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正道無所而不在
第34章 正道無所而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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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頓午飯吃得滿嘴中藥味道,何意羨用漱口水涮了三四次。一上車,就把羊絨大衣扔到後座了。要是再遲一點出門,白軒逸有可能還要求他加條秋褲。
何意羨先回了趟律所,捎上楊柏等人,去見王笠。
據說看守所的選址都大有講究,一般會在風水比較“硬”的地方,最好是能鎮鬼壓邪的重地。他們下車的時候,一照面就見到一個火葬場的牌子,再往深入走才是看守所。可能是古早時期傳下來的規矩,律師會見都在不朝陽光的一排房間,仿佛只适合做些見不得光的事。這裏除了高牆危樓、電網鐵窗,就是些枯樹禿枝,真是寒氣滲骨。
王笠的妻子和家人已經在大門等候了。從他們衣着氣質可以看出,王笠此人是從鄉鎮一步步上來的,他是家裏唯一的經濟支柱。
這位妻子名叫李婷,是個“人物”。王笠被超期羁押五年之久的時間裏,她找律師,找辦案單位,不顧個人安危,開微博,發文章,求記者,找作家,上訪,控告,一直為王笠奔走呼號。終審判決之後,她又開始了艱難的申訴之路,絕不放棄。媒體上稱她鐵娘子。
李婷五年來,經歷了太多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唯獨沒有看到公正。她對何意羨談不上信任,只是禮貌,沒太熱絡:“以後要多辛苦律師了。”
求何意羨接案子的是王笠的姐姐管紅,她看到這樣一位頭角峥嵘的律師,他所能調動的資源、人脈、能量是普通人不可想象的。雲出見太陽,幾乎要滴淚:“何律師,您總算來了。老天開眼,這下有救了……”
家屬裏還有位年事已高的老人家,那是王笠的爺爺,他從鼻子裏哼道:“說了申冤等于找死!只要王笠認罪,替當官的把一切都扛下來,大老爺一句話就會放他回來,麽請律師花冤枉錢!”
何意羨聽了微笑道:“老爺子,您說得有一定道理。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您可以把我想成一個做外科手術的大夫,但是影響最終結果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了。好消息是負責本案審理的劉院長是個有人情味、負責任的法官,但此等大案,他說了也不算。”
說了等于沒說,是個太極高手。家屬不明不白就心裏好受許多,唯獨李婷冷冰冰不領情:“劉院長就算了,這個案子我們想申請異地重審。”
楊柏适時接過來:“啊這個之後可以再議。何律師,我們先進去吧,先簡單和委托人聊聊。我聽說人精神狀态不大好,已經抗議絕食好幾天了?”
說到這裏,管紅掩面流淚。倔強的老頭子也別過視線去,鼓着鼻翼,直咂摸嘴。
王笠的奶奶覺得這個律師面相相當不善,不敢與他說話,只拉着黃妙妙的手,一眶熱淚:“姑娘,見到我娃,讓他到了監獄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減個半年好早日回家……”
何意羨說:“行,先進去。李婷你方便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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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婷一驚。她原本沒有資格會見,幾個月前王笠的哥哥硬闖,還被法警打傷了。但是跟着何意羨,一路暢通無阻,甚至被各種人以各種目光禮遇。黃妙妙是頭一次來,準備好了會見介紹信、委托授權書和律師證,但誰也沒管她要,反而有一種賓至如歸之感。
但是在等待區的時候,卻遇到了同時間來這裏提審的蘇殊,他吃驚極了,連忙叫來看守所所長。所長懾于白軒逸的威勢,忙狗颠屁股前來緝拿狂徒。但見何意羨氣定神閑地長腿交疊坐着,一下子呆在原地不知何處。
蘇殊诘難:“何律師,你這是什麽意思?《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明确規定,家屬會見時需要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而且是這種案情重大的情況,你這更是無視法律……”
何意羨因為白軒逸被迫戒煙,現在身上一貧如洗,連根火柴棒都摸不到,否則他說這話時八成是個撚煙頭的動作:“你跟我談法律?”
他音量不大,說話時都沒看蘇殊。可是蘇殊是坐着的,不然有可能都要退後半步,回頭找所長已沒影了。
何意羨說:“那就談法律。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從刑事拘留三十七天屆滿後,就是逮捕,理論上最長九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一個月,中間可以退回公安補充審查兩次,每次一個月;法院審限也是一個半月,要延期就得上一級法院審批,一般案子半年到一年以內就判了。我給你滿打滿算,最多關人兩年就是無疑的超期羁押。王笠卻被關了整整五年零八個月,按照法律是不是應該立刻變更強制措施放人?”
蘇殊惱怒:“你這是強詞奪理,這個案子要特殊情況特殊考慮!”
鈴響代表王笠已經準備好了,可以會面。何意羨點頭起身:“好啊,那你就叫白軒逸來考慮考慮,我在這等他,我們也想向司法機關反映呼籲。”
蘇殊不忿,何意羨卻只剩背影。所長又颠巴回來了,帶着上等的新加坡黃金芽和熱水壺,他急得都沒來得及沏,竊竊小聲道:“何大律師呢……”
房間內24小時攝像頭監控,全程錄音錄像,就算停電也是有備用電源的。兩名陪護人員在房間內監視,還有兩人在監控室目不轉睛地盯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