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路易斯
路易斯
1.引子
當我手上染上九十九個骷髅的血跡,
就是我重新君臨天下的時刻。
——摘自魔王日記
2.
棺材上擺滿了各式各樣的小白花,一串一串,宛如哀悼的精靈。
神官一身黑色的祭司長袍,在胸前畫了一個十字,慢慢推開棺材板。棺材板裏,安靜地躺着一位優雅的男性。
死者有金發灰眸,臉上是安詳而俏皮的神情。仿佛夢到一個不好笑的笑話。
神官念着悼詞,祝福勇者安息。
“安德烈,以光明之神起誓,我們必定摧毀魔王,為你複仇。”
整個教堂,一排排肅穆的追悼者都開始哭泣。
小孩子唱起純潔的歌聲,贊美光明女神來引領靈魂。
人群中,一個十三歲的小男孩,扯了扯大人的衣角。他踮起腳尖,努力壓低聲音說,“為什麽要贊美?難道不該詛咒麽?光明女神并沒有救下勇士呢。”
大人捂着他的嘴,慌亂看了眼衆人。幸好每個人都低頭默哀,小孩子們嘹亮的歌聲覆蓋了他的大逆不道。
一直到盛大的哀悼儀式結束時,人群都三三兩兩散開。教堂木質大門,開了又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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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你怎麽了?”叔叔腳步頓住,回頭望向男孩。
十三歲的小男孩,正搖着神官的胳膊,笑容甜美而危險地問他。
“神官大人,您能告訴我,為何光明女神會讓勇者死去呢?”
他仰着脖子,脖子梗得發酸。
眼睛裏滿滿是失望,十三歲男孩子動搖了脆弱信仰時,特有的失望。
神官俯下身,摸摸他的腦袋,微笑着說。
“因為魔王也死了呀。用勇士一命,換魔王一生。光明女神可是最公平的了。”
他用安撫小孩的口吻說着。
眼神是好笑又無奈的。神官補了一句,“這個世界的法則,就是等價交換。”
等價交換。十三歲的小男孩更加困惑了。
手卻拽得神官更緊,五根長長手指,深深陷入神官的長袍。
叔叔上前幾步,拉開他倆,連聲對神官說着抱歉,又低頭喝斥路易斯,別惹惱了神官大人。
這可是教堂,還不快走?
夕陽恰好從半掩木門洩露,像一個血腥的秘密。
小男孩被拽着離開,瘦小而倔強的身影,被拉到雕花地板上。
一個剪影,一直刻入神官腦海中。十年。
3.
十年後。叔叔老了,路易斯長大了。
叔叔花白的胡子,伛偻着身軀,拄着拐杖。他咳嗽的時候,活脫脫一個八十歲老人。
書房裏,安靜得可怕。除了劇烈咳嗽聲,就是少女的叱責聲。
“父親,您一定是瘋了。殺了路易斯,您就能回到應有的年紀。您才四十歲!可是,現在卻兩只腳都邁入棺材了!”少女一聲雪白貂裘,脖子上圍了一只魔法狐貍。白狐眯着眼睛,血腥的眸子盯着路易斯。仿佛随時能咬上他一口。
路易斯姿态安然,坐在雕花扶手椅上時,宛如十年前躺在棺材裏的勇士安德烈,神态俏皮宛如聽了一個不好笑的笑話。
自從被叔叔收養的那一天開始,他就聽慣了少女的叱責。名義是,他喊她妹妹。事實上,他們毫無血緣關系,有的只是嫉妒與掠奪。她嫉妒他的天賦魔法,他掠奪她父親的寵愛。
“瑪利亞,安德烈捧着花,在樓下等你呢。”叔叔咳嗽着,推開了書房的窗。
窗下是一座花壇,花壇前站着眉目晴朗的少年。手上是開得絢爛的天堂鳥。
被父親如此搶白,少女尴尬地跺腳。她頭也不回地沖下樓梯,推開門時喊了一句,“父親,您一定會後悔的。一定!”
