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無辜?
無辜?
易博文跟着賀以安匆匆跑進了辦公室,賀以安拿出一份資料給他看:“孩子的數目對不上,有将近一半才孩子沒在那工廠裏。”
成年人的數量的确也少了好些,不過那些基本已經确認死亡,他們在工廠的後山找到了他們失去內髒的屍體,但是孩子的數目卻怎麽也不對。
賀以安有想過要找董城他們的賬本,只可惜沒有發現,他們已經将工廠裏的資料全翻了遍了,跟器官有關的交易賬本已經被找了出來,但是跟小孩有關的那一部分沒被找到。
網偵那邊也在抓緊查董城和萬晴芳的個人賬戶,有消息的話會通知他們,目前他們還沒有任何動靜。
易博文眸光一沉,拿着資料的手微微收緊:“董城他們呢?現在是什麽情況?”
“在審訊室裏,還沒來得及審。”
他們把人帶回來之後要處理的事情太多,包括但不限于安撫那些受害人的家屬,忙得可謂是團團轉,只好将審訊往後推。
易博文呼了口氣:“我們先去審萬晴芳。”
他感覺董城夫婦的關系裏,其實萬晴芳才是主導者,她知道的內容或許比董城知道的要多得多。
賀以安點點頭,快步跟上去。
董萬兩人自從進入警局之後就一直沉默,或許是早就知道自己犯下的罪有多嚴重,所以根本就沒有争辯的必要。
看見易博文他們開門進來,萬晴芳只是挑了挑眉,什麽都沒說。
易博文将受害人名錄擺到桌面上,開口道:“害了這麽多人,就不怕夜深人靜的時候,他們會回來找你嗎?”
萬晴芳聳了聳肩:“沒什麽是比沒錢更可怕的事,只要我只夠有錢,他們就不能把我怎麽樣。”
這個世界上有百分之六十的犯罪涉及金錢財産,金錢的象征意義給我們帶來安全感和保護,導致社會地位的提升,所以許許多多的人為了金錢可以做出讓人無法想象無法理解的事來,董城和萬晴芳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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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願意聽我說一個故事嗎?或者說是我犯罪的原因。”不等兩人開口,萬晴芳便自己開口說“我小時候家裏很窮,窮到什麽地步呢?家裏人養不起我,只好把我賣給別人當童養媳,對于那家人來說,我只是個買進來的保姆下人,讓我做什麽都行。”
一開始,為了能活下去,她很聽話,那家人說什麽她就做什麽,再苦再累再難,她也不多說一句,就是為了讓他們放松警惕,直到她找到機會,逃跑了出來,才算真的脫離那個魔窟。
她從那落後的地方逃跑出來的時候才十歲出頭,然後遇到同樣是被拐賣之後逃出來的董城。
萬晴芳哈哈的笑了起來:“我們原本想得很天真,以為只要逃出來了,生活就會變得好起來,可是怎麽可能那麽簡單啊!”
