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26章
最後闫賀安在網上簡單查了查, 跟安浔一塊兒騎車去了附近的大型商場,四樓就有ktv。
“正好買點東西帶進去吃。”闫賀安看了眼時間,還早。
說好的勞逸結合, 安浔不幹涉闫賀安, 他怎麽開心怎麽來,都随便。
商場裏人滿為患, 穿校服的倒是不多,絕大多數是大學城過來的。闫賀安拉着安浔一層一層轉悠, 沒多久倆人手裏已經拎了一大堆吃的喝的。
安浔他媽文靜雅三天兩頭加班, 昨天跟他說過近期都是九點以後才回家,讓他自己吃,闫賀安更是沒人管, 倆人在商場裏晃晃悠悠,沒人催他們回家,有大把的時間可以浪費。
為了防止安浔唠叨,闫賀安在網上訂的是小包間。
裝潢沒什麽特別的地方, ktv特有的顯眼的配色,視覺效果上就給人熱熱鬧鬧的心理暗示。
闫賀安把書包往沙發上一扔, 手裏各種食品袋子一擱, 就直接選歌去了。
安浔閑着沒事兒幹, 幫闫賀安順手把一次性話筒海綿套套到麥克上。
先點了一首歌放着聽的闫賀安扭頭, 看見安浔只套了一個麥, 幹脆地把另一個給套上了:“你也唱兩首呗, 來都來了。”
倆麥克防風罩一紅一藍。
紅配藍, 特別幽默的配色。
來之前闫賀安說“鬼哭狼嚎解壓”, 但他實際上選的歌沒安浔想象的鬧騰。
至少并沒有點什麽廣場舞常用曲作為開場熱場。
安浔知道闫賀安喜歡聽歌,吉他和電子琴後頭就放着一臺黑膠唱片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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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牆一側的儲物櫃上擺滿了闫賀安收藏的唱片。
聽闫賀安唱歌倒是不無聊。
實話實說, 闫賀安唱歌挺好聽的。
安浔有時候挺服闫賀安的,哪怕他自己一個人唱他也完全不尴尬。安浔安靜坐着聽,他自己也能嗨。
闫賀安跟着節拍輕點頭,邊唱邊吃,吃着還不忘哼哼。
沒聽多久安浔就發現了,闫賀安的聽歌取向沒什麽規律可言,流行,R&B,電子,鄉村,甚至是搖滾,沒有他不聽的。
“唱一首呗安浔,唱首歌要不了你的命。”闫賀安徹頭徹尾e人,一路燃燒生命到赤道。
他舉着麥克風,把另一個麥塞到安浔手裏,彎腰拿起桌面上的飲料,咬着吸管含含糊糊嘟囔,指着自己的喉結:“雖然頭一回有一個人唱全場的機會,感覺也不錯。但是你聽聽我這動靜,再唱下去我嗓子該廢了,你唱首歌救救我。”
安浔握着被闫賀安硬塞過來的麥,到底沒再給闫賀安潑冷水。
對方唱得正高興的時候,被拒絕會掃興的。
他起身選歌。
安浔不常聽歌,主要是沒時間和精力。
他連最近新出了什麽歌都不是很清楚,不像闫賀安一樣看上去是全球小曲庫,體力夠的話能一直唱到時間的盡頭。
他聽歌的記憶,大概就是主要來自于在燒烤店打工時,店裏放的歌。
再就是很小的時候,家裏的車還沒有賣掉還債,他媽總是在開車時放一些她喜歡的歌聽。
人總是在年輕的時候愛聽新歌,年紀上去了以後,愛聽的依然是年輕時聽的歌。
文靜雅二十歲時的歌單,和四十歲聽的歌單是一樣的。
大概因為歌曲就像是一臺免費的時光機,聽到某一首歌的時候,就能把人短暫的帶進回憶裏,恍惚夢回舊時光。
她總是循環聽那幾首歌,安浔聽的遍數多了,熟悉到幾乎刻在了dna裏,連歌詞都能背過。
安浔點了首文靜雅常聽的歌,一首年紀比他大很多的歌。
前奏響起來的時候,闫賀安一臉懵逼的表情看得安浔想笑。
一聽就很有年代感的伴奏,闫賀安茫然看了眼屏幕上劃過的歌名:“?”
