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大不敬之後,便是大大不敬。
斐拉說完這些話之後,便朝着布蘭德微微颔首,甚至沒有行禮,就面無表情地推開了房門。
對于他來說,是否給遵守雌侍的守則根本不重要了。反正他總是會被遺棄的,即便做什麽努力,也無法改變雄主的想法。
雄主真是冷血呢。
他癱在門板上,神情恍惚地看着晃眼的燈光,有些失神。
亞麻色的長發柔軟地披散在他的肩膀上,令此刻的他無端得脆弱。
修長的手指緩緩地擡起,摸上了他自己的發絲,随即才落在了他光潔的額頭上。手縫之中搭着幾絲遺落的發絲,令他的身影顯得愈加憔悴。
明明是很俊朗的面容,此刻卻是看不出任何的堅韌,好似一把出鞘的劍瞬間被折斷了。
在這三年的等待中,他從未放棄希望,在監獄中,他也不曾絕望,但此刻,他徹徹底底理解何為生不如死。
都說雌侍生是雄蟲的蟲,死是雄蟲的魂,自從嫁給雄蟲,那麽雌蟲的身體便再也不屬于自己了。
身為從特朗德星球出聲的傳統雌蟲,永遠堅定着這種想法,即便是優秀的少将也不能免俗——即使他會有反抗,但依舊跳不出那個圈。
比如剛剛那種對雄蟲的大不敬,便已經是他所能做到的最多的反抗了。
他們沒有自我意識,自由身之時便已經接受了這種想法,而嫁給雄蟲之後便永遠只會這般遵守。
他們不認為這有錯,也同樣不覺得這樣是喪失蟲權的。
這種想法,與此時布蘭德的想法完全不同。
斐拉軟綿綿的腦袋側向一邊,二樓走廊很寧靜,也很明亮,與監獄中全然不同,他強作精神,慢慢向着自己的卧室走去,腳下的軟拖質地很好,腳底像是踩在棉花球中很舒服。
Advertisement
咬住下唇,右手握住左臂,他面無表情地慢慢踱步。
他需要整理一些東西……
只是,他好似并沒有什麽東西需要整理。
雄主會什麽時候趕他出去呢?
難道會是明天嗎?
腦袋中的想法紛紛亂亂,令他的頭很疼。他站在二樓的樓梯扶手邊,望着一樓那侍官認真地拖着地,看着那機器人的電子眼閃爍着幫助侍官拖着地,溫馨和睦的景色,但他依舊冷若冰霜。
左腳擡起,他轉身準備離開,眼角最後劃過一樓的景色,似乎戀戀不舍。
溫馨的家庭環境一直是他的夢想——只是這種夢想在成為布蘭德的雌侍之後就一定不會實現了。
畢竟,即便是成為普通雄蟲的雌君也不一定能夠完全實現。
雌蟲的心裏都有個相似的夢想——而夢想之所以是夢想,必然有它的理由。
**
書房之內,布蘭德已經站在了安置着成堆書籍的書櫃旁,一層一層地尋找自己所需要的書籍。
他醒來之後來到這個宮殿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讓侍官購置一些有關于西恩國的書籍,其中囊括了地理、風俗、法律、星際關系等方面。
這也是為了讓他即便在缺失記憶的情況下,可以不被一些不懷好意的蟲族欺騙,例如他所謂的雄父雌父。
他曾經想過将缺失記憶這件事情告知于這具身體的親戚,但在他見到那對雌雄蟲之後,便立刻打消了。
他是喪失記憶,不是缺乏常識性判斷,自然看得出那些家夥不安好心,也許當年他昏迷也是由于那對雌雄蟲。
也因為這個原因,他認為應該讓那個叫斐拉的雌蟲離開。
他不是個喜歡将其他蟲拖下水的個性,既然他們兩個并無感情,還不如分開,各自過各自的生活,更不用說目前他生死難蔔。
他自以為考慮的很好,并且想要與對方心平氣和地商量一下這個問題,但沒有想到對方如此的排斥。
而且還說什麽把他送到其他雄蟲身邊亦或者是娛樂場所。
布蘭德覺得這件事情突然有點棘手了,他似乎沒有好好考慮過一切情況。就比如,離婚對于對方來說到底算是什麽?
