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4)

希聲的三心二意的,我後來當然也喜歡過別人。我喜歡過高一時的班長,他有大大的眼睛和圓圓的腦袋;我喜歡過高三時來演講的P大學長,他和我們說起的未名湖畔曾讓我心念一動;我喜歡過大學時同班的臺灣男生,我曾坐在他自行車的後座路過光華樓,秋季的風吹拂起我的白裙。

可是他們誰都比不上周澤楷。

大學一年級結束的那一天,我在寝室樓下推開了那個臺灣男生送上的吻。他睖睜在原地,沒有惱,卻是懵。

“我們不合适。”我握緊了手中已經涼掉的奶茶,咬咬嘴唇,狠心說道。

“怎麽會?”他的眼神黯了,頗為受傷地問。

“我們離得太遠了。我……我想找本地的男朋友。”

呸。

不是的。

其實根本不是這樣的。

初見驚鴻,只不過是因為舉手投足間和故人的一點相似。然而毅然離去,卻又是源于除卻那一點點相似之外全部的不同。

我很快地喜歡上那些人,又很快地将他們遺忘。不知為何,我總是反複失望,我總是反複将面前的人推開。周澤楷像是從我生命中死去了,卻又活進了我的記憶裏。我總是要從記憶的湖水中撈起他,将他和身邊眼前的人反複比對。多麽不公平的比較啊,誰能勝過一個回憶裏的人呢?回憶裏的周澤楷不曾讓我失望,那麽他就永遠不會讓我失望。時光總是會不斷地為他加上美麗的濾鏡,他在我心中只會愈發美好。

而且,世界上哪裏還有一個十三歲的程君霓,會為了一個男生平淡無奇的好意而激動萬分;又哪裏還有一個十四歲的程君霓,會為了一個男生每天繞一條長長的遠路回家;又哪裏還有一個十五歲的程君霓,會為了她喜歡的男生而甘願忍受兩個小時的孤獨與沉默,只為了那一句微不足道的“我喜歡你”呢?

那些曾經讓我熱淚盈眶的感動,不過是自我感動。只是長大以後,我卻連自我都無法感動。

作者有話要說: 祝大家情人節快樂……

個大頭鬼!!!!!

FFFFFFFF!!!!!

☆、愛如捕風

我是高中二年級時遇見了一個機會進入作協的。那是我寫小說的第四年。

從初二那篇文章得獎發表後,我也偶爾會信筆寫一兩句零碎的小故事。進入高中後,我才開始正兒八經地在網上寫起了小說。小說很平凡,不過是虛構的校園,虛構的愛情,真實的我,真實的遺憾。我總嘗試着将我未盡的願望在他人的故事裏得以補全,這時我才發現了小說的妙處——補償。那些我所失去的,卻都能在我編織的故事裏得到補償。

周澤楷偶爾會走進我的文章,更多的時候不在。以他為第二主角的那篇小說,我整整寫了兩年。

我的文章并不讨喜,但我是寫給自己看的。

高二時我在學校食堂門口看見了一個高中生創意小說比賽。我原來只當這是一個普通的作文比賽,但卻被“創意小說”四個字惹了注意。那個周六,沒有向語文老師報備,沒有告訴鄭希聲以外的任何人,我拎着手提電腦進了那個比賽的考場。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輪,那麽多輪的比拼,我竟都幸運地挺到了最後。最後一輪考試的題目是《隐秘的繩扣》,我又到寫了周澤楷。我在文章裏說,Z君在我心中留下了一個隐秘的繩扣。我解不開,誰也無法解開。從此以後,我的世界裏只剩下對他的等待。

那是我唯一一篇寫到周澤楷的賽場小說,也是我七輪比賽中評分最低的一篇小說。

在點評時,一位白發蒼蒼、頭銜頗長的中文系老教授說起了我。在他的點評下,我才知道,我說故事的能力實是中庸,然而讓我得以繼續留在這個戰場上的,卻是我深厚的閱讀功底。

“看這個小女孩的文章,一看就知道讀過很多書。”

點評結束後,一位記者找到了我,問我是什麽時候開始寫作的。我一時赧然,最終嗫嚅着說,因為《鋼鐵是怎樣煉成的》。

有些諷刺。那些年對于周澤楷的思慕,與林卿這個陌生人暗中的角力,竟然造就了一個博見廣識的小說作者程君霓。

我為學校掙來了這個作協的大獎,卻也沒有得到太大的表彰。有着近百年光輝歷史的光遠中學哪裏像我那寒酸簡陋的初中,會因為一個市級的小獎而歡呼雀躍。它只是淡淡地伫立在那裏,不言也不語。我只不過是在年級組辦公室裏得到了語文老師的一兩句稱贊。我記得她将獎狀遞還給我,笑着問:“你以後想不想考中文系啊?”

