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chapter4

他們去到公司的劇場,晚會已經快開始,AK作為娛樂巨頭之一,周年慶更是隆重,聽說請了不少電臺記者,明天說不定都要上報上電視。作為董事長的川森澤穿着黑色正裝發言,之後就由本家的金牌主持上場,一個個穿着華麗的歌手藝人上臺演出。林予昕對演唱沒興趣,就在後臺看美女。AK的女歌手不少,清麗可人的,豔麗妩媚的都有,看得林予昕要流口水。他本人不出名,大牌不認識他,二三線的藝人卻知道他是老板包養着的小白臉,看他都帶着不屑。林予昕練就厚臉皮神功,完全不在意別人異樣的眼光。明明姐看在眼裏,都不知道該說他心理素質好還是該說他沒臉皮好。

Fboys作為開場嘉賓,一上場就聞觀衆席一陣雷鳴掌聲。林予昕忍不住往舞臺看,只見幾個男孩子在舞臺上握着話筒,或許是剛出道的原因,唱歌都小心翼翼。林予昕聽了一會,覺得所謂天團也不過這點水平。

很快就輪到阿哲上場,他學音樂出身,唱歌十幾年,老練極了。明明姐看得滿意,一個勁跟他說還是阿哲有潛力。林予昕也覺得高興,然後他開始懷疑起川森澤一定要他出席的理由了,他一不會唱歌二不會跳舞,除了一張臉看得過去,完全沒有可取之處,要他參加這個慶典也不知道做什麽用。

他還這麽想着,川森澤的秘書找過來,跟調音師說了幾句什麽,後者有點猶疑,但也點頭了。然後她又去找主持人,不知說了什麽,她往林予昕這邊看了一眼,又問了幾句話。阿哲回來之後林予昕還想誇他幾句,就聽舞臺上面宣讀“下面有請前偶像樂隊IF的成員,林予昕演唱,《sing a song》。”

這下不單只是林予昕傻眼,阿哲跟明明姐也愣了,這安排太突然,誰都沒做準備。後臺的工作人員塞給他一個話筒,就把他推出去。

站在舞臺上面,觀衆臺密密麻麻的人頭,林予昕看得心裏發慌,拿着話筒不知所措。歌曲前奏出來,明明是自己寫的歌,他卻始終找不到感覺抓不住拍子。他下意識在前排尋找川森澤的身影,卻看到對方臉上若有若無的笑意。伴奏推到演唱部分,他握着話筒的手在顫抖,好久才唱出聲,卻沒一個音在調上。他很久沒在話筒前唱歌,連距離都把握不住,破音噪音連調音師都挽救不了。林予昕聽着自己唱出來的聲音,都不敢去看觀衆席上別人的鄙夷的眼光。他幹脆破罐子破摔,整首歌都走調,好不容易唱完幾分鐘,他連退場鞠躬都沒有,就狼狽地回了後臺。

主持人也很尴尬,好在她應付技術過關,只說那是中場娛樂,接下來上場的是重量級歌手,林予昕已經沒有呆下去的勇氣。等在後臺的藝人看他像看小醜一樣,偶爾指指點點看着他笑。他脾氣上來就要往外走,阿哲見他臉色不對,就勸他冷靜。最後誰也拿他沒辦法,只好帶他去劇場外面的甜品店休息。

明明姐給他點了份巧克力奶昔,勸他消氣,安慰他說這事不會見報的,“你看你不過一個沒名氣的過氣偶像,誰會想大費周章做你報導,就算做了,那也是給你造勢。”

林予昕聽到這話皮笑肉不笑的,說這是要看他笑話呢。明明姐摸摸鼻子,尴尬道:“這下我是真信你不會唱歌了。”

“那你以後就別再跟我提出歌的事,我不求大紅大紫,只想有個人養着我,供我吃喝玩樂。”林予昕用勺子戳着雪糕,漫不經心道。

阿哲和明明姐就陪他坐到演唱會散場,直到他手機響起來。他看是川森澤的,賭氣不接。手機響了兩次之後就安靜了,接着明明姐的手機響了起來,估計是找不到他人就質問經紀人。明明姐對着電話那頭的人說了這個店就挂了電話。對他說:“時間不早了,我先送阿哲回公寓,你在這裏等幾分鐘,老板一會就過來,別亂跑啊。”

