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章
第 3 章
溪月從前覺得,若是有日重逢宋之揚,她一定會生出恍如隔世之感。就好比十六年後,楊過跳下懸崖本意尋死,卻不意與小龍女重逢,因此生出是夢是真,是幻是真之感。
實際上,溪月再次見到宋之揚,只覺得他好像從來沒有離開過自己的世界。他好像只是短暫的離開,去了一次短途旅行,七天之後神采奕奕,一身輕松的回來了。
宋之揚已擁有了全世界,溪月不過是凡塵俗世裏的小螞蟻。他一直都在,只是自己與他玩了一場三年的捉迷藏,時間在兩人臉上,身上都覆了一層薄薄的塵埃。
溪月凝視着他比從前更加賞心悅目的面孔,男人的嘴巴一張一合,好像說了什麽,溪月完全聽不進去。
宋之揚聲音大了些:“拿着雨傘。”
他将一把小型的折疊傘強硬地塞到了溪月的手裏,她恍惚接過,兩人手指擦過的地方有些溫熱。她從前是那樣的喜歡宋之揚,只要能碰一下他的手,她都能開心到一個晚上睡不着覺。
“看傻了?”
溪月嗯了一聲。怎能不看傻?他一點也沒變,依然是芝蘭玉樹,全身上下看起來一塵不染,風采依舊。
她真恨自己,怎麽就擺脫不了在他面前的自卑感,早知如此她也上進一些,在寫作這塊下點狠功夫,說不準今日也是有頭臉的人物。
“既然看傻了,當年就不要把我拉黑到老死不相往來的地步啊?”
宋之揚一貫是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他性子帶點冷,就算說話語調溫柔但總會帶點疏離,對誰都保持距離,這般咄咄逼人的語氣不是他。他從前對溪月也不這麽講話。
溪月聲音低低的:“謝謝。”
宋之揚長而清瘦的手握成了拳頭,垂在西裝褲的兩邊。溪月開始埋怨自己這幾年怎麽完全沒關注過這家夥?但凡她翻一下娛樂版塊,影帝林簫和新晉頂流宋之揚共演一定是大新聞。
兩人就這麽僵在這裏。這場久別重逢的戲碼真是難演,溪月暗想。如今自己該說什麽,做什麽,沒有導演在旁,她真是茫然不知所措。
好在這時有個白白胖胖的男人快步走過來,對宋之揚說道:“怎麽,認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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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月記得這個男人,他叫阿武,是圈內很有名的經紀人,現在還是另一個大明星沈知寧的經紀人,當年也就是他把宋之揚介紹到日本一個著名的音樂制作公司的。
宋之揚點了點頭,臉上陰晴不定:“認識。”
“對。我跟宋先生,已好久不見了。”
宋先生,宋之揚心裏一陣恍惚。他們剛認識的時候,她就是這樣喊他。別的粉絲都喊他之揚,宋之揚,年紀小一些的喊他一聲哥哥。她卻是帶了點羞澀,先是用“先生”拉開兩人的距離。後來她開始喊宋之揚,這三個字變得非常順口。
直到有個夜晚,她無意中用上了他家人會喊他的小名,宋之揚永遠都記得她喊自己那一刻的悸動,後來這個小名被大衆知曉,人人都這樣喊他了,可誰也沒能喊出溪月那一份獨特的溫柔缱绻。
後來在機場分別,她就從自己的人生裏徹底走了出去,宋之揚以為這一輩子都不會再與她相見。
“都準備好了嗎?各就各位!” 導演的聲音将兩人都拉回了現實。宋之揚看向溪月,說道:“我等一下有場戲要拍,順利的話一個小時就好,我在這部戲只是客串,總之,你等我一下!”
宋之揚不似尋常的鎮定,有些語無倫次,旁邊的阿武是混跡娛樂圈的人精,一眼就看出宋之揚對眼前的女孩不一般。
溪月好像點了點頭。
待得戲順利拍完,宋之揚趕緊拉着阿武問:“武哥,我朋友去哪了?”
阿武看着他的眼神意味深長:“你朋友去哪我怎麽知道?”