“想。”我點點頭。其實我也沒那麽想,只不過她問了,我便應和一聲。

那時我沒什麽夢想,別人說要考F大J大,我便也跟着吆喝了一嗓子,我要進F大中文系。慢慢地倒也真成了自己的夢想。

可惜我高考那幾天狀态不對,沒發揮好,比正常水平少了十幾分,生生地丢了中文系。

我其實原本并沒有對中文系有那麽大的執念的。但是,我沒得到,于是我便又想要了,非常想要。

不光是林卿,連鄭希聲也問過我,中文系和歷史系有啥大區別?該沒錢途的都沒錢途,該窮三代的文史還是窮三代。

我很認真地回答他,有區別。區別就跟周澤楷和世界上其他男人的區別一樣。

——我原本并沒有那麽想要得到,但是正因為得不到,我便不甘心,我便想要。

這是我的寫作生涯到了第七年時才醒悟過來的一個再簡明不過的道理。

後來的周澤楷出道榮耀聯盟,聲名鵲起,認識他、愛慕他的人越來越多,我卻再也不在小說裏寫到周澤楷了。第七輪比賽的教訓太過慘痛,我也不是很願意再回想起他了。後來的我只是給別人寫小說——別人樂意看的小說,與我無關的小說。

有一次雜志約稿,編輯共約了兩份,但最終因版面有限,只上了我的那篇。我看見另一位被約稿的作者——一個資歷稍淺于我的學弟在朋友圈轉發了我的那篇文章,評論道:“呵,反正我用真心寫出來的都只能被你們當成垃圾,我再也不用真心寫文了。”

真年輕。

現在誰還會拿真心寫小說?

我無意寫那種讓讀者看得摸不着頭腦的高深小說,也無意于挖心剖肺地将我自己橫陳于讀者面前。前者是讓我厭惡,後者卻讓我……害怕。

然而,去年年初,我重新在大學校園裏見到了當年那位評價我的中文系老教授。他一眼就認出了我,樂呵呵地對我說:“我看過你最近寫的文章,你也慢慢地開始會寫小說了。”

我紅着臉感謝了他。其實我也不知道什麽叫做會寫小說。

在告別之前,他建議我:“你現在可以試試寫你自己的故事了。”說完,他朝我微笑。那個微笑印在我的腦海裏,宛如解開了一個隐秘的繩扣。

那天之後,我便寫出了那篇《時間的女兒》。

我本來有自己的筆名,但是這一次,我決定在刊印時使用我的本名——君霓。因為這篇小說很自私,它不是寫給全世界所有的讀者的——它只是寫給周澤楷和程君霓兩個人的。我心目中的讀者,只有周澤楷一人。我總還是抱有着最後一絲隐隐的希望——周澤楷若是某天與我寫的文章相遇,他會第一眼就認出我。

以往每寫完一篇小說,我最期待的便是小說之後的後記。然而因為被收錄進了短篇小說集,這篇文章并沒有給我留下寫後記的機會,我倒也覺得沒有必要。

——這整整一篇小說便是我的後記。

撥開時光的重重霧霭,我重新審視端詳這個少年,卻在時間背後找回、厘清了我自己。

這麽多年,我所等待的、我所挂懷的、我所念念不忘耿耿于懷的,哪裏是那個消失在過去的日子裏的周澤楷。

——是曾經的我自己啊。

“你們等會兒準備去哪兒?”捧着奶茶往前走時,我問周澤楷和林卿。

“本來我們還想再在附近逛逛,不過看這雨大了,就只能先回家了。”林卿露出了頗為遺憾的表情。

“乘2號線去中山公園?”我忍不住問。

“是乘2號線,不過我們今天要去我家,在淞虹路那裏。”林卿笑着回答。

跟我的家是同一站。原來我和林卿住得這麽近,我這麽多年卻都不曾遇見過她。我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你呢?”林卿問。

