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 06

那夜方家的家族聚餐,方秉蘭幾乎整個人都被方玉樟黏住。大嫂肚子裏有新生命,侄子烈星很乖也沒纏她,倒是要讨抱要方秉蘭陪玩,方玉樟二話不說,先趕走再說。

「烈星你坐歐利叔叔身上啊。」方玉樟說道。方家兄弟難得團聚,歐利的餐廳已經很上軌道,這晚他請了假,一起來聚餐。「不要?為什麽不要?」

「蘭叔叔很香。」烈星死黏住方秉蘭。

方玉樟一臉這簡單好處理的打發侄子。「喜歡蘭叔叔的味道?你不懂啦,歐利叔叔身上也有蘭叔叔的味道,快去快去。」

他一席話說得全家人都笑了,方烈星一臉問號,方秉蘭抱過侄子,親了親侄子。「你先去跟歐利叔叔坐,你大叔叔有事情,我先陪他聊聊,乖。」把侄子抱給歐利。

方秉蘭這麽一說一抱,方烈星在歐利身上爬來爬去,聞聞味道,也就滿意地跟歐利玩了起來。

方玉樟其實也只是纏着方秉蘭說話,沒有在一家人面前多說些什麽事情,他這人就是只要跟弟弟說到話他就安心。正如於幸所猜,名符其實的弟控。

聚餐的最後,方烈星玩累了,在爸爸的懷裏安穩地睡着,方玉樟難得地跟歐利講上了一段話,表面看起來溫和如春風,細細感受起來,還是你不告訴我,我就不把我弟交給你的那種惡哥狀态。

結束之後,方玉樟罕見地沒有給歐利難題,不讓他把方秉蘭帶回去,反而速速地跑了,像是心急着想要回去見待在家裏的那人。

「你哥,怎麽會這個樣子?」歐利傻眼。他認識方玉樟也不是一兩天,還真沒見過方玉樟這種模式。

方秉蘭微笑。「他戀愛了。」

「你哥不是時常在戀愛?我看他換男女朋友跟換衣服一樣快。」

「歐利。」方秉蘭笑着吻上歐利,像深海般的眼眸閃着漂亮的光芒。「你知道的,一見锺情的威力。哥他真的戀愛了。」

方玉樟是個工作狂。世界各地跑來跑去,他的豔遇一直都不少。他很享受那種談個小戀愛的感覺,但真正陷入愛情之後所需要的更多責任陪伴,他自知他做得一點也不好。

很少真正需要穩定關系的情人能夠容忍他這種世界各地到處跑的行徑,而他也沒有想要為誰停留。比他的工作還重要的事只有他的家人,尤其是方秉蘭。

他可以為了方秉蘭放下工作,卻幾乎無法為了情人想要在一起的渴望放下工作。他知道自己或許不曾真的愛上誰。至少像方秉蘭那樣愛着一個人的經驗,他沒有。

但他也不覺得可惜。當然,他不是沒有跟人走到穩定的關系之中的經驗,但只要情人對他說出了一句關鍵句,就意謂着關系結束了。

那句話可能是你為什麽有空去找你弟弟沒有空來找我,也可能是你到底喜歡你弟弟還是喜歡我……總之版本很多,但都是讓他在方秉蘭跟情人之中做一個抉擇。

那有什麽好選的,當然是方秉蘭。對方玉樟來說,情人可以不要,弟弟卻不能不顧。

他毫無疑問的是個好哥哥,雖然他總還是覺得自己做得不夠好;他不是個好情人,這點是他自己或別人都很清楚的。

他沒真的遇到那個人,但也不覺得有什麽好遺憾的。方秉蘭那樣年輕就遇到了那個人,不過是萬劫不複,沒有那個人絕對是更好的。說不定他一輩子根本不會有所謂的那個人,那也沒什麽,每個人的緣份本來就不一樣。

直到遇到了於幸。

回到住處,看到在沙發上睡着的於幸。他淡淡笑了。他見過太多人的睡容,或許是因為睡在沙發上,或是因為太放松,於幸的睡容說不上特別好看,紅潤的嘴唇微啓,發出很輕微的呼吸聲,比平常還要像個孩子。

他望向茶幾,那裏有他刻意放上的證件,并不是他原來放上的順序,他知道於幸看過了。

這樣做會不會太過了?他不知道。他只知道當於幸說着人在江湖飄,哪能不挨刀,這還是個輕的連疤痕都沒留下時,當他把於幸抱進懷裏安撫,於幸卻什麽也沒說,連眼淚也沒有時,他內心已經确定他會這麽做。

想要給這個人最好的。想要給這個人所有。想要給這個人全部。他想不出更多詞彙了。抱着於幸進了房,幫於幸蓋了被。於幸仍然熟睡着,絲毫未被驚醒。他看着那張沉睡的容顏,突然間就懂了方秉蘭當年為何願意為了那個明明他跟大哥都覺得不值得的人萬劫不複。

