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蝴蝶效應

勞斯萊斯後座, 沈常樂兩只腳踩在擱腳凳上,腳趾上塗着閃閃發亮的紅色指甲油,襯得皮膚越發白透。

十二月的太陽像一只奔赴末路的火球, 倔犟地散發光熱,街道上的行人都穿着清涼的夏裝。車內播放着娓娓動聽的粵語老歌, 安靜的氛圍裏帶着一絲詭異的暧昧。

勞斯萊斯一路開過盈盈沸沸的街道, 和五顏六色的電車擦肩而過,叮叮叮的聲音落在風裏,像一串紫藤花。

車子拐進小巷, 在一處私人小樓前停下。

沈常樂冷着臉, 等着司機下來拉車門。若放在平常她也就自己下了,沒這麽喬張做致,但今天她是真的很不爽。

長這麽大沒被人批評過渣和壞。

不對,渣倒是有......還挺多男的在背後罵她渣,但罵她壞的是真沒有!路聽野是第一個!

路聽野用餘光掃了眼大小姐, 趕在司機下車之前下車, 繞到沈常樂這邊,替她把車門拉開。

沈常樂見是路聽野, 也不動, 就坐着。

路聽野知道沈常樂是故意下他面子,但她不知道,他在她這裏壓根就不需要面子。只要哄她高興, 怎樣都行。

路聽野俯身靠過去, 一只手撐着門, 半個身子往車裏探, 聲音很低很低, “大小姐, 別生氣了。”

沈常樂不做聲,低頭去包裏拿粉餅和口紅補妝。

路聽野抓了抓脖子,有些頭疼,餘光掃到她潔白的腳丫子,這才懂了。

心想難怪不下車,鞋都沒穿。

路聽野很自然地蹲下去,把鞋撈過來放在手上研究了一下,研究透怎麽穿後才冷靜上手。

她這雙鞋是很複雜的綁帶設計,要一圈一圈的繞上去,間距還要保持适中,不然就會不好看,路聽野耐耐煩煩地替她穿,手背偶爾擦過她纖細白皙的小腿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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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常樂小腿肌肉緊了一下,随後很快放松,緊接着他溫熱的手指不經意又掃了一下,軟軟的小腿肌肉又緊縮起來。

彼此都沒有說話,一圈圈繞上去的絲帶把彼此安靜起伏的呼吸纏在一起。

等兩只鞋都穿好後,路聽野也沒起身,就這樣從下往上去看她,“我錯了。”

路聽野穿鞋的時候,沈常樂就在看他,看他那一頭漆黑的短發溫順的耷拉着,沒有任何的人工成分,像森林裏動物們柔軟的毛發,很是天然。

他淺色的眼瞳裏閃着一輪一輪光圈,比雪沫還要晶瑩,也像動物,就這樣安靜地看着你,帶着搖尾乞憐的無辜。

沈常樂有點受不住被他這樣看着,心髒裏漲漲的,潮起潮湧似的,心想着真是煩。

若是不看到他這張臉,她能一周不理他。但是看到他這張臉,她覺得他放肆一點也不是不可以寵着。

沈常樂嗤了聲,“給壞女人穿鞋心情怎麽樣?”

“不憋屈。爽。”路聽野笑了起來。

沈常樂挑了下眉尾,這才下車。

小樓是一家高級裁縫店,在當地上流圈子裏很出名,專為各種大佬富豪訂制高定禮服。

沈常樂在聽到路聽野吐槽她壞之後忽然賭氣,想着明天賽馬會也不帶他去見世面了。但又想,算了,不帶他去,她也該無聊,然後才想到路聽野居然沒有參加賽馬會的禮服。

這下好了。

她這個壞女人還得掏腰包給狗東西買衣服。

進店後,沈常樂簡單跟老板說了一下要求,要一套男士穿的晨禮服,還包括領帶袖扣禮帽,因為來不及按照身量訂制,只能在成品裏找兩套尺碼合适的。

店面很大,成衣按照色系擺放由深色過渡到淺色,沈常樂走到黑灰色系區域,看上的就拿出來放到路聽野身前比劃一下,覺得合适就讓店員去找尺碼。

選完了深色,沈常樂又覺得他穿淺色肯定也好看,拿了一套考究的卡其色西裝放在路聽野身前。

男人的皮膚偏冷白,不是那種虛弱的白,反而健康有活力,沈常樂在心裏感嘆了一下,這家夥是真的長得好,簡直是不挑衣服,什麽色系都能駕馭。

“你怎麽老是看着我?”沈常樂把手上的衣服挂回去。

路聽野搖頭,認真問:“一定要穿這麽複雜嗎?”

