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一生的風景(上)
一生的風景(上)
一九七零年,秋。
重巒疊嶂,白雲堆煙。山間霧氣彌漫,遠看山被一疊翠綠的草木籠罩,走在山間卻又只能夠看到光禿禿的樹枝。草倒是長得挺高,得有兩三個人那麽高。
這時候鄉村裏的人家多,人口也多,政策就是敞開肚皮生,村子挨着村子。人一旦多了,草其實不肯長,要看到這麽兩三人這麽高的草,也得走上很遠一段路。
胡冬芳在割豬草。她割豬草的動作十分麻利,像是早已練習過千萬遍。
豬草是怎麽割不完的,胡冬芳的家裏養了兩頭豬。這兩頭豬黑臉短毛,肥頭大耳,腿短肚子大,經常貼着地皮走,胡冬芳有時候都擔心它們肚子被磨掉一層皮。現在這兩頭豬還沒有長大,等到它們長大後能夠胖出一臉的褶子。
胡冬芳擦了擦臉上的汗。
胡冬芳穿着個小碎花的裙子,紮着兩條麻花辮。這身打扮其實并不十分流行,只是這時候,國家與老大哥關系正處在蜜月期,老大哥那邊的風俗人情也一并帶了過來。
“冬芳啊,家裏給你相了個對象,大你三歲,你改日去見一面,就定下來吧。”
“這麽快?”胡冬芳吃了一驚,細想卻又覺得理所當然,她已經十四歲了,也确實到了該相看對象的年紀了。
胡冬芳去看了那說是比她大了三歲的男人一眼,只遠遠地看了一眼。個頭不算很高,卻也不矮了,身材瘦削,活像是個骨架子。胡冬芳沒有看清他的面容,不知長得怎樣,卻也沒有異議。這年代雖說是流行自由戀愛,然而總歸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占了主要的地位,特別是,這裏還是農村。自由戀愛是城裏人的新把戲,與農村有什麽幹系?
胡冬芳相看了對象後,生活也沒有什麽變化,照樣要給家裏的弟弟妹妹們做榜樣,每日做許多的活。她小時候還被水牛拿角頂過,現在想想,也是難得的童趣了。胡冬芳是家裏頭的老大,這時候大家都是看重男丁的,家裏頭的長輩見她媽一連生了三個女孩,便做主讓她去上學。一直到她的弟弟出生之後,她才沒有去上學。她運氣好,一直讀到了小學畢業,她的弟弟才出生。據說另一個大隊的女孩,就只讀了一兩年學,比她還要不如。
“冬芳啊,你那對象咋樣?”跟她玩的好的姑娘好奇道。
“還行吧。”胡冬芳低頭砍柴。“長得挺周正的。”她仔細想了想,雖然看不清長什麽樣,但是應該不錯。不然做媒婆的豈不是要挨一頓揍?
“這樣。”那姑娘也盤着個麻花辮,穿着件深綠色軍裝。這年代流行的不是中山裝就是深綠色軍裝,胡冬芳這樣的碎花裙反倒是一些有錢人家才能有的新奇玩意兒。胡冬芳家庭狀況不錯,再加上胡冬芳最近相親,自然更要好好打扮。
“我不太想相親。”那姑娘聲音細若蚊足,“誰知道遇到的是啥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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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沒法子的事。”
那姑娘又跟胡冬芳說了些體己話,胡冬芳也沒大聽進去。這話不錯,如今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要怎樣知道那個人是個什麽品性?媒婆雖說是賺這筆錢的,但是做生意的人是什麽樣的,戲文裏也都在說的,叫做什麽,對,無奸不商。
胡冬芳把柴砍了後便回了家,這時候還是個大家庭,姊妹兄弟都住在一起,并沒有分家。
“芳啊,那人你感覺怎樣?”劉氏低聲詢問,“現在不比從前,你要不滿意我們家也是可以退的。”劉氏說着又悄悄跟胡冬芳說,她外公不滿意那男人的歲數,雖說男人歲數大點沒關系,但是他還是不大滿意。女大三還能抱金磚,男大三能夠抱啥?