於幸也許不過輕輕地牽引,他卻是深深地陷落。

頭一次,他在愛情的一開端,渴望着愛情的很久以後。

心結一打開之後於幸在巴黎的日子相當愉快。反正巴黎是個這樣浪漫的地方,不談戀愛還真的是浪費了詩般美好醉人的空氣。

「走。」

他被方玉樟給吻醒。

「走去哪?」於幸回着方玉樟的吻,吻完嘟起唇。「你昨天晚上已經害我連夜從巴黎走到倫敦了,還走得不夠遠嗎?」

「昨天晚上在走的明明是我。」方玉樟笑着。「起來了。」

同學離開巴黎之後,於幸晚上沒飯局,兩人幾乎整天膩在一起,方玉樟晚上總會訂上好餐廳帶他去吃飯,吃完回來方玉樟應該是飽暖思淫欲,又把他壓上床,再吃上幾輪。

害於幸白天都爬不起來,從來沒有覺得自己那麽虛過。

於幸瞪着方玉樟。「你是不是學過什麽采捕術?為什麽你精神那麽好?我精神那麽差?」

方玉樟捏了捏於幸的臉。「你欠訓練,多訓練一下就會精神好了。」

「想騙誰?你這幾天訓練得還不夠多嗎?」

「你想知道什麽叫夠多嗎?」方玉樟微笑。

「別以為這樣我會中計。」於幸睨了方玉樟一眼,無視方玉樟的激将法。吃大餐當然很棒,但吃過頭拉肚子可也是很可怕的。「要去哪?」

「先起來再說。」

「我沒力氣。」於幸轉了身,用被子蒙住臉。

「起來。」方玉樟剝開被子,結結實實地吻住於幸,手邊已經拿好衣物往於幸身上套。「好乖,我幫你穿衣服。」

「我又不是三歲小孩為什麽要你幫我穿衣服?」話是這樣說,於幸卻眯着眼很享受地讓方玉樟服務。他當然不至於累到連一根手指頭都不想擡起來,但是最多也只能擡兩根手指頭似乎也好不到哪裏去。

「你是女王啊。」方玉樟沒在怕的吻着於幸,邊吻邊幫人扣扣子,但似乎扣得不怎麽好,不小心就在於幸身上摸來摸去。

「你到底是不是在幫我穿衣服啊?」於幸嗆道。「脫衣服比穿衣服俐落多了你這人。」

方玉樟笑吟吟的任於幸罵。他當然是故意的。就這樣把衣服穿起來多無趣,不趁機摸幾把怎麽行。不過他真的有地方想帶於幸去,所以倒沒有又把人推回床上,只是自然花了比脫於幸衣服久上好幾倍的時間,才把於幸的衣服都穿好了。

於幸這才甘願地進浴室梳洗,讓方玉樟帶他出門,方玉樟領着他去吃了一頓早餐,他享受得要命。

「有好面包真好啊。」他笑眯眯地啃着Baguette。「別說臺灣了,就連義大利也很難找到這麽好的面包。」

「還有更好的。」方玉樟笑着說道。

「你到底要帶我去哪?」一直賣關子。

「走。」吃完早餐,方玉樟那樣自然地拉過於幸的手。明明是第一回,卻像他已經牽過了千百回。

於幸笑笑地跟了上去,心跳剎時紛亂,落了好幾個拍子。被牽住的,不只是他的手。他整個人都被前方那人強烈地吸了過去,他分明是他自己,卻又不再只是他自己。

心微微慌了起來。沒關系。於幸這樣告訴自己。就在巴黎這樣就好。反正那人未來也不見得會找過來。你會在很遠的地方。他不會來的。一切都會很安全。這是個有時限的游戲,愛上了也沒有關系。

明亮的陽光灑落,趨走了於幸內心那些陰暗,太陽落在身上,非常暖,擡眸望去,原就已經轉黃梧桐樹葉,被染得更黃,像是鍍上了一層金粉,亮得讓他幾乎要張不開眼。

方玉樟非常偶像劇地牽着於幸在這樣美麗的秋的城市街道裏竄來竄去,於幸好幾次想要罵說又不是在拍偶像劇,卻又舍不得破壞這樣的美好。原來到了巴黎,連他這樣歷經滄桑的人也會想要拍偶像劇啊。

「就前面。」方玉樟指着前方。

於幸看着前方,眼睛立刻亮了起來。

一攤一攤的攤販拉成一長列,是市集。

「Boulevard Raspail。巴黎很有名的有機市集,我猜你應該會喜歡,可以逛上很久。」方玉樟笑着說道。

是真的。他在臺灣不只愛吃,也喜歡拜訪小農,還喜歡逛市場。總之跟吃有關的他都很有興趣。

的确是他的愛好,他笑了起來,但愛玩的死性不改,忍不住問方玉樟。「可是只逛不能買很悶。」

「為什麽不能買?」

「我西方菜煮不好。」他随口胡謅。事實根本不是如此。學校宿舍裏他們有很好的廚房,裏頭的餐具都是極好的品牌,近一年他身體閑得慌,多少也煮了些,夠他學會很多菜色了。

方玉樟才不管於幸是不是在自謙,那對他來說不重要。「你想買什麽,盡量買,回去我煮。」

於幸本來只是為難人,看看方玉樟吃憋的樣子,沒想到方玉樟說得這麽有自信,他反而吓着。「你不要逞強,沒買也沒有關系,食物很珍貴,非洲的難民很多,別把食物都給垃圾桶吃啊。」

