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高二年級的期末考安排在七月中旬。

盛夏時節, 高一的已經步入暑假,高三的畢業生也跨過了高考大關,如困鳥掙脫樊籠一般離開校園, 去放肆享受人生中最恣意的一個夏天,唯有高二的學生, 戰戰兢兢又小心翼翼地踩在獨木橋最窄扁的位置上,身心戒備,嚴陣以待。

平均每天消耗掉一根中性筆芯, 青春的沖動與對自由的渴望被封印在一張張雪花片似的試卷中, 這注定是最煎熬, 也最難忘的一個夏天。

“林神,林神……林簡!”

林簡被驟然拔高的音量拉回現實, 握着筆的手指微蜷了一下:“怎麽了?”

“呃……想問你道題……”周岩打量着林簡的神色, 總感覺他情緒欠佳, “方便嗎?”

“沒什麽不方便。”林簡将周岩的卷子拉過來, 根據解題思路重新套用公式,将最後那道變形大題完整地講了一遍, 最後問他, “我說清楚了麽?”

周岩醍醐灌頂,雙手合十以示謝意:“我靠, 不能再清楚一點兒了!林神在前, 請受——”

“打住。”林簡用筆尖敲了敲桌子, 皺眉道, “怪不吉利的。”

周圍蹭解題方法聽的同學們俱都愣了一下,而後哄然笑開。

人群散了之後就清淨不少, 一直坐在旁邊的許央此時偏頭過來,低聲說:“我林情商就是高哈?”

林簡垂眸看他一眼, 沒說話。

許央:“低情商講題——你聽明白了嗎?情商高如林神——我說清楚了嗎?啧啧,高低立判啊同桌。”

林簡嘴角不太明顯地彎了一下,淡聲道:“共情能力這麽強,作文怎麽還考不到30分呢?”

“謝邀,不算很強,一般而已——”許央壓低了一點聲音,神秘兮兮地湊過來,“要不然我怎麽就看不出來你最近到底在煩個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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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筆在林簡瘦白的指間轉了一圈,而後“啪”的一聲倏然停下,林簡靜了片刻,垂下眸光,說:“沒有,沒煩什麽。”

“啧啧啧……”許央拉着調子坐直了身體,很難不感慨,“算了,就知道你不會說,不過心裏總藏着這麽多事,不嫌堵得慌麽,當心物極必反啊我林。”

林簡沒來由地蹙了下眉。

許央是何其通透的人,所以他能看出自己這段時間的心煩意亂,林簡毫不意外。

但是,沈恪呢?

距離那日的“忘書”事件已經過了很長一段時間了,林簡非常肯定沈恪當晚發現了什麽,但是不管是彼時,還是這段日子不經意的相處交集,沈恪沒有表現出半分異樣。

正常自然的,幾乎讓林簡懷疑他是不是裝出來的樣子。

而沈恪不是那樣的人。

他從來随性恣意,溫沉從容,無論面對多麽棘手的風浪,始終是那副雲淡風輕游刃有餘的調調,這樣內斂又強大的人,是不屑也不需要去僞裝什麽的。

可能是太在意,所以才會失了分寸吧——沈恪越是這樣波瀾不驚,林簡心中才愈發狐疑不安。

或者,也可能是沈恪根本不在乎。

那樣灑脫淡然的人,即便知道了自己不同尋常的性向又怎麽樣?可能在他看來,這無非是他這個年紀的男生所必經的混沌而朦胧的青春期,所以順其自然,不苛責亦不诘問。

林簡煩悶地抓了一把頭發,心想,随便怎麽樣吧,他不問我不說,大家就這樣相安無事地耗下去才好。

期末考結束那天驕陽高照,林簡從考場回到自己班級時,發現教室已經空了一大半。

和他先後腳進門的秦樂詫異萬分,站在黑板前問張歡:“班長,咱班的兄弟姐妹們呢?怎麽屬露珠的嘛,考完蒸發一半啊?”

“回家了呀。”張歡說邊收拾自己的書包,将發下來的作業卷一股腦塞進去,“八月初就要回來補課,暑假一共就十幾天,都歸心似箭的,早跑了。”

秦樂“哦”了一聲,走回座位上隔空沖林簡喊話,“林神,這短暫又珍貴的假期裏有什麽安排嘛?”

