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風波

風波

媽被醫生用鏈子拴住了,綁在了床上,一動也不能動。

醫生綁她的時候是用了些力氣的,她力氣很大,幾個醫生都拉不動她,醫生跟我說,她的力氣不像是一個幾天沒吃飯的病人。

她躺在床上,眼珠子望着天花板,一動不動。手上插着針頭,針頭連着輸送葡萄糖的瓶瓶罐罐。

我坐在另一旁的病床上,那病床上蓋着個白色的厚墊子。臨時病房不大,卻也不小,足有四個床位。

她确實是無法動彈了。

她“啊啊”地叫起來,因着那幾日總是一個人大半夜說話的緣故,她嗓子基本上已經啞了,她現在猶然能說出話,只是那聲音像是磨得細碎的石頭,粗粝難聽,又像是指甲劃過黑板的聲音,那聲音似乎不大,可聽到耳朵裏總是折磨人。

我那幾日是睡在二樓的,老家的房子修了兩層樓,七八間房子,兩三個廁所,兩個廚房,我覺得挺好。他們單獨給了我個房間,那房間裏的光線不太好,聽人說安亮瓦的人弄錯了,以至于白天不開燈的時候都有些像是在晚上一樣。我不在意這些事情,只是每次回老家的時候,總是要拿笤帚打掃衛生,我不太樂意。

奶奶說:“那是你親爸媽,你還不樂意,嘿。”

我說:“他們是外人,我不樂意,他們是我親爸媽,我也不樂意,嘻。”

不過我後面還是象征性揮着掃帚掃了幾下。

我倒也不是真不願意,就是有時候總覺得吧,既然總有人要做這些事情,為什麽要我去做呢?不過在我真正去做了之後,又覺得這些事情其實不難,難的是每日堅持。

我是不大樂意打掃衛生做家務活的,然而他們催我找對象,後面總要跟着一句,你以後結婚你不做家務活,男人也是不會做的。我心想我一個人快快活活地過,我肯定要做家務,我要不做也不能使喚別人,那只能做了。但是若有了對象,我不去使喚別人我要這個對象幹嘛呢?對象定然也這樣想,所以提前就該寫個條約,兩個人要做什麽事也好有個章程,而非是全部推在我頭上。

他們眼裏頭天經地義的事情,在我眼裏只覺十分可笑。

我已經想好我之後會怎樣生活:我存夠了錢,一個人去往陌生的城市,在那裏工作和生活,年老之後跟朋友們一起去跳廣場舞。

我不想結婚,也沒有小孩。我跟我現在的對象,說起來是戀愛,其實我跟她都心知肚明,充其量就是兩個雪地裏的刺猬相擁取暖時所産生的錯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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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正需要這段關系嗎?我又需要這段關系嗎?不過我确實會因此拒絕追求我的人,或是想要接近我的人。有一個對象,似乎是個不錯的事情,至少不需要我多找什麽旁的理由。

但是我能想象到我畢業後會發生的事情,我的長輩定然會讓我去相親,我清楚我的長輩們有着不錯的眼光,他們不會讓我随便跟一個人過,可是再好的人,都會讓我覺得窒息。

我不太習慣這樣的生活,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結婚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我讨厭家長裏短,也不想跟一個陌生人分享自己的事情。

可是我也不知道我能堅持多久。

或許再過幾個月,我也會步入婚姻的殿堂,現在堅守着的一切都成了笑話。

“啊啊。”媽又怪叫着,我上前替她蓋好被子。

“你都長這麽大了。”奶奶忽然說道:“那個時候你才那麽大一點,你媽把你背在背上,別人哪裏敢靠近呢,你媽那個人不成,你爺爺腿上有道疤就是你媽拿斧子砍的,你小時候想讀書的心慌,你媽不讓你去讀,說家裏沒得錢,你去讀啥子書……我們把你送這麽大不容易,好歹把高中讀完了。”

我看着奶奶她頭上新多出來的白發,含糊道:“她來你們家多少年來啦?”

“也有那麽二十多年吧。”奶奶已經老了,精神看着沒有以往好,從前她做事情麻利,把我爸連同他兩個妹妹拉扯大之後又拉扯孫輩,現在她卻總是想要睡覺,走起路也慢吞吞,不如從前麻溜。“你那時候不肯跟我們走,哭着鬧着要找你媽。”

我莞爾。

“從前的事情我不記得多少了。”我笑着笑着就覺得有些難受起來,“我還記得我小時候給她燒開水呢,也不記得是為了什麽,反正有這麽一回事。”“那時候你多聽話懂事,你到了廣東後不也拿着掃帚掃大街?”奶奶說着頗有些遺憾,似乎是在問我怎麽如今變得這樣懶?

“我不記得這事。”

奶奶也不願多說了。

“我倒記得一些事情,那時候醫生不是說我弟活不了,要給我弟引産嗎?這事兒我還記得。”那個時候我還很小,只有四五歲吧,我媽懷了孕,是個兒子,那個兒子被人引了産,就這樣沒了,我奶奶時常說那個兒子腿那樣長,若是還在,現在都很大一個了,起碼得有我表弟那麽高。

“嗯啊,是有。”我随口附和着。

他們總是懷念那個剛出生就死了的弟弟,盡管那弟弟他們從來沒有養過,他們也對他充滿着感情。我大姑有時候會吓我,你弟弟要還活着,你奶奶就會給你開來去親呢。我問什麽是來去親,我姑就說哪家的姑娘若是有個兄弟,我弟弟娶了那家的姑娘,我嫁給那家的兄弟,這就是來去親。

我聽着像是在做買賣,你給我家女兒,我給你家女兒,這樣一來一回,絲毫不虧。

我那時候要說完全不在意也是假的,我問奶奶要是我弟還在,真的會給我開來去親嗎?她說也得兩個人樂意,不樂意也只能算了。我聽出來這話的意思,不樂意确實只能算了,但是樂不樂意恐怕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我若是說不樂意,他們恐怕會說你再試一下,多相處一段時間也就看順了眼,我總覺得無論是多讨人厭的東西,看長了也是多順眼些的。

但是婚姻這事情是不能這樣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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