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5】
第5章 【5】
兩人一起走回休息區,還是在那個塑料棚下面,輪流拉着黑布,輪流換衣服。
還掉服裝,小青拿濕紙巾出來,化妝助理早走了,沒鏡子,她們互相卸去臉上的妝。言謹真的看到一張女孩子的臉,瞳仁清黑,笑起來有淺淺酒窩,頭發還是濕的,帶着發膠攏到腦後。配上那副微微暗啞的嗓音,女生裏少見。統統湊在一起,不和諧,卻有趣。
小青也看着她,問:“你今天打賭算贏了還是輸了?”
言謹想了想,不是很想認輸,說:“加班和挨罵的部分其實差不多。”
小青笑,說:“等你拿到錢就知道不一樣了,而且挨罵能有這兒罵的厲害?你試試離燈近一點。”
言謹想起上午罵她的,應該就是燈光組的人。
小青看出來她已經領教過,又說:“群演就是這樣,誰都能罵你兩句。又沒合同,一天幹完就給個白條,這還是賞你飯吃,惹群頭不高興直接把你換了。所以你啊,還是該幹嘛幹嘛,下次別來了。”
言謹自嘲:“嗯,這下知道律所不算苦,可也回不去了。”
小青問:“為什麽?”
言謹答:“跟上司頂嘴。”這時候回想起來,自己也覺得荒誕。
小青卻笑,說:“哈哈真有你的。”
言謹說:“本來一直想做律師,結果進了律所,發現真的就是個想象,完全不是那麽回事。”
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對一個陌生人說這些,但也許正因為是陌生人,說了也沒關系。
小青倒也捧場,問:“那以後呢,打算幹什麽?”
言謹悵然,想了想,答:“我爸媽讓我考研,或者回家鄉考編,要都考不上,就托人給我找個法務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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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說:“那挺好的呀,為什麽不回去?”
言謹說:“一畢業就去做法務,以後整個職業道路都不一樣了。而且,你不知道我家那兒,就是那種,所有人都認識所有人,連停個車都要想想是不是可以找關系不付停車費的地方……”
小青聽得笑起來,問:“你家哪裏的?”
言謹說出那個 Z 省小城市的名字。确實是小地方,但富庶的名聲在外。
小青果然說:“哇,有錢人。”
言謹實話實說:“也有普通人,比如我。”她父母都在當地國企工作,屬于小錢不缺,大錢沒有的那種家庭。
小青又問:“所以就這樣不做律師了?”
言謹說:“可能吧,我媽說就我這性格,根本不合适,我的名字就是我這個人的反義詞。”
“你叫什麽?”
“言謹,語言的言,謹慎的謹。”
小青又哈哈哈,還是帶着氣聲的笑,越聽越覺得有一種奇異的感染力,叫言謹也跟着開心起來。
小青卻忽然安靜,頓了頓才說:“……我可能也不做了。”
言謹沒太明白,跟她求證:“不做演員?”
小青說:“我現在也不算演員啊。”
“那去做什麽?”
“可能找個地方教小孩子跳舞吧,我從小學拉丁的。”
“為什麽?”言謹問,“也是因為做得不開心?”
隔了會兒,小青才答非所問:“你是學法律的。”這話不是第一次說,也不是問句。
言謹說:“是啊。”
小青看着她:“能問你個事嗎?”
“你說。”言謹點頭。
小青沒說話,俯身翻那只大黑布包,從裏面拿出幾張釘在一起的 A4 紙。
“你這還真是萬能口袋,連這都随身帶着啊?”言謹接過來,看到标題就笑了,那是兩份藝人經紀合同,看起來很舊,卷了邊。
“我跟我媽住一起,她……”小青試圖解釋,說一半又放棄了。
言謹不好多問,低頭看合同。
“你叫吳曉菁?”她這才知道小青的全名。
“對啊,”小青自嘲,換上海話念出那三個字,“吳曉菁,小時候被起外號叫狐貍精,肯定逃不掉的。”
言謹忽然想,所以她不喜歡自己的名字,讓別人叫她小青。再往下看身份證號碼,她們同年,都是二十歲。
第一份 2003 年簽的,為期兩年,已經到期。第二份 2005 年簽的,約定了獨家代理,為期十年。
言謹快速過了一遍條款,又翻到最後一頁看甲乙方簽章,指着一個簽名問:“這是你媽媽?”
小青點頭,輕輕笑了聲,說:“那誰沒瞎說,确實十五年。我第一次當群演拍戲才五歲,演個在街上摔倒的小孩,那哭的呀,是真的哭。我媽文化宮歌舞團倒閉下崗的,自己明星夢破了,做夢做到我頭上。一開始就是她自己給我找活兒,帶着我到處跳舞、走秀、做小群演。後來大了點,年紀尴尬,不好找了,就想簽個公司。第一份兩年的合同,交了三千培訓費,其實也就給介紹了幾次群演的機會。到期之後又聽他們忽悠,說我頭兩年還小,跟他們也不是全權代理的關系,公司不可能全力推我,所以才沒什麽成績。又說我自身條件好,而且已經有了些經驗,再交一萬就能升級全約,一般孩子要簽這約得三萬,還說一定能把我推出來,以後就是第二個誰誰誰……”
言謹不好作評,只是問:“現在合同期限還剩六年,你什麽想法?”
小青說:“過去四年裏,只要我們不去找公司,公司也不理我。我媽一年前去鬧過一次,他們總算給我安排了個角色,但也就是特約群演,在象山呆了一個禮拜,報酬五百。”
言謹聽着,又返回去看條款。第一份合同倒是約定了每年兩次三組平面拍攝,簽兩部以上影視劇,但後來簽的 10 年長約裏卻沒有了這樣明确的表述,只泛泛寫了“公司為藝人提供培訓、包裝、推廣”。兩相對照,多少沾着些玩文字游戲的故意。
小青說下去:“那我只能自己在外面找工作,結果他們聽說了,反過來找我,說合同約定的是獨家全權代理,不能在外面亂接戲,否則片酬、身價上不來。我說上得來上不來都是我自己的事,過去的就算了,解約,以後也不用他們管了。”
“他們怎麽說?”言謹問,其實已經有了個粗略了猜想。
果然聽小青回答:“公司說解約可以,就按合同上寫的付違約金,300 萬,還有我之前自己在外面接的工作,也按合同說的,賠報酬的三倍給他們。
“我說這合同我根本沒簽過字,公司說,未成年藝人都是父母代簽的,而且我成年之後還做過他們安排的工作,也就是一年前去象山拍戲那次,所以就算是确認了這份合同。我說這什麽瞎幾把規定,他們讓我自己去找律師問,說公司反正無所謂,要麽付違約金解約,否則只要一天不解約,我掙的每一筆錢,都要賠三倍給他們。”
言謹也想罵,這什麽瞎幾把公司,但司考前背的那些書還是讓她不得不承認:“是有這說法,履行治愈規則。”
“就傻呗,啥都不懂,”小青怔怔地說,“現在根本沒法和我媽提這事,一提她就發瘋,說她又不懂,說我怪她,說這些年她放棄自己陪着我到處跑,都是為了我,結果操心還不讨好。我偷偷帶着合同去找律師問過,人家說,300 萬的案子收費低不了,至少三萬。我也不知道什麽時候能攢夠這錢,還要租房、吃飯,只能找不露臉,也不用簽合同的工作,就打個白條,報酬現金結。要麽就這樣再等六年,要麽就幹脆不演戲了……”
言謹聽着,忽然想起她剛才說的最後一鏡,也許真的就是指最後一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