林簡音量不高:“沒有。”

秦樂嘿嘿一笑,雞賊道:“那我有沒有這個榮幸,能夠替您老分憂,簡單安排一下你嘛?”

林簡彎了下嘴角:“是安排我,還是安排我的卷子?”

秦樂連忙微笑表示,在吾輩心中您就是知識的化身,所以都一樣噠!

兩天後還要回校領成績單,林簡想了想說:“利用這兩天時間,你把覺得有難度的題目總結起來,回校到時候一起問吧。”

秦樂感動得差點給他磕一個。

不用上晚自習,林簡在七點前回到家裏。

驕陽熱風中滾過一遭,他慣例先去沖澡換衣服,等從浴室出來的時候,發現放在桌邊的手機一直在震動。

沈恪很少會在這個時間點上聯系他,林簡略感意外地接聽,電話裏沈恪問:“到家了?”

“嗯。”林簡說,“有事?”

“沒有。”沈恪似乎是笑了一聲,“現在有空嗎?”

“有,怎麽了?”

“來山上,烤肉吃。”

林簡:“……”

怎麽想一出是一出。

山上,顧名思義特指沈恪的“落趣園”,算起來林簡确實好久沒上去過了,別說是他,就算是始終對草木綠植念念不忘的沈恪,由于諸事繁忙分身乏術,也很久沒去過園子了。

也不知道今天這是搞什麽名堂。

林簡挂斷電話,從衣櫃中摘下一頂鴨舌帽遮陽,而後還是頂着大太陽出了門。

半個多小時過去,林簡走到山腳下,拽着T恤領口扇了扇風,目光掃過旁邊空場上依次停放的幾輛越野車,想來此時“落趣園”中不止沈恪一人。

他上山進園,經過那兩個個巨大的陽光花房時,還進去看了看,本以為必然會是一副草木凋比的苦相,沒想到入眼竟是一簇簇缤紛繁盛的胭脂花紅。

站在大片的寵柳嬌花中,林簡忽然間意識到,可能好久沒有來過這園中的,其實只有他一個人而已。

出了陽光花房,林簡一路分花拂柳,轉過一方四角天井,便聽見不遠處邊樓前的空場傳來的交談聲。

而他向前邁了兩步,旁邊的草叢中忽然傳來沙沙的異響,林簡下意識偏頭去看,只感到腳邊一陣疾風掠過,随後眼前就多了一只……狗?

一只品相很好的阿拉斯加灰桃,看大小不過三個月左右,正蹲坐在林簡面前兩步遠的位置上,懵逼又戒備地盯着他。

也不知道狗主人是怎麽喂的,小灰桃皮毛水滑,整個身子幾乎胖成了一個圓滾滾的球,和大腦袋無縫粘連,俗稱……胖得沒有脖子。

林簡和它一人一狗對視半晌,敵不動我不動,片刻後,林簡微微擡腳,向前邁了一小步。

灰桃立刻警覺地開始“汪汪汪”,與此同時,一邊汪一邊搖着尾巴……小幅度後退。

林簡看得好笑,心說這跋扈且慫的德性也不知道是誰養出來。

這邊的動靜不小,不消片刻,程佑鈞從邊樓跑過來,還沒到身前,先隔空吼了一聲:“胖砸,別叫了!”

林簡擡眼瞥他一眼,心說這取名風格确實符合主人特性。

程佑鈞快步走過來,身後跟着之前林簡在馬場見過一次的女朋友,看見林簡兩人皆是一愣,程總忍不住打量着林簡連連感慨:“我的天……這才多久沒見啊,我大侄子怎麽長這麽高了?”

“快兩年了。”林簡先回答,又問好,“程總。”

“嘶……”程佑鈞牙酸似的,“怎麽的,我這輩子聽你喊聲叔是沒戲了呗?”

林簡彎了下嘴角,程佑鈞的女朋友抱着灰桃,笑着問:“還記得我嘛?”

“嗯。”林簡點頭,“記得的,要叫姐姐。”

初次見面時這位禦姐美女說過,咱們各論各的輩分,并且明确表示并不想成為清隽少年口中的阿姨或者嬸嬸。

“……”莫名其妙又跟着降了一輩的程總說,“快歸隊吧,就等你了。”

邊樓的空地旁已經置好了烤架,沈恪坐在桌邊,手裏正拿着一根剝好了的玉米,看見林簡跟在兩人身後過來,微微偏了下頭,問:“怎麽,吓着了?”

