把人要回來。我這位低權輕的,怎麽和他們溝通啊,不還得是您。”

“行,明天我跟他們聯系,那個市?”

“林西市市公安局。”

“嗯,明天一早給他們聯系,最早後天下午人給你送到。”

“好。”

“我聽說有個小孩兒就是林西市的,他們給定的罪是拐賣兒童吧。”

“林西市定的拐賣未遂,嫌疑人拒不承認。但我們這裏有明确的證據證明他們一定是拐賣兒童。”

“抓住任何線索,争取早日破案。”

“明白。”

目送吳遠弗離開,沈副局深深嘆了口氣。

自從自己孫子也被拐過以後,他尤其聽不得拐賣兒童的案情,這對孩子來說不僅是身體上的傷害,連同心理的陰影是這一輩子都難以磨滅的。

“這幫畜生!”沈副局長複又将視線轉移到桌面上的一張全家福。

那是自己和愛人在今年去新西蘭看自己小孫子時,一家人拍的合照,緊緊挨在自己身邊的是自己五歲的小孫子,也不知道是新西蘭的日照太強還是怎麽,孫子皮膚黑黑的,一點也不像家裏其他人,頭發更是又硬又直,孫媳說随了她的基因,要不是自己親手抱回家的,自己都懷疑,是不是抱錯了......

想到這裏,沈副局突然看向窗外低語着:“不會,應該不會,時間太緊張,她不可能來得及換個孩子......衣服、帽子、抱被、還有手環......”

他停頓下來,細細回憶着,孩子剛出生就被人蓄意拐走,就短短的兩個小時,當時情況對嫌疑人很不利,就算是換也是很慌張,不可能這麽細心......這麽多年過去,家裏沒人問孩子去了哪,也沒人懷疑過...就連自己也一直不斷在內心相信,不會的、不會的。

事情已經過去,過去的事情就讓它連帶着當時的硝煙一起埋沒在當年的沉痛裏吧。

活着的人或許比死了的要更痛苦。

活着的人沒有勇氣坦白,活着的人也沒有開口說一句道歉的力量。

他能做的就是多做一點、在多做一點,彌補自己當年的失誤。

2018.10.17日淩晨三點

忙碌許久的警員們各自在自己工位上休息,有零星幾個人依舊在對着電腦檢索有用的信息。

吳遠弗回到辦公室就見程錦手裏拿着一沓紙,腦袋靠着沙發向左歪,四肢呈散射狀打開睡在沙發上。

吳遠弗在衣架上拿了自己一件風衣走過去,将程錦手裏的資料拿出來放到桌上,輕輕将風衣抖開蓋在程錦身上。

吳遠弗拿起茶幾上的杯子走到辦公桌那坐下來,将警服外套披在自己肩上,喝着熱水看資料。

淩晨三點四十二分,昆城市公安局門口一輛黑色的別克轎車急剎在門前,不等車子停好,副駕上就下來一個面容憔悴的女人。

緊接着,駕駛位上下來一個男人,男人小跑到女人身邊攙扶着她,女人走路的速度不減反增,兩人三步就兩步進入了昆城市公安局。

安靜的大廳現下一個人也不見,頭頂的光亮照射在兩人的臉上,只叫人覺得蒼白,沒有一絲血色。

二人顯得有些無措,走到前臺就見一名女警員趴在桌上小憩。

“姑娘。”男人率先發了聲。

前臺的警員在聽到聲音後,立馬驚起,眨了兩下眼睛後,沖來人問:“在,發生什麽事情?”

女人見警員醒了,扒着前臺說:“我...我來找我兒子...他...”

女人話還沒說完,講到自己兒子時就開始哽咽,紅腫的雙眼裏又浮起了一層淚水,淚水順着蒼白的臉頰滑落到前臺白色的大理石上,水珠四濺開來,又在女人的動作間消失在她的手中。

“哦,是呂蒙的父母是嗎?”女警員沒等女人繼續說下去,率先發問。

“對對對。”男人攙着女人,聽到兒子的名字後,止不住的點頭。

“稍等。”女警員确定情況後,拿起電話撥了幾下:“周旭,呂蒙父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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