宋之揚周身緊繃,意識到不對勁,趕緊去場務那邊詢問,這一問才知道,穿紅裙的“小姑娘”早已領了錢和夜宵,然後飛一般的跑了。
他讓她等着自己,她又一次說了慌,又一次失約。
一向沉穩內斂的宋之揚不怒自威的眉間蹙了一股懾人之意,阿武正看得心驚,想上去安慰他幾句,男人的眼神卻又變了。
那雙眼睛裏帶着說不出的空虛,寂寞和蕭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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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公作美,一離開影視城,方才的陰雨綿綿忽然煙消雲散,是冰冷的月光照在溪月的身.上。
溪月捏着手機,沒打算将剛才發生的事情跟李莎莎或是任何一個人說。
與宋之揚的重逢說不上好,卻也談不上不好。她早知人生有無數種可能性,其複雜的遠遠超乎人類可掌控的範圍,所以一向習慣了随遇而安。但是宋之揚這事還是到此為止的好。她雖沒到三十歲,卻已被兩次愛情折騰的傷心欲絕,溪月覺得自己無論是身體還是心靈都不似十六歲時那樣百折不撓,愛情這傷痛她再也不肯體會了。
智者不入愛河。
況且他們如今有雲泥之別,一個素人,一個明星,怎麽談戀愛?其實論家世,溪月不比宋之揚差到哪。雖說她沒什麽成就,是個旁人眼中典型的“二世祖”,可她也不鬧騰,安安靜靜規規矩矩的做人。
溪月回到酒店,随便沖了個澡,倒在床上睡了過去。
次日,她是被電話吵醒過來的。
床頭的電話響個不停,她接了電話。
“女士,很抱歉吵醒您,可是這裏有一位女士急着要見您,她說她姓林,打您電話您不接。”
溪月昨天開了勿擾模式的,現在打開手機,才發現林婉打了她十二個未接電話,而且平均相隔一分鐘。溪月輕嘆一聲。若是個男人吵醒她,她早就氣的罵人了,可是她對漂亮的女孩子向來是沒有抵抗力,她如何能對林婉大吼大叫。
她洗漱下去,林婉就坐在大廳等着。在昨天身份被揭穿之後,林婉索性不再裝了,她今天穿的是華倫天奴這一季剛出的高級成衣,粉色的綢緞裹着身體,背後是個足以拖地的大蝴蝶結,一點不日常,稍顯浮誇。她戴了一頂粉色的遮陽帽,她生得極美,與哥哥一樣都是絕色,所以穿什麽都是人擡衣服。
溪月打量了一下自己,她披頭散發,牛仔褲加優衣庫的T恤。
“說好今天要跟我一起出去玩的,怎麽睡的那麽晚?” 林婉抿嘴笑:“我想請你吃飯,好不好呀?”
溪月笑笑:“你早說呀,我回去換身衣服才行,你瞧我穿成這樣,你帶我去高級餐廳我都進不去。”
“不會的。我要帶你到我家去。”
林婉用柔軟如孩童一樣的聲音纏住了溪月。她拒絕不了漂亮的女孩子,點頭答應。林婉開的是一輛法拉利488,鮮紅的顏色,很張揚,與她任性嚣張的個性差不多。
法拉利穿梭在城市裏,林婉看起來對獅城很熟悉,溪月一問才知道林簫在這裏有很多置業,林婉放暑假經常來玩。
她們在公路上兜風,林婉忽然說:“你知道嗎?你跟我過去認識女性朋友都不一樣。”
溪月好奇:“哪裏不一樣?”
“你不是沖我哥哥來的。” 林婉回答的很認真:“從前也有很多女孩子接近我,想跟我做朋友。昨天晚上我哥認出我之後,那些女的都來巴結我,可有什麽意思呢?她們又不是喜歡我。你卻連招呼不打就跑了,我就知道你不是沖我哥來的。”
陽光熱辣辣地照在兩人的臉上,溪月戴起了墨鏡,笑說:“萬一我是欲擒故縱,刻意引起你的興趣呢?”
“你當我是傻子呀?” 林婉氣鼓鼓地說:“我早就鍛煉出火眼金睛了,是沖我哥來的我一眼就能看出來。我看你對我哥是真的一點意思沒有,倒是跟那個宋之揚有點火花。”
溪月陷入了短暫的沉默,旁邊的林婉八卦地問:“你們兩真的有新聞?你知道嗎?昨天宋之揚拍完他的部分後,一直在滿場子找人,他那些形容詞往你身上套完全一致。”
“我們确實認識。” 溪月簡短地說:“但我不想再提了,可以嗎?”
林婉:“對不起,你生氣了嗎?”
溪月怎麽舍得對她生氣,一個天真純情的小姑娘。
林婉的別墅在獅城的郊區,這裏是新開發的區域,人流并不密集。她的別墅距離海很近,是一棟白色的洋房,家中裝潢簡單,陳設很雜亂。林婉一進門就一腳踢開了在地上的油畫,笑說:“對不起,我才剛搬進來不久,沒整理好。”
溪月笑笑:“沒事,我幫你吧。這樣吧,我收拾你做飯。”
林婉紅着臉開了冰箱,說道:“我只會買菜不會做飯。”
溪月笑說:“那就巧了,我最愛做菜,這事正好交給我,多謝你。”
賺大錢的事溪月是一件不會的,這些個“旁門左道”她個個精通。好友李莎莎大二時就在父親的指導下,靠着炒期貨賺了一大筆錢。從前周文統特別愛拿這事數落女兒不思進取,溪月一怒之下,大三開始也靠着寫專欄賺點小錢。可她不知是不是運氣不佳,賺點小錢的命是有的,大錢卻是無緣。
溪月最驕傲的本事還不是寫文章,而是做菜。她的鄰居老爺爺是精通四大菜系的神廚,溪月才六歲就跟着他老人家學廚,若是認真論輩分,琴洲很多星級飯店的行政總廚都得喊她一聲師姑。
林婉菜也是亂買的,看中了就往籃子裏扔。溪月問她想吃什麽,她說想吃家常菜,媽媽做的那種感覺。溪月想了想,就開始自由發揮。一個小時後,她端上了三菜一湯。麻婆豆腐,蛋炒飯,車螺芥菜湯,四喜丸子。
溪月将一小塊丸子夾到林婉的碗裏,笑說:“嘗嘗看,是不是跟你媽媽做的一模一樣。”
她們這一天又聊天又收拾又做飯,一轉眼已是黑夜,這一帶是在海邊,遠離城市的喧嚣。林婉沒關窗,海風吹到人臉上來,帶着些許潮意,白熾燈下的餐廳已被收拾整齊,但沒了那些亂糟糟的畫作,房子忽然顯得空曠凄涼起來。
林婉吃了一口,低聲道:“其實我沒吃過我媽做的飯。”
溪月好奇:“為什麽?”
