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碧玉镯

碧玉镯

平涼侯府的老太君自喪子以後就開始燒香禮佛,家中特地建起佛堂,請了佛像日夜供奉。

吳秋心每日在家中只陪她敘話上香,她記性與悟性俱佳,不過一月就将《藥師經》倒背如流,全須全尾用漱金墨抄了十遍。

“心肝,這一手簪花小楷寫得真漂亮,難怪都說字如其人。”老太君見了吳秋心抄的《藥師經》笑得合不攏嘴,握住孫媳的雙手。

《藥師經》是祈禱身體健康,無病無災的經文,吳秋心抄經是回響給她的,一片孝心可想而知。

“祖母過譽了。”吳秋心摸着她的手,臉上笑吟吟的,“我不精于女紅,唯有字是拿得出手的。”

“現在哪還要你繡花,要裁什麽衣服,要什麽繡樣,在繡娘處定一塊就好了。”老太君絲毫不介意她不精于女紅這件事,只覺得她千好萬好,“你悟性好,多多抄經,是有福氣的。”

“我在墨卿備考的時候,抄了一百零八遍《文殊菩薩十大願》,日夜祈禱,希望他能高中,最後果然如願。你那時候還小,不知道墨卿從前不喜歡讀書的……”

老太君絮絮叨叨說着秦硯安以前的事情,用手摸了摸吳秋心腕上的玉镯:“這玉镯倒是襯你,傳你也是傳對了,好玉最為養人……”

“我年事已高,又有心疾,就想在有生之年能看到墨卿結婚生子,如今墨卿已經成婚,只盼菩薩保佑,希望明年就能有弄璋弄瓦之喜。”

她用充滿希冀的眼神望着吳秋心,讓吳秋心感到一陣心虛,秦硯安與她并無夫妻之實,二人都是心有所屬,日後也不會有任何改變,又怎會有孩子呢?這話又不可如實告訴老人家,不然惹她傷心。

“如今時候不早了,墨卿不是說今日中午請春和與見賢在嘉禾閣吃飯嗎?你們年輕人做一桌,”老太君牽起她的雙手吻了一下,“庫房妝盒裏的珠寶你随意取用,我一把年紀了也用不上,年輕姑娘就應該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吳秋心點頭稱是,告退回房梳妝。她換了身衣裳,揀了些不浮誇的首飾戴。走到門口,發現秦硯安已在馬車旁等她。

“今日正好休沐,除卻春和與見賢,我還邀了齊公子一起。”秦硯安扶她登上馬車,“你們回京半載有餘,我還未特地請你們一起吃過飯。”

“這半載人人事情都多,大家都不會覺得有什麽不妥。”吳秋心坐進馬車,對秦硯安說道。

嘉禾閣算是京官宴請同僚常來之地,供應的佳肴不用奢靡之物,勝在道道文雅,任人挑不出差錯來。

吳秋心挽着秦硯安的手臂走到包間時,發現吳景明、林思齊與齊筠都已入座。

她松開秦硯安的手臂,首先望向吳景明:“哥哥。”

再向林思齊與齊筠打招呼:“林公子,齊公子。”

她主動坐到吳景明身邊,吳景明将她細細打量一番,似在确認家妹在平涼侯府這段時日過得如何,他點點頭:“秋娘今日氣色甚好。”

“秦大哥和祖母對我都很好。”吳秋心用手提了一下腕上滑落的玉镯。

秦硯安在吳秋心身旁坐下,另一側是林思齊,他與齊筠桌下的手掌是牽在一處的。

“說來也怪,我和阿筠在來的路上,看到牆上又多了幾張尋人啓事,還都是垂髫小兒。天子腳下,人伢子也如此猖狂麽?”

“我有朋友在北鎮撫司當值,近日人口失蹤之事頻發,他們說這夥人行蹤詭異,竟然查不出頭緒。”秦硯安搖了搖頭,“還在聖上那裏吃了挂落。”

“此類案件也能驚動錦衣衛?”吳景明疑惑道。

“尋常人家的孩子丢了自然不用驚動錦衣衛,是京中大員的孩子丢了,直接鬧到順天府尹那裏,順天府尹招架不住,只好請求錦衣衛的協助,結果還是一無所獲。”

“人伢子實在可恨,我以前小時候在陶陽,也險些慘遭毒手,若不是哥哥,我現下都不會在這裏了。”吳秋心思及小時候的經歷,頗有些後怕。

“此事恐怕有蹊跷,他們拐那麽多孩子有什麽用?全都賣去為奴為婢嗎?拐了孩子總有流向去處,他們若是不想引起注意,就不會動京中大員的孩子。”

齊筠思索片刻,道出自己的猜測:“那些被拐的孩子可能根本沒有離開順天府。”

“齊公子言之有理,我回頭就告知那位朋友。”

随後他們又天南海北地聊了些閑話,譬如吳秋心每日都在家中做什麽,翰林院的同僚修史意見不一吵架,聖上要求嚴良寫青詞。

嘉禾閣的菜系以“點石成金”聞名,擅長以常見之物為食材,達到出乎意料的效果,再冠以意蘊豐富的菜名。

菜色是秦硯安提前選好的,自然也照顧了來客臨江人的口味,不少都是吳家兄妹愛吃的,其中有一道竹筒糯米蒸排骨,名叫“節節高”。

還剩最後一根竹筒的時候,吳秋心與秦硯安的筷子同時落在翠綠的竹筒上,他們對視一眼。

“哥哥喜歡吃,我是打算夾給哥哥的。”吳秋心收回筷子解釋道,“既然秦大哥想要,就讓給秦大哥好了。”