他連聽都沒聽過。
這什麽歌兒?
安浔不知道為什麽想笑,看闫賀安摸不着頭腦的樣子挺有意思的。
屏幕上的節拍提示在倒數。
他拿着麥克風熟悉又陌生的開口。
熟悉是因為小學的時候,他也有過跟任清華一樣天天被爸媽開車接送的回憶。那段回憶裏,幾首歌不斷循環,在回家的路上一遍又一遍的播放。
陌生是因為,他從來沒有自己唱過。
“輕輕地打開背包”
“發現我的行囊”
“是一本年輕的護照”
“裝過了多少希望”
“裝過多少惆悵”
“像一張歲月的郵票”(*注1)
安浔一開始唱的時候還挂着笑意,後來慢慢的,他眼前閃過文靜雅握着方向盤的樣子,音質一般的車載音響跟現在的伴奏聲漸漸重疊。
那時候她還很年輕,還沒有經歷過現在的一切,她輕哼着歌,問他晚上想不想吃炸雞。
他刻意忽略掉回憶裏車內的另一個人,努力将注意力放在屏幕上。
安浔視線一直專注地看着歌詞,哪怕他閉上眼睛也知道下一句是什麽。
記性不應該太好的。
記得太清楚,連分散注意力都做不到。
“不唱了。”
一首歌結束,在闫賀安說點什麽之前,安浔率先坐回了原來的位置,把麥克風放回了桌面上。
闫賀安本來想開玩笑說’我也沒打算再讓你唱第二首’,轉過頭在看到安浔稍顯沉默的側臉時一怔。
Ktv裏的光線偏暗,闫賀安開的燈光模式是深藍和深紅交替,他坐在角落裏,抱着胳膊垂着眼睛,稍長了的頭發散落在眉眼間。
“……喔,正好。”闫賀安沒問他怎麽了,而是拿着麥起身去選歌,語氣輕快地擺着手道,“歇夠了,還是我來。”
安浔沒有拆穿他’一首歌的時間就歇夠了’這個遞給他的臺階。
吉他的弦聲回蕩在不大的房間裏。
闫賀安嗓子微微有些沙啞。
他握着麥克,在安浔身邊坐下來,安靜的時候低沉的嗓音有種說不出來的淡淡溫和。
吉他的伴奏很溫柔。
闫賀安唱這首歌時也跟平時的他有些不同,整個人放松又沉靜。
“You\'re the answer all my problems solved”(你是我所有問題的答案)
“Life with u is so beautiful”(跟你在一起的日子是那麽美好)
“I was lost but found my purpose now”(我迷失了方向但我找到了活下去的目的)
“I’m glad you keepin’ me around”(謝謝你陪着我)(*注2)
安浔不知不覺将注意力轉移到了闫賀安身上。
闫賀安唱英文歌也很好聽。
他大概餘光留意到安浔在看他,握着麥克轉過頭來看着安浔。
唱着唱着,闫賀安就不自覺地笑起來。
“I won’t trade it away.”(你的愛千金不換)(*注2)
他笑起來的時候眼睛會微微彎起,有那麽點可愛,有那麽點溫柔。
面對一個笑着唱歌的人,安浔很難依然陷在先前過于沉默的情緒裏,從桌上拿了一個泡芙,咬了一口。
闫賀安唱累了,設置了循環播放這首歌,開了原唱,跟安浔一起吃東西。
原唱的嗓音像沾了蜜糖,将一首慢節奏的歌唱成了情侶沖向教堂結婚的啓動劑。
兩個單獨待着時不會吃甜食的人,不知道為什麽,每次在一起的時候都會買甜兮兮的東西吃。
從薄荷糖,到榴蓮火鍋,再到現在的芋泥泡芙。
安浔咬着泡芙問闫賀安買這個幹嘛,闫賀安回怼說你現在不吃得挺開心。
倆人的攻擊來回都無效,沒有任何殺傷力,只讓人想笑。
走出ktv的時候,兩個人反倒比進去的時候更有精神。
闫賀安說唱歌解壓,安浔覺得聽闫賀安唱歌也聽解壓的。
能讓他忘記一些沒必要牢牢記住的東西。
樓下有超市,但是安浔說在這裏買食材會比別的地方貴,所以最後兩個人還是轉戰了專門買蔬菜水果的日用超市。
闫賀安頭一次逛這種超市,他跟在安浔後頭,本來想推個車子的,被安浔阻止了。
“沒必要。”安浔搖頭,“我不在的時候你多半不會自己做飯,房間裏溫度高,蔬菜壞得很快,放到冰箱裏的話時間長了也不新鮮。少買一點夠這兩天吃的就行,吃完再買新的。”
“哦。”闫賀安聽勸,但他應完以後忍不住吐槽,“這樣不就是說幾乎每一兩天都要買一次菜?”
