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醉生夢死
傅家的馬術俱樂部在八十年代得到了政府的批準, 面向外界提供賽馬,博/彩娛樂等服務,由于常年致力于慈善, 到如今早已是港城數一數二的有影響力的組織,會員都是來自全世界各地的上流精英。
今晚是一年一度的俱樂部年終慈善晚宴, 滂沱大雨也擋不住一輛接着一輛的豪車入內。
與宴會廳僅有一牆之隔的隐秘樓道裏--
來自上個世紀的西洋壁燈被用人擦得發亮, 散發着幽幽暖光。
“你放手。”
沈常樂低低怒吼。
路聽野挑眉,仗着個子高,力氣大, 輕而易舉地牽制住沈常樂兩只伶仃的細腕。
“瘦了, 昨晚那面你不該打翻的。”路聽野掂量着她細細的腕子,左手下滑,揉着她纖細的腰。
“關你什麽事?”沈常樂被他弄得有些失魂落魄,動彈不得,心裏一陣陣發熱。
路聽野笑了起來, 繼續往前走了一步, “怎麽不關我的事?既然請了我,那大小姐的飲食就是我的份內事。人活着不就是衣食住行?其他的四分之三我不管, 但這個我不能不管。”
沈常樂擰着眉心, 被迫往後退一步。
“你愛管就管。先放開我。”沈常樂甩手,甩不脫,他那手像是塗了粘合劑, 又像是強力磁鐵, 牢牢地粘住她。
“不放。”
“.......路聽野, 你太放肆--唔--”
沈常樂的雙手忽然被他舉高, 按在頭頂, 男人不由分說地吻住她的唇, 牙齒咬了兩下,舌.尖在她的上颚劃過,挑釁又刺激。
沈常樂覺得呼吸困難,可掙紮着掙紮着也就軟了下去,被他壓在牆上吻得天旋地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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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子發軟,像一條陷在泥沙裏的魚,又熱又膩。
好不容易兩人的唇瓣才在喘.息聲中分離,沈常樂又是惱恨又是無奈又是舒服,用一種極度奇怪的眼神去看他。
--“當我男朋友很慘的,你确定你想好了?”
半個小時之前,她問的這句話沒有回應,路聽野只是笑,也不說話。沈常樂盯着他看了許久,最後也只是笑了聲。
沒有回應。
但現在又來肆無忌憚地吻她。
這個弟弟不是不會玩,而是玩得挺野啊。
沈常樂想到在路聽野面前丢了臉,心裏不爽,擡手扇了路聽野一巴掌。随後她揚着下巴,一邊冷冷看着路聽野一邊優雅地把掉落在手臂上的皮草拉上去,遮住圓潤的白皙的肩膀。
“再敢這樣,就給我滾。”沈常樂冷着一張美人臉,優雅地轉身,高跟鞋踩在厚重的地毯上,悶悶的。
路聽野一瞬不瞬地看着女人離去的背影。
壁燈昏沉,暖黃色的光浮動在她瑩白的皮膚上,她那一頭柔軟光澤的長卷發高高盤起,像個小花苞,兩朵暗藍色的鳶尾花做裝飾別在發髻上,柔美的頸部線條暴露在視野裏,整個人高貴得讓人不可侵犯。
路聽野眯了下眼睛,擡手碰了碰被她打了兩次的地方。
遲早讓她哭着求人。
-
晚宴上衣香鬓影,觥籌交錯,在華美的聚光燈下,沈常樂依然是衆人矚目的焦點。從京城來的大小姐,又是跟傅家不對盤的陣營,此時出現在傅家在港城舉辦的宴會上,就有點玩味。
不論如何,在港城的名利場裏,沈常樂仍舊混得風生水起。她遺傳了父親逢人三分笑的性格,又從小長在沈家那樣的大家族,自然練就了在任何複雜場合裏都能吃得開的本事。
生意場上摸爬滾打的人就是這樣,即便心裏恨你恨得牙癢癢,表面永遠如沐春風,談笑風生。
沈常樂一度挺佩服趙千初那種冷淡的處事風格,甚至羨慕過她。沈常樂覺得趙千初很敢,至少很多事都比她敢。
沈常樂想起來一件舊事。
那時高中,學校裏有個高年級的男生喜歡她,每次放學後都會來嬉皮笑臉地堵她。她顧忌兩家在生意上是合作夥伴,若是把人惹急,保不準要鬧到大人耳朵裏去。
怕是不可能怕,就是秉着一種息事寧人的态度,她選擇每天放學後多走一截路繞去側門。這事被隔壁班的趙千初知道,趙千初二話沒說,沖到那男生的教室,把人的頭敲破了。從此以後,那男生見了她們就繞道走。
自然,瞞是瞞不了了。
裴珊心痛地問沈常樂,為什麽不願意告訴她和爸爸,為什麽要受這個委屈?
