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Chapter 4

幾位導師都笑着點了點頭,安南搶先拿起了話筒:“我先問一下啊,這首歌叫什麽名字啊?我真的,聽你唱這首歌,我好想去把它下在手機裏聽啊。”

說完他自己一下子笑出了聲,解釋道:“因為,節目組的安排,我們四個人沒有你們選手的任何信息,就你們唱什麽歌我們都不知道,你看我們手上都什麽都沒有,面前桌子上也什麽都沒有。”

孟銘凡拿起話筒,插了一句:“節目要保證我們導師是純粹憑他們在舞臺上的表現來選擇的嘛,我們要對觀衆負責,也要對選手們負責嘛。”

“對的對的。”安南笑着點點頭,然後又看向宇莘,眼神帶着詢問,顯然是真的很想知道這是什麽歌。

表演結束,少年沒了輕輕喘息着,能看出來有些緊張,他雙手拿着話筒,很認真地回答道:“這首歌叫《下墜Falling》,是一個叫Corki的歌手唱的,C-O-R-K-I。”

聽見他這麽正經地說着,孟銘凡忍不住笑了起來,開玩笑道:“等這期節目播出的時候,觀衆看字幕都知道選手唱什麽歌,就我們導師還要現場問。”

選手席傳來一陣笑聲,臺上的少年也稍微放松了些,輕輕笑了起來,像是冬雪初化,陽光灑落,選手席上又傳來幾聲尖叫着的“Rain”。

孟銘凡有些詫異地往後看了一眼,問道:“我剛才就聽見有人在叫’Rain’,怎麽,你們有人之前知道他的嘛?”

最後一句話問的是臺下的選手們,但孟銘凡卻轉頭看向了宇莘。

少年抿了一下嘴唇,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說:“我家裏是開酒吧的,有時候我會去唱歌,有一次有客人拍了個視頻傳到了網上,所以可能,可能大家有看到過。然後Rain就是,就那個時候起的……”

“起的藝名是吧!”孟銘凡見他吞吞吐吐地,幹脆自己把話給他圓了。

宇莘抿着嘴點點頭,孟銘凡也不為難他,嘴裏不住說着“挺好的挺好的”,轉頭看向一旁的胡浩:“我沒記錯的話這是胡浩老師今天第一次亮燈吧,浩哥你有沒有什麽想說的。”

“其實沒什麽好說的,唱地很棒,”胡浩心情挺不錯,破天荒地笑了笑,“唱出了你自己的風格,給我的感覺是,你不是單純地在唱一首別人的歌,而是用你自己的理解,用你自己從這首歌的旋律、歌詞中所感受到的東西,把它給重新演繹了一遍,很不錯!你看安南老師都想把它下到手機裏面去。”

“循環播放是吧!”孟銘凡打趣道。

“是是是。”安南很捧場,點着頭表示贊同。

“唱一首歌,能讓聽歌的人問’這首歌叫什麽名字’,就已經是一種成功了,很不錯!”胡浩第三次誇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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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老師!”宇莘彎腰鞠躬道謝。

“衣君老師有沒有什麽想要說的?”孟銘凡探身看向坐在胡浩旁邊的卓衣君,“衣君老師今天話很少啊,是不是坐在我們浩哥這個天生低氣壓的人旁邊有些被影響到了呀?”

“沒有沒有。”卓衣君連忙拿起話筒,笑着否決道,內心則是想把孟銘凡踩在地上摩擦兩下,這可是莫默家的小朋友!她怎麽評價?!說什麽都不合适好麽?!

可是小朋友都已經往她這邊看過來了,眼神裏還隐隐帶着期待,卓衣君強作鎮定,挽起一個和藹可親又慈祥的笑容,點着頭說道:“非常棒!就像剛才胡浩老師說的那樣,沒什麽可說的,很棒!”

