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第三十九章

周圍游人如織, 霓虹閃映,入眼入耳皆是聲浪人影,沈恪置身于這樣的萬家燈火之中, 此時終于後知後覺地明白——

原來這個已經別扭了快小半個月的少年,看見我特意趕過來給他過生日, 竟然也是開心的。

有了這個認知之後,沈恪整個人的狀态相比剛才更加松弛了不少,他啞然失笑, 伸手臨空一點:“誠心是吧?”

林簡沒忍住偏頭笑出了聲, 而後上前幾步, 說:“要不別難為自己了,而且我……就想吃這個。”

沈恪的視線随着他的手指落到自己手上拎的蛋糕上, 顯然不太認同他的想法:“那怎麽行, 過生日呢。”

正是因為過生日, 所以不想有別人一起, 不想和你跻身在人影幢幢之中,只想和你單獨過完這偷來的幾個小時。

“那怎麽不行。”林簡義正言辭, “你不是說過麽, 過生日,壽星最大。”

“……行, 聽你的。”沈恪只好無條件妥協, “那壽星, 您想去哪吃?”

林簡垂眸認真想了想, 回答說:“去山上吧。”

“……你還真敢想。”沈恪無奈地嘆了口氣,失笑道, “大半夜野得沒邊了……走吧,上山。”

于是剛才溜達走完的那一段路還得在溜達回去, 兩個人返回教研訓北門口取車,保安大爺還在門口乘涼,見他們回來驚訝道:“咋這麽快就回來了,這才剛多大會兒,我給你開門啊?”

林簡抿着嘴角,只笑不吭聲,沈恪只好嘆了口氣,搖頭道:“不用,我帶他出趟門,再回來可能就晚了,到時候還得麻煩您。”

“哦……”大爺好奇道,“那這大晚上的,是要幹啥去?”

沈恪拉開後排車門,将手裏的蛋糕放回車載冰箱,餘光看見林簡已經繞到了副駕準備上車,手裏仍舊抱着那個禮盒。

沈恪不由心說:“還沒看是什麽呢,就喜歡成這樣?”但嘴角卻勾了起來,笑着淡聲回答大爺:“爬個高,帶他摘星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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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爺:“……”

要不說還是你們年輕人會玩。

要去山頂就要出市區,好在是教研訓中心就在外環,沈恪開車半個小時左右,就到了城郊地帶。

出了市區,霓虹都市中随處可見的繁華與喧嚣也一并遠去,尤其進入郊區地帶,寬闊筆挺的馬路已經少見,從主路轉入不知名的鄉道後,路面明顯颠簸起來。

好在沈恪今天開的是輛越野,穩定性極強,繞過一段鄉間土路後,終于到了山腳下。

兩人熄火下車,林簡很自覺地将蛋糕和禮盒都拿在手上,而沒走兩步路,身上驟然一暖,被人從身後披上了一件風衣夾克。

熟悉而隐淡的雪杉冷香霎時将他包裹纏繞,林簡腳步微頓,剛想說“不用”,沈恪就已經繞到他身邊,徑直從他手中将東西接過去,說:“山上風大,衣服穿好。”

說這話的時候,他臂彎中還挂着另一件風衣,林簡默然看他一眼,而後默默穿好袖子,又将拉鏈直接拉到頂,轉手就從沈恪手中将蛋糕和禮盒拿了回來,沖他擡了擡下巴,原話奉還:“山上風大,衣服穿好。”

沈恪先是怔了一下,而後不禁偏頭低笑一聲:“真是過個生日大一歲,都開始管起我來了。”

林簡就在一片令人安心的氣息中看着他,不說話不表态,沈恪與他對視三秒,最終敗給了長大一歲的壽星,笑着将風衣穿上了。

兩人順着山路向上,這個時間安靜極了,夏蟲夜歇,周圍只有夜風撫過山草的沙沙聲,以及兩道交錯相應的腳步聲。

城郊的這座山不算高,沿着石子路走到山頂對于兩個人而言都不是什麽難事,到了山上,甫一擡頭,視線豁然開朗起來,只見黛幕無邊,繁星璀璨。

林簡找了一塊長滿矮草的開闊平地,剛想坐下,衣領就被人不輕不重地拎了一下,他轉頭,只見沈恪一揚手就将身上的風衣脫了下來,随便抖了抖,徑直往草地上一鋪,說:“坐吧。”

“……”林簡無語三秒,又看看微涼山風中只穿了一件黑色襯衫的沈恪,不禁皺眉說:“你不冷?”

沈恪漫不經心地坐下來,随手拍了拍身邊的位置,依舊是那副懶洋洋的姿态,笑道:“那你坐近點,給我擋擋風?”

