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章節

樣子極其龌龊,人性裏那點貪婪暴露無遺。

光年的表情很沮喪,他坐那兒玩命地喝酒。借酒消愁,愁更愁啊。

光年跟他女朋友吵架了,鬧翻了,最後升級為分手。事情的起因是因為一點屁大的事兒,本來不是什麽大事,但兩人就此事的觀點迥然不同,吵了幾句後便開始相互拌嘴,互不謙讓,将對方的舊帳統統翻了出來,那些陳芝麻爛谷子的事情猶如火上澆油,事态進一步惡化,矛盾愈發不可收拾,本來是一件無關痛癢的小事,但在此時此刻就變成了一把利劍,直刺對方心窩,鮮血淋淋,兩敗俱傷,一拍兩散,恩恩愛愛了六年的感情就此破滅。

我當時聽到這個消息時很震驚,畢竟這是一段長達六年的愛情,怎麽說散就散了呢?這讓我十分困惑不解。

我問光年:“你當時怎麽不忍着?這招還是你教我的呢,我感覺挺管用啊。”

光年表情非常痛苦,一副後悔不已的模樣。他沒回答我,或許他根本就不知道該怎麽回答我。他只是一個勁兒地往自己肚子裏灌酒精。

很長一段沉默後,光年跟我說:“天力,你說是不是早晚都得散啊?”

我點燃一支煙,慢悠悠地嘬着,也慢悠悠地吐着。其實這個看似漫不經心地過程是我在思考如何回答光年,或許是,或許又不是,我自己也弄不清楚,誰又能知道答案呢?等這支煙抽完了,我也沒能說出一句話來。

光年又說:“‘那些念念不忘的事情,在我念念不忘的過程中,被我們漸漸遺忘了。’這是一本書上說的。”

我說:“錯了,書上說的不對。時間不會讓記憶風化。”

光年說:“但願吧。”說完後是長長地嘆息。

三十八

天色越來越暗,小樹林被染上一層厚厚的墨黑色。我和光年陷入深深的沉默,周圍是人們的喧嚣。

不知又過了多久,光年又開口對我說話,他說他不想念大學了,這種混日子的感覺很不爽。

我問他:“那你能幹什麽去?我們這個年齡又能幹些什麽?”

光年說:“我已經跟家裏商量好了,投點資,幹個小買賣什麽的,比如賣書。”

我點點頭,沒再發表意見。我只是覺得光年去正兒八經地賣書的确比在學校裏熬時間強。

最後,光年拍了拍我肩膀,說別把這事兒放在心上,就當它沒存在過。他還說,女朋友都是這樣循環的,走了一撥還會再來一撥,太認真只會讓自己難受。

我把光年一直送到出租車上。回家的路上,我心裏一直在琢磨光年的那句話:是不是早晚都得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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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之後,光年把宿舍裏的東西收拾完備,從學校裏撤出,完全與枯燥乏味的校園生活說拜拜了,就像跟他的女朋友分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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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在很長一段時間裏讓我一想起來就覺得心裏很不好受。為什麽,我也說不好,總覺得這是暗示什麽或者隐喻了不祥,像是昭示着未來的某天裏注定要發生些什麽似的。我思來想去,最終明白,這種難受是出于我的擔心,對我和朱朱的感情的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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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開關于那一年的記憶匣子,裏面裝滿裏與朱朱在一起時的事情、情緒和感覺。到現在,我不得不承認朱朱給我留下的印象是那麽深刻,她撫平了我心上的傷疤,又在上面刻下自己的名字。有些時候,她便成了我與記憶的連接物,我不再用時間日期記錄人生了,而是用與朱朱的在一起做了些什麽而記住那段時光。

記憶是個很美妙的東西,它有時憂傷,讓人變得安靜;記憶有時也是狂躁的,能讓人的回憶變得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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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們正準備去打籃球。這是我提議發起的,因為到大學後整日消遣娛樂,都沒怎麽活動,身子早軟了,所以必須運動一下,讓生命重新充滿活力。之所以選擇籃球,而沒選其他的體育項目,當然就是出于我的自私心理,因為我的籃球技術在他們當中是數一數二的,跟他們打球可以滿足我的虛榮心。

我、老陳、北色和唐果在宿舍裏換衣服,這時的老陳最為興奮,因為此時他可以跟別人比運動服和籃球鞋,我們當中沒有誰向他那樣從頭到腳除了阿迪達斯就是耐克,為了這次打球,他還特意去買了雙新籃球鞋,一千多塊。他就這一雙鞋子,便能頂我一身的裝備。由此可見,當官的人家是多麽腐敗。我在心中暗想:“這有什麽了不起的,有本事比球技,不服鬥牛(街頭籃球術語,意思為“單挑”或“一對一”)。”

