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馬家莊
馬家莊
古道斜陽,紅霞漫天。
破舊的馬車逆着夕陽搖搖晃晃,拉車的老馬不緊不慢地走在坑坑窪窪的路上,步履卻很穩健。
馬車和老馬加起來才不過用了十兩銀子。已算是溢價。
馬車裏,李秋雨雙手抱胸靠坐在硬木做成的車廂上,身體雖然還很虛弱,可一雙眼睛卻像老鷹一樣銳利。他沒有握刀,因為他本身就是一把傷人的刀。
宋棠晚抱着小孟坐在另一端,一直低着頭,小孟就乖乖地趴在她懷裏,偶爾舔舐發癢的傷口。
一天下來,兩人連一句話也沒有說過。
放下沾滿了油污的車簾時,李秋雨才低低地說了一句:“前面有莊子,可以修整一晚。”
修士逍遙天地之間,餐風飲露,自是尋常,但也不是必須得這樣。何況,他們終究是人,不是仙。是人,那就要吃東西。就算人不吃,狗也得吃,不是嗎?
宋棠晚沒說話,就算是答應了。
李秋雨靠着車廂,安靜地等待着。
老馬有一個好處,有個詞叫老馬識途,所以無需他們去前面揮鞭駕馭,這匹老馬也能走得四平八穩。這樣的路,它已走了一生。
行不多時,前方果然出現了一個莊子,名喚馬家莊。顯然,這裏住的大多數人都姓馬,而且大概率還有一個共同的先祖。
這不奇怪,哪怕是太平盛世,同鄉也會抱團,何況在這亂世之中,唯一可以信任的,大概也就是自家人了。
也因為是亂世,所以這裏的規矩更加森嚴。遠遠看見了這輛破舊的馬車後,隔了好半晌,才有四個馬家莊的鄉勇手持刀兵從厚重的大門後走了出來。
哪怕只是一輛馬車,至多不過藏着五六個人,但他們的眼中仍有濃濃的忌憚,顯然是吃過虧了。在他們身後,勉強可以稱之為城樓的地方,一排六個鄉勇正手持自己做的長弓,遙遙瞄準了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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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一些,總是沒錯的。
領頭一人小心翼翼地上前,一把掀開簾子,看向車裏,下一秒,他雙眼中的憂慮就被赤裸裸的欲望所取代了。
好看的男人,還有好看的女人,這豈不是天降的大禮?
禮崩樂壞的亂世之中,誰當不得強盜?老實憨厚的百姓與窮兇極惡的盜匪之間的差距,遠比你想象中小,小得多。
然而,令他想不到的是,那個好看的年輕男子說話了。
“你每看一息,我今晚就要殺一個人。”
李秋雨的語氣平淡得就像是在和人聊今晚要吃什麽。自打昨晚在山洞裏與宋棠晚說了那番話後,他似乎開始變得愈發像別人眼中的他了。
男人張了張嘴,本想立即上前将眼前的狂徒拿下,畢竟對方看起來并不是很強壯,但他只是和對方對視了一眼,就默默地又退了出去。
他小時候和大人們進山打獵,曾經遇見過一匹孤狼。那次進山的人最後活着回來的人不多。對方的眼神就很像記憶裏的那匹狼。
“放行!”
他轉頭,喊了一聲。聲音都在抖。
宋棠晚擡起頭,看向若無其事的他,不禁有些迷茫。他到底是一個什麽樣的人?到底哪一面才是真正的他?是否他從來都是這個視人命如草芥的青面修羅,是否真的如他所說,我們之間只剩下仇與恨?
