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工作

工作

下午見了監督改造人士就業的女士,她說的話瑪歌都是頭一次聽,卻感覺句句熟悉,對方也像是重複了這些話很多遍的樣子。

到最後她自己都忍不住笑說,官方套話就是這樣的。

此外,她還說了些別的,提到了黎麥。

以前黑惡勢力橫行,城市治安差的時候,她這個崗位是不存在的。

近幾年城市基礎建設、治安、就業和社會福利許多方面才有顯著的改善和保障。

為她是黎麥的朋友,她會全力為她找最适合她的工作的——她直接這麽跟瑪歌說。

接着她了解了瑪歌現住址,監獄裏選擇培訓的職業技能,本來會做什麽、熟悉什麽,半下午時帶瑪歌來到一個頗有年頭的街道,一樓都是店面,全賣機械零件和電器一類的東西。

街道中段有座數碼城,瑪歌在那獲得了一份工作。

是一樓的某電腦品牌門店店員,往常只有瑪歌和另一個同事在。

周末雙休,上午四小時,下午三小時,薪水就那樣。

有時賣電腦,有時修電腦,沒客人的時候随意。

同事漢娜大約有四五十歲,白白胖胖,胖得不臃腫,愛穿鮮亮的顏色,說話軟,走路步子碎而快,像朵飄忽不定的雲——出現在視野中很有份量也蠻可愛的那種。

瑪歌因為左腳的殘疾,沒有家要養,所以工作七小時,她每天工作十小時以上,為了更多的薪水。

下午沒上幾個小時的班,她帶瑪歌熟悉了店裏的設備,基本遵守的規範,監控探頭和監控記錄都在哪,八卦了常年不在店裏的店長的家庭情況。

如果不是時間短,瑪歌的情況也要被她打探一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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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瑪歌會被介紹到這裏,她當然是知道瑪歌有案底的,只是她好像一點都不在意。

下班從工作的地方到家,只需要坐十分鐘電車再步行十分鐘。

瑪歌用上午買的食材做好晚飯是六點鐘,以為黎麥很快會回來。

結果九點多了黎麥才進門。

食物香味還留存在空氣中,黎麥聞到了,看到桌上冷掉的飯菜,沒看到瑪歌。

她記得監獄好像是九點熄燈,瑪歌可能睡了吧。

脫下外套松下領帶,餐盤放進微波爐,往壺裏填滿水燒上,黎麥站在水槽旁,盯着慢慢飄出壺嘴的蒸汽。

早上說下班六七點回來的時候,忘了自己昨天請了假,事情自然就堆到了今天,不加班怎麽辦……

黎麥轉過頭,瑪歌出現在門口,潮濕的發梢打着绺,黑眼圈淡了,臉上并無困意。

“什麽事?”

瑪歌搖頭,靜靜站了會兒,就走開了。

黎麥有些不解,但又累又餓,滿腦子白天的工作,只想盡快睡覺,明早好去解決那些事。

等她吃過東西,洗涮完畢躺到床上時,瑪歌已經睡了。

第二天瑪歌倒起的很早。

“昨晚就想說,你做飯真好吃。”

黎麥好像很少有連續兩天在家吃早飯的時候了。

“碗盤放着我回來洗。我下班早,工作也輕松。”瑪歌吃完,把自己的餐具端往水槽時說,“不用我交房租,多做家務也是應該的。”

黎麥有些意外瑪歌真的吸收了那些人情世故的常識。

“好,那就交給你了。”提供幫助會帶給人價值感,應當接受她的好意。“時間富餘我還是會自己洗的。”

看來一早一晚都要在家吃了。

“你這麽快就有工作了嗎?上下班幾點?”

瑪歌說了自己工作的地址。

早上幾乎和黎麥同時上班。見瑪歌也準備出門,黎麥說:“我開車順路送你吧。”

不算順路,也繞不了多遠。

路上黎麥問了她些工作上的事,十多分鐘就到了。

漢娜半小時前就來上班了,從員工待的小休息室窗口能看到街道。

所以瑪歌一來,就收到了漢娜好奇的詢問。

“我從這模糊看到車,是誰送你來的?”

“朋友。”

“這一大早的……”

其實并不早了。

“住一起的朋友?”

“嗯。”

顧客零星幾個。漢娜和瑪歌都屬于玩不轉新型智能機的人。漢娜直接用的老年機,看小點的字都要戴上眼鏡,閑的時候最大的消遣就是打毛衣,打毛衣也無聊,所以還得找人聊天。

瑪歌正好就是最新鮮的話題和陪聊。

漢娜時不時問起瑪歌和那個送她的朋友。遠的太複雜,瑪歌很難記清,近的,監獄這九年卻忽然變得很短、歷歷在目,因此瑪歌說的多是那段時間的事。

她說來平常,卻極大的滿足了漢娜守法小市民的獵奇心。

“你應該寫成一本書,會買的很好的。”

瑪歌不明白是什麽讓她産生了這種錯覺,以她的文化水平都讀不懂一本書。

或許多少受黎麥影響,變得會講一點故事了。

這些事她全都跟黎麥講過,是黎麥給瑪歌的反應,真正讓瑪歌留下了對那些事的記憶。

而瑪歌的講述多是亂序的,不連貫的,不過每每以為記得的都說盡了,漢娜總能揪着細枝末節問下去,多少還能喚起瑪歌其餘的記憶。

就這樣,瑪歌居然在漢娜的引導下颠三倒四地講了四天。

漢娜從一開始漫不經心的“她對你可真夠意思啊。”到後面捂着嘴,“天吶,她好愛你。”

“……”

在瑪歌認知之中,又有些偏離和超出。

“愛?”