那一刻她心裏很羞恥,她只是想學着懂事一點。懂事一點,爸爸媽媽就不會還要分出精力替她操心。
爸爸總是疼愛地摸着她的腦袋,告訴她,以後家裏的一切都要交到她手上,讓她快快地健康長大。朋友們都羨慕她,羨慕她不用和一群兄弟姐妹搶家産,羨慕她風光榮耀,天生好命。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不喜歡。
不喜歡生意上的事,不喜歡和一幫老東西勾心鬥角,不喜歡無窮無盡的飯局酒局會議,不喜歡循規蹈矩決不能出錯的生活。
可很多事不是喜歡就能去做,不喜歡就能不做,沒有這樣簡單。過多地去糾結喜不喜歡本身就是在徒勞。
這世界上多的是人在做不喜歡的事,一輩子都在做不喜歡的事。
再後來,就是沈常西找回來了,她像是在做夢,每一天都是飄飄然的,她不止有找回弟弟後的喜悅,還有一種卸下擔子的輕松。
沈常樂不由笑了下。
“姐姐,你笑什麽?”路聽野忽然湊過來,在她耳邊低低問着。
沈常樂頓時收斂笑容,斜眼乜過去。
兩人同時開口--
“關你什麽事?”
“關你什麽事。”
沈常樂:“............”
“路聽野,你就非要惹我生氣?”沈常樂擰着眉,頭都快大了。一雙潋滟斑斓的眼睛裏透着小姑娘被調戲後的羞惱。
和她平時喬張做致的模樣大相徑庭。
很可愛。
路聽野笑了笑,屈起手指敲了敲她的腦門心子,“笑得那麽累,我讓你發發脾氣緩解一下。”
沈常樂抿唇,用一種怪異的眼光看着他,“什麽叫我笑得很累?”
路聽野聳肩,随手拿了一只幹淨的玻璃杯,開始調飲料,“就覺得你對不喜歡的人也要笑,有點累。”
沈常樂:“你怎麽看出來我不喜歡誰?”
路聽野舀了一勺草莓丁扔進杯子裏,又選了一瓶草莓口味的無酒精氣泡水,語氣有些漫不經心:
“那個穿粉色裙子的女人,你倆說話的時候真的挺像塑料姐妹花,我看你都快煩了,還得和她寒暄那什麽江城的新項目。還有那個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你喊叔的,我想若不是你看着你爸媽的面子,應該早一杯酒潑上去了。”
“我怎麽煩了?”
“大小姐,你不知道嗎,你每次煩的時候就喜歡拿手去摳裙子。你想殺人的時候,就會摳手心。”
“.............”
路聽野最後舀了一勺草莓醬扔進去,拿攪拌勺慢條斯理地攪均勻。
沈常樂一時無語,手指狠狠地扣上手心窩。
路聽野有點太聰明了。
男人不該這麽聰明。
沈常樂冷哼了聲,挑着眉,語氣頗為嘲諷:“那你知道我不高興還在一邊看戲?這就是你說的--嗯,說的什麽?要做可以保護我的黑騎士?”
“就你?”
空氣沉默了下來,即使周圍還是那麽的吵鬧。
路聽野在心裏嘆氣。
他其實很懂她,懂她的性格裏存在着格外別扭的成分,既專治又柔軟,既驕傲又慈悲。她就是不可控地會說一些傷害人的話,對別人不會,單單是對他。
有些人就是喜歡把壞脾氣留給戀人,而他們往往察覺不到。
沉默得有些久,久到沈常樂覺得挺難熬的。
她心裏還是有一點後悔。她總是對路聽野惡語相加,久了,他也會傷心嗎?也會煩躁嗎?陳嘉歲就是這樣被她推走的吧。
沈常樂清了清嗓子,“我去那邊打個招呼,你--”
“如果我說我現在帶你走,并且告訴你,無論你做什麽都可以,我就是能保護你。你會不會從此以後聽我的?”
“...............”
