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2)

的瘋子,這群瘋子的領地恰巧在她們時代居住的納威森林的旁邊。

他們圈養的無知的人類農奴仿佛永遠都在餓肚子,地裏種出來的東西永遠填不飽他們的饑餓,總打着燒掉森林,改種糧食的危險念頭。

人類的愚民精靈們自然是不看在眼裏的,但當他們的主人,血族的領主們,都對這片森林産生了興趣的時候,就不那麽值得樂觀了。

精靈族的女王在與血族開戰兩敗俱傷,與送出愛女遞交橄榄枝之間權衡了一下,熱愛的和平的天性占了上風,使得她點頭同意了女兒與血族族長的婚事。

這場聯姻除了保住了他們賴以生存的納威森林之外,也附帶的送來了一個讓人驚奇的贈品——他的外孫菲爾吉斯。

事實上,菲爾吉斯其實只在精靈族住了不到一年,看完了所有精靈族的魔法典籍的他一時技癢,在精靈族百年一度的生命之樹誕辰慶典中,應景的展現了他高水準的記憶力——流利的吟唱出長達幾百頁的生長魔法。

這種魔法由于太過古老,發音非常的艱澀曲折,且需要反複正确的吟唱很長一段時間,魔法的效果才會緩慢的展現出來。

盡管緩慢,但引發的效果,卻異常的驚人,它能讓吟唱者注視的對象以肉眼可見的方式開始生長變化。

在菲爾吉斯低聲的吟唱聲中,生命之數緩緩的舒展了枝條,有些光禿禿的頂部長出了小小嫩芽,嫩芽慢慢的長大,變成細細的枝條和葉子。

枝條和葉子漸漸多起來,隆重而茁壯的成長着,繁盛的綠蔭像是巨大的傘蓋,在圍着生命之樹跳舞的精靈頭上,煥發出了勃勃的生命力。

在精靈們的歡呼聲中,幼小的菲爾吉斯繼續吟唱,随着他的咒聲,綠蔭如蓋,原野一般延伸開去。

森林裏所有的樹木都像在歡呼,雀躍的伸展枝條,與生命之樹的華蓋連成一片,濃郁的生機蔓延在廣大的納威森林中。

森林中的生物都歡欣的呼出了一口氣,露出心滿意足的笑容,在這短短的片刻中,感受到了來自生命最初的脈動喜悅。

菲爾吉斯的吟唱聲還在繼續,生命之樹的蓬勃生長也在繼續,在所有精靈與鳥獸都喜笑顏開的時候,精靈女王的神色卻漸漸的變了。

“停下來,孩子,不能再繼續了,”反應過來的女王驚慌失措的阻止,但是已經來不及了。

華美眩目的生命之花像是約好了似的,突如其來的在如雲的綠蔭頂端轟然綻放,猶如寧靜中的一聲禮炮,震撼了所有的精靈與鳥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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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所有的美好,都不足以形容生命之花綻放的那一剎那的震撼。

但就真的只有一剎那,剎那過後,花瓣就迅速的枯萎,華蓋凋零,枝條無力的垂下來,落葉從枯枝上片片飛落。

短短的時間內,生命之樹就從青年時代度過盛年,進入了衰邁的老年期,顯得萎靡而沒有精神,連帶的整個納威森林,都像老了一圈似的,所有的葉子在吸飽了生命之術的精華後,帶着一種深深的綠,綠的不仔細看,都會覺得有些泛黑。

“孩子,你大概不知道,生長魔法是不能輕易動用的禁咒。”精靈女王緩緩的開口,“生命之樹還只有一百歲,原本要再過九千九百年,才會成熟,開花,凋零,與衰老。”

“這麽久?”年幼的菲爾吉斯有些茫然的摸着幹枯的枝條,“可是,剛才它已經開過花了?”

“是的,原本它能在時光的流逝中,緩慢而從容的,一點點的長大,度過屬于它自己的一萬年無憂無慮的光陰,但現在,它只有不到一年的時間了。”

“因為生長魔法的關系?”

