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瓊琚

瓊琚

我是不讨厭狗的。上小學時,姨奶家養了一只大黃狗,放學了我總喜歡跑他們家撸一會兒,以至于忘了回家吃飯和寫作業,非得爺爺或奶奶上門來催不可。

姨奶見我愛狗,也曾說送我一只,我因家中實在連人吃的飯菜都很節省,多數時候都是吃的碎玉米蒸的飯,或是面疙瘩湯和粗面饅頭混着吃。

一年有三季去山裏割草喂雞鴨,偶爾還會擇些認識的野菜——如灰灰菜、荠菜、馬齒苋等,純粹的吃米那是極奢侈的,只能拒絕說不會養怕養不活。

那年頭,青黃不接沒菜吃的時候,跟奶奶半夜裏打着手電筒上山去撿蘑菇賣錢是常有的事——還得是逢上下雨的時節,若是不下雨,那就只能把家裏的餘糧,譬如雞鴨生的蛋,或者曬幹剝好的黃豆豌豆粒兒拿到街上去賣了換錢買玉米、土豆之類更便宜又管飽的雜糧。

賣東西也必須得起大早去流動市集,走大約三十裏的路,路上必會揣上前晚上抄寫的書本上必背的詩詞,邊走邊背,不能肆意歇腳,因為去得晚了是沒地方可以擺攤的。便是有,東西也很難賣出去。

為了籌錢買米買菜,有時候等到天黑了也不見有人過來問過來買,心急了就會找個紙皮寫個價格,以低于市場的價格賣掉,換吃的以解燃眉之急……

饒是如此,我仍會偷偷瞞着爺奶,把自己吃的飯菜拿去喂姨奶家的狗。

我總覺得狗是通人性的,我對它好,它自然也會對我好。

然而終于那條大黃狗還是死了,聽說是偷了村裏某戶人家腌的臘肉,被那家的主人打瘸了腿,回家後奄奄一息,吃喝不能,沒幾天就死了。

姨奶怨不得別人,又心疼養了好些年的狗白白地死了,還得倒貼那家主人上百塊錢,于是請了我堂叔幫忙燒熱水褪了毛,将那條狗剁成大塊給煮吃了,完了還端了一碗給我爺爺奶奶……

在那個饑寒交困的年代,做這樣的事再正常不過。

我仍然是愛狗的,不過讓我養狗,卻實在是接受不了。即便我有錢,也是不願意養的。其原因就在于狗的壽命短,人的壽命長,一旦我養了狗,有了感情,看着它死在我前頭,就好像從我身體裏掏出了一縷魂一樣,未來某一天想起它,我大概又要難過好幾天。

然而就在昨天,轶去火車站接某位久別重逢的朋友返校途中撿了三只乳狗回來,我就忽然得了“厭狗症”了,看着那狗娃子繞着我轉悠,攀着我的腿腳邊緣舔舐,我沒來由地心情郁煩,想跺腳把它們都趕走,關到門外去。

倘若直接和轶說,只怕他會不同意。于是我從轶的書桌上取了一張只能豎着寫的信紙。挖耳撓腮寫了這麽一封信給他,原文如下:

“愛妻惠鑒:吾喜清淨,厭狗如仇,盼轶卿走送之。跪謝。瓊琚謹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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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本名顧轶,原是有望成為我的大學導師的,不過因為各種原因,我毅然選擇了複讀……如今我二人處在一個屋檐共同生活了三年,已然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

原先他讓我叫他“哥”,我恐他妹妹心裏不平衡沒有答應,後來,我在網上交了個寫玄幻小說的筆友,本打算像舊時代那樣書信往來互通款曲訴衷腸來着,轶怕我上當受騙,說若我非要寫信,寄快遞是不現實的,來來回回折騰的是我,況是寄到外省去的,薄薄一封書信極容易丢失,不如不寄的好,還省得等候。

我強烈抗議轶的說辭,覺得他是心疼郵費,轶委婉地提議說當今這個社會與陌生人打交道,需要的是雙方長時間的契合,如若某天對方突然不回信了,我難免會多想乃至于情緒低落,倒不如直接寫給他來得方便,他忙裏偷空回我就是了。

我覺得在理,不僅省了等候的時間,還省了快遞費。于是與他商議書信往來時怎麽稱呼他。

他說:“叫我轶就行了。”

我用生硬的尚不熟練的手語問他:那我呢,你怎麽稱呼我?

他低頭沉思片刻,說:“古人二十加冠取字,我給你随便取個字吧,就叫瓊琚。往後有什麽事不方便當面說明,你就在信裏寫,寫完了放在我的辦公桌上,我三天內必定回你。”

去年八月暑假期間,我堂叔的大女兒喜生貴子,在婆家——馬鞍市辦滿月酒請客,适逢鄧韬和林彧君回惠城度假,接我去他家玩,順帶捎上我一起去吃酒。

我盛情難卻,同意了,那是我第一次出“遠門”,轶擔心我去“別人家”會有諸多不便,一再囑咐鄧韬要好好照顧我。

五日後,鄧韬将我平安送回醫科大教職工宿舍,當天,我收到了轶寫與我的第一封書信,內容如下:

“瓊琚親覽:

初三:我君前日所購苦荞茶三袋已抵,取一包試品,麥香四溢,甚喜,複購三袋。

初四:夜半微有震感,經官方測定4級,淺眠至天明。盡日觀書,左右清寧,憂心潭潭,吻君安。

初五:三日未接君來信,深以為念,未敢致電打攪,吻君安。

初六:與友人永齡、徒弟思娴、小妹笑笑結伴游太平古街。遇商人販多肉,纖小可愛,綠意濃肥如蓮座,為消遣計,購九株而返,盼君早歸,吻君萬千。

初七:《鳳栖梧·與君書》遠道綿綿風和煦,去留随意,別後歸無計。夢裏思君尤不見,聲聲吹斷馬鞍裏。年年誰人過七夕,一朝兩地,相顧多言聚。從前偏愛晴時雨,今日始覺愁難寄。

——七月初七燈下書,家眷轶”

我看完後大跌眼鏡,古時家眷通常代指妻子兒女,有時也專指妻子。按轶信裏的意思,分明是寫給“戀人”的。

我心懷怔忡地拿着信找轶,問他這信究竟是不是他寫的,還是請人代筆的。

他回說是他自己寫的,反問我:“書信往來本就是圖個有趣,你假扮丈夫,我假扮妻子。在這樣的特定人設模式下,你還有什麽話不能說的嗎?”

我嘆息絕倒,比了個手語:你可真聰明!

轶笑而不語。

然而……三天了,已經過了三天了!我寫的那封攆狗的書信還沒有回音。那三只狗娃還在家裏到處亂轉,咬我的襪子和鞋子,爬到我的輪椅上面睡覺,時不時還鑽進我的被子取暖!

啊啊啊,我要瘋了!

我沉着臉,從枕頭底下翻出用來寫字溝通的筆記本,撕下一頁紙寫了一行字,搖着輪椅過去,“啪”地拍在轶的書桌子,然後雙手環抱,死死地瞪着他。

轶似乎正在趕論文,皺眉掃了一眼,點了點頭,說了一句“我知道了”,繼續敲鍵盤查資料碼字。

我嘆了口氣,無奈地繼續與狗“同床共枕”,并時刻被狗包圍,追逐,舔舐。

轉一下輪椅開一下門都擔心那狗會被我壓到卡到,而轶似乎很喜歡那三只狗娃子,還給它們買了一床新毛毯,喝水吃飯的盆子,以及磨牙棒、寵物泡澡用的沐浴露……弄得本就不寬敞的寝舍變得更狹窄。

我感覺自己受到了“無視”,當天晚上轶準備抱我去洗澡之時,我沒搭理他,搖着輪椅來到書桌旁,将桌底下用來裝書信的盒子打開,取出裏面的信,當着他的面稀裏嘩啦全撕了,扔進了旁邊的垃圾桶。

轶來不及阻止,臉色驟變,瞅着我怒吼:“你神經啊!閑着沒事撕它幹嘛呢?”

我被吼懵了,禁不住鼻子一酸,連忙搖着輪椅轉過身去拉門,因為門關得很緊,把手也裝得有點高,我用了很大的勁才拉開。

轶在身後喊我,我裝沒見。

但我的手速終究比不過他的腳步,他很快就追上了我,抓着我右邊的扶手,彎腰看着我,溫言軟語地向我道歉:“對不起,我不是故意想吼你的,我才是神經病,我才是。你別生氣,改天,改天我一定把它們送走。”

我看了看灰蒙蒙的即将落幕的天色,氣呼呼地望着他,用手點了點他胸口的位置,表示:今晚,你必須送走它們。

他看着我,像是很難抉擇似的,說:“那三只狗本來就是被別人抛棄的,我撿它們回來,又把它們抛棄,天氣這麽冷,它們會被凍死的。你不覺得很可憐嗎?”

我冷笑,用手語告訴他:它們有人可憐,那我呢?你讓它們在我身上爬來爬去,由着它們在我身上拉尿,就差沒騎在我頭上拉屎了,是把我當什麽呢,我也是狗嗎?

轶愁眉不展,望着我說:“我這不是馬上就給你洗澡嗎?外面冷,咱們回去說好不好?”

我紅着眼,抹了一把眼角的濕熱,倔強地扭開臉不理他。

轶發覺我是真的生氣了,連忙蹲下身來安慰我,說是以後再不會讓狗上床了。

他不打算把狗送走,我也不打算跟狗同屋,雙方各不相讓。

最後轶的耐心磨沒了,角度刁鑽地将火氣引到我撕他收藏的書信的事情上來了,責備我不該亂拿他的東西。

我氣急,用手語說:那些信本來就是我寫的,我想撕就撕。

他咄咄逼人地道:“已經寫給我了,就是我的,你憑什麽給我撕了?”

我很反感他為這事生氣吼我,當即打手勢告訴他:要麽把送我走,要麽把送狗走。

轶拍着胸口保證:“十天,你再給我十天,我幫它們找到願意養它們的主人後,我就送它們走。”

我:可以,我去外面找地方住,等你送走它們我再回來。

轶攔在我身前,遲遲做不出決定,我憤恨地推開他的手,搖着車輪“走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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