老馬吃力地邁動腳步,馬車在搖晃了一下後,慢悠悠地朝着莊子裏駛去。
不多時,李秋雨掀開前面的簾子,下了馬車。
他的确還是重傷之軀,此刻其實連站着也很勉強,但他必須要這麽做。受傷的野獸,豈不總是要比完好無損的野獸更加兇狠的?因為它們不能讓人看出它們的虛弱,否則別人就要吃它們的肉,喝它們的血了。
他轉頭,用一雙老鷹似的眼睛先朝着四周掃了一圈,然後才轉過頭,朝一直跟在馬車旁邊的馬家莊鄉勇道:“我要喝酒,還要吃肉。”
馬家莊的鄉勇愣了一下,然後立即漲紅了臉。他還從來沒被這麽直白地命令過,哪怕是莊子裏地位最高的老族長,總歸語氣也要客氣一些的。
李秋雨只是看着他,然後他漲紅的臉就漸漸地白了下來。
年輕人低下頭,悶悶地答應了一聲,然後逃也似地飛奔了出去。
藏在暗處的駱碧瞳目睹了這一切後,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是的,她的确一路都尾随着這一對亡命鴛鴦,但也的确如李秋雨所預料的那樣,她根本不敢直接現身,因為“離別”的威力,她的五行屍已經領教過了,她并不想再親身體驗一次。
誠然,李秋雨此刻腳步虛浮,臉色慘白,就連胸口的衣服都在慢慢往外滲着血,但天底下有哪只狐貍敢貿然接近一頭老虎,哪怕那頭老虎已經受了重傷呢?何況,誰知道這是不是真的。
雖然都說青面修羅是大雪山四個天下行走裏最冷血無情的一個,而幻胧魔君才是最陰險狡詐的那個,但畢竟師出同門,誰知道他有沒有學會其他師兄弟的絕技?
她這樣的女人,從來都只會冒該冒的險。
好在她的确也不需要冒險,因為像她這樣既聰明又有魅力的女人,總是能找到人心甘情願地去替她冒險的。
李秋雨、宋棠晚,當然,還有小孟,兩人一狗在莊子裏唯一的客棧兼酒樓裏坐了下來。這裏平日裏便只有來往的商客會光顧,此刻更是只有他們這一桌客人。
酒與肉,很快就上來了。
酒不是什麽好東西,對受傷的人來說更是只有壞處,沒有好處,但他需要酒,因為他要迷惑駱碧瞳。當然,最重要的是他真的很需要酒。
就在店裏的小夥計上完了菜,準備就這麽退下去的時候,李秋雨突然抓住了他的手。
他抓得并不重,但對方還是露出了難色。
少年郎苦着臉,不敢掙紮,只是無奈道:“客官,您看,還有什麽需要的嗎?”
李秋雨朝桌子上的東西擡了擡下巴:“吃。”
“這......不好吧,畢竟都是客人您們要的,我,這......”少年郎一邊說,一邊哭喪着臉看向宋棠晚,顯然是在向她求救。
只是不待宋棠晚出聲為他說情,李秋雨便拿起了桌上的筷子,在少年的耳邊慢悠悠地比劃了兩下,一開口,語氣仍舊平淡得就像在說一件無關緊要的小事。
“你知道嗎?其實筷子也是可以殺人的。只要從這裏進去,再從那邊出來,就行了。”
少年郎的臉瞬間就白了。他上下牙床不自覺地磕碰着,兩條腿也開始發抖,直吓得連一個字也說不出來了。
正在這時,原本一直在櫃臺後面算賬的男人注意到了這邊的動靜,頓時怒火中燒,當即從後面繞了出來,一邊撸袖子,一邊怒斥道:“哪兒來的狂徒!敢在我們馬家莊撒野?”
能在這亂世中活下來,而且活的還不錯,這馬家莊自然不容小觑。莊子裏住的都是一家人,惹了其中一個,就等于招惹了整個莊子,所以外人從不敢欺辱他們,就連過路的商客若是吃了虧,也只能打碎牙往肚子裏咽,現在不過一個過路的小後生,怎敢在這裏,當着他的面欺負他的兒子?
男人大踏步上前,一把揪住了對方上身的衣服,使勁一扯,卻沒有扯動,一扭頭,險些沒吓得跌坐在地上。
眼前所見,是一個血肉模糊的傷口,以及滿身的疤痕。
誰也說不清那傷疤究竟有多少條,誰也不知道他為什麽還沒有變成鬼,但很顯然,受了這麽多傷之後還活着的人,一定比鬼還可怕。
李秋雨看也不去看他,只是對少年又說了一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