林予昕臉上表情陰晴不定,還是點了點頭。

川森澤進來的時候,林予昕低着頭看着杯子裏已經融化的雪糕,巧克力的黑色與雪糕的白色融合在一起,形成一種奇怪的顏色。等他走到跟前,人還是沒一點反應。川森澤敲敲桌子,示意他起來,說:“還愣着幹什麽,回家了。”

林予昕沒有像平時那樣沒心沒肺,抿着嘴唇看了他一眼,便不再看他,去停車場的路上都沒有開口說一句話,安靜得不像他本人。

川森澤啓動車子,車裏放的是一首電子搖滾,伴随着一個奶聲奶氣的少年聲音,青澀張揚。林予昕聽到這首歌臉色就變了,狠狠地關上,憋了一個晚上的火氣都随之噴發,對着開車的男人就罵:“你是不是故意的!明明知道我已經不會唱歌了還安排我上場去丢臉!看我狼狽的樣子很好玩是麽?!耍我你很有成就感是麽?!你要是厭倦我,就幹脆說出來,用不着這樣膈應我!”到後面他已經失去理智,起身就要搶方向盤,川森澤怕出事,趕緊把車靠邊停下。林予昕怒氣沒消,像炸了毛的貓,恨不得上前給人兩個爪子。

川森澤不說話,車廂裏安靜得只聽到林予昕喘氣的聲音。他直直地看着林予昕,等他平息了下來,才開口說道:“你還要懦弱到什麽時候,不就是一個打擊,你還想逃避一輩子麽?”

“你懂個屁!”林予昕擦擦不經意留下來的眼淚,橫着脖子吼他。

川森澤繼續用深不見底的眼眸看他,林予昕受不了車裏的壓力,推開門就走,他也不追,直接就開車走了。

晚春的夜晚還是很涼,林予昕只穿了薄外套,看川森澤真的開車走遠,他又氣又惱,幹脆就賭氣跑到附近的酒吧。他摸了摸口袋,裏面放着他的錢包,川森澤給他辦的銀行卡也在,還有幾張百元大鈔。

酒吧裏放着舒緩的歌曲,寶紅跟明藍的燈光交錯照射,他随便找個地方坐下,有酒保問他要什麽。他想不出要喝什麽,就要了冰鎮啤酒。舞臺上面有人在彈吉他,伴随着沙啞的歌聲。他看得出神,想起幾年前的事情。

進軍娛樂圈并不是他的夢想,他剛上高中那年他母親傍上大款,做了續弦,跟着移民加拿大。他英語不好,性子又野,怎麽都不願意過去。等他母親一走他就逃學,他喜歡敲敲打打,跟着地下樂隊的鼓手學了架子鼓。後來看演出遇到一個年輕人的樂隊,對方主唱兼吉他手見他長相不錯,技術也過關,便邀請他加入。那段時間他沒事做,就跟着跑場子。後來樂隊被一家唱片公司看中,便簽了約。因為樂隊面貌良好,主唱Jue很有作曲實力,第一張專輯他們就創了銷售新高,成為樂壇第一天團。他是樂隊裏年齡最小的那個,出道的時候剛滿十六歲,平時其他人也縱容他,每次惹事都是Jue幫他跟經紀人求情。樂隊幾個人都是閃閃發光的人物,他覺得自己即使被歌迷忽視,只要能和他們在一個舞臺便好,就算沒有人會注意到站在舞臺角落裏,躲在架子鼓後面的自己。

如果不是那天晚上他執意要開車,或許就不會發生那場車禍。明明還沒滿十八歲,連駕照都沒有,還逞強要試試。Jue拗不過他,便坐到副駕駛座,他左右方向感不好,轉彎的時候直直撞在卡車上面,車毀人亡。

他現在閉上眼睛還能看到Jue滿臉是血撲在他身上的樣子,那畫面太血腥,強迫着回想的恐懼感要把他湮滅。他被掌聲召回神,才發現自己額頭都是冷汗,一旁酒保調了杯鮮紅的雞尾酒,像血一樣,他忍不住就吐了起來。

服務生過來問他要不要緊,他擺擺手,把酒水費和小費放在吧臺便往外走。沒了酒吧的渾濁,外面的涼風一吹他才覺得清醒很多。他不知道他要去哪,他似乎很久之前就失去了人生的方向,活着也像行屍走肉。哪天他死了,或許什麽都不會留下,也不會有人記得他。

夜裏實在太冷,他埋怨着男人的絕情,居然真的抛棄他。他有點茫然,如果川森澤真的不要自己了,那他該何去何從。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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