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19)
以後我所有委屈都和你說。”
她沒穿衣服,整個人貼在時景林身上,他燥動不安趕緊推開她:“我出去打電話,醫生說你要休息。”他拿起手機倉惶而逃,走到門口又折回到病床前,彎腰挪開床頭櫃,從下面掏出兩本結婚證和樂言的手機。
樂言愣住,這東西藏得真夠‘深’的。
時景林把結婚證翻開拍了張照片,接着把樂言攬入懷中,被子扯到她肩膀處,故意露出頸上的吻痕。
‘咔’
樂言還沒明白他要做什麽,就這樣被拍了親密照。
時景林打開微信,選擇最後兩張圖,加上兩個字‘結婚’,快速地點擊‘發表’。
做完這些他打開樂言的手機,直接輸入密碼,打開微信互加好友,存圖,發圈,同樣的兩張圖,兩個字‘結婚’。
樂言驚得合不攏嘴問:“你怎麽知道我手機密碼?”
時景林說:“猜的。”怕她太好奇浪費時間加了句:“出生年份的後兩位加生日,六位數很好猜。”
他把手機還給樂言:“別删朋友圈,我回來時給你帶套衣服。”
☆、第 59 章
時景林走後樂言微信就響個不停,都在問她結婚了?!
這條微信下面全是震驚表情,一長排同一個表情。樂言看着手機傻笑,統一回複:結婚了,過段時間介紹你們認識。
時景林看到這條留言,喜滋滋的,在這條微信下留言道:以後請多關照。
兩人沒有幾個共同好友,能看到的也就四五人,他還是覺得別人現在都認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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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憶與她視頻通話,她那邊是晚上,坐在床上頂着雜亂的雞窩頭問:“他是不是強迫你?”
樂言笑道:“沒有。”
方明憶見她笑得甜蜜,準備了一肚子的話,換成了祝福:“你喜歡他就好,他是真喜歡你。”
樂言道:“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對于這一點她沒絲毫懷疑。
兩人又說了些私密了話,因方明憶太困,兩人不舍地挂了電話。
相對于樂言這邊寥寥無幾的電話,時景林這邊電話響個不停,一溜的電話祝福,詢問婚禮時間。
方明笙打過電話就罵:“時景林你就是個畜生,藏得夠深,難怪當年暗戳戳地暗示我,樂言碰不得,碰不得,那時候就存了這心思吧!想了這麽多年終于得手了,上天了吧。”
時景林高興,眉眼都帶着笑,聲調更是輕快:“比上天難,再也沒有比這更舒服的事,你電腦的片子給我幾部,我研究下。”
方明笙口沒遮攔道:“研究什麽?研究體位?你都老司機了還需要研究這個?”
時景林總算明白他和王笑笑的事剛開始就是從方明笙這傳出來的,這兩兄妹一個比一個嘴巴大。
他鄭重道:“我和王笑笑什麽也沒發生過,我現在不想和你解釋我和她的關系。你以後特別是在你妹妹面前,不要再提起這件事。”
方明笙從聲音中聽到他情緒明顯的變化,不敢造次:“我知道了。”趕緊轉移話題道:“看你高興的樣,也沒見你們接觸過幾次,喜歡她什麽?”
話題重新回到樂言身上,時景林心裏甜滋滋的,說了句葷話:“看到她就想上她,算不算理由?”
方明笙罵道:“畜生。”無可反駁這是個非常充足的理由。
電話太多,時景林幹脆關掉電話,這幾天他都在醫院,所有事情等時景瑜這邊辦好了再說。回家給樂言拿了幾套幹淨衣服,開車回到醫院。在走廊上碰到時海,他這邊接到關于時景林和樂言結婚的電話,見到時景林是無能為力,只覺愧對沈玉佳母女。
時海只希望這件事能瞞住沈玉佳,至少等到時景瑜手術結束後讓她知道。
他小心求道:“先別讓你沈阿姨知道。”
時海身體屈卷,雙鬓灰白,比昨天像是又老了五歲。就在前幾天父親還是高大,健壯,短短兩天就成了垂暮的小老頭。忽然間時景林不那麽恨他,稍稍能理解他當年的所作所為。
時景林不說話,與他擦肩而過。
回到病房,樂言躺在床上玩手機,他提醒道:“手機看時間長了眼晴不好。”
樂言笑道:“都在問我們結婚的事,我回完就不玩了。”其實她在刷網頁,撒了小小的謊。
時景林不拆穿她,從包裏拿出套睡衣問:“要不要洗澡?”