“媽,我願意的。”胡冬芳說出自己的理由,“家裏頭還有姐妹沒有嫁人,他們那邊的人我們以後也是要見的,今日若是因為一些原因我不跟他一起,只怕以後擡頭不見低頭見,姐妹們尴尬。”
“可憐你了。”劉氏也沒法了。
胡冬芳不語。
如此又是過了二三日,劉氏令胡冬芳去與那男子見一面,胡冬芳照做,在田埂上與他見面。這時,胡冬芳才知道他的姓名,陳思源。
陳思源看着眼前端端立着的女子,道:“我要去修鐵路了。”
胡冬芳早就知道他的職業,是一名光榮的鐵道兵。這時候,工農子弟兵就是最值得尊崇的。當然,他們也确實值得人們推崇。
“嗯。”
“你有什麽想要的嗎?”陳思源低聲道:
“到時候給你買一些。”
“你哪裏有那些錢,再說了,現在買什麽都是要票的。”
“是。”陳思源立的端正。
“我在這裏很多年,從來沒有見過別處的風景,你若是有心,到了一處地方,便拿一樣你認為最值得紀念的東西,石頭也好,野花也好,到時候,你給我拿來,我見了,也就是跟着你去了一趟。”胡冬芳道。
“是。”陳思源再次立正。
兩人又說了些話,盡管接觸時間不長,胡冬芳也能看出陳思源是一個寡言少語的人。
這一次兩人分開,直到三年後才再見面,又過了一年,兩人才辦了酒席,領了證。
在分開的這三年中,胡冬芳每日除了砍草放牛,煮了糊糊喂豬外,還會教導弟弟們學習。在教導弟弟學習的時候,她有時會想,如果有一天,女孩子也能夠男孩子一樣讀很多書就好了。
陳思源在修鐵路之餘,晚上三更半夜的時候會跑到很遠的地方去拉二胡。他沒有怎麽想起過那個僅見過一次的女子,然而他依然記得她那日說過的話。
他想,無論是石頭還是野花,都是會消逝的存在,也沒有什麽特殊的價值。即便她見到了,也不能夠清楚他到底去到了一個什麽樣的地方。所以,每到一個新的地方,他就會去學習當地人民的技藝,不求學到多麽精湛,他畢竟不是去表演的。
再次見面,陳思源已是一身風霜。旁人見他生得又黑又瘦,有好事的跟胡冬芳的外公說這樣算什麽,你家那外孫女生的那樣好看,圓圓臉大眼睛,就這樣讓人給糟蹋了?外公把那好事的人給一拐杖趕走了,心裏頭卻也在嘀咕。等到胡冬芳回到家時,外公才趕到她家去問她是怎樣想的。
胡冬芳的答案一如當年。
“我們家還有姐妹是要出嫁的。”
外公點了根旱煙,知道自己是改變不了孫女的想法了。
“當時看他當兵,你們都喜歡他,如今他當兵回來,又黑又醜,你們便看不上了。”胡冬芳認真道:“這種薄恩寡義之人,我們不能做。”
外公只得點頭,“你已是大人,這種事情,你也該自己做決定了。”外公吸了一口煙,又道:“今日你能夠有這一番話,外公心裏很是寬慰。”
胡冬芳與外公的這一番話,陳思源無從了解。他只知道,他快要成婚了。這時候還是有成家立業的觀念的,人們一般是先成家後立業。結了婚的才能算是大人,才有發表意見的資格,那些一輩子不結婚的人,注定沒有發言的權利。這時代還沒有不願意結婚的人,或許有,然而人們并不知道有。很久之後胡冬芳才知道有自梳女的存在,或許她們一直都在,只不過以往自己從未注意過而已。
胡冬芳在得到長輩的認可後,便與陳思源商量酒席的事情。這時候的物質生産資料并不算豐富,然而結婚是人生大事,即便以後吃西北風,也得大操大辦,這畢竟是一輩子的事情。
三日後,張燈結彩,好不鬧熱。
胡冬芳穿着紅衣服,這是她很久以前就已經準備好了的。腳上的膠鞋是她跟人借的,這膠鞋有些小了,擠得她腳趾生疼。但是今日是個好日子,她臉上的笑容一直沒有變過。
陳思源也穿着紅衣裳,大家的婚姻愛情觀念都差不多,審美也是一樣。陳思源看她臉上雖挂着笑,卻有些勉強,再看她走路腿腳不便,之前相見時見她并無這種毛病,便知她穿了不合腳的鞋。陳思源思此,便讓她攙扶着自己的手臂,這樣容易些。胡冬芳訝異一瞬後,感激地看着他。
外公拄着拐杖,注視着小兩口,看他們外貌雖不般配,動作行為卻一致,又看陳思源對胡冬芳十分關切,終究還是放了心。
“這鞋不合腳,你何必穿上呢?換了吧。”陳思源貼在胡冬芳耳邊,輕聲細語道。
胡冬芳搖搖頭,“今日不比往日,一切都要最好的。”