兩句話搞定,卓衣君動作優雅地把話筒放下,謹遵莫默旨意,堅決維護自己的女王形象。

臺上宇莘彎腰道謝,胡浩卻接着剛才孟銘凡的話說道:“你怎麽不說我被衣君老師的氣場給鎮壓了呢?我聽粉絲們都叫她’女王殿下’嘛。”

兩人日常互怼,空氣驟然安靜。

孟銘凡跟胡浩對視三秒鐘,果斷轉頭看向舞臺:“好的,感謝宇莘給我們帶來的精彩表演,有請下一位選手。”

選手席一片哄笑,臺上四位導師也在笑,宇莘左右看看,搞不明白這話是不是在開玩笑,他得了四盞燈,按理說是還有一分半鐘的額外展示時間,少年站在臺上猶豫了一下,再次鞠躬,真的就開始往下走去。

導演在下邊急地上火,孟銘凡耳機裏傳來他的怒吼聲:“還有一個環節!!”

“哦哦哦,等一下等一下!”孟銘凡按着耳機猛的回過神來,他也沒想到宇莘這麽老實,話都不說一句,讓走就走了,連忙叫住他:“還有一個環節!”

宇莘已經走到舞臺邊沿,停到喊話之後回頭,臉上還帶着茫然,有些搞不清楚這究竟是什麽情況,孟銘凡尴尬地清了清嗓子:“這個……這段掐掉啊,宇莘快回來,還有一個環節。”

導演氣地肝疼,大手一揮吩咐下去,後期剪輯的時候這段一句話都不準少。

孟銘凡在耳機裏聽到導演的話,萬分委屈,心說他又不是專業的主持人,偶爾出個差錯也情有可原嘛,導演都不說包容一下。

迫于導演的威壓,最後放出的視頻裏,這一段烏龍真的一個字沒少地剪了進去,包括導演在耳機裏說的話,一個字不漏,全剪進去了。

孟銘凡以前曾經調侃過自己,來到這個節目之後發掘出了當主持人的天賦,說不定以後還能當個副業幹幹。

第一期節目播出,網友們哈哈哈哈哈,直呼凡哥主持人是當不成了,還是安心當歌手吧。

錄制現場,孟銘凡苦哈哈地調整了一下心态,裝做什麽都沒發生的樣子,說道:“恭喜宇莘,成為今天第一個獲得一分半額外展示時間的選手,請開始你的表演。”

宇莘深呼吸一口氣,他還記得孟銘凡說的話,“觀衆看字幕都知道選手唱什麽歌,就我們導師還要現場問”,于是非常體貼地報了歌名和原唱。

音樂響起,只有一分半鐘,所以前奏截地很短,也就幾秒鐘的時間,就在這幾秒的時間內,他已經進入了狀态,剛才的些許拘謹和緊張已經看不見了,開口的瞬間,舞臺再次被點燃。

……

莫默撐着下巴看完,眼睛發亮,笑得一臉癡呆。

“好帥!”羅小千非常給力地誇贊道。

“哪方面的?”莫默笑眯眯地問道。

“哪方面都帥!”

莫默很滿意,打開手機翻了翻微博,第一期裏只放了一半的初賽剪輯,64人晉級名單公布要等到第二期節目播出,初賽全部放出來之後才會公布,但是對于在第一期中出場的選手,網上的熱議已經開始了。

《我的心歌聲》對參賽選手首發音樂作品是在兩年之內的限制,保證了大部分選手都是新面孔、新聲音,自帶人氣的只占極少數,但也不是沒有,第一期裏就有一個叫藍天的男歌手,是直播出身,微博粉絲好幾十萬,擅長演唱情歌,節目開播之後微博關注量更是持續增高。

除此之外,還有另外兩個人氣非常高的選手:

一個叫顧薇,科班出身,學的是美聲,現在大四,馬上就要畢業,初賽上一曲《Scarborough Fair》驚豔全場,獲得四塊燈牌。

還有一個叫王寧一,也是二十歲左右的少年,在初賽一把吉他自彈自唱,而且演唱的作品還是自己作詞作曲,原創型歌手總是會有加分的,同樣獲得四塊燈牌。

以上三位加上宇莘,就是第一期裏面全部獲得四盞燈的選手。

莫默看了看這個王寧一的截圖,總覺得這小孩兒有點眼熟,不過她記憶裏的确是沒誰叫王寧一的。

旁邊亦然若有所思地看着她,自從宇莘下場之後她就再沒忘電視機上瞥過一眼,拿起手機一直刷着微博,莫默姐小男朋友的事情他也聽說過一點,聯想到剛才聽到關于顧雲杪的的事情,他腦子裏一下子蹦出了一個想法,脫口而出道:“莫默姐,你是不是——”想把宇莘簽到咱們工作室來呀?