沈常樂沒反應過來,只是憑本能反駁:
“不要。憑什麽要聽你的。”
沈常樂咬了咬唇瓣內的那一小塊軟肉,瞪他一眼。這假設根本就不成立。就算是成立,她也不會聽一個男人的。
路聽野咧嘴笑了起來,尖尖的小虎牙白得晃人眼,“瞧,大小姐就是這麽驕傲。”
“不過沒關系。”路聽野把剛剛調的飲料遞過來,一雙漂亮的眼睛灼灼地看着她。
“騎士的宗旨就是忠心耿耿跟随你,你即使不信我,打我罵我,我也受了。誰讓我就是賤。”
“我就是喜歡你,沈常樂。喜歡你喜歡的要死。”他湊近她耳廓,低聲說着。
他語氣又像是認真又像是開玩笑,有幾分玩世不恭地味道,沈常樂還是怔了怔,唇瓣動了兩下,不知道該怎麽回,他總是能把她弄到啞口無言,弄到心髒發麻,弄到完全不是她自己。
沈常樂緊緊地扣着手心。
路聽野笑了下,趁着她思緒神游,抽走她手裏的白葡萄酒,把自己調好的草莓味飲料遞過去,就在她擡起頭的那一刻,他用身體擋住旁人窺探的視線,溫熱的唇瓣流連在女人的耳廓,壓着一種極低的氣,不緊不慢說:
“大小姐,我只願你這一輩子風光無限,所求必是所得。我就在你身後,你只要回頭就能看見。”
即使你不相信我能保護你,即使我現在的能力的确不夠。
但我也不需要你為我俯身,因為我會墊腳去夠你。
沈常樂忽然鼻頭發酸,她恨死路聽野了,恨死他無緣無故說這些讓她變得好狼狽。
她一點也不想在一個男人面前狼狽。
即使她有那麽一點點喜歡他。
“你好煩啊。”沈常樂後退兩步,喝了一口路聽野調的酸甜可口的草莓飲料,心裏有點暖,嘴上還是厭煩地說着,“行了行了,別在這礙我眼。”
路聽野:“那我去那邊呆着,你若是想我就發微信。”他揚了揚下巴,示意甜品臺那邊。
想個屁。沈常樂在心裏哼了聲,可臉上還是不可控地泛起熱。
相處這麽久,該有的默契還是有,見路聽野往甜品臺看,就知道他肯定是餓了。好吧,才二十一歲的男孩是容易肚子餓,吃得也多,但他也太愛吃了一點。
沈常樂又是覺得路聽野可愛又是覺得路聽野讨厭,心裏各種情緒擰成一股麻花,最後只是擺擺手,随他。
“別吃多了。免得別人說我把你餓壞了。”沈常樂一邊說,一邊笑着對一個珠光寶氣的老婦人招手,随後也不管路聽野,走了過去。
路聽野順着沈常樂的視線望過去,見到那老婦人的瞬間,眉宇裏浮現出一絲厭惡,迅速偏過目光,面無表情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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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是稀客啊,般般,算起來我這也有七八年沒見到你了吧?你奶奶身體還好嗎?”
說話的老婦人是方家方董事長的夫人,和沈常樂的奶奶曾是大學同學,曾經關系挺親密的,只因為她嫁到了方家,去了港城,這才慢慢不走動了。
沈常樂在長輩面前總是格外乖,笑容滿面地答:“好着呢,跟您一樣精神,就是沒您顯年輕。”
方老太太笑得合不攏嘴,一個勁兒地誇沈常樂可真漂亮,比在電視上看她還要漂亮,又說沈常樂這幾年拍的電影她都有看,每次都是讓孫子訂票,陪她一塊兒去看,說着就把站在她身後的年輕男人拉過來。
“般般,這是你珩哥哥,你還記得嗎?小時候你倆搶魚食,最後灑得滿池塘都是,差點把你奶奶的魚都撐死。”方老太太笑得燦爛極了,催促着她的孫兒趕緊跟沈常樂打招呼。
年輕男人頗有些無奈,朝沈常樂投去一個溫和的笑容:“常樂,好久不見。你應該都不記得我了吧。”
沈常樂确實不記得了。什麽小時候一起搶魚食她也全忘得一幹二淨。
“是沒什麽印象了。”
“那我重新介紹也不晚。”男人笑了笑,伸出手來,“方知珩,今年二十七。”
沈常樂不想和他有肢體接觸,但又繞不過人情禮節,幹脆把手裏的杯子送過去,輕輕碰了下他的酒杯,就當是握手了,“你好,方先生。”
方知珩沒料到是這麽“新穎”的打招呼,稍稍挑了下眉,不動聲色地收回手。
路聽野正在吃海鹽奧利奧巴斯克,好巧不巧看見了這一幕,沈常樂一臉嬌笑着拿酒杯去碰一個男人的酒杯。
“............”
牙齒咔噠,咬碎了一塊奧利奧。
她不可能不知道這嬌滴滴地去碰人酒杯對一個男人來說殺傷力有多大吧?
路聽野覺得嘴裏的芝士甜得發澀,這就是做她男朋友會很慘的意思?
如果是的話,那是挺慘的。
他好歹五分鐘前才給大小姐聲情并茂地表了白.......
他好歹半小時之前才和大小姐在樓道裏吻的醉生夢死........
草。
只有把她在床上弄死,她才會知道她是有男朋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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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沈常樂:這是你一個弟弟該說的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