最好的東西,不一定是最合适的,但是她願意為了這最好的一雙鞋而忍受原本不應該有的痛苦。
陳思源看着她因為痛苦而顯得有些扭曲的笑容,很想要告訴她,“不,其實沒有必要忍讓的,這些痛苦都是不必要的。”然而他最終什麽也沒有說。即便是不必要的痛苦,只要她能夠笑出聲,那就讓她去吧。人只有這麽一點微末的快樂了。
吃席的有五六桌的人,都是兩家的親戚朋友。他們今日是第一次見面,對于一些人來說可能也是最後一次見面。胡冬芳的外公年歲已經大了,他想,這可能是他最後一次見到這些親戚。對他來說,人活着這年頭,能夠看到子孫成家立業,已是極好的事了。至少,沒什麽遺憾了。
胡冬芳穿過長長的走廊,在衆多親屬的注視下,走向她的父母。“冬芳啊!”胡東強和劉芳站起來,迎接女兒。他們眼中閃爍着淚光,但臉上卻堆滿笑意。此時此刻,他們的女兒終于是長大了,成家了。
“爸,媽。”胡冬芳眼眶含着淚。陳思源也跟着道:“爸,媽。”
“欸!”胡中和與劉氏應聲,“快去接待人客,啊,我們不用管的,我們不用管。”
有錢人家的女兒結婚是要隆重許多的,胡冬芳只是普通人家的女兒,酒席也要簡單的多。盡管如此,夫妻兩人在酒席結束後仍然是收拾了好半天。
陳思源盯着漏風的房屋,忽然想抽煙。他沒抽過煙,只見過其他人抽。他被煙的味道嗆過,所以一向敬而遠之。只是在此刻,當他不知道接下來應該怎樣做時,他忽然也想要抽煙了。
他看着胡冬芳,覺得她真是個幸運的人。
胡冬芳讀書能夠讀到六年級,并不是家裏有多重視這個女兒,而是因為她足夠幸運,正巧是第一個出生的,這就是拔得頭籌的優勢。陳思源雖是男子,比起胡冬芳卻也沒有好上多少,陳思源排行行二,既不占長,也不夠年幼。老爹老娘偏疼幼子,一家三兄弟,分家老三分的最多。老兩口只給陳思源分了個房間,還漏風。
“冬芳。”
“诶,怎麽了?”胡冬芳脫了鞋,露出腫得發紅的腳指頭。她“嘶”了一聲,伸出手指頭去觸碰腳趾,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看來我明日得小心一些了。”胡冬芳有些無奈道:“我原本想着,有了這鞋能夠更輕松的。”
“這鞋……”
“是我找村裏的人借的,我沒有多餘的膠鞋。”胡冬芳說着,有些不好意思。“老人們常說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衣服可以這樣做,鞋子卻是不能的。”
“以後不必穿這些了。”陳思源認真地說道:“面子上再好看,裏子不舒服,又有什麽用呢?”
胡冬芳看他說話時的神情認真,不禁莞爾,“我知道啦。”
陳思源與胡冬芳把東西收拾好之後,便不知該說些什麽了。胡冬芳忍着腳痛站起身,想要去看看今晚上能夠吃上什麽菜。肉是不用想了,一月也未必能夠吃上一回。
記得還是孩子的時候,媽煮了好大一碗肉,她看着好饞,好想要吃,媽卻說那是來家裏修房子的匠人要吃的。媽跟她說讓她去給客人們煮點湯,天氣越來越熱了,涼一碗湯也是好的。她想着煮完湯就可以吃肉了,眼睛亮晶晶的,做事也頗積極,等她煮完湯後卻看那一碗肉全都不見了。她傻眼了,卻不敢鬧。一旁的弟弟見肉沒了,哭着喊道:“我肉呢?我肉呢!”胡冬芳連忙把弟弟帶到一旁,“姐帶你去吃糖,啊,別哭,哭花了臉就不好看啦。”
然而弟弟還是哭鬧個不停,後來怎樣哄好的弟弟胡冬芳已經忘記了,只記得那是一個并不愉快的一天。只是随着時間流逝,原本并不愉快的日子,現在回想起來竟然還會覺得甜蜜。
胡冬芳臉上挂着笑,陳思源感到觸動,忍不住道:“你笑起來很好看,只不過之前你的笑都沒有現在的好看。”胡冬芳詫異地回過頭看他,陳思源卻認真道:“只有最真誠的笑容才能夠打動人,當你覺得難受的時候,笑出來其實也并不能夠打動人的。”胡冬芳聽了他這一番話,忍不住想了一下自己以前的笑容都是什麽時候的。如他所說,自己确實很愛笑,只是并不是什麽時候都是開心的,她只是習慣性地在臉上挂滿笑容。家裏人也都是這樣教育她的,乍然聽到陳思源的話,胡冬芳其實是有些不快的。她心想,你怎麽知道這樣的笑容不能夠打動人呢?我看大家都沒有說什麽啊!
