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世多難

世多難

這世上的事總是很神奇,誰都想不到當年流落街頭的“混子”會成為當今朝堂舉足輕重的大人物。

林知水身為東盛皇朝最年輕的內閣大臣,有一副出類拔萃的好樣貌。春水般的眼睛輕盈而柔和,外表總是溫柔和煦,風致款款,瞧着斯文到骨子裏,其本性着實還是個潑皮混混兒。

他從街頭浪子到平西軍馬弁再到新科狀元,公主驸馬,內閣大臣,這一路的經歷可以說曲折離奇,異象環生,編寫成話本,那也是一波三折,千回百轉的好故事。

當年秦昭去世,西齊再度入侵,先奪靈州,再破虞城,一路狼煙滾滾,直逼京城。雖然有過一次兵臨城下的經歷,但滿朝文武依然被吓得夠嗆。幸而西齊攝政王發了話,可以議和。衆人這才松了口氣,議和嘛,也不是第一次了,有現成的經驗可用。

但議和的人選依舊是個大問題,雖然輸了陣,但不能輸了人,去議和的使者代表皇朝的形象,那必然得不卑不亢,風神潇灑。雖然已經決定了送財物送土地但也得腦筋靈活,口齒伶俐,談判桌上能折沖樽俎,讨價還價。最重要的是,不能怕死——西齊攝政王是不講道義沒有人倫的瘋子,什麽事都幹得出來。

衆人選來選去,推舉了林知水。誰叫他二十出頭就高中進士,戴花游街風光無量,一路上都要被姑娘們抛來的鮮花手絹淹沒;誰叫他年紀輕輕就深受皇帝信重,連在翰林院清修都不用,直接入了實權官署,還禦前行走;誰叫他輕輕松松當了驸馬,連去地方熬資歷都免了,随随便便就入了閣。

他太好運,又讨人喜歡,能說會道,簡在帝心——這樣的人往那裏一站就光芒萬丈,仿佛生來就是為了襯托別人的平庸。自古英才多磨難,林知水也很有必要來點磨難磨練磨練。

衆位大人各懷心思,說出來的話卻全都是理。

“林大人當年旅居靈州,對風土人情都很熟悉。況且他曾經與西齊攝政王打過交道,彼此有過幾面的緣分,總比別的臣工更好談條件。再者,他是皇上的驸馬,身份尊貴,他去可以表現我們皇朝對議和的看重。他美姿容,又娴于辭令……”

“林大人乃新科進士,博學多才,滿腹經綸,與西齊舌戰,必然能用才學使對方折服。更兼勇氣不凡,軒昂慷慨,有滿朝男兒難及之風度,作為議和使者,才不會有損國體。”

最後連林知水是火命,對面攝政王是金命剛好克制對方這樣的理由都拿出來扯淡,歸根結底,再也沒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選。

林知水聽着衆人的“推舉”和“擡舉”,臉上是常年不變的微笑,神色是絲毫不減的從容。他說“好嘛”。

聲音幹脆,舉止利落,反而讓別人心虛起來。

他帶着團隊去了西齊王帳,見到了那傳說中殘暴不仁,罔顧人倫的攝政王,還與對方來回拉扯三天三夜,最後給議和開出了一個讓皇朝極為滿意,深感自己“賺了”的好價。

城池,是不必格外割的,甚至已經淪陷的幾座還能拿錢贖買回來,贖買的價錢還不算貴,只不過要搭上一個公主去和親罷了。和親本來是件尴尬事,但在本朝也不是第一次了,況且公主長大了,本來就是要嫁人的,也要受封地,賜嫁妝。本朝皇帝又好顏面,封地必然肥沃,嫁妝必然厚重,算來算去,竟是送去和親更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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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說林大人有勇有謀有手段呢。

這任務完成的,漂亮!