樂言見是自己平時穿的睡衣,抱上衣服下床去洗澡間,身下太疼,站不穩直直地往前倒。時景林眼疾手快挽住她,他怕把持不住,跟本不敢抱她去洗澡間。這會挽住抱起她,送到洗澡間不敢和她一起進去,站在門口說:“我等你,有事喊我。”
憋得難受,臉上有些抽搐,這種事男人和女人都是道坎,女人第一次疼,男人第一次後就控制不住自己,沒做之前碰不得她,做過之後見不得她,多看一眼就要撲上去。醫生說他不夠溫柔,他想:怎麽溫柔?完全不得其法。
樂言經過事的,看到時景林低頭站在那就知道他在想這個事。人也是奇怪,明明同樣的情景,以前樂言覺得他煩。現在心疼他憋得難受,心想:疼就疼吧,次數多了就好。探出頭問:“要不要一起洗?”
洗!一起洗!時景林脫光衣服,長腿邁進去,一手攬住她的腰,一手擡起她的腿,把她抵在牆上沒有任何前奏往裏沖。比起第一次疼痛減輕許多,攀在他身上上下起伏一陣陣的,哼哼唧唧,時景林越發的勇猛,灑掉身體裏的種子,不願出來抱着她回到床上。不知疲憊又是一波,身上有用不完的力氣,不停地往前沖,直沖到最深處。
樂言感覺自己像一片羽毛,被他送上雲端,這樣緩緩落下,還沒着地又被送上更高層,連綿不斷地撞擊重複,讓她久久不能落下,她舒服地輕哼,閉上眼趴在一朵雲上随着風飄蕩。
時景林仰躺在床上,滿足地舒了口氣,轉頭看趴在自已胸前睡着的人,用身體包住她,親吻她的額頭臉頰,臉靠在她頭頂上,手輕撫她的頭發,漸漸閉上眼。
睡得香甜,樂言起床他都沒發覺,翻身撲了空,懷裏沒了人,吓得直接從床上跳起。房間裏見不着人,赤着腳就往外沖。打開門撞上從外面回來手上提着飯的樂言。由驚到喜大起大合,臉面上看上去和平時沒什麽兩樣,接過樂言手上的飯菜道:“這種事讓護士去做。”
樂言聽到不悅,心想:他這是怎麽了?跟在他身後走到餐桌前,兩人一起拿出飯菜。樂言想着他這是怎麽了,心不在焉的拿出筷子,沒拿住掉在地上,她彎身撿,看到時景林光着腳,登然就明白是怎麽回事。
布好飯菜,她夾起一塊肉送到時景林嘴邊,時景林愣了下,心裏甜滋滋臉面上依舊,咬住這塊肉,慢慢咀嚼,嘴角微微上揚。
樂言在心裏偷偷地笑,往他碗裏夾了塊青菜說:“多吃點,補充□□力。”
樂言普通的一句話,時景林聽來是大大不同‘多吃點,要不然,晚上體力不夠。’扒了三碗飯,好好補充體力等到晚上再戰,至于她私自跑出去買飯這事,早就抛之腦後。
兩人吃完飯,樂言拉着時景林去看時景瑜,順便把他們的關系和母親說下。這個情況下見沈玉佳,時景林竟是有些忐忑,在洗手間裏不停地整理儀容,總覺得不妥,樂言喊了他好幾聲他才出去。
兩人來到加護病房,沈玉佳和時海輪流守着時景瑜,這會時海去休息。沈玉佳一個人在病房外,看到女兒挽着繼子的胳膊走過來,起身跑過去向時景林道謝:“謝謝,謝謝你,謝謝。”
時景林本來忐忑的心情變成了不悅,他們都這麽親密了,她作為樂言的母親怎麽沒一點覺悟?眼瞎了吧!
氣壓低了五度,沈玉佳感覺到他散發的寒意,膽怯地往後退了一步,低頭不敢看他。
樂言沒查覺到時景林心态的變化,抱住時景林的腰甜蜜道:“媽,我們結婚啦。你也不要太擔心弟弟,骨髓移植了他就會好起來。”
這消息太突然,沈玉佳不敢相信,問:“你們結婚了?你們什麽時候在一起的?”明明前兩天女兒氣得趕時景林,現在說結婚,怎能讓人信服?