“我原本也是想夾給春和。”秦硯安也收回筷子,二人一時尴尬。

“新婚夫婦倒是心有靈犀,難為你們都記得我喜歡吃。”吳景明主動将盤中最後那根竹筒糯米排骨夾走。

“若是這道菜大家都喜歡,再讓店家上一份就是了,簡在帝心的狀元公豈會出不起這一道菜的錢?”齊筠出言解圍,以玩笑似的口吻緩解眼下的局面。

席上衆人皆說自己吃好了,最後是齊筠和林思齊一起回居安巷,餘下三人恰好順路。

齊筠與林思齊走在大街上,二人袖中的雙手悄悄握着,他忍不住抱怨道:“嘉禾閣的菜為了照顧天下人的口味,菜還沒有名字有滋味,他們三人這一出我看下來,就更沒有滋味了……”

“好在春和什麽都不知道。”林思齊想起方才吳秋心與秦硯安撞在一起的筷子,無奈苦笑。

他們回到居安巷閉起院門才敢細說,今日是五月初四,院內的樟樹上傳來蟬鳴,臨走前在水井中存放的香瓜已經涼透。

“天氣真熱……”齊筠切下一塊泛着涼意的香瓜遞給林思齊,“過幾日收假了你還要去翰林院,皇帝就不能在極熱極寒的時候放長假嗎?他在宮裏不用四處奔波,倒是苦了底下的臣子。”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你想想田地裏的農人,正要趁着熱天刈稻刈麥,我坐在翰林院裏修修書,哪能比得上他們辛苦?”

林思齊咬了一口手中冰涼的香瓜,擡手用衣袖擦了一下前額浮起的細汗:“我從前赴秋闱,在一處茶攤歇腳,那茶娘子大熱天,還要整日圍着火爐打轉,熱得要生痱子。”

“百樣苦自有百樣人受,真是衆生皆苦。”齊筠拿出手帕給他擦汗,又下了門簾,将日光都擋在門外,“販夫走卒有販夫走卒的苦處,富貴人家也有富貴人家的苦處。”

“吳尚書亂點鴛鴦譜,有哀帝而無董賢,有令娴而無阿士,旁人看來風光無限,只有身在其中才知道有多可悲……”林思齊望着從縫隙裏照進來的一線陽光,感慨道,“我從前總羨慕春和,如今卻生不出半點羨慕之心,只覺得三人各有各的可憐。”

吳景明是好兄長,好兒子,好朋友,他什麽都不知道。秦硯安傾心于吳景明,卻陰差陽錯娶了吳秋心。

吳秋心一身才華,卻因女身不得科舉出仕,困居庭院深深,她所傾慕的男子,竟是這世上與她最為親近,卻永遠不可能屬于她的親哥哥。

齊筠與他靜靜坐了半晌,斟酌片刻才開口說:“我方才在他們面前沒說出來,那丢孩子的案件不是一般古怪。按常理來說,搶達官貴人的孩子都是為了勒索,不然平白無故引起官府注意,除非他們有非要富貴人家孩子不可的理由。”

“你知道窮人家的孩子與富人家的孩子最大的區別在何處嗎?”

“這還有什麽說法嗎?”林思齊神色認真。

“人胸骨下端居中有一小塊薄骨叫‘蔽骨’,乃是能量氣聚之地,可以保護心神、心氣。”齊筠伸手在他肋間輕輕一點,“唯有養得好的孩子才會有完整而明顯的蔽骨。”

“不光是衣食住行上不能短,要是家中不睦,長輩對小輩非打即罵,常在情感上施以虐待,蔽骨也長不出來。”

林思齊順着他的手摸向自己的胸前,果然在胸骨末端中央摸到了那處凸起:“你是說富貴人家的孩子更容易長出蔽骨?他們要孩子的蔽骨做什麽?”

“你小時候是沒有蔽骨的,至少剛遇到我的時候沒有,蔽骨是你近年才新長出來的,說明我将你養得好。”

齊筠也不怕熱,邊說邊伸手去抱他,他體溫本就偏低,林思齊也不覺得抱在一起熱。

“凡人要蔽骨沒用,妖物要蔽骨是有用的,許多傷天害理的邪術都需要人的蔽骨,尤其是孩子新生的蔽骨。”齊筠面色凝重,“那些被偷的孩子,搞不好已經被開膛破肚,死不瞑目了……”

“……可有什麽辦法?”林思齊頭一回聽到這般可怕之事,他雖從前被烏蠍綁過,也沒有親眼目睹過将孩子開膛破肚的殘忍情形。

“錦衣衛的搜尋已經打草驚蛇,現下反而不好找了,明日陪你過了端午,我要出去查一查此事,不過我不保證能有結果,因為能幹這種事的妖物最善藏匿,若他們及時收手,我也找不到蛛絲馬跡。”

“你可還記得烏蠍?我第一次與他結下梁子,就是發現他綁架快臨盆的孕婦,初生嬰孩身上會有一絲天道之氣,對妖物的修行有益,這縷天道之氣會在嬰孩出生的一刻鐘內慢慢散盡,回歸天地。”

“我及時發現阻止他做出此事,念在他還未真正犯下大錯,又抱着我的衣擺哭得太慘的份上,只将他揍了一頓,饒了他一命。”

齊筠攥緊了拳頭:“哪曾想他從此記恨上我,回頭将那個可憐婦人腹中的胎兒剖出摔死了……這麽多年我就心軟過一回,就留下了這個禍害,臨昌那一次還險些連累了你。”

“這不能怪你,怪他不知好歹,心腸狠毒。”林思齊握住他的手掌,将他攥緊的五指依次展開。

“下次再見到他,我絕對不會再讓他跑了,我知道我和他還會再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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