在他的潛意識裏,離婚就是兩個不相愛的蟲族分開開開心心過自己的日子,誰也不該怪誰。
但瞧着對方那些話,大概與他所想不符。
這種事情他無法詢問其他蟲族,畢竟會暴露出自己缺失記憶的事情,于是他只能自給自足了。
在成堆的書籍中總算是找到了他需要的書籍——《蟲族婚姻法》。
他心中微動,手指晃了兩下,一陣風将書籍的底部托起,随即落在了他的手掌之中。這是他一開始就會使用的能力,雖然并未在外蟲面前使用過。
如今他更是不會用了,畢竟他似乎聽說蟲族并不會這種操縱風的能力。
但既然現在旁若無蟲,自然可以随心所欲。
明黃色的書籍表面非常的精致,與《蟲族律法》一樣看着古樸而端莊,紙質的書籍如今已經鮮少有蟲會使用,所以這種書籍都算是比較古老有收藏價值的古書。
雖然在蟲族很多東西只要使用光腦便可以立刻搜索到,但不知為什麽,相比那種快節奏的系統,他更加喜歡這種慢節奏的紙質書頁。
修長的手指緩緩翻開書籍,手指在目錄頁一點點地滑動。
第三部 分——離婚法 235頁
布蘭德按照目錄找到了那頁,開始看那密密麻麻一條條的律法。
第一條雄蟲擁有絕對的離婚權,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與雌君離婚需要提前一周于光腦上進行登記,與雌侍離婚當天即可。
第二條離婚後的雌君或者雌侍由雌蟲決定去處,包括贈送、丢棄等一系列方式。
第三條若雄蟲無意決定去留,則由雌蟲協會處理後續事宜。
第四條 ……
所有的條目都前所未聞,布蘭德每看一條都忍不住蹙緊一分眉頭。
這種律法真的是駭蟲聽聞。
布蘭德本來在看之前就已經調整好了心态,若是看到了什麽辣眼睛的東西也不要驚慌失措。但現如今,卻是讓他無法忍耐了。
之前他在看《蟲族律法》之時就覺得西恩國對雄蟲似乎格外偏愛,那個時候他也算是理解,畢竟物以稀為貴,既然雄蟲數量稀少,受到保護那是理所應當的。
但如今看到這本《蟲族婚姻法》卻是讓他覺得些微的狐疑,一個雄蟲可以自由選擇擁有一定數量的雌蟲或亞雌,這件事情他覺得也正常,雌蟲過多,若是雄蟲只能娶一名,那麽大部分雌蟲或亞雌便會有着孤獨終老的命運。
而願意終其一生不結婚的雌蟲大概也為數不多,所以法律如此是合乎道理的。
關于雄蟲過度保護問題,他是持保留意見的,畢竟他覺得這樣的法律只會讓雄蟲變成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酒囊飯袋。
這也是他看見的雄蟲都看起來都軟弱可欺的原因了。
隐隐的,他總覺得這種法律似乎并不如表面上看起來的那般簡單,單單只是為了保護雄蟲而已。
或者說,他甚至在懷疑,制定法律的蟲族好似是在養爛雄蟲。
雄蟲倨傲、自以為是,已經是衆蟲皆知的,雄蟲柔弱、需要保護,就連雄蟲自己也這麽認為。
那麽這種法律到底是為了保護雄蟲還是為了為雌蟲增加砝碼呢?
按道理說,雌蟲比雄蟲更加的強大,只要雌蟲願意,用一個爪子就可以将雄蟲捏死,而且他們的數量是雄蟲的五倍,想要推翻這種以雄蟲為首的法律簡直是輕而易舉。
所以那些雌蟲遵守着這種法律完全不思考推翻雄蟲為尊的法律到底是因為什麽?
布蘭德甚至隐隐猜想,這種法律的本質本來是為了限制雄蟲的,并不是保護雄蟲的。
也許先蟲那時候,雄蟲才是強力的戰士,因為戰争才數量銳減,為了穩固雄蟲的數量,又或者說為了避免蟲族滅族,以雌蟲為首,将雄蟲封閉在了小小的家裏,讓他們成為完全的種蟲。
雖然這麽做是為了一族的繁衍,但布蘭德依舊還是嘆了一聲。
雄蟲被切去了飛翔的翅膀,在家裏做個好吃懶做的肉蟲,卻毫無反抗的想法,也不知道是福是禍。
雌蟲的目的是達到了,只是一代一代傳下來,後世那些不知情的雌蟲卻也受到了報應。
地位上的不對等便是報應之一。
兩者,或許都是這種荒誕法律成型的元兇吧。
一個貪圖安逸,不思進取,一個受制于法,地位低下,洗腦嚴重!
布蘭德的三觀受到了極大的震撼,随即坐在了軟皮椅上,捏着眉頭企圖靜靜。
總之,離婚這個提案只能先壓下來,等到日後再好好考慮了。
畢竟,若是離婚,就是毀了一個雌蟲,就如同斐拉自己所說,要麽被雄主送到其他雄蟲手裏成為雌侍,要麽被雌蟲協會接手,安置他的去留。
但大概,無法獲得雄蟲喜愛的雌侍只能獲得悲慘的下場吧。
而且,他還背負着殺害雄蟲的罪名。
他自認為,他無法內心毫無波動地将一名雌蟲推入地獄。
這還真是個令他頭疼的種族,布蘭德想,他覺得自己在這種國家繼續生活下去也許會漸漸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