難道是因為景瑜?女兒才答應嫁給他,兩人扮恩愛騙自己?不是沈玉佳多想,當母親的自是覺得女兒是世上最漂亮的,更何況她女兒确實漂亮的不像話。
時景林貪圖女兒美色,以景瑜威脅她又不是不可能。
沈玉佳上前拉過女兒,像母雞護小雞似的,護她在身後趕時景林:“景瑜不需要你的骨髓,我們可以等,等不到是他的命,我不會讓女兒嫁你給。”
平時看上去文弱糊塗的女人,在女兒這件事上,異常的透澈堅持。
樂言鼻子一酸,抱住母親道:“媽,我是真的喜歡他,不是被逼的。不是為了弟弟才嫁給他,我是真的喜歡他,你相信我。很喜歡,很喜歡他,非常的喜歡。爸爸在的時候我什麽都不怕,現在有他了我什麽都不怕。媽媽,我愛他,他也愛我,我覺得很幸福。”
沈玉佳抱住女兒,哽咽地說不出一句話,兩母女哭成一團。
時景林心裏又悲又喜,不知悲從何來,喜因她說她愛他。突然有人拍了下他的肩,他回頭父親站在他身後,似有話對他說。兩人一起走到走廊盡頭站在窗邊看着哭成一團的母女說話。
時海道:“你沈阿姨是個很善良的女人,寧願自己受委屈也不願傷害別人。當年追她的人很多,都很優秀,其實中就有樂言的父親。”
憶起當年時海臉上面帶微笑,“她父親是我們B大體育系的,以前在國家隊得過很多獎,陽光帥氣。他和我們這個圈子裏的人很不同,幾乎接近完美。我花錢弄了個英雄救美的局,你沈阿姨選了我,如果不遇上我她會有更好的人生。我不喜歡你母親,并不是說她不好,只是我心裏有了別人。我不是個合格的父親,也不是合格的丈夫。爸爸不奢求你原諒我這二十多年做的一切,只是想和你說說話。”
他停頓了下說:“我和你說的年輕時的事,你別告訴樂言和你沈阿姨。”
時景林看着窗外高低不一的高樓大廈,這時才知心中所悲的是什麽,和樂言的母親比起來自己的母親只是一個符號,而自己不過是母親用來栓住父親的工具。
看着父親走向沈玉佳蹒跚的背影,他忽然覺得對父母的那點期盼挺可笑的,也沒什麽怨和恨了。
樂言向他跑過來,抱住他的腰喊道:“時景林~”
他微微皺眉道:“你又忘了。”
樂言攀上他的脖子沒羞沒燥道:“哥哥,哥哥,這是亂N好不好,你惡不惡心啊,反正我就不叫。”
時景林親了她一下說:“以後你想喊什麽就喊什麽,我什麽都依着你。”
作者有話要說: 完結了~男主和女主從此快樂的生活在一起。
出番外後,就能打上完結的标簽~
☆、番外-王笑笑
我出生在一個普通家庭,父親是富人家的司機,母親是富人家的保姆。父母工作的地方有個和我年齡相當的男孩,每次他過來時我都遠遠的看着他,他們坐着吃飯時母親要站着,而我躲在廚房裏吃着母親給我留的飯菜。我羨慕他,希望有一天能和他一樣坐在那張大桌子上吃飯。
有一天,他帶來一個女孩,那個女孩如天使般漂亮,她躲在他身後喊他哥哥,坐在他身邊肆無忌憚地撒嬌。因為他這個家裏所有人都尊重這個女孩,我羨慕她能坐在那張大桌子上吃飯。可後來我聽母親說,她不過是個拖油瓶,之所以能坐上那張桌子也是因為他的原因。
我開始有點嫉妒,明明出生和我差不多,為什麽她可以,我就不可以?
父親後來做了他的司機,有一天和我說起他的事,我覺得這個女孩真不知好歹,她不知道她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給的嗎?能給她一切的人她為什麽不好好珍惜?