他不喜歡穿這種講究的手工西裝,很不舒服,尤其是要打領帶,有點勒脖子。

沈常樂笑了下,覺得他有時候真可愛,應該是從沒有參加過這種活動,不知道也不要緊,她教他就行。

“賽馬會雖然說是去看賽事,其實也是一種社交,按照英國那邊傳統,dress code是很嚴格的,女士進場需得着及膝連衣裙,戴禮帽,而男士則必須穿晨禮服。”

“當然,有些賽馬會要求沒這麽嚴格,大家的興趣更多都在賭馬。不過像傅家辦的這場就是社交性質的,來的都是一些有頭有臉的,這些人可最矯情講究了,若是你穿個運動服跟着我去,肯定會被人笑話。”

路聽野本來聽得很專注,直到沈常樂說到傅家兩個字時,他臉色一閃而過的不自然。

“傅家?”他問。

說話間,有店員走過來說試衣間準備好了,沈常樂點頭,帶着路聽野朝試衣間走去。

“就是控股中奧和中宇的,姓傅,他們家這麽有名,你平時不看新聞的嗎,總不可能沒聽過這兩龐然大物吧?不過這也不算什麽,他家老爺子才是厲害人物,前年大選入了常——”沈常樂眨了下眼睛,沒繼續說。

路聽野有些走神,眼睛微微渙散不知道在想什麽,沈常樂只當他确實不知道這些事。

“不知道也沒事,若是你有興趣,我明天帶你見見。他家資本上的事應該是大公子管,也不知道明天來不來。”

路聽野:“沒興趣。姐姐,我誰也不想認識。”

他語氣懇切,眼神裏甚至帶着一點點委屈。

沈常樂心裏很軟,簡直拿他沒辦法,她是有考量的,還是想讓他多攢些人脈,以後在上京的路子會更廣,也不用碰到一個蒂亞姐都反抗不了。

畢竟她不能一輩子都讓他當廚師當保姆,他才二十一歲,應該有更寬闊的人生才是。

沈常樂無奈,揮手示意他去試衣服,“別裝可憐。又沒人逼你社交,你只要乖乖的,少想有的沒的,跟着我就好。”

路聽野點頭,說好。

路聽野在試衣間換衣服,沈常樂無聊,就去逛女裝配飾區。

四周安安靜靜的,整層樓就沈常樂一個人,店員也知道客人們注重隐私,并不會讨人厭地跟在後面。

這家店做的是年入百萬千萬的精英階層以及更上的富豪階層的生意,并不在乎店裏是否門庭若市,追求的就是冷清高級感。

櫃臺上擺着很多精巧的小物件,深紫色的絲絨盒子裏鋪着幾只胸針。有些是大牌的vintage款式,專櫃不再生産,有些則是來自世界各地的小衆珠寶設計師的作品,寶石的品質不見得有多麽出挑,但勝在設計和做工都精致,瑕不掩瑜。

沈常樂覺得其中一枚蜻蜓胸針很是可愛,翅膀透光,尾部鑲嵌了镂空翡翠,一顆鴿血紅點在蜻蜓的腦袋上,尾巴則是用翡翠和花絲黃金拼接而成。

說實話,這翡翠的水頭算不上好,比起沈常樂收藏的那些頂級翡翠差的不是一丁點,好在顏色翠,鴿血紅也豔麗,四瓣翅膀居然能活動,仿佛下一秒就能飛到小荷上,輕輕點水。

“你會打領帶嗎?”

寂靜的空間裏忽然響起說話聲,沈常樂還拿着胸針,轉過頭,看見路聽野走了過來。

少年很高,妥妥的衣架子,穿什麽都好看,平時看慣了他穿簡單運動風,沒想到穿上成熟紳士的禮服倒是令人眼前一亮。

他肩膀寬,腿長,撐得起,一路走過來,渾身都是鋒利冷銳的線條感,帥得明火執仗,令人振聾發聩。

路聽野正扣着襯衫扣子,貝母扣很小,不好扣,手臂上搭着一根領帶,大步朝沈常樂走來,領帶在空中擺着。

沈常樂感到一陣撲面而來的風,是從夏日浩蕩的山野裏吹過來的,帶着一股橫沖直闖的勁。是什麽裝束都束縛不了,壓不住的勁。

這勁沖到她的胸腔,心髒砰砰跳了下。

路聽野很快走到沈常樂的跟前,把領帶遞給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我不太會打領帶,你幫我好不好?”

