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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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去如抽絲。在家裏養一天自然不可能讓心月徹底痊愈,但還是好了一些,所以周一時她并沒有請假,而是照常去上班。
午飯後又接到幸淳的電話,這回是直接打她的手機,要她去拿公司的商标注冊材料。
心月囔着鼻子:“好的,我馬上就來。”
幸淳卻打斷她:“你生病了?”
心月有些不好意思,連忙解釋:“一點小感冒而已,不礙事的。”
幸淳這次倒沒那麽公事公辦了:“今天降溫,你生病的話還是換個人來吧,就上回那個,你男朋友吧?他能來嗎?”
心月心裏一急。她原本沒有義務跟任何人——尤其是幸淳這樣沒什麽關系的人解釋自己和章允超的關系,但要她忍什麽都可以,就是不能忍受有人以為章允超是她男朋友!
于是她忙不疊脫口而出:“那個不是我男朋友!他只是個同事,那天是順路的。”
幸淳“哦”了一聲,似乎想了想:“那這樣吧,我們下班早,四五點就可以走了,你們是六點下班吧?我下班後給你送過來。”
心月惶恐了:“那怎麽好意思?還是我過來拿吧。”
幸淳很堅持:“我們工商部門本來也有義務和權力定期巡視一下管轄區內的企業的。”
這個理由令心月無法回絕,然而直到下班也沒見幸淳前來巡視,她又沒有他的手機號。
這令她下班後都還有些心神不寧,然而剛走出大樓,就見他從一旁走過來,遞給她一個文件夾:“明天帶回公司就行,現在一起吃飯可以吧?”
這頓飯讓心月琢磨出味兒來了。
撇開幸淳先前的表現不說,那頓飯席間他們所進行的對話,讓她覺得他們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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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
心月有些哭笑不得,不過想想又覺得很符合她一直以來對幸淳這個人的判斷。
這人從外表到行為舉止都是同樣一板一眼的規正,讓她從一開始就肯定他是那種一輩子都與愛情無關的人,旁人既無法想象有人會對他動情,亦無法想象他會對任何人動情,所以如果說他是要通過相親——而非追求——來尋找結婚對象的話,這簡直太說得過去了。
而且他尋找結婚對象的思路也清晰可辨。
他自己是上海人,長相端正,高矮适宜,雖然說不上多麽英俊,卻也挑不出什麽毛病,名校研究生畢業,工作也不錯。
而心月是外地人,雖然不是一般的漂亮,但學歷普普通通,工作也不過是個新進駐外企裏的小小行政文員,再加上他們倆家境都差不多,整體上條件該算是相當。
心月雖然早已對愛情沒了浪漫的期待與幻想,卻也沒有過太現實的考慮,可如今在這個現實的人面前,她的思維也被帶得現實了起來。
其實平心靜氣地想,幸淳的确是個很好的選擇。同癡情而漂泊的鄭琪相比起來,她這些年來的理想對象就是、也應該是幸淳這樣的人。這種人踏實可靠,她雖不覺得自己會愛上他,卻因為他也不會怎麽愛她而不至于有心理負擔。
況且,她最近旁聽的一個講座上,那位教授提出過一個觀點,就是,職業女性們長期以來對家庭與工作關系的認識其實是存在着一個極大的誤區的,女人如果想要發展事業,其實不應該晚婚晚育,而是早婚早育比較好,因為事實證明,大多數年輕時覺得自己不需要婚姻和子女的女性,後來都後悔了,補救式的結婚生子來得往往不是好時機,會對她們足夠高迄因而更加輸不起的事業帶來更大的打擊,也給她們造成更沉重的負擔。既然如此,那麽如果能夠在二十五歲之前完成結婚生子,二十五歲之後就可以毫無負擔地去為事業打拼,豈不更好?
心月覺得這個觀點很有道理。而幸淳這樣的人談戀愛一定是以結婚為目的的,他們倆如果處得來,也許很快就會結婚生子,根本不必擔心會有什麽風浪波折,那麽如果将來她能順利考上名校的MBA的話,至少能在畢業之前完成這套麻煩。
那就處處吧?
何況,浪漫的愛情她也并非沒有經歷過,如果硬要說起來,她的人生早已完整,也許太完整了一點,不但沒有浪費自己的美貌,反而是有些揮霍,早早的就讓自己盛開、而後凋敗了。
高一的暑假是心月原本連想一想都覺得會折壽的天堂般的日子——同她之前關于兩個人“天各一方”的預期相反,她和江攸明幾乎天天都黏在一起。
每天爸爸媽媽出門上班之後,心月就會溜出來,騎着自行車快樂地奔向江攸明的懷抱,在爸媽下班之前,他們有幸福美好到簡直罪惡的漫長一天。
剛開始,他們還是和以前一樣,中午出去吃飯,然後提着一大堆水果回家,那個年輕的夏天就是清甜甜的哈密瓜和菠蘿,以及鮮嫩嫩的草莓、葡萄和西瓜。
然而沒過多久,心月就被這二人世界甜蜜的小日子挑惹出了大大的野心,開始決定學着自己做飯。
她在心裏美滋滋地想:下館子固然方便舒服,卻不能親手烹出濃醇繁複的生活味道啊。
江攸明聽到她的這個提議時,不免有些意外,問她為什麽。
她說:“因為我想徹底征服你!”