皇朝前一個只身入敵營,三寸舌退百萬兵的探花郎後來成了內閣首輔,把持朝政十餘年。如今衆位老臣在林知水身上看到了當年那位鐵腕首輔的影子,神态也從以往的不服不忿,變得既敬又畏了。

可惜,世事難料,原本說好的和親公主是安佳九公主,結果事到臨頭又變卦,楚宵親自點了安和公主----他的妻。

林知水幾次請纓要去西齊看看都被平康帝駁回,一肚子的惡劣脾性都要撕破文雅的皮囊掙脫出來,一副路過的狗都要被踹兩腳的倒黴德性。

沒辦法,如今他跟楚宵之間,可是沒有任何回旋餘地的奪妻之恨。平康帝擔心他若摻和進西齊事務,只怕會不惜一切代價跟楚宵開戰,到時候真倒黴的,還是他東盛皇帝。

西齊的臣工又免不得偷看林知水,揣度他年紀輕輕的,怎能事事辦的讓皇帝滿意,同時又有點看熱鬧的心理,看他這次如何達成目的,讓自己從容收場。林知水對這樣的打探早已習慣。收緊的下颌線和挺直的腰板,讓他顯出凜然不凡的氣概。

他這次,非常堅決!

安佳九公主剛拜見淑妃回來,不幸在大路上遇到他,趕緊招呼人讓路,她穿着一身靓麗的橘黃色飛鳥織錦裙,頭上戴着嵌八寶纏金鳳的珍珠釵,容顏嬌美,通體華貴,只是眉宇間的兇戾和憤怨破壞了高貴的氣質,讓她看上去仿佛炸着翅膀的雀鳥。

“出門不看黃歷,遇見這個煞星。”

當年東盛和親,這厮可是想都沒想就開口:“安佳九公主無疑是最合适的和親人選。”

幾位年邁的輔臣面面相觑,再看看一身正氣一臉無畏的年輕同僚,試圖從他臉上找到些“公報私仇”或“挾恩自持”的痕跡,但最終都失敗了。林知水清雅的面容如霞映秋水般澄澈,端莊的儀态像風中翠竹般潇灑,他微微擡頭,無所謂的應對衆人打探的視線,一派公事公辦的模樣。

安佳聽到消息,找安和大哭一場。

她清楚的很,林知水就是記恨她。因為她當初把安和姐姐送到了秦昭将軍身邊,讓她“如願”嫁給了将軍。

秦昭與安和,那場陰差陽錯的,龐大的,鬧劇般的婚事,安佳九公主是始作俑者。平康帝原本要給秦昭訂的人選是安佳,只因為她不想離開京城,又嫌棄武将地位不高,所以不願嫁。再加上安和比較“呆”,她順手就坑了。

淑妃從宸妃亡故後,就一直養着安和,姐妹倆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要用點手段,再簡單不過。

至于安和婚後生活的還不錯,那得算“意外之喜”。

而她,沒想到林知水這麽絕,直接安排她去和親。

“你這麽多年還耿耿于懷,因為我姐姐始終沒忘了将軍,她深愛着她的第一任驸馬,而你,哪怕孩子都跟她生了,也是個攏不住公主心的“續弦”!”

她惱羞成怒,林知水的臉色豁然大變。

“本官說了,九公主與其跟我吵,不如去禮部與堂官吵,也好給自己多吵出些嫁妝。”  林知水狀似随意的扶了扶官帽。

安佳公主氣得倒仰,幾次跑去找安和,讓她跟自己“好姐夫”求求情,當初那場面确實解氣。

可惜,世事難料,東盛自己折騰了一通,楚宵最後硬是點了安和去和親。

絲毫不顧人家已為人妻,人母。

安佳九公主逃過一劫,卻再也不複以往的神采飛揚,見到人就先低頭,眼下迎面撞見這煞星,心頭一陣發虛。

她端坐了身體,嚴肅了表情,打起了精神,準備應付林知水接下來的“陰陽怪氣”“瘋狗亂咬”,結果對方就那麽旁若無人的從自己身邊走過去了,走過去……

安佳公主傻了眼。她只見林知水那清雅平靜的表皮仿佛被撕破了似的,兩只眼睛裏蟄伏着兩只黑蜘蛛。日暮的霞光映照在他身上,讓他俊逸的面容隐隐透出魔魅的光景,赭紅的官袍包裹着他修長挺拔的身子,細長的手指雍閑攏在袖中,全身上下都被洇紅了,只有面頰還有一點白皙,遠遠望去是一灘血污上,丢了一條剛擦完兇器的白手絹。

安佳看着他的背影,只覺刺骨的寒意悄然襲上全身。

自打四姐被楚宵搶走,這厮就跟要瘋了似的,他現在這副鬼樣子是要搞什麽。

他該不會做什麽大死,他好歹還有個小女兒,那是姐姐留給他的寶貝疙瘩,看在那小姑娘的面上,他也得安安分分的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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