沈常樂下意識說了句好,她幫他打就是,她根本沒反應過來,店裏随便一個店員都能打領帶,路聽野又何必跑到這來找她?

沈常樂随手把蜻蜓胸針放回紫色絲絨盒子,接過領帶,路聽野順勢俯身彎腰,遷就的姿态,方便她把領帶套在他脖子上。

人就這樣低在她面前,兩人的視線剛好平齊。

距離很近,夠她看清楚他挺拔的鼻梁是怎樣的走勢,看清楚他根根分明的睫毛,看清楚他眼睛裏朦朦胧胧的熱意,看清楚他偶爾滾動的喉結。

說不清道不明的一種感覺,沈常樂沒動,手指下意識捏了下領帶。

“喜歡什麽結?”她開口問,公式化的,聲音很平靜。

路聽野抿了抿唇,确實對這個問題不太了解,他就知道一種溫莎結,又怕連打個領帶都是有講究的,所以幹脆讓她決定,反正如今他的一切都是交由她決定。

他抱歉一笑,“.......這我真的不知道,以前都是随便穿穿,沒弄過這麽複雜的衣服。你喜歡什麽結就打什麽吧。”

他說的很坦蕩,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沒穿過就是沒穿過,也不會故意裝腔作勢,也不會感到自卑。

說實話,沈常樂挺喜歡他這點。

坦蕩。

她從小到大混的這個所謂上流社會的圈子,大家都有錢都見過世面,但或多或少都有些裝。等畢業後進了娛樂圈,裝b的人就更多了。

沈常樂垂下眼,看着手中這條暗紅色印深藍小花圖案的領帶,想到了一種特別的領結,努力回憶着步驟,然後擡手把領帶圈在路聽野的脖子上。

她從前上禮儀課時,跟着家庭教師學過打各種領帶結,但從來沒給哪個男人打過,學習的時候也是拿道具假模特練手。

路聽野是第一個。

彎着腰,湊過來,讓她打領帶。

沈常樂手法不算娴熟,比劃一下想一下,但動作慢條斯理,格外優雅,白皙的手指捏着暗紅領帶,鮮豔的對比,路聽野只覺得眼睛被刺紅。

兩人都沒有說話,氣氛說實在有些詭吊。路聽野呼吸均勻,心跳卻是瘋狂的,劇烈得像一頭藏羚羊在高原上肆無忌憚地奔跑。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麽,亂糟糟的思緒,他想到一句話--我試圖用困惑、危險、失敗來打動你,我給你一個從未有過信仰的人的忠誠。

只要她想。

沈常樂正專注地繞着領帶,覺得這安靜的氛圍太詭異了,找了個話題開口,大概聊聊天氣氛就沒這麽詭。

“你以前沒穿過西裝嗎?”

路聽野輕輕嗯了一聲,“第一次,以前沒穿過。”

沈常樂的視線只是在手裏的領結,有種過分的專注和冷靜,“那我讓店員給你量下尺寸,你選下喜歡的面料,再做幾套合身的。到時候寄到上京來,日後肯定用的到。”

因為距離近,兩人只要說話,氣息必定會鑽進另一個人的鼻息裏,一點點的距離裏充盈着各種味道。

薄荷海鹽,白檀,烏木,玫瑰,互相交融在一起,混作一團,直到分不清那味道到底是哪一種。

“好。你選吧,都聽你的。”路聽野滾了滾喉結,低聲回應。

“其實上京也有一家不錯的工作室,常西的一些西裝都是在那做的,等回去了找時間,我再帶你去。這家店風格偏傳統英倫,那家會年輕一些。”沈常樂已經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麽了,只知道若是不說什麽,她整個人就成了木頭。

她盯着手裏的領結,就無法不去看他滾動的喉結。

不大不小的一顆,每滾動一下,就是一次蠢蠢欲動。

路聽野眉心動了動,“常西是誰?”

沈常樂:“我弟。有時間帶你見見,算起來他還比你大一歲。”

路聽野下意識就想說“你弟弟終于找回來了嗎”好在他反應快,猛地剎車。

沈家四年前就把沈常西找回來了,但一直沒有對外公布,只有圈裏熟稔的幾家人知道。

路聽野:“嗯。買西裝的錢你記得從我工資裏扣。”

沈常樂覺得他思維還真是跳脫,這才正眼看了他一下,嗤笑:“你知道一套多少錢嗎?就你那丁點工資就敢獅子大開口。”

這種訂制的手工西裝比大牌成衣要貴的多,至少是幾萬起步,若是挑小衆面料或者選擇高級材質的扣子,那少說也是六位數。路聽野一個月的工資頂多也就買半套基礎款的。

路聽野也笑,喉結又滾動了一下,“不知道,反正總有一天能扣清。扣不清更好。”