我剛換好衣服的時候,北色收到一條顏娜的短信。短信內容是這樣的:“從此以後,我們再也不是兩個人了;從此以後,我們是一個人。”

當時北色得意洋洋地給我們大聲念了一遍,念完後他還說:“你們聽聽,多溫情,多浪漫,多體貼。”說話的樣子特傲慢,特清高,特惟我獨尊。

“猥瑣。”我在心裏暗罵了一句,并偷偷加以乜斜,然後底下頭去穿好籃球鞋,整裝待發。

北色還沉浸在無限的興奮之中,他脫到一半的褲子還挂在膝蓋處。我呵責他說:“行啦,快換衣服吧,就差你自己了。”

三十九

我們一行四人晃晃悠悠地來到學校的籃球場,不知什麽原因,今天的球場空空蕩蕩,沒有幾個人在打球,只是旁邊的一個籃球架下有兩個女生在用笨拙的動作投籃。我的目光馬上轉移了過去,其中一個女孩身材高俏,面盤可愛。她投出的球砸在籃框上彈出,朝着我們的方向飛來,我一個箭步,搶在其他三人之前,将球拿在手裏,然後遞還給那個女孩。女孩用很甜的聲音跟我說“謝謝”,那聲音就好像在炎炎的夏日裏喝冰涼的可樂一樣爽快。

這個女孩叫李小然,至于我是怎麽知道她的名字的,後面我會慢慢闡述。只是剛剛的那一幕,不知是命運的巧合,還是命運的故意安排?

唐果過來問我:“看上了?”

我一臉笑嘻嘻,沒回答。

唐果又問我:“你認識?”

我搖頭。

唐果說:“那你一定是看上人家了。”

我一口咬定:“沒有!”

雖然之後我一再為自己辯解我沒有看上李小然(至少當時我沒有看上她,因為當時我只是覺得她長得很漂亮,僅此而已),但唐果就是不信,他說我剛才看人家的時候眼睛都直愣愣的,一定是看上了。

60

唐果并不是我們學校的,他是北色的初中和高中同學,經常被北色叫來跟我們一起厮混,長此以往便熟識了。

唐果的名字一直是我感興趣的,就像別人對我的名字感興趣一樣。

唐果很胖,他身子的寬度跟高度幾乎相等,整個人就像幾個圓球組合而成的。別人也常常恥笑他的肥胖,說他從小吃糖果吃多了,才吃成現在這副巨大糖果的樣子。唐果對此很無所謂,他是個心胸寬廣的人,将一切看得很淡,包括女人,所以他至今單身一人。這曾一度讓我懷疑他是不是下身有什麽毛病等等。後來經我仔細觀察,所有懷疑都是多餘。

唐果是個非常實在的人,他不懂得人與人之間鈎心鬥角的那些事情,坦誠,是他這人最大的缺點。這讓我很擔心他的前途,因為在當今這個社會上,不知道掩飾自我是最可怕的,就像弗洛伊德所說的:“這就是本我與自我的區別:一個要現實的生活,而另一個,則要帶上面具。”

唐果高中沒上一半便撤了,所以更別提什麽大學。他現在在一個電影劇組裏打雜,說好聽點叫“劇務”,就是哪兒缺人他就給人家幫一把的那種,完全是力氣活。每個月有六七百的工資可拿,幹得好還有獎金,每天中午管一頓盒飯,待遇還算可以,他在我們當中算是唯一一個有正經工作的人了。

總的來說,唐果是一個我願意接近的朋友,因為他的單純,因為他不會當人一面背人一面。

61

我們開始打球,自覺分為兩隊,我和唐果PK老陳和北色,規則是誰先到十個球誰贏,輸了的要請可樂。

四十

我叫唐果盯防北色,可他太胖了,行動遲緩,北色一個加速便輕而易舉地将他擺脫,所以,正場比賽變成了我一個PK另外兩個。

打了幾分鐘後,我已是大汗淋淋,着實感覺到自己身子發虛了,看來以後要加強運動量了,不能只在床上運動。

比賽到了最後,我體力透支,寡不敵衆,最終是我請的可樂。這時唐果早已下場休息了,他呼吸緊促,小圓臉被憋得通紅。

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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