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但願我們不需要被分離
有很多人,你原以為可以忘記。其實沒有。他們一直在你心底的一個角落。直到你的生命盡頭。你開始回頭去尋找時,它們就安靜的等在一個散發着幽光的角落裏,安安靜靜,不吵不鬧,等着你,因為那些都是與你息息相關過的記憶,你愛着它,它也愛着你。你們不願意就那樣彼此放開對方的手。
他的手此刻就握着我的手,手心暖暖的溫度,以及身邊冷冷的空氣,這是對比,能讓你明白如果生命中曾有一個人将你的手溫暖的放進手心,那麽,你為何還要猶豫跟他去往天南海北?如果他那時候跟我說一句,“跟我走吧!”我會毫不猶豫的随他而走,所以你看,我那時候還是那樣的懵懂。他卻已經明白很多事故,所以他只是笑笑,用那對能看穿一切心事的眼睛望着我,“等你長大些!”
你看,他看得懂的,他像看一個可愛的小傻瓜一樣看我,可以感動我當即就淚如雨下。可是不行,我不想他擔心我,我想我應該學會努力成長,不能成為他肩頭的一粒塵,哪怕他不是黑道上的人,或許他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我也應該努力活好自己,并不能給他添絲毫的麻煩,然後強壯到有一天,他真的開口對我說,跟我走吧,我可以收拾了我的那個藤條箱,安靜的跟随他而去。
浦江邊的那條路,如今是第二次跟他一起走了。腳步那樣的輕快,我是穿行在白桦林中的那只夜莺,如果我足夠勇敢,我可以為他歌唱出我新學會的那首英文歌《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
if i had to live my life without you near me
the days would all be empty
the nights would seem so long
you i see forever oh so clearly
…………
if the road ahead is not so easy
our love will lead the way for us
like a guiding star
可是,我仍是沒有那樣的勇氣開口。所以你看,我們的一生因為勇氣錯失了多少,所以親愛的看客,當你對面的那個人正是你所愛的人時,請此刻上前一步,将她/他輕輕擁入你的懷中,若你的嗓子甜美如夜莺,請将那首愛的歌為他歌唱。
現在那間小屋已經在望,就像是一段夢幻的旅程的終結處,如果可以回頭,再将這一段路走一遍,哦,其實我只是舍不得一個人的離開,那段往日那般漫長的道路,如今即便會下永不停息的雨、漫天飄零的鵝毛大雪,我仍願意樂此不疲的走着。可是不行,路已經走到盡頭。你在那條路的盡頭放開了我的手,你俯下身,将我輕薄的像一陣風的身軀小心攏緊在懷中,“那麽,我的小傻瓜,再見!”
他其實知道我并不舍得他離開,就像無數個被愛念折騰的相思欲狂的女孩子一樣,我舍不得他的這個懷抱,可是他一定還有他要做的事,我豈能這樣就牽絆住他?所以我松開了我愛着的人,甚至仰頭,對他露出白色的山茶花正在綻放的笑容。他是那樣善解人意的人兒,他将我的那個笑容如此紳士的收藏在心間,讓我腦海中那種離別的心思又開始悄悄的浮游進眼圈中,所以我驀地低了頭,只敢看住自己的腳尖,看那雙細帶的灰色皮鞋,皮鞋一側還有一對銀色的蝴蝶,我的腳尖踮起的時候,那對蝴蝶就在我的腳尖晃動,恍是要飛了起來的樣子。
“我要怎樣——才能見到你?”我終于鼓足勇氣替自己問出。那樣子好像一個祈求得到獎賞的孩子,如果,我的功課能夠得到5A,如果我的禮儀課和烹饪課能得到老師的嘉獎,那麽親愛的你,可否告訴我,你會再一次來看望我,如果,我肯在我自己的這條路上努力前行的話,你能否肯給我這樣一個獎賞。
“我會來見你的。”他的厚重的睫毛撲閃着,好像是有點想笑,卻只用那只溫暖的手掌撫了撫我的頂心發,于是我像只乖順的小狗般垂下溫順的腦袋。
他轉身,走了,走的很慢,還回過頭來朝我笑了笑,你會迷戀那個笑容,它也許人人都會有,但是沒有人能如他笑得那般迷人,這世上也許再沒有人能給我這樣一個能讓我沉淪的笑容!他走的很慢,能讓我看清他離去的姿勢,能讓我忍了很久的眼淚不敢輕易流下,直到那段可惡的烏檐終于擋去他的身影,我一個擰身,撲進了那間簡陋的小屋內,在我阿爹寵溺的目光中,嚎啕大哭起來,我再也不記得我在凱德女子學校學會的禮儀,我此刻只是一個離開了愛人的可憐小女孩而已!