陳思源似乎是看出她心中所想,仍然堅持道:“唯有真誠才能夠打動人心。”
胡冬芳心不在焉,随口道:“嗯,我知道了。”
陳思源見胡冬芳不再說話,也知道他是說錯話了。不是沒有人批評過他,他們都說你這樣的性子要改,我們中國人都是要中庸的,沒有你這樣剛直的。
陳思源想,我這樣子的性格大領導看了都要說好呢。現在已經不是從前的舊社會了,以前那些會說好話的人靠着谄媚得到金錢地位,如今卻不是了,有真才實幹的人才應該得到提拔。
然而胡冬芳不是大領導,她只是他的妻子。他們才剛辦了酒席,親戚朋友們早已退場,而他們的生活才剛剛開始。
陳思源湊到胡冬芳身邊,看她臉上細絨毛,這些細絨毛并未影響她的容貌,反而增添幾分生動。陳思源看過西洋畫兒,那些畫以生動真實著稱,然而陳思源想,再怎樣藝術品的畫兒,也是抵不過一個活生生的人的。他的妻子,真好看,比那些西洋畫還好看。
“你在看什麽呢?”
“我在看你,你比西洋畫還要好看。”陳思源認真說道。
“西洋畫?”胡冬芳是沒有看過西洋畫的,她只見過貼在門上的門神像,還有街頭算命的人弄出來的鬼畫符一樣的東西。胡冬芳小時候對算命子很感興趣,可惜家裏長輩并不允許她去鑽研這些沒有用處的東西。婦女能頂半邊天的思想并沒有蔓延到農村裏來,女人的用途只有結婚這一種。
“嗯,西洋畫,就是那些洋人畫的畫,跟我們畫的不一樣。”陳思源想了想,道:“他們畫的就像是照相機拍下來的一樣,你見過照相機吧?”
胡冬芳搖頭道:“沒有,我哪裏見過這東西,倒是聽人說過,說像是畫一樣,你現在又說畫像是照片一樣,我都不知道該聽誰的了。”
“啊,是,我沒想到這個。”陳思源面上帶有愧疚,“那我們以後得空了,也要去拍一回照。”
胡冬芳笑道:“好。”
胡冬芳忽然道:“之前破四舊,都學着新思想,如今這西洋的玩意兒許多人都覺得新鮮,我卻也覺得,或許我們不去碰才是好的。”
“嗯?”
“最近頗不太平。”
如今是七三年,距離破四舊已是過了六七年了。
七年前破四舊的時候,胡冬芳就想,什麽是破四舊呢?胡老爹說,破四舊就是要破除以前的那些舊的習慣,舊的思想,現在已經是新社會了,舊社會的那一套已經行不通了。胡冬芳當時只有十一歲,但是她已經明白許多事情,比如說,她知道很多人偷偷的其實還在用過去的舊東西,只不過沒有人說出去而已。胡老爹跟她講,別人怎樣做是別人的事情,咱家可不能夠昧着良心做事情。她一直記着這話,從不與人為惡,只是她也知道,人心是最難靠的。
陳思源愣了一下,明白過來她說的是什麽後,道:“人沒有這樣的。”
胡冬芳笑而不語。
胡冬芳沒有跟陳思源解釋什麽,然而幾年後發生的一些事情卻讓陳思源明白了胡冬芳當時說的是對的。只是等到他明白時,已經太晚了。而那時候,胡冬芳也已經是孩子媽了。
又是過了幾年,七七年的夏至,胡冬芳在幹活的時候覺察到自己要生了,還在忙着農活的衆人把她拉去了村裏的衛生所。她的大女兒陳海櫻在晌午的時候生了下來,這正是一天中最熱的時候。
然而在陳海櫻出生時,天上卻下起了蒙蒙細雨。夏至算得上是很重要的時節,有人說夏至雨點值千金。這并不是說夏至的雨水就真的價值千金,大家都知道詩人總是喜歡誇張的。
“生了,生了,是個女兒。”護士抱着孩子給胡冬芳看。胡冬芳想,該給這女孩兒取個什麽樣的名字呢?陳思雨?不好,思字跟陳思源重了,陳夏至也不好,沒有人會取這樣的名字。
陳思源聽說女兒出生後急急地趕到衛生所,這時候他正好聽到了胡冬芳念叨着應該給女兒取什麽樣的名字。陳思源道:“不如叫千金吧,夏至一雨值千金。”
胡冬芳白了陳思源一眼,“這名字太俗氣,女兒長大了會恨你的。”
陳思源道:“我倒是覺得這名字挺好,俗話說得好,大俗大雅,蘇轼都說過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陰,可見千金這詞并不是什麽見不得人的差詞。”
胡冬芳想了想,道:“這詩原本意思是要勸告人們珍惜時光,後來随着時間的演變改了意思。”
她絕口不提“千金”二字。
陳思源礙不過胡冬芳,最後給女兒取名為陳海櫻。
現在正是櫻桃成熟的季節啊。
後來很多人提到櫻這個字會自然而然的想到鄰國漫山遍野、随處可見的櫻花,然而對于陳思源和胡冬芳來說,櫻桃才是生活中更為熟悉常見的事物。
“希望我們的女兒海櫻,能夠健康快樂的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