“不是。”莫默頭也不擡地否定道。

亦然一臉“我還沒說完呢,你怎麽就知道不是”的表情,莫默仿佛低着頭也能看到他委屈巴巴又帶點幽怨的表情,放下手機,伸長胳膊把他的頭發薅成雞窩:“大人的事小孩兒別管,好好演你的戲就行了。”

亦然被莫默揉地搖頭晃腦,心說你那小男朋友也沒比我大多少啊……

随口糊弄一下家裏的小孩兒,莫默又拿起手機開始刷微博,現在宇莘的熱度高地有些異常,同為新人,他隐隐有碾壓顧薇、王寧一,跟藍天比肩的趨勢。

宇莘兩年多以前被瘋狂轉發的那段小視頻也再次被扒了出來,到目前為止,網上的言論還是以正面的為主,大家在舔屏的同時也認可了他的實力,畢竟這是能讓胡浩都稱贊不已的少年,偶爾有人嚷嚷幾句靠臉吃飯也會迅速被刷下去。

不過也只是目前為止,莫默混跡這個圈子這麽多年了,大概能夠預測到,等下個星期初賽晉級名單公布,64進32的網絡投票通道開啓,實實在在的名次挂出來,網上會爆發出什麽樣的言論,到時候,就算節目組會控評,那也絕對會有很多不堪入目的詞句浮出,也不知道她家小朋友……

莫默一邊擔心着,一邊點開宇莘被扒出來的小視頻,視頻鏡頭有些晃,像素還算可以,看的挺清楚,雖然是在酒吧裏,但背景音卻意外的很安靜,沒有那些迪廳裏狂魔亂舞的嘈雜聲——畢竟“星宇”酒吧是家清吧,跟萬達廣場一個作息,朝十晚十,周五周六延長半小時關門。

老板宇哥雖然經常穿着皮夾克、戴着大金鏈子在店裏晃悠,看上去跟個黑社會老大似的,但前提是你得忽略掉他手裏捧着的雙層玻璃保溫杯,裏面漂浮着一顆挨一顆吸飽水之後紅豔豔的枸杞,星宇酒吧也因——保溫杯裏泡枸杞的老幹部店長——而揚名萬裏。

視頻裏的少年抱着把吉他,比現在看起來要青澀一些,坐在吧臺前的高腳凳上,低頭撥弄着琴弦,睫毛在眼睑上落下陰影,往下是高挺的鼻梁和線條完美的薄唇,精致地像是大師手下精雕細琢的藝術品,沒有舞臺,沒有話筒,沒有伴奏,他就自己一個人,坐在那裏安安靜靜地唱着。

宇莘還在讀高中的時候,周末回家總喜歡抱個吉他去唱歌,星宇酒吧裏面其實是有搭舞臺的,經常會邀請一些樂隊過來表演,但宇莘很随便,看哪個地方順眼就去哪兒,有時候是在吧臺邊上,有時候坐在樓梯上,有的時候就桌邊找個空位。

無所謂唱什麽,彈什麽,歌詞和旋律都沒怎麽過大腦,張口是什麽就是什麽。

他一般是在早上客人很少的時候去,在人慢慢多起來之前就會離開,所以其實見過宇莘在酒吧裏唱歌的人不多,偶爾有客人跑過來問他叫什麽名字,他就會說自己叫Rain,客人還想問他要聯系方式,他總是笑着搖搖頭,大早上還跑酒吧來的客人,主要還是想來瞻仰一下保溫杯裏泡枸杞的店長大人,一般也不會死纏爛打,把宇莘當成店裏的駐唱歌手,想着以後想見再來就可以了。

只是沒想到某天就有一個客人,來了之後不去瞻仰店長大人的尊容,反而盯上了旁邊唱着歌的少年,這一眼,就再也沒能移開過目光。

作者有話要說:

顧薇初賽唱的是《Scarborough Fair》,原本是一首古老的英國民歌,起源可以一直追溯到中世紀,原唱是Paul Simon和Art Garfunkel,大家比較熟悉的Sarah Brightman的版本是翻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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