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蘭斯按着眉心把他的褲子提留上去:“我丢了我的劍,只屬于我的劍。如果幸運的話,它現在是你的戰利品。但是除了我,誰都沒有辦法發揮出它的威力。”
“戰利品靠臂铠分配。毛毛豆沒有告訴過你?”
“我想……這是我不得不來這裏的原因。”蘭斯唉聲嘆氣,“你能忍受跟你的劍分別這麽久麽?”他說清楚了,就站起來拉開門準備離開,卻被鯊虎提溜了回來。
“巴沙,不論是偷襲船長——各種意義上的——還是偷戰利品,可都是重罪。”
“我今天不想打。”蘭斯把腫脹的手遞到他跟前。
“那我恐怕要罰你擦甲板了。一個月。”鯊虎垂眼看了看他可憐巴巴的手,順手接住吹了幾口氣,“巴沙,別垂頭喪氣的。真相總是很傷人,你明白。”他意有所指地說。蘭斯似乎看到他眨了眨眼睛。
他吓壞了,轉身就跑,丢下一句話:“船長,我會擦甲板的!”
直到被埃文狠狠照料了一頓回到木板床上,他依舊心有餘悸,到天亮時才迷迷糊糊睡去。
其後的幾天裏,蘭斯都在跟曬傷做着生死鬥争。他必須不停地喝水,但除了讓自己感到涼快之外,于事無補。他只要在甲板上呆個半個小時,□在外的肢就開始與鼻尖一樣泛紅,然後發出一個又一個的水泡,奇癢無比。他的下眼睑也腫脹得厲害,為此他不得不像南方女人一樣,在臉上蒙上紗巾。
“他太浪費水了。”埃文不止一次對鯊虎說。“不應該把他留在甲板上。”
蘭斯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應該把他丢到海裏,我說。”
蘭斯摸了摸鼻子,偷偷看了眼鯊虎。鯊虎悠閑地靠着船舷,此時解下腰間的一皮囊水懸在蘭斯頭頂,手一歪,淋了他全身。他大笑着走了。剩下氣急敗壞的埃文和不得不重新擦甲板的蘭斯。
三天之後蘭斯看到了陸地。這對他來說很意外。但按照毛毛豆的話:“我們有去過遠海麽?我們不是一直在近海游蕩麽?”
“這是要去哪兒?”蘭斯望着遠處黑色的尖塔明知故問。
“伍蒙尼德,塔樓之城。”
蘭斯整個人都興奮起來。
伍蒙尼德是大陸上最臭名昭著的城市,它就像一堆穢物,被毫不姑息地吐在海角,肮髒又及其富有生命力,富有到随時可以讓死神在街頭巷尾收割十幾二十個随便什麽人。它自建立之初就面對着無窮的戰火,南方與北方都想把它收歸己有,不過它看起來從不在意,它的城牆很矮也很薄,城門從來也不阖上,街市恨不得越過城牆朝外延伸,直到哪一天鋪滿整個世界。伍蒙尼德的城防如此糟糕,以至于對于敵人,唯一的處理辦法就是:如果他們占有了我們,他們又怎麽能稱得上敵人呢?
所以在傻乎乎地為了它打了好多仗之後,任是誰都對它失去了興趣,它比風騷的女人還要善變。伍蒙尼德由此變成了罪惡的天堂。盜賊在這裏建立了公會的公會——盜賊之家,跟刺客公會合作,用以維持這個地區額定的犯罪率。你還可以找到出來打工的矮人,□的女巫,願意為你馴養奇怪生物的德魯伊。但他們都比不上法師,法師把伍蒙尼德變成了自家的溫床。他們在這裏建立了臭名昭著的塔樓,跟教會一起壟斷了知識和魔法,他們讓伍蒙尼德永遠處于不安全的魔法實驗當中。
很慚愧的,蘭斯的小弟弟雷斯林,就是法師的一員。
天知道伊蘇謝爾家怎麽會出了個知識分子,蘭斯和他的父親一樣不明白。蘭斯勉強能念一念戰書,如果是纏綿悱恻、優美動人的情書,他打賭一半以上的單詞他都不認識。而對他的第二個弟弟奇德來說,認清二十六個字母花了他二十三年的時間,這還是保守估計,蘭斯督促他經常溫習。所以雷斯林愛讀書,絕對是蘭斯見過的最離奇事件。
他已經記不清雷斯林是從什麽時候開始表現出文質彬彬的傾向的。他們明明在走路之前就學會了騎馬,然後就是格鬥,劍擊,把成為一個優秀的武士當做自己的終身目标。但是很明顯,對于他最小的弟弟來說,這條路在某個時間段發生了重大的偏差,以至于他不顧家裏人的阻撓,來到伍蒙尼德的巫師之塔進修法術。
其實蘭斯挺擔心他以後畢了業能做什麽活計。他不會要在街上表演魔術吧?那可真是太丢臉了。
但是現在,這個哥哥的心思已經想不了那麽遠了。他的家族戰敗了,而他的小弟弟在寡廉鮮恥的法師手中,誰都不知道他們會不會跟皇帝作什麽勾當,把雷斯林交出去。光這件事已經足夠讓他整夜整夜睡不好覺,相較之下弟弟的前途就無關緊要得多。既然伍蒙尼德近在咫尺,他哪怕淌着水都要去巫師之塔救他。
于是睡不好覺的內容又增加了一項:他實在不會游泳。
但是大概老天被他感動,第二天起來的時候,他已經發現巫師之塔變得如此之巨大。他打賭,他若是爬到瞭望臺上拿了望遠鏡,保準能看到碼頭上的人們的臉。船上收了帆,看上去就像是條普通的商船(當然平常它也看不大出來是海盜船,鯊虎沒往船上挂骷髅旗,取而代之挂了張畫着巨鯊的旗幟,不知為何看起來很可愛,大概是畫師有意如此),看四處奔忙的船員,他覺得這大概是要靠岸。
還有什麽比這更好的事情?
但是等到天黑,鯊虎都沒有提及要進城的事情。船上也安靜得很。這讓蘭斯很奇怪。船已經泊港,陸地近在咫尺,但是該死的,沒有船員指點他根本不知道該怎麽上岸。
他只好在鯊虎的船長室外守着。大約晚上八點多鐘,鯊虎裹着黑鬥篷出了門。他架起船板,跟十幾個船員将幾大箱東西擡到甲板上,然後低聲叮囑了他們幾句,上了岸。蘭斯找不到黑鬥篷,只能撿了塊毛呢桌布披在身上。雖然不大美觀,但好歹拉近了相似度。
這相似度沒有讓他撐多久,一下地他就被發現了。但是這個時候蘭斯已經不再懼怕,怎麽說這也是在陸地上,何況他的身體恢複得很好,一點點皮膚病并不能影響他的劍技。他一拳擊中身邊那人的臉,然後摸出他腰間的劍。等那人哀嚎着直起身來,他悲哀地發現咽喉被身後的人掐住,胸膛被自己的劍尖指着。蘭斯拿捏着他,對鯊虎吹了個口哨:“船長,謝謝你捎了我一程。我想,我幹的活可以抵上船票了吧?”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