林簡瞥了一眼他掌心随意一拍的地方,心跳忽然就亂了幾拍。

他抿了一下嘴角,垂着眼睛走到沈恪身邊,在……比他示意的要稍微遠一點點的距離上,坐了下來。

沈恪倒是沒有絲毫意外,畢竟林簡從小就是這個樣子,和任何人相處,都有一個固定的屬于他自己的安全範圍,即便是和他親近如沈恪,也從未想過有一天要突破那個距離,只因他知道,這是這個孩子自小為自己劃定出來的心理舒适圈。

“山也爬了高也登了,現在點蠟燭吃蛋糕?”沈恪邊說邊解開了蛋糕外盒的絲帶,而後将盒子揭開,露出蛋糕真容。

林簡垂眼看去,稍稍有些訝異。

蛋糕不算大,八寸左右,單看包裝原以為是哪家輕奢甜品品牌,但是乍一見這……平平無奇的工藝,似乎又不太像——

就是很簡單的一個圓形蛋糕胚,封了奶油層,周圍裱了一圈彩虹色的裱花,正面用糖霜勾勒了一個很大的笑臉。

“……”林簡心中忽然騰起某種強烈的預感,倏然擡眼,問:“這蛋糕哪家店定的?”

沈恪握拳低咳一聲,難得眼神有些游離,答非所問道:“唔,不重要……給你插幾根蠟燭?”

“你做的,是不是?”林簡壓根不理會他的顧左右而言他,一針見血問道。

瞞不住了,孩子太聰明,沈恪只好攤牌了,他笑着嘆了口氣,悵然道:“林神,看破不說破啊。”頓兩秒,又低低地咳了一聲,欲蓋彌彰地解釋說,“公司寫字樓對面新開了家烘焙房,今天路過看見招牌上寫着可以自己動手體驗……正巧今天公司事不多,一時新鮮就試了試……”說到這又忍不住笑了一聲,找補道,“做得不好,壽星別嫌棄?”

正巧、事不多、一時新鮮……這些話如果拿來哄八歲時的自己,他可能還會相信,但是現在八年過去了,十六七的少年哪裏還會信沈恪這些随口哄孩子高興的說辭。

他每天那麽忙,從林簡跟着他的第一天就沒見過他“事不多”的時候,而且沈恪這樣的人,又怎麽會關注寫字樓對面新開了烘焙坊還是鮮花店。

林簡感覺自己的一顆心再次無規律的狂跳起來。他張張嘴,卻只能啞着嗓子低聲問:“你……你為什麽……”

為什麽明明我這段時間渾身是刺,毫無收斂地全部沖向你,但是你依舊對我這麽好?不生氣嗎,不寒心嗎,不……怪我嗎?

後面的話難堪又慚愧,他說不出來,但是沈恪卻在第一時間聽明白了他話中的未竟之意。

沈恪嘴邊還噙着一絲淺淡的笑痕,依舊是那副漫不經心的作派,從包裝裏拿出了八根蠟燭,依次插在蛋糕上,笑道:“十六周歲了,二八年華的啊少年,給你插八根吧,正好,和當年你來時一個歲數。”

他從口袋裏掏出提前準備好的一個防風打火機,在林簡無聲卻如有實質的注視下,将蠟燭一一點燃,而後才輕輕嘆了口氣,繼續道,“哪有那麽多為什麽,誰家這個年紀的孩子不調皮,你夠讓人省心的了。”

八簇融融燭火如豆,橘紅色的火光倒映在少年清冽的眼底,将那雙清凜的眸子都染上溫度,沈恪将蛋糕往他面前舉了一下,說:“許個願,吹蠟燭。”

林簡長長舒了口氣,像是一直以來禁锢在心髒周圍的那圈堅硬冷漠的心防被這輕飄飄的幾句話倏然粉碎,一地殘渣碎屑剝落,露出來原本的那顆心,跳動得真實又鮮活,密密麻麻地,刻滿了一個人的名字。

他想,我還有什麽願望呢?

少年情衷,最是滾燙洶湧,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是我最後的孤勇。

就這樣吧。

林簡輕輕閉上眼睛,在心中默念道:“不求我遂心順意,只願你此生長樂安寧。”

“好了?”睜開眼睛前,沈恪忽然問了一句。

“嗯……嗯?”柔軟清涼的觸感從側臉一劃即逝,林簡募地張開眼睛,就看見沈恪指尖還沾着一點奶油,垂着眼睛笑得昭然若揭。

“……幼稚。”林簡低聲嘀咕一句,擡了下手卻又頓住,到底沒把臉上的那點奶油抹去。

沈恪将小蛋糕切下一塊裝在餐碟裏遞給他,林簡挖了一口,咽下去之後說:“很好吃。”

“多正常。”沈恪笑得不以為意,“原材料都是人家店裏提供的,高品質新西蘭進口牛奶,最後口感味道和我做成什麽樣沒半點關系。”

林簡也跟着笑起來,而後輕輕嘆了口氣,輕聲說:“這是我過得最好的一個生日。”