方玉樟微笑。「放心,垃圾桶還沒那福份。」

這哪來的過度的自信啊。於幸逛了起來,看着那些五顏六色的蔬果他的心情就好得很,看到烤雞一串串地在箱子裏烤他也開心,看到牛肉販他好心情地看了很久。只是他從頭到尾沒說要買,方玉樟卻正巧都拿了他最想要的東西去付帳。

等真的買完後,他問方玉樟怎麽會買了那些。

「你的眼睛會發亮。」方玉樟笑着答。「看你的眼睛亮,我就知道那是你想買的了。」

「我的眼睛又不是電燈泡。」於幸碎碎念,眉眼卻全是笑。

方玉樟也笑了起來,手上提着大包小包,近午的陽光灑下金黃的光芒,正好罩在方玉樟身上。

那明亮的光将眼前那深刻的輪廓、好眉的眉眼,投影似的打入他的心裏,不偏不倚,恰巧就是最深最柔軟的地方。

這一切,不過就是轉瞬之間的事。

方玉樟感覺到於幸的凝視、於幸的出神,笑問:「怎麽了?」

於幸搖搖頭。眼前這男人才真的會發亮。「你比較像電燈泡。」

「嗯?」方玉樟的唇勾出一道明朗的笑弧。

「還是最亮的那種。」誰來救救他的眼睛?他快瞎了。

那天方玉樟真的變出了許多菜肴。嫩綠中摻着其他缤紛色澤的沙拉、秋栗濃湯、野菇炖飯、燒烤牛排。而於幸從頭到尾幾乎都躺在沙發上等飯吃,偶爾才跑到廚房裏跑腿或是給忙碌的主廚獻上一個吻。

他們開了瓶紅酒,邊吃邊喝,方玉樟的手藝确實不錯,於幸吃得過瘾,內心直嘆這人生真不公平。眼前這男人根本分數破表,哪有那麽好,優點全部集一個人身上的事?

「你洗碗、你洗碗。」因為覺得太不公平,於幸耍起小孩子脾氣就偏不幫忙洗碗。不然他原本是那種別人做菜他一定洗碗的人,當然,他自己做菜的話也會請別人洗碗。

這裏雖然有洗碗機,但是有些油污還是得先處理過。洗碗還是不容易。

「那有什麽問題?」

於幸終於還是忍不住問:「你到底為什麽那麽會煮啊。」根本犯規。一個人長得帥又有錢,連煮飯都會,怎麽沒有遭天譴。

「我爸媽講究這個。我們小孩也跟着講究了。小時候住過很多地方,吃過很多菜。有時候在法蘭克福,偏偏就想吃肉圓,有時人在上海,卻想吃壽喜燒……不自力救濟的話怎麽辦?」

這是方玉樟給於幸的理由。

不過那是表理由,潛理由則是……

當天晚上,歐利收到一則方玉樟傳來的簡訊。

我家蘭多借你幾天好了。

他看完滿頭霧水。拿給方秉蘭看,方秉蘭則笑得很美。

「你忘記那天我們聚會,哥纏着你要了一些當令的家庭菜食譜嗎?哥今天應該是做菜給心上人吃了。」

他這二哥就是妙。為了不要讓歐利過太爽,跑來他家下廚給他吃,歐利很認命地去指點兩招,他哥當然會嘴硬說他本來就打算這樣做,或是你怎麽也會知道要這樣做,總之跟歐利鬧得很。不過廚藝這樣練一段時間下來,又有名廚指導,當然是愈來愈好。

更別說方玉樟還在那天家庭聚會時就已經鋪好了這梗,早早就連菜單都準備了很多種,就等着觀察於幸喜歡哪個,就做哪道菜。

這才是方玉樟真正做得一手好菜的真相。

「要掌握男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於幸對着電話那頭的高宇習說道:「你說Laura是不是漢化甚深,所以連這種道理都學會了?」

「漢化?」高宇習爆笑。「你活在哪個年代?」

「他本來就胡人嘛。」於幸回道。「不管啦,這不重要,重點是,胃什麽的根本就是以訛傳訛出來的幌子,要掌握男人的心,掌握他的陰莖就夠了啊!你看心和莖還有押韻!」

「Lucky,你這樣ㄥㄣ不分好嗎?」

「随便啦,你看,你在床上叫的時候,小米有糾正你不要發ㄥ的音,要發ㄣ的音嗎?喂,高宇習,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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