他聲音有種清水般的冷冽感,偏偏語氣低低柔柔的,像是蝴蝶在耳邊煽動翅膀,輕微的氣流滾進耳道,緊接着,在腦子裏卷出一場狂風暴雨。

沈常樂聽懂了他後面那句暧昧的,只是不做聲,心跳繼續加速。

她不知道為什麽,一面覺得要制止他說這些有的沒的,一面卻有點兒享受這種令人臉紅心跳的暧昧,和一個比她親弟弟還小一歲的弟弟玩暧昧,是心髒跳到嗓眼口的刺激。

還帶着點禁.忌。

這是女人的劣根性嗎?嘴上說着喜歡成熟穩重的,但看到年輕帥氣的男孩就是會心跳加速。

她繼續手上的動作,加快,但又不能太快,太快了打出來的結就不好看了,她有點懊惱為什麽要選這麽複雜的結,也許是時間太久,路聽野維持着俯身的姿勢有點僵,剛想動一下,沈常樂诶了聲,手指捏着領帶,讓他不要動,一動她就不知道該怎麽打了。

玫瑰結就是很複雜。

但她覺得路聽野這樣風華正茂的少年配玫瑰再合适不過。

路聽野低低笑了聲,聲音帶些寵溺,“好,我不動就是。你慢慢來,大小姐。”

沈常樂垂着眼,呼吸有些重,他這一笑更是像蝴蝶效應卷起的最後一場災難,鼻息裏全是缭繞的香氣,分不清是她的還是他的香氣更蠱惑一些。

他是真的挺煩。

手中的一朵玫瑰花已經逐漸初具模樣,就差最後幾步而已,不知怎麽,她開始有點心急了,手指關節不小心戳到了路聽野的喉結。

他悶哼一聲,眼眸變黯,喉結飛速地滑動了好幾下。

空氣變得晦澀而溫熱,讓人無法理解為什麽十二月的天還能這麽燥熱,空調似乎停止了運作,沈常樂盯着那顆喉結發愣,仿佛被什麽勾住了,她忽然松了手中的領帶,手指不受控制地碰上那滾動的,頑皮的小石頭。

終于按了上去。

心裏有種蠢蠢欲動的好奇。這喉結勾她很久了,挺壞的。

只要她按一下,那東西就滾一下,緊接着,周遭的皮膚居然慢慢紅了。

路聽野有點崩潰,心髒熱得像一座即将噴發的火山。敏感的地方被人如此捉弄,他實在是受不了,心裏想着死了算了,她弄死他都行。

路聽野眼神陡變,倏地擡手,狠狠捉住沈常樂的手腕,低頭,精準地咬上她剛剛戳他喉結的那根食指。

“路聽野!”

沈常樂神色慌了,可手指已經被人咬在了嘴裏。

路聽野就這樣咬住她的手指,跟野獸一樣,銳利地直視她。

沈常樂感覺有電流從身體裏竄過,像是被人抓到了隐秘的羞澀,臉紅心跳又惱羞成怒:

“路聽野,你放手!”

路聽野仍舊牢牢抓着,讓沈常樂感覺到這個年紀的男孩根本是不受控的。

随時随地能惹出一身躁。

路聽野又是報複性地一咬,随後把人摟過來,迫不及待在她臉上狠狠親了一口。

看着沈常樂呆住的模樣,他笑,漫不經心開口:“還不是你先撩我的。”

作者有話說:

路聽野:抓住機會就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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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高權重太子爺×柔弱心機私生女

秦大小姐躲在酒窖和外國男友吻得難舍難分,謝琮月親自帶人抓了個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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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琮月喜歡在練字的時候抱着秦皖,她小小的一只,像溫順的蝴蝶,栖息在他的掌心。

後來,謝琮月才知道,蝴蝶越是漂亮越是有毒。

他以為他是救她于水火的天,殊不知,他不過是她手中最鋒利的刀。

秦皖從計劃開始的那天就做好了被謝琮月打入毗娑地獄的準備,她知道,他能輕而易舉地碾死她這只螞蟻。

當他一只手扼上她纖細的脖子時,她還是吓得臉色發白,睫毛輕輕發顫,比兔子還膽小。

謝琮月忽地笑了,“皖皖,就你這膽,也敢玩兒我?”

年上/八歲差

群像/慢熱

女主專注複仇,男主老房子着火

我試圖用困惑、危險、失敗來打動你,我給你一個從未有過信仰的人的忠誠。——博爾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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