有一天上班的路人,我看見的那個女孩,她穿着條玫紅色碎花裸裙,褪去女孩的青澀,妖嬈漂亮的像從森林裏走出來的妖精。她慌慌張張似在逃跑,有個念頭突然從心低升起:撞了死她,撞死她……
我踩上油門沖向她,她如只美麗的蝴蝶飛出去,那一刻我痛快極了。看到她滿身的血痕我才意識到自己幹了什麽事,後悔已經來不及,我趕緊開車離開現場。
那是條人跡罕至的路,事後我去看過沒有監控,我想不會有人發現我。
在事情發生後的第五天,他找上門來,任憑父親怎樣求他都沒用。他沒有殺我,把我扔進了牢房,我每天遭受着毆打,鏡子人裏的臉永遠都是腫的,身上沒有一塊皮膚是完整的。
終于有一天我受不了了,用一根牙刷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死之前我想:如果人生能重來次,我一定要坐在那張桌子上。
沒想到我回到了以前,這太讓我興奮,因為我可以預知未來,知道以後的經濟發展,還有可以先遇見他。
我努力地讨尹明珠歡心,當他來這個家裏,我主動和他搭讪學着她的那個樣子,天真地喊他‘哥哥’,每天跟在他身後。很多人覺得他很難相處,不敢和他說話,其實不是。他很好相處,你做什麽他都是一個表情,對什麽都無所謂。我大膽的做了些沒人敢做的事,他們誤以為他喜歡我。因為這個我坐到了那張桌子上,成了他們中的一員,不再是傭人。
這樣真好,等我們再大點時,我再用些手段,一切都在我的計劃中。
前世那個女人不知怎麽的提早出現,本來兩人不再有交集的。在去國外的飛機上遇見她,她像一只發光體吸引他的注意,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看着她時兩眼發直。為什麽有些人生來就能得到別人夢寐以求的東西?為什麽?我不甘,找了當地的兩個混混,出錢讓他們把她拖走,結果他和她一起。她運氣真好,就這樣還平安無事。
回去後的沒多長時間,他要出國讀書,我跟着他。那個女人不再出現在他生命中,有一天我找到機會,拍了張錯位的照片讓方明笙覺得我和他在一起。事情按照我所想的發展,直到有一天他父親要結婚,邀請他回國,他毫不猶豫的答應,急匆匆地飛回國參加父親的婚禮。
他最讨厭的人就是他父親,他為什麽這麽着急?當我看到和我穿着同一款裙子的她時,我突然明白,他是回來見她,看見她,他眼晴裏有星光,眼裏面只有她這個人,就連她和我穿同樣的衣服,都沒注意到。
她前世最愛穿這個牌子的衣服,我把自己活成她前世的模樣,活得比她好,活得比她精彩,他卻只喜歡她現在的樣子。
多麽可笑的事情,我努力十年也抵不過她那張臉。
我恨,恨她那張臉,就算得不他也不讓她好過。結果,我又輸了,輸得徹底。
我不甘心就這樣結束,我找到機會要如前世般撞死這個女人,就在車離她五十米左右的時候,突然沖出一輛貨車,撞上我的車。
昏迷前最後一刻,我聽到那個女人尖叫:“出車禍,出車禍了,快打120。”
于她,我就是一個路人,從未影響到過她的人生。
我撿回一條命,一雙腿截肢,醒來後的第二天,他出現在病房裏說:“你不去撞她,就不會失去這兩條腿,這是你自己的選擇。”
我聽完嚎嚎大哭,他說過,他什麽都知道,只是嫌麻煩。
如果他在這之前就阻止我,我是不是就不會失去一雙腿?上帝主宰人的命運,他像魔鬼一樣看着你走入陷井,再一點點把你吞噬。
我現在終于明白,為什麽連尹明珠都怕他,只是一切都太晚。
作者有話要說: 這是一個關于傷害,成長,原諒,解脫,回到最初的故事。寫到這後真沒什麽好寫的,世間事一直繼續,不管以後發生什麽事,他們會在一起。
你們問我喜歡是什麽,我有個朋友對我說過一句話,他說:不會愛是一種悲哀,永遠無法體會愛人的那種快樂。
喜歡一個人就是,看到他就很喜歡,每天早上醒來覺得有了他人生會很美好。生活中遇到困難都不怕,不是因為他能為你擋風遮雨,因為有他你會覺得所有的艱辛都不是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