“她很小時候就不要我和我哥了,我們是外婆帶大的,我哥很小就開始拍戲了,他說多拍點戲能讓媽媽看到,說不準她就會回來了。”
溪月聽得心酸,換了個話題:“對了,你想演戲為什麽不讓你哥哥帶你入行?他出馬你還需要演龍套嗎?”
“他出馬多沒意思呀!” 林婉破涕為笑:“我昨晚把他吓住了才好玩。” 她肯定是被哥哥寵慣了,所以做事不考慮後果,無法無天。
“對了,你說你有個朋友跟我名字很像。”
溪月點點頭:“她叫林莞,是我初戀的妹妹。”
“咦?你初戀還在?你有男朋友?” 林婉激動地問。
溪月搖了搖頭:“我早就跟他分手了。不過我和他妹妹關系很好。他們兄妹兩不在一起也挺多年了。莞兒她——我習慣這麽喊她,她也不喜歡她哥哥,更喜歡我一些。”
坐在對面的林婉忽然沉默了起來。溪月正不知自己說錯了什麽話,卻聽到一個細細的聲音,她覺得腳邊癢癢的,低頭一看,竟然是一只渾身漆黑,兩眼如燈的小貓正蹭着她的腳踝。
“啊,這是我的貓,叫喬伊。喬伊,過來,別煩姐姐。”
林婉拍了拍她的大腿,那只貓卻不理睬,只顧圍着溪月轉。林婉臉上露出尴尬的神色:“這是我跟我前男友一起養的貓,它不大喜歡我,更喜歡我前男友一些。”
她又問溪月:“你養寵物嗎?”
“從前養過一只貓,活到二十一歲才去世。它去了之後我爸爸很難過,從今往後我們再也不養貓了。”
溪月的外貌繼承了母親,性子卻和父親一模一樣。他們都很重感情,害怕受傷。
她們聊到了晚上九點,門鈴響,溪月收拾碗筷,林婉去開了門。不一會兒,溪月就在廚房聽到了外面争吵的聲音。
那兩人用英文吵的激烈。前來找事的是林婉的前男友,他想把貓給要回去,林婉堅決不肯。兩人吵着吵着就往誰是分手錯誤的那一方去,越演越激烈。溪月偷瞄了一眼,那男人看起來挺“社會”,粗壯的胳膊上紋着大喇喇的龍紋身,胡子粗狂,說每一句話的時候眼睛都往外突一下,很吓人。
與他相比林婉顯得很嬌小。溪月走過去,用中文說:“他是誰?要不要給你哥哥去個電話?”
那男人粗聲粗氣,用英文說:“說英文!我他媽不想聽到中文!”
“那你就不應該在獅城出現。” 溪月冷冷地說:“這裏超過百分之七十都是華人,幾乎每個人都會中文。”
林婉說道:“溪月姐,我跟他單獨聊一會,你別管e in!”
她打開書房,先讓前男友進去,她才跟了進去,關門的聲音比尋常更大一些。
溪月在外面糾結要不要打電話報警,瞧前男友這架勢恐怕兩人的争吵很難善終。果然不到一會,溪月聽到林婉傳來尖叫聲,随即書房的門被人重重地撞了一下。
溪月沖上去将門打開。書房內,前男友從懷裏掏出把刀,一臉失控的模樣,叫嚣着要林婉将屬于他的都還給他。
那把明晃晃的刀在反射着白熾燈的燈光,将兩個姑娘都吓住了。
溪月長那麽大,還從未遇到危險,一時間有些手足無措。林婉罵道:“你發什麽神經病,你把刀放下!” 她聲音氣勢磅礴,人卻不由自主的節節後退。
前男友拿着刀沖向林婉的時,溪月做了一個她自己都想不到的勇敢舉動,她沖到了林婉面前,也就沖到了那把刀的面前。
于是不可避免的,那把刀刺進了她的身體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