沈恪倒是沒想到他忽然老成了感慨這麽一句,帶着幾分訝異微微挑眉看他一眼,而後卻輕聲告訴他:“不,你要永遠對生活抱有期待,要記住,更好的會一直在未來等你。”

林簡忽而心悸。

他慢慢轉過頭,視線平直地看着眼前的青年,那雙素來清冷淡漠的眼眸中此時卻暗藏着情緒,沉默半晌後,他忽然說:“我以為,你再不會像之前一樣對我好,或是再教我這些別人從沒有教過我的道理了。”

“為什麽?”沈恪眼底映着澄靜的星光,深邃得宛如一片浮光閃爍的深海,“就因為這段時間你莫名叛逆,一身反骨,甚至無理取鬧?”

林簡:“我……”

沈恪打斷他:“可是那又怎麽樣呢?而且,你也只有這樣而已。”

林簡無法理解:“這樣還不過分嗎?”

沈恪卻笑了笑,淡然道:“過不過分我不下定義,只是這些剛好都在我的接受範圍內。”

林簡移開視線,莫名心酸地一塌糊塗。

沈恪見他這副抿着嘴角不吭聲的樣子,就知道這孩子是開始自責了,于是嘆了口氣,沒忍住手欠,呼嚕了一把少年人的發頂,笑着說:“行了,剛才不是說了麽,誰家孩子到了青春期沒點叛逆躁動?況且你自己心裏不是挺有數,除了偶爾紮紮人外,該怎麽優秀還怎麽優秀,和其他每天被孩子愁死的家長比,我是不是還算應該偷着笑的那類?”

林簡靜了幾秒,眼神鎖住腳邊的一顆雜草,緘默許久後,忽然低聲說:“以後不會了。”

不再自我掙紮,也不再自己困頓,更不會再給你莫名的壓力。

沈恪心底暗自釋然地長嘆一聲,心說可以,這就是不別扭了。

“這個是什麽?”林簡忽然想起還有生日禮物沒拆,信手将那個禮盒拿過來放在腿上,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旁邊的人,“我拆了?”

“拆吧。”沈恪笑容松弛,“反正原本也是你的東西。”

林簡不明就裏,狐疑地拆開禮盒封口處的絲綢封條,打開盒子看清裏面的東西後,難以置信地微微睜大了眼睛。

竟然是一本裝訂精致的個人書法集。

可以看得出來,有些紙張由于年代久遠了一些,顏色已經微微泛黃,林簡瘦白的手指輕輕翻過,有臨摹仿寫,也有自由寫意,從一開始的筆鋒稚嫩,逐漸變得沉穩,每一張都是他這些年親手寫下的曾經。

當年初初練字時,沈恪就曾告訴過他,字随心筆随心,練字練得是下筆時的心境,至于寫的好壞都無所謂,不必過分拘泥,寫過就算了。

而沈恪自己也是這副作派,林簡曾見過他站在長案前執筆一整個長夜臨摹《轉輪聖王經》,那樣俊逸靈動的筆觸,旁人看了都要暗贊一聲,而沈恪寫前只是一時心血來潮,寫完便全然不當回事,随手一撇,不珍藏亦不顯得珍惜。

林簡在這點上完全繼承了沈恪的随性而為,所以從小到大,他寫過的那些筆墨自己也從未珍視過。

——只是他沒想到。

原來有人在他不知道的時候,在他看不見的地方,将他書寫過得曾經全部細細收藏。

沈恪見他垂着頭,眼睛出了神一般一直落在冊集上,不免好笑道:“怎麽,自己寫得都不認識了?”

林簡嗓子微微啞,半晌,低聲問:“……你什麽時候……”

沈恪輕聲笑道:“不是特意保存的,偶爾看見你扔書房了就随手收起來而已,沒想到這麽多年,竟然也收了這麽一大疊,正好從中挑挑撿撿,把寫得不錯的給你裝裱起來,也算是個留念了。”

騙子。

林簡指尖察不可聞地顫抖起來——随手?哪有人會這麽湊巧,從八.九歲開始,一直随手撿到上個月?

這分明是經年累月沉澱下來的習慣。

曾經他以為自己生如浮萍,太沉重而深刻的挂牽與羁絆這輩子大概都與他無緣,他原本就親緣淡薄,也就該無牽無挂地孑然一身。

卻不曾想,原來,他早就被人這樣細心珍藏,妥帖安放。

那人不僅免他悲苦流離,免他無處可栖,更将那些他以為遙不可及的惦念與珍視,安穩地放在了他身上。

林簡眨了一下眼睛,心中忽然澄亮豁然,他擡起頭看着沈恪,說:“謝謝,我很喜歡……真的很喜歡。”

再不去渴望另外的、任何人所給予的溫情與心愛,你此刻在疼着我,那麽我就擁有了全世界的疼愛。

少年終于釋然。

至此,與自己心中的愛意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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