“別看我年紀大了,思想很開明的。”

漢娜沒再多言,她的可愛之處就在于此。

瑪歌看了眼外面,一時沒有客人會來,她可以沉下心思考那是什麽意思。

愛,愛情?還是黎麥提過的大愛?

黎麥愛她的養母父,愛她養母父生活的這座城市,對全體人民都一般無二的愛着,但漢娜的感嘆裏,瑪歌感覺自己是特別的。

“可是她有很多朋友。”

“哪個朋友讓她每月去看,還接過來一起住、睡一張床?”

“主要因為我在監獄,也沒有住處。”

“說真的,一般人不會交蹲過監獄的窮朋友,更別提讓她進家門,躲還來不及。”

“……”

原來如此。

“出來以後,我們已經沒像之前見面那樣說過話了。”瑪歌提到這個。

不知道是要證明黎麥并不特別對待她,還是驗證它的事實。

“這可能就跟圖書館借的書和自己買的書的區別是一樣的。”

瑪歌想問什麽意思?這時來了客人。

送走客人瑪歌就到了下班時間。

“好好享受假期哦,年輕人。”漢娜笑說。

下班回家路上買了菜,瑪歌邊聽收音機邊做飯。

家裏沒有電視機,也不需要。

本來在主持人在說未來兩天旅游景區勝地的天氣,唱過兩首歌之後就變成了另外的節目,八卦名人的娛樂播報。

“昨夜,巫氏長孫巫桦與陌生男子親密出入酒店,被記者拍到後,本人尚未回應,丈夫拒絕采訪——”

瑪歌做完飯,擦幹手換到本地頻道。

幾天前好像也是剛才那個頻道,說巫桦在什麽家族慈善晚宴攜某富豪出席。

瑪歌好像也認識一個巫桦,她還疑慮是否是重名,晚飯時問過黎麥,黎麥說有提到巫氏家族的話就是她。

這回瑪歌聽得分明,看來就是她了。

不過沒什麽所謂,瑪歌開始聽着本地新聞吃飯。

新聞忽然提到了黎麥的名字,現任總警司卸任,黎麥成為本城新任總警司。

主持人就此聊了起來,說到“衆望所歸”“本城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總警司”時,門傳來響動。

黎麥難得七點鐘前回來了。

瑪歌去把黎麥那份端上來,很快黎麥坐到對面,照例誇獎菜品,由于從一天的假笑解放出來而沒什麽表情。

快要吃完時,瑪歌忽然問:“圖書館借的書和自己買的書……有什麽區別?”

“同一本書,借的因為有時間期限,會逐字逐句看完,然後趕緊還回去。”

瑪歌放下筷子聽。

“買的書已經屬于自己了,什麽時候看都行,可是書一直在手邊反而會一拖再拖,看得很慢或遲遲不看。”

黎麥向來借書看,精華的部分留心記在腦子裏,不用看第二遍,自然沒必要買。不然家裏也放不下。

“我周末要出差去外省開會,飯不用帶我的份了。對了,你是雙休吧?”

“嗯。”

“周末在家做什麽?”

“也不做什麽。”

“你旅游過嗎?”

“沒有……”

黎麥沒表情,一個問題接一個問題抛過來,瑪歌有點緊張了。

“我開會的地方在臨市,那裏是旅游業著稱的花園城市,你要不要跟我一同去?”

瑪歌年紀也不算大,這次回歸社會未嘗不是一次新生,黎麥希望她能多多嘗試,享受自由。結果她就只是家、超市和工作地三點一線,壓根不會玩的樣子。

“正嫌財務給我訂的酒店房間太大……我自己開車,所以也沒路費問題,你只需要帶上自己就行。”

聽起來很好,瑪歌莫名抗拒不想去。她這輩子有意識以來就沒出過城。

“不會影響你工作嗎?”

“不會。”

黎麥頓了下,表情格外空白,然後她嘴角拉起懇求的微笑,自然開朗,透着親和,語調也上揚了些。

“我要開兩三個小時的車,你來,路上陪我說說話也好啊。”

“好……”

黎麥端起空盤去了廚房。

瑪歌在原位坐着,看着她偶爾晃過的背影。當黎麥甩着手走出來,臉上還挂着令人見之舒心的笑。

“沒有表情沒關系的。”

瑪歌扶着椅子站起來,端起自己的空盤,狀似不經意的說。

“不想笑就不要笑了。”

黎麥愣了下,笑容擴大,點點頭。

而後她的笑容淡了下來,還有一點殘留在嘴角,多少帶着戲谑。

“那你倒是別怕我啊。”

“我有嗎?”

瑪歌側身鑽進廚房。

“不然你怎麽跟我錯開時間刷盤子。”

“洗碗池擠不下……”

……

黎麥還有事忙,客廳燈亮到半夜。

是瑪歌所見最晚的一次,因為升職,明天要跟大人物開會。

黎麥剛在收音機裏出現,就去和大人物開會,成了大人物。巫桦也被提到,而且是因為不值一提的事,或許表明她的身份更高?

在受組織操縱時瑪歌聽新聞廣播,喬瑟夫似乎也常被提到,也是那類事,難道巫桦其實也是一個喬瑟夫?完全無端的聯想。自己從前睡前根本不會有這類思維活動,想那些無關現在的人和事又沒用,是徹底的浪費。

況且,聽黎麥說,前年還是大前年,喬瑟夫比他降生時還要赤條條地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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