“因為生長魔法的關系。”精靈女王嘆息的摸了莫外孫的頭,“孩子,希望這件事能讓你明白一點東西。”

不到十歲的菲爾吉斯似懂非懂的點點頭,非常黯然的離開了那棵他很喜歡,卻最終被他害死的生命之樹。

他的記憶力實在太好,好到所有的過往翻開來,永遠都是嶄新的。

當他十五歲的時候發現自己喜歡上洛笛,而洛迪卻要離開血族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麽,突然之間,就想起了那顆精靈之樹,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松開了想要阻攔的手。

為此,在另一個五年後,在垂死的洛笛倒在他的懷中的時候,後悔的情緒鋪天蓋地的淹沒了菲爾吉斯,他為什麽,沒有在那個時候伸手呢?

他為什麽要有這麽好的記憶,去記住一棵無謂的樹,卻與他的此生所愛,失之交臂?

菲爾吉斯悔恨極了,有生以來,頭一次對這種過目不忘的超強記憶力産生痛恨。

更令他絕望的是,拜這該死的超強記憶力所賜,這一刻錐心痛楚的鮮明感受,将永遠不會淡去。

“我覺得這樣下去我大概會瘋,母親也認為那一陣子我太不正常,于是就同意了莫裏提出的辦法,催眠我忘了自己的存在。”

“為什麽要催眠自己不存在,只要催眠自己洛迪不存在不就……”我的疑問在對上瑞有些有些悲傷的眼神,忽然明白了這一切。

大約對洛迪的愛戀真的深到了骨子裏,深到只要菲兒吉斯只要還有一口氣,他都會記得洛迪,記得洛迪在他懷中逝去的錐心痛楚。

所以不得不催眠自己成為另一個存在,一個與洛迪素不相識的存在。

“這是我見過的理由最詭異的精分,那你現在是瑞還是菲爾吉斯?”

答案昭然若揭,他當然是菲兒吉斯,那個冷淡到有些冷漠的瑞,只是催眠的産物。

站在那裏,如假包換,是對洛迪情深一往的菲爾吉斯。

但是他對面的,卻不再是他的心上人,是個只會打電動,玩網游,通宵看電影的傻乎乎的連穹,既沒有洛迪驚世的美貌,也沒有與之匹配的驕傲。

不過這樣也挺好的,菲爾吉斯那麽溫柔,又那麽愛洛迪,含在口裏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愛屋及烏,一定會對我很好很好的。

我有信心,畢竟如假包換,世上只有一個轉世投胎轉世的天才魔法師,就是區區鄙人在下我了。

這麽想着,不知道為什麽,心裏卻抑制不住的一陣陣難過,好在洛迪強大的精神力還在一些,能讓我隔絕讀心術,靜靜的獨自難過一會兒。

就難過一下下,不想讓他知道,然後,嗯,菲爾吉斯,你就等着吧!我會努力的壓榨你,剝削你,欺負你。

誰叫你是對洛迪一往情深,無怨無悔的菲爾吉斯呢,你一定不會反抗的吧!

咩哈哈哈,總算可以擺脫被欺負了一千年的仇了,這回一定要原封不動,不對,是連本帶利的欺負回來。

糟糕,被洛迪記仇的性格影響了。

不過,那有什麽關系,菲爾吉斯那麽愛洛迪,肯定不會反抗的。

想着想着,就忍不住志得意滿的朝着大情聖撲了過去,篤定他這麽情深如許,一定會任我予取予求。

“這可是你自己想要的。”還沒成功的撲到大情聖,冰山就回來了,非常不客氣把我壓在身下,利落的開始解我的扣子。

“喂,喂,菲爾吉斯,你,你不能這樣?你這麽愛洛迪的,怎麽可以對他這麽粗暴,”我緊張的語無倫次,“快停下,別這樣,洛迪不會喜歡被人壓在身下的。”

“抱歉,讓你失望了,這裏只有瑞,菲爾吉斯早就和洛迪死在一塊兒,死了一千年了,你不用指望他們詐屍了。”

“誰說的,我,我還記得洛迪的能力。”努力的挺起胸,不幸正好把自己送到惡魔嘴邊,再縮回去已經來不及了,我有點欲哭無淚,但身為天才魔法師的轉世,怎麽可以這麽肉腳,努力的振作一把,我威脅他,“住手,信不信我秒殺你!”