我微微揚起嘴角:“我下午約了人。看時間,差不多她也快到了,我該去找她了。”

林卿點點頭,輕易地相信了我的謊言。她有些愧疚地撓撓頭,看看我,又看看周澤楷:“不好意思呀,本來想讓你們敘個舊的。沒想到還誤了你的時間……”

“沒事,沒事。”我笑得更深了一些,“我很高興。真的。”

在他們離開前,我突然像想起了什麽,從包裏翻出了剛才拆開的那本短篇集。我從口袋裏掏出記號筆,遞給周澤楷:“剛才我都忘了,周隊,給我簽個名呗。”

周澤楷歪過頭,像是頗為不解:“簽名?”

林卿也好奇地探上腦袋,好奇地打量着我這本大紅封面的書:“《捕風》……這是什麽書呀?”

“這是……”我微微一頓,擡起頭對上了林卿好奇的眼睛。

我笑了。

“這是我表妹喜歡的作家的短篇集。我剛給她買來,準備當她下個月生日禮物。她很喜歡輪回的,所以我想請你在這本書上給她簽個名。她一定會很高興。”

“好的。”周澤楷答應了我的請求。他接過我遞去的書,翻到扉頁,認真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要寫話嗎?”他擡起頭,看了我一眼。

那淺淺的一眼卻莫名帶了點尋味,讓我心驚。

“要。”我重重地點頭,“別又是‘學習順利,事事順心’啊。”我有些尖酸地提醒他。

他低下頭,筆尖在紙上發出了刷刷的聲響。寫完後,他将這本書遞還給了我。

“謝謝你的簽名,還有你的奶茶。”

“哎呀君君你不要謝他,他有錢得很呢,以後盡管敲他竹杠好了呀。”林卿勾着他的胳膊,打趣道。周澤楷有些害羞地低下了頭。

我抿嘴微笑:“也謝謝你,林卿。”

我和他們揮手道別,背對背離開。他們的身影徹底消失在路的轉角後,我才停住腳步,恍然如夢地回味着剛才發生的一切。

我打開了手中的短篇集,翻到扉頁。剛才還沒等墨幹便急匆匆地合上了書,現在記號筆的黑墨已經印到了左邊的一頁。黑色的密密麻麻的墨點,像是一群小小的螞蟻,有些令人發憷。可是我卻已經無心去理睬。

我只是伫立在原地,靜靜地捧着手中的這本書,凝視着他留下的話語。

從我方才認出林卿開始,那一包含在我眼眶中的熱淚終于被戳破,簌簌地打落在他墨痕未幹的字跡上,那個字跡飛揚的“周澤楷”,也慢慢地被淚水所洇開了。

他的字跡又變了,終于是變得飄逸和飛揚,就像爺爺那樣。

“程君霓:對不起。——周澤楷”

……

這麽多年了,我終于得到了一句他獨家賞賜給我的話語。

——哪怕在那之後便是一切的終結。

原來他知道。

原來他一直知道。

原來他一直都知道。

我曾經帶着不解,問過責編,為什麽我們的短篇集要叫《捕風》。她笑着回答我:“這取的是‘愛如捕風’之意。”

——“我見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因而,這本短篇集裏整整九個故事,說來說去,都是求不得的捕風之愛。

我擡起頭,隔着朦胧淚眼,我仿佛能看見,周澤楷的身影終于是在過去流逝的日子裏徹底消失不見了。

夢裏花落知多少。花落時分,唯夢閑人不夢君。

我已是閑人。我從來都只是閑人。

我為他奏的這曲《送別》,竟漫長得貫穿了我整個的青春。

周澤楷只是拂過我生命的一縷微風,而我卻想抓住他。

然而最後我才發現,我所抓住的,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最後的最後,我忽然想起,在《暗戀桃花源》的最後,已是暮年的雲之凡對江濱柳說:

“不能再等了。再等,就要老了。”*

作者有話要說: 注釋: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