林簡在他身邊坐下,淡聲回答說:“你是問我還是問那小東西啊?”

沈恪笑了一下:“聽這語氣,那還是問它吧。”

今天上山來的除了程佑鈞和他女朋友,還有另外幾個沈恪私交往來的朋友,這些人林簡之前也曾見過一二。人前俱端着四平八穩的作派,統一被稱為這個總那個總,實際私下朋友圈中和沈恪一樣,都是一群鐘鳴鼎食之家的懶散公子哥。

山上的氣溫要比下面涼快不少,尤其夕陽西沉,晚霞漸漸漫上天際之時,極目遠眺俱是一片暖色橙紅,微風吹過,霞雲飄渺,最撫人心。

一群年輕人圍着兩個烤架忙活,而林簡順理成章的成為被特殊照顧的那個,根本不用他動手,只需要坐在桌邊,一邊逗狗一邊等吃就行。

那只灰桃可能真的是随主了,典型的又菜又愛玩,肉乎乎的一團時不時地往林簡腳邊蹭,等林簡準備伸手搭理它一下時,又立刻扭着圓嘟嘟的屁股一溜跑開,蹲在幾步遠的位置上,一臉“你不要過來呀”的蠢萌相。

如此反複幾次,林簡覺得這個小東西有點意思。

他撕下一小塊烤好的羊排肉,淩空抖了幾下,确定溫度合适後,垂下指尖,剛想逗小胖狗,又忽然想到什麽,轉頭問正站在烤架旁和女朋友打情罵俏的人:“程總,這個它能吃嗎?”

“多新鮮啊,空運過來的蘇尼特小羔羊诶,它一頓吃得比我都多!”程佑鈞說,“放心喂,撐不着它,飯量大着呢。”

林簡目光在灰桃圓滾滾的身軀上逡巡一周,嘆了口氣,低聲自言自語地說了一句:“可算知道你是怎麽長成這樣的了。”

小羊排肉氣息鮮美,顯然是灰桃無法拒絕的,它只猶豫了幾秒鐘不到,就邁着四條小短腿骨碌到林簡腳邊,“嗷嗚”一聲從他指尖把肉塊叼走了。

林簡指尖一空,只見小胖狗囫囵吞棗似的把肉塊咽下去,而後竟然身子一滾,直接躺在了他腳邊,沖他露出了溫熱柔軟的肚皮。

“……”林簡微微睜大眼睛,詫異道:“不是……真的一點節操都不要嗎?”

灰桃飽滿圓潤的肚皮小幅度地上下起伏着,仰着頭沖他“斯哈斯哈”,滿臉都寫着——諾,肚肚給你摸,快點繼續投喂我。

林簡踟躇片刻,試探性地伸出手去,微涼瘦白的指尖觸到小狗肚皮後,微微停頓了一下,而後用掌心輕輕揉了揉。

下一秒,灰桃立刻惬意地眯起了眼睛,旋即翻了個身,往林簡褲腿上一扒,眼巴巴地等着下一塊肉肉。

林簡很輕地挑了下眉,又喂了它一塊。

美食下肚,胖墩墩馬上又乖巧躺平,沖他露出柔軟的肚皮來。

“你這是……”林簡愣了一下,沒忍住笑出了聲,“喂一口給揉一下?”

餘下的時間裏,一人一狗邊吃邊玩,迅速建立了革命友誼,等小灰桃最後一次打滾賣萌求肉肉的時候,林簡哭笑不得地伸手搔了搔它脖子上的軟肉,通知說:“到此為止,不能再吃了,你剛多大啊,真撐到要進醫院的。”

灰桃不管那套,繼續用額頭不依不饒地蹭他的小腿,林簡隔着牛仔褲都覺得癢,忍着笑彎腰扒拉着逗它:“別鬧,有點出息行不行?走,帶你跑兩圈消消食。”

胖墩墩見林簡鐵石心腸,哀嚎一聲,也只能不情不願地甩着小短腿跟上。

沈恪站在不遠處,看着少年帶着小狗滿園撒歡,若有所思地挑了下眉。

晚上回到家時已經九點多了。

衣服上沾了烤肉的煙熏味道,一進門,林簡和沈恪兩個人便不約而同地紮進浴室洗漱沖澡,等林簡換上居家長褲和新的純棉T恤出來,看見沈恪已經坐在沙發上,漫不經心地滑動着手中的Ipad。

熏食膩胃,林簡到廚房翻出檸檬幹,加了一點炒熟的大麥,沖了兩杯水過來。

他将其中一杯放在沈恪手邊,沈恪滑動屏幕的指尖微頓,而後将ipad放在一邊,端起來啜了一小口。

溫度剛剛好。

林簡在他身邊坐下,一條腿盤在沙發上,淡聲問:“今天怎麽想起來去山上烤肉?”