他不知道,我離開他才一分鐘,我已經開始在瘋狂的思念着他,這種思念折磨着我,讓一個夜晚是如此的漫長到讓人要發瘋,等第二日的晨光剛舔上窗棂,我已從那張用兩塊長木板拼起來的床上蹦了起來,我撫摸着上面那藍色的綻開大朵海葵的棉布床單,那些海葵巨大的觸角充滿敵意的靠近,它們如今也是妄圖将我困住在此間的怪物呢,因為它們得知我再不肯安分等在這裏,我要出去尋找他的腳步,哪怕只是徒勞無獲,也比傻傻的等在這裏有意義,等在這裏,我會發瘋!
我将那個裝滿荞麥,從吳橋一直帶到上海的、有着大片杜鵑花開在草綠色的棉布上的枕頭抱在懷中,想着曾親手縫制了這個枕頭的我的母親,像是從她頭上那朵為我阿爹的挽花中尋找着慰藉的力量,然後我放下我最喜歡的這個從吳橋一直帶到上海的枕頭,我跳下床,我趿着鞋,匆匆忙忙、毛手毛腳的奔了出去。
我跑出我的小屋,我便看到一對眼睛。
這一對眼睛屬于我大伯的那個吸鴉片的兒子,他的眼睛已被□□損害的失去任何人類的光澤,眼廓深陷着,像是一對從來沒見過陽光的地底的狼的眼睛。他的身子也早被鴉片煙掏空了,像個游魂一樣,風一吹就能被吹到某個角落裏去。這樣的一個人,同我的那個他,簡直是雲壤之別,看到我的這個大伯的兒子,你就會明白,我為何會深愛着我的那個愛人,愛他到他死了,仍是沒有任何一個男人可以将我對他的那份愛意劈手奪走。
你會說,這樣一個糟糕的人,又為什麽會出現在我的故事裏呢?你要明白,我也不想他出現在我的故事裏,可是可愛的你一定要明白,人世間有那麽多的苦難,而面前的這個人,他将會是我以後絕大部分苦難的來源。你說我恨他嗎,當然會的,我怎麽可能不恨他帶給我的苦難,但又不同,我又知這些苦難該是我承受的,就像我曾經得到了這世界上最珍貴的感情,得到了這世界上對我最為珍貴的那個人。所以,一切所得所失,早在冥冥之中早已注定。
如今那雙看起來并不善意的眼睛,它在惡狠狠的盯着我看,不懷好意,滿懷嘲諷,好像我已經是一個堂子裏的“小先生”或“清館人”。不,那些小先生還只是賣嗓子的,他看我的目光,是他平常在堂子裏看待那些大先生的目光。——我是如此嫌棄這種目光,所以我從他身旁三步并作兩步的跑開,像逃開一堆泛着惡氣的物事。我這樣擔心他會追上來,所以我清晰聽到他在我身後狠狠厄了一聲,然後一口啐在我身後。
可是那時候我已經逃離那裏,我那時候滿心歡喜的想要去尋找一個人,我是不會在意到那張魔鬼一般的臉上此刻彌漫而起的惡毒笑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