一連串踢踢踏踏的腳步聲,下樓梯時她似乎掉了一只鞋,是跳腳下去的。
叔叔喚路易斯過來,路易斯卻下樓又折回,手上提着一只水晶鞋。
透明無瑕的水晶鞋,鞋跟又高又細。
他把鞋擱在書桌上,指着鞋跟說,妹妹總愛穿這樣的鞋,腳踝遲早得折了。
叔叔擺擺手,說瑪利亞從小有個灰姑娘的夢,我們不管她。
他說我們。路易斯猛然擡頭,半跪在叔叔面前,雙手按在老人膝蓋上,輕吻他指尖。
“妹妹說得對。您才四十歲。為了我變成八十歲的老态,真的值得麽?”
“您說我們,可您與妹妹才是血緣至親。我雖然喊你一聲叔叔,但什麽都不是。”
我知道,我是孤兒。
路易斯輕聲說。
最後一句說得太輕了,聲音淹沒在齒縫,又浸沒在指縫。
他說的時候,低頭不停吻着叔叔蒼老的指甲。指甲上泛黃泛白,皺紋将指根填滿。
死神的鐮刀,已經收割得差不多了。
“叔叔,我可以謀生。”他擡起頭,聲音剛毅有力。
他亢奮着,提到一連串名詞。從騎士到魔法學徒,從面包夥計到乞丐。
叔叔,即使乞讨,我也不要您與妹妹的垂憐。
他擲地有聲。
“路易斯,別這樣,”叔叔咳嗽得厲害了,摸了下唇角的痰水,微閉着眼睛,“我耗費如此多精力,培養你至今,可不是為了讓你去街上乞讨。”
他渾濁的眼眸,一瞬間無比精明。霧霾被光替代,光追着路易斯。
風燭殘年的老人,忽然變了。路易斯後退了幾步,不敢承受他的目光,只是試探地小聲喊,叔叔?
“你可知,你是誰?”
“你可知,魔王為何會死?”
“你可知,誰是真正的儈子手?”
老人聲音沉穩,一問追着一問。
路易斯吓到了,不懂叔叔怎麽突然說這個。
尤其是他說的口吻,仿佛在替魔王忿忿不平。
路易斯弄不明白了。
路易斯從小去教堂,每個禮拜日都不缺席。他甚至不遲到、不早退。和每個最虔誠的信徒一樣。他愛勇士,愛聽神父絮絮叨叨的傳說,他畏懼光明女神。如果說他有什麽離經叛道的地方,就是他不懂光明女神為何如此無能。
他很小就問過神父這個問題,但答案并不滿足他。
他質疑女神,卻不至于去熱愛魔王。
路易斯說了很多聲,別,叔叔。
他走在寬敞的上城區街道,騎着馬車去上學,來來回回把光明大道走了很多年。他和妹妹鬥嘴,和叔叔賭氣,和校友們忙着決鬥追女孩子。他是被圍在城牆裏的幸福孩子,即使叔叔扔了他,他也能靠學識與魔法謀生。乞丐只是玩笑,他的劍術讓騎士身份變得唾手可得。但叔叔接下來的話,會打破這堵牆。
別,叔叔。
路易斯由衷喊,臉色變得慘白。
他很想下樓去喊妹妹,然後一起維護這日常。他們可以吵架,但他不可以聽答案。
這答案,會逼死他。
路易斯踉踉跄跄站起身,扶着雕花椅子,整個人暈暈乎乎。
血色被血管擠壓,整個人透明如白蒼蠅。
他脆弱,又尴尬。
“夠了,路易斯,”叔叔聲音大了,也許是生氣了,“我知道你是個聰明人。從小到大,你早該猜到今天的。”
“直說了吧,路易斯,你真的不想知道你是怎麽死的麽?”叔叔皺着眉頭,拐杖咚咚敲着地面,仿佛要把地板戳穿。銀白頭發段落幾根,跌到地上。
路易斯心疼,看得難受。
難受了半天,才想到叔叔最後一句話人稱代詞不對。
第三人稱的代詞,還能當故事聽。
第二人稱的代詞,就無能為力了。
他瞥見牆上血腥的手跡,是瑪利亞小時候拼寫代詞時的拙劣玩笑。她拿他的血默寫,拼了一個單詞。
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