“嗯,對啊。”安浔點頭予以肯定,“經常自己做飯的人,一般都是整天逛超市的。”
闫賀安一想到這些就頭大,他摸着後腦勺,将那些羅裏吧嗦的混亂畫面從腦子裏扔出去。
啧,安浔說得對,他确實是不打算每天自己做飯,安浔在的時候另說。
安浔教了他一些買菜的實用小技巧。
比如怎麽挑哪個比較新鮮,哪個特征代表着這個菜外面看着還成,實際芯裏面離腐壞不遠了。
至于價格上的比較,想着闫賀安大概是不需要,安浔就沒浪費口舌。
說着少買一點,但闫賀安家什麽都沒有,蔥姜蒜加上醬油鹽等等亂七八糟的調味品,再買鍋、菜板菜刀,最後結賬的時候大包小包。
闫賀安拎着東西跟着安浔一塊兒上了公交,坐下以後才反應過來,他為什麽不直接叫網約車。
偏頭看看正打開窗戶閉着眼睛吹風的安浔,闫賀安最終什麽都沒有說。
到家之後安浔如約教闫賀安做飯。
闫賀安不會買鍋,之前買的那個特別大特別笨重,他的邏輯是這樣的:鍋大的話炒菜可以量比較大,他吃得多。
安浔聽完無言了老半天,最終真誠地告訴他,他吃多少和鍋多大沒有什麽直接關系。
時間不早了,安浔沒打算讓闫賀安直接上手嘗試,那樣很可能會導致倆人都吃不上晚飯。
半小時後,安浔跟闫賀安面對面在餐桌前坐下來。
兩菜一湯,熱氣蒸騰。
安浔握着筷子,面無表情地仰天嘆了口氣。
千算萬算,還是買漏了。
電飯鍋有了,忘記買大米了。
“……湊合吃吧,應該不鹹。”
倆人在ktv都吃了一些墊肚子,倒也不是很餓,勉強可以接受不吃主食。
闫賀安感覺怪新奇的。
他已經很久沒有在家裏,吃到剛做好的,熱氣騰騰的飯了。
注意到闫賀安遲遲沒動筷子,安浔擡頭:“放心吧,沒下毒。”
闫賀安扯起嘴角笑,抱着碗就猛喝了兩口湯。
安浔一愣,想問他不燙嗎,就看到闫賀安放下碗,嘴周一圈被燙的有點泛紅,跟感覺不到一樣朝他特別燦爛地笑:“好喝诶。”
安浔看着他,好半天點了點頭:“嗯,鍋裏還有。”
闫賀安發現,自己其實不是一個很難感受到幸福的人。
長久以來,他快樂也不快樂。
但是現在,他埋頭喝着湯,偶爾擡頭看看夾菜吃的安浔,竟然生出一點奇怪的想法。
怎麽辦。
他現在好像,有一點點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