江攸明作納罕狀:“你不是早就徹底征服我了嗎?”
心月嬌羞一笑,索性忸怩着把大逆不道的心裏話說了出來:“其實……我是想學會做所有你喜歡吃的東西,而且把它們都做到頂級水平,這樣……這樣……你就會覺得我們的小家比你父母的家更好啦……”
江攸明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我本來就覺得我們的小家比我父母的家更好啊,不然我怎麽會大暑假的還賴在這裏不肯回去?”
于是,中午的外出就餐變成了近午時分的外出買菜。
可沒想到第一天決定自己做飯就正趕上天公不作美,外面下起了盛夏時節特有的瓢潑大雨。
江攸明原本勸心月算了,既然天氣不好,還是不要這麽麻煩,仍舊下館子吧。
心月不肯放棄:“有什麽區別嗎?反正都是出去一趟啊。買菜嘛買菜嘛,越是這種天氣窩在家裏做飯就越有過小日子的溫馨感覺啊!”
于是他們倆相攜去了陌生的菜市場,按習慣一人耳朵裏塞一只耳機,一起聽江攸明褲兜裏的mp3。快回到樓下時,耳機裏還在回繞着《Kiss the rain》柔美的旋律,兩個人便心有靈犀地打着傘停在也正溫柔下來的雨裏,依偎着直到一曲播完才上樓回家。
那是心月第一次品嘗到一種讓她聯想到相依為命這個詞的感覺,而這種原已美得催人淚下的感覺,又被雨聲和樂音沉澱得那麽那麽地清晰。
然而真的開始下廚就沒那麽浪漫溫馨了。
心月煎的第一只荷包蛋堪稱經典:一半粘了鍋,另一半粘了盤子,蛋黃蛋白亂七八糟,而且她往裏面放的是醬油,因為不敢往油裏放鹽,生怕爆出來。
至于真的受傷這樣的事,那就更是再正常不過了。
心月第一次切圓滾滾的黃瓜時,因為當時剛剛切過肉,她懶得換刀,就順手接着切黃瓜了。切了肉的刀上帶有油,滑膩膩的,那一塊黃瓜切到最後只剩很小一塊的時候,刀口一歪,就把她的左手中指給切了。
心月眼睜睜看着鮮紅的血從自己的手指上汩汩地冒了出來,大叫一聲趕快扔了刀打開水龍頭沖洗傷口,卻發現這一刀割得頗深,血随着水一起不斷地流,其洶湧之勢簡直不分彼此,一眨眼間水池裏就紅豔豔的被血覆了一大半,而因為傷在指頭,雖然不會很痛,卻也鑽心。
此時江攸明也已聞聲沖到,一時之間手忙腳亂,也不管她手上還沾着生肉上髒兮兮的油膩,先把她的手指拿到嘴裏吮了一下,發現沒用,又趕緊去拿創可貼。
正包紮着,心月忽然眼前一黑腳下一軟,順着他的腿就往地上癱了下去。
江攸明一把将她抱起來,放在沙發上躺好,替她包好手指之後,又倒糖水來喂她喝下,然後餘悸未了地問:“你是怎樣?暈血嗎?”
心月也有些莫名其妙:“我應該不暈血呀,難道是失血過多?也不至于啊,我流的那點血總不至于有獻血失得多吧?”
她琢磨了半天,擡眼看見江攸明緊蹙的眉頭,心裏暖暖地一緊,連忙安慰他:“我估計是第一次看見自己流這麽多血,潛意識裏擔心自己失血過多,心理作用一起,就暈倒了。”
然而她的傷勢似乎比她自己的認定要稍微不那麽輕描淡寫一點,創可貼一開始都沒有辦法把血止住,烏濃的血轉瞬間又滲到了膠布外面來。
江攸明趕緊又拿了一片創可貼,把傷口下部緊緊纏住,再讓她把手指高高舉起,這樣血液流不上去,才慢慢止住了。
可想而知,那頓飯的大廚最後就變成了江攸明。
吃過飯之後,心月的精神力氣恢複,就開始坐立不安地跟在江攸明屁股後面轉,看他洗碗收拾看得心癢難搔,趁他不注意一會兒幫一下這個一會兒弄一下那個,終于惹急了江攸明。
他索性一把抄起她扔回床上,兇巴巴地罵:“你什麽都不許動,一邊好好呆着去!”
他的語氣狠得過了頭,心月有一點點被吓到,頓時怔在那裏。
江攸明卻突然傾過身将她緊緊抱住,聲音霎時啞了:“你這個家夥,你讓我好心痛你知不知道!”
青春期的女孩子皮膚油脂分泌旺盛,即便是皮膚好得像心月這樣,吃過午飯臉上也會亮晶晶一片,所以她在夏天裏每天中午都要洗一次臉。
在她的手指痊愈之前,這些天裏她的臉都是江攸明給洗的,她舉着一只受傷的手指,随着毛巾的走向皺皺鼻子或者眯縫上眼睛,覺得自己好像只有6歲,幸福得無以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