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兩年以後。
冬天的廣州比上海還要濕冷。我坐在白雲機場的候機廳裏,懷裏抱着的,是一套四本的安徒生全集。那是十五年沒見的爸爸,留給我最後的禮物,每一本都很厚,是我小時候最想要的東西,可爸爸總說我太小了,等長大一些就給我買,這一等,就等到了十幾年以後,而他更狠心的沒有讓我見到他最後一面,只留下這套書,和一點點不多的遺産。
我抱着書上了飛機,綁上安全帶,全身僵硬。我以為自己早已經不怕任何傷害,但書的封面上擁在一起的一家人,讓我的心,痛得一絲絲剝裂開來。爸爸說,他沒有臉面見我,見他最愛的越越,也是最愛他的越越。我以為自己很恨他,恨到不會因為他的離去再感傷,可現在,我恨的只有自己,恨一切美好的東西,我都挽留不住,任它們就這樣消失在我的世界裏。
飛機起飛了,身邊坐着的一個老外遞給我一塊芝士蛋糕:“吃了你會高興。”他的中文很生硬。我說了聲謝謝,接過蛋糕,拿起叉子,聽見自己的眼淚啪啪的砸在蛋糕的盒子上。
我閉上眼睛,靠在椅背上,任眼淚一行行滑落,再也沒有力氣擦。
“你不适合我。”
“我從一開始就只是跟你玩玩,你卻動了真心。”
“我的世界裏,比你重要的事情多得多。”
“忘了我,你反正也沒吃什麽虧。”
這樣無情的話,竟然是從那個深夜帶着芝士蛋糕來找我,在琴房裏偷吻我的男人口中說出來。
我以為自己不會再為了他哭,可他卻在我最脆弱的時候,又闖入我的心房。
是的,并不是他的錯,是我配不上他,是我,配不上一切美好的事物,活該被所有人抛棄。
飛機轟鳴着降落,我看了一眼小桌子上沒有動過的蛋糕,站起身來,緊緊抱着那套書,走出機場。候機樓裏人來人往,上演着無數的悲歡離合,有人開心的尖叫着別人的名字,而我,只有手中的書還有一絲溫度。我機械的跟着人流往外走,心裏卻嘶叫着逃離,逃離這個沒有人在等我的城市。
顧毅傑在出口的地方等我。他接過我的箱子,拍了拍我的肩膀問:“還好吧?”
我無力的點點頭,跟在他身後拖着腳步走到停車場上了車,不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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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回家?”他問我。
“去琴行吧。我走了幾天,也不知道劉黎管的怎麽樣了。”我搖搖頭說,其實,我只是不想一個人待着。
“她啊,這兩天樂團一直在排練,哪有空管琴行啊,都是我在替你們看着。”
“那真是麻煩你了。”我勉強着笑了笑。
“誰讓她是我老婆呢。”他的眼裏都是寵愛。
我只能苦笑。他是劉黎爸爸的助理,喜歡了這個大小姐很多年,好不容易追到了,向來是奉若神明。
回到琴行,已經快到晚上了。這家琴行,是我和劉黎一起開的,但其實,大部分的本錢都是她爸爸出的,我不過打工而已。她在樂團找到了工作,基本上都是我在守着琴行,也教一些學生,日子很平淡,也很踏實。沒有再考研,或許是一個很正确的決定。
看着琴行透明的玻璃門映出裏面的明亮,我心裏一暖,仿佛忽然回到了現實中。
“越越你回來了,怎麽樣,沒事吧?”劉黎從一架鋼琴後面竄出來。
“沒事,哭過就好了。你不是排練嗎?這麽早就完了?”
“特地早點回來等你。走,吃飯去。”
走到琴行隔壁的火鍋店,才發現袁非已經在店裏坐着了。
“來了?快坐。”他是我們這裏一個鋼琴老師,剛研究生畢業。
人聲鼎沸,熱氣騰騰,這樣熱鬧的地方,更加讓我找不到自己。
“老婆,快吃蟹柳,涼了就不好吃了。”顧毅傑殷勤的說,我真不知道他自己到底有沒有吃過東西。
我的眼睛大概很腫,眼皮幾乎要擡不起來,靠在椅背上,看着對面兩個人頭靠頭的甜蜜,剛吃下去的辣在胃裏翻騰。我停了筷子,怔怔的發呆。
“吃點東西吧,生菜好不好?”袁非在我眼前晃了晃筷子,我才醒過神來,低頭發現碗裏堆的高高的,都是已經煮好的東西。一片生菜落在碗裏,我卻喃喃地說:“謝謝,不過我不吃生菜的。”
其實本來是愛吃生菜的,只因為有個人說過:“我最恨吃生菜,在國外那兩年,天天吃生菜色拉,早吃吐了。”所以,我也看見生菜就不舒服。并沒有跟他在一起多久,生活裏卻四處都是他的烙印。
“那我替你吃。”袁非筷子一轉,生菜就進了自己的嘴巴。
我勉強笑了笑,劉黎趕緊出來打圓場:“就你嬌貴,這個不吃,那個不吃。”
一頓飯吃完,我完全不知道自己都說了什麽做了什麽。
袁非送我到樓下。夜裏風很大,他縮緊了衣領,兩只腳來回的跳着。
“穿這麽少,當心感冒。”他開始打噴嚏,我看着他凍紅的鼻頭說。
“你也沒穿多少啊,還說我。”他不以為然地撇撇嘴,凍得鼻涕都要流出來了。“早點上去吧。”他推我。
“好。”我轉身準備上樓,想了想又回頭:“袁非。”
他還站在原地,面朝着我。“什麽?”
“今天我心情不太好……”一個晚上,我似乎都對他不理不睬。
“我知道。快回去吧。”他絲毫沒有介意,只是笑笑。
上了樓,我從窗戶往下看,他還在那裏,仰着頭,手揪緊衣領。我的腦海裏,卻是轟的一下,出現了一輛卡宴停在樓下的場景。
我痛恨自己。手卻不自覺地拉開梳妝臺的抽屜,最角落裏有一只首飾盒,裏面是一條項鏈,五角星墜子,銀白色的鏈子滑落在手上,有冰涼的觸感。鏈子下面是一張紙條:
越越,昨天心裏太亂,情人節禮物都忘記給你了。現在補,應該不會很遲吧?
你送我的手表我很喜歡,會天天戴。
落款,是一只卡通小猴子。
收到項鏈是那年情人節後的第二天。一個星期不到,便接到他的電話。從頭到尾都在陳述一個主題,我不愛你,我們分手。
多麽諷刺。
那樣的情話綿綿,也能變成紮入胸口的尖刃。
放下電話的那一霎那,我就開始告訴自己要忘記他,開始告訴自己,我并不愛他。
提醒自己的次數越多,越是不能忘記,不能說服自己。
這條項鏈我從來沒有戴過,卻常常拿出來看。越看越是恨自己。
奇怪的是我并不恨他,忘不了,是因為我自己的無能。
半夜夢裏醒來,夢見他跟我去看一場演唱會,人太多,我們連站的地方都沒有,我只能站在他的腳背上,他摟緊我,又忽然放開。我從高處一路摔落。
我很恐慌。難道我要像夢見爸爸一樣,連續15年的夢見他,甚至直到生命終結?心底有個聲音在說,張亦越,你不能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