“信。”瑞的回答言簡意赅,更言簡意赅的是他的動作,明晃晃的針灸就在我的眼前晃。

“這,這什麽?不是穿越回我們剛見到的那段時間了麽?為什麽中世紀會有針灸這玩意兒?這,這不科學!”

“沒什麽科學不科學的,穹,你給我乖乖的躺好,雖然我不再是菲爾吉斯,但就像你還記得洛迪的能力,我也依然保留着菲爾吉斯好過頭的記憶力。”毫不費力的鎮壓掉所有的垂死掙紮,瑞笑得春風滿面。

記憶力?好過頭?這,這不就以為着,瑞會記得和連穹一塊兒過了千年的日子。

而菲爾吉斯,菲爾吉斯記得的洛迪,不過是十年的光陰。

真奇怪,在瑞笑得這麽危險的時刻,待在砧板上,馬上就會任他魚肉的我,竟然覺得滿心的歡喜。

“在一起的千年光陰,我都記得清清楚楚。”瑞不緊不慢的說,不忘在我的耳邊吹一口氣。

我敏感縮了一下,覺得這是一句美好情話,不過,這事實上是我的誤會。

“這意味着,我也清清楚楚的記得,你和奧南整整一千年的糾纏不清。”他輕擁着我,柔情似水的說,“是時候,我們來算一算總賬了!”

我覺得全身上下的汗毛都豎了起來,到這個時候才後知後覺的反應過來,一往情深的菲爾吉斯早已挂掉了一千的事實。

“怎麽怕成這個樣子?剛才不是你自己撲上來的嗎?”修長的指尖摸索過我的臉頰,指縫間的銀針閃閃發光,“你都這麽主動了,身為情聖,怎麽能讓你失望呢?”

“救,救命啊!我錯了,誰來把大惡魔拖走……”

——全文完——

後記

總算把這篇文完結了,大松一口氣。

奇怪,為什麽每次完結都是松一口氣?明明我覺得寫文是挺幸福的事情啊!

不過也很辛苦和寂寞就是了,比起優哉游哉的看美劇和小說來說。

但是做什麽不辛苦呢?想要一點成果,總是先要勞動的啊!呃,這麽說好像挺勵志的,嗯,這不是篇勵志的文啦!

雖然可能這篇不太談感情,但是我還是要說,他的主題是愛情,真的是愛情啦,雖然它看起來像是個奇幻小說,後期還不倫不類的科幻了一把,淚~

當年開始寫這文,是因為看到一句話,“通篇說愛,卻不着一個情字。”那個時候還很蘿莉,突然頭腦發熱,覺得我要追求一下這個境界,于是如此這般,搞出這本糊塗賬。

雖然七繞八繞,結局之後又是結局,在這裏感謝編編,如果不是被要求補完感情部分,原本這文其實到連穹和轉世後的秦裴冬相遇就GAME OVER了,簡單的說,這就是個三角戀的故事,默默望天。

大家看完,對洛迪這個人物有啥看法嗎?

身為他的生産者,我只能很無語的說,洛迪就是個神經病。

不過不知道為什麽,我很喜歡這個神經病,他活得完全以自我為中心,做所有他想做的事情,連拯救個世界,都能搞成千夫所指,一點也不英雄。

但人就應該這樣活着,才痛快,不是嗎?

為了所愛不惜一切,以直報怨,不做任何讓自己不高興的事,有怨報怨,有仇報仇,以牙還牙,以血還血……

打住,打住,最近加班加多了,怨念深重,思維一整個朝着不正常的方向勇往直前。

大家還是要做安份守紀的好青年,好少年,不要理會我的胡言亂語。

暫時就到這裏,下次再繼續哈拉啦,我還會繼續寫下去的,請等着胡漢三再度回來的那一天,嘿嘿^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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