“嗯?”沈恪說,“之前不是也帶你去過?”

“十歲那年的事了吧。”林簡回憶了一下,“而且你不是說那玩意兒不太健康,以後要少吃一點。”

林簡原本只是随口一說的事,畢竟沈恪也從未真的限制過他什麽,但這話聽在沈恪耳中,似乎就變了個味道,他頓了一下,問:“你這是埋怨我?那是嫌烤肉吃得不多,還是嫌帶你上山的次數少了?”

林簡握着水杯的手指微微收緊,隔幾秒,才說:“沒有。”

沈恪一時沒有應聲,他聲音停頓幾秒,又含糊着嘀咕了一句:“而且你那麽忙。”

如果前兩句姑且不是抱怨的話,那這句補充,就是正經實錘了。

沈恪無聲地嘆了口氣。

确實,即便他再如何努力的給予陪伴,能給的時間或者精力依舊非常有限。

又或者是因為林簡從小到大都太讓人省心了,所以甚至會給人一種這孩子不用管,自己就能安然長大的錯覺。

但很顯然,在這個過程中,他還是遺漏錯失了一些非常重要的時刻。

可能就是在這些細微“關鍵小事”上的忽略,才導致曾經那個安靜雪白的孩子長成如今眼前這個孤拔沉默的少年時,他竟然有些猜不透他了。

就如那幾本意外被遺落在長案上的書。

再比如——

室外不知何時起了風,樹影婆娑搖晃在落地窗上,沈恪捏了捏眉心,忽然問:“是不是很喜歡那只小狗?”

林簡的目光正凝在茶幾的一角上,聞言先是愣了一下,而後下意識地否認:“沒有。”

可能是他回答得過于幹脆,沈恪眼底閃過一絲詫異:“是嗎?我以為……”

“沒有。”林簡皺眉又重複了一遍,像是加重了肯定的意味,而後自顧說道,“阿拉斯加沒那麽聰明讨人喜歡吧?而且養小狗很麻煩,要喂要教還要訓練它,我開學就高三了,哪有那麽多時間,而且——”

他停頓幾秒,沉聲說:“無論什麽品種的小狗,壽命最長也不過十幾年而已,太短了。”

林簡從來寡言,很少在極短的時間裏一口氣表達這麽多內容,沈恪坐在一邊,安靜地聽他敘述緣由,直到林簡話都說完,仍是半晌沉默。

要喂要養要訓,因為自己時間不多所以覺得麻煩——

這只是客觀事實,并非是不喜歡的理由。

壽命太短,十來年的陪伴太過匆匆——

所以因為預料到了分離,幹脆拒絕最初的開始。

沈恪默默嘆息,難以形容此刻的心情,只覺得忽然有些心酸難辨。

林簡說完那大段話後便不再出聲。

落地窗的紗簾被夜風揚起一角,又緩緩落下,長風透過窗縫溜進中廳,與暖色的燈光無聲萦繞,這樣寂靜時刻中,林簡突然萌生出一種晦澀的錯覺來。

他好像……很久沒有和沈恪如此安靜地比肩而坐了。

那些兩個人并排窩在書房的懶人沙發裏,一起消磨掉整個長夜的日子已然久遠,久到……好像是上輩子的事了。

這樣的安靜有些過頭了,漸漸的,林簡開始因為沈恪的沉默而感到不安,這種捉摸不透的情緒使他無端煩躁起來,半晌,他終于忍不住轉頭,皺眉問了一句:“你幹嘛不說話?”

聽到他這樣問,沈恪才如回神一般,輕輕舒了口氣,而後稍稍偏了下頭,當兩人的視線糾纏在一起的那個瞬間,林簡心上忽而一悸——

沈恪擡起了手,用掌心揉了下他的發頂,輕聲說:“承認自己的喜惡并不等于暴露弱點。”

林簡頓時愣住,只因沈恪補充道——

“而且你也不必那麽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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