他們兩個加起來連三十歲都沒有,工作沒人願意要他們,每天只能露宿街頭,睡着露天的石凳上,實在是餓到不行的時候他們甚至能跟流浪狗搶食物,過得簡直連家畜都不如。
那時候,萬晴芳就跟董城約定好了,以後一定要變得有錢有地位,要讓所有瞧不起他們的人都仰視着他們,他們絕對不會一直的最底層的人,他們不甘心一直這樣茍活。
于是他們就這樣長到了十六七歲,終于找到了一個洗盤子的工作,那裏的老板卻也跟以往他們遇到的人一樣,恨不得将他們身上的一絲價值都壓榨幹淨,他們卻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因為沒了這份工作,他們可能連飯都吃不起。
事情的轉折點在萬晴芳十八歲那年,他們第一次動手殺了人。
十八歲的萬晴芳已經完全長開,是一個出落有致的女孩,一看就很讨人喜歡。
那時候萬晴芳沒有意識到對于她來說,一張好看的臉其實并不是一件好事。
那一天,她和董城像往常一樣準備給飯店打烊,老板卻在這時候來了,他把萬晴芳叫進了後廚……
萬晴芳眼神已然冷了下來:“我以為他是要跟我說工作上的事,卻沒想到他竟然對我做了那樣禽獸不如的事,他就像一個魔鬼一樣,深深地刻入我的腦海裏……”
因為她離開的時間實在是太久了,董城覺得不對勁,于是跑到後廚去找他,看見了那老板正對她做事。
董城想要救她,卻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對,慌張之下竟然将餐臺上的水果刀拿過來,一刀捅到了那老板身上。
老板瞬間倒到地上失去意識,董城吓得丟了刀,不知所措的把目光看向萬晴芳,向她求助。
萬晴芳抓過自己的衣服套回身上,跟董城抱在一起大哭。
那時候的萬晴芳和董城其實真的不知道該怎麽做才對,那老板還沒死,他們面前擺着兩條路,将老板送到醫院,或者讓他徹底在這個世界上消失。
他們可以将這老板送到醫院,然後等他治好了,可能會報警,會想盡辦法讓他們在這個世界讓活不下去……
到底該怎麽選?
答案顯而易見。
萬晴芳抓着董城的手,雙眼紅彤彤地盯着他,突然咧開嘴露出一個殘忍的笑容:“還記得巷尾那個混混嗎?他之前是不是有勸過你賣腎?”
董城下意識的點點頭,卻是不明白萬晴芳為什麽突然這麽問,他還是害怕,手心已經沁出冷汗來了。
萬晴芳道:“他那裏肯定不止賣腎這一個渠道,我們去問問他,其他內髒收不收?我們直接給他一個人。”
董城瞪大眼睛,似乎對她的提議感覺到很不可思議,幾乎是下意識的就要拒絕,但是萬晴芳跟他說清楚了利弊,他們可以想辦法掩蓋老板消失的事實,這老板孤家寡人一個,沒有人會發現他失蹤了,他們甚至還能将這家餐廳都給占據,反正本來這家店也一直都是他們在幹活。
憑什麽這個該死的老板什麽都不用做就可以得到這一切?憑什麽他們每天累死累活還要受人欺負?
這條件實在是太誘人了,而且是董城動手傷的人,他幾乎沒有選擇的餘地。
于是萬晴芳留下來看着奄奄一息的老板,董城則是去找那個混混交談。
萬晴芳頗為嘲諷地勾起嘴角:“老板人斤斤計較一毛不拔了一輩子,到死之前終于是有了些貢獻。”
聞言,賀以安不由得蹙眉:“你所謂的貢獻就是用他的命來換錢?”
萬晴芳也沉下臉色,對賀以的問題很是不滿:“他對我做過的事足以讓我殺他千遍萬遍,我有什麽錯?我沒錯。”
“……”
賀以安想說她其實可以尋求法律的幫助,有很多種辦法去應對這些惡意,但是最後他什麽都沒有說,因為易博文擡手到他面前示意他別再開口,先聽萬晴芳把話說完。
見他沒再繼續接話,萬晴芳也繼續講述自己的過去:“那個混混還真的有自己的門路,他把老板給帶走了,幾天之後給我們帶來了一筆錢,五十萬,那是我們曾經怎麽也不敢想的天文數字,如今卻是真切的到了我們手裏,我們就是靠着這一筆錢發家致富。”
也不知道真的是他們運氣好還是怎麽樣,他們殺了老板的事一直都沒有被發現。
兩人拿着那五十萬開了一家小鋼廠,然後一步步将那鋼廠做大做強,他們終于越來越有錢,沒有人再敢在他們面前說他們的不是,所有人都得對他們客客氣氣,多好!
現在就跟萬晴芳之前的願望一樣,所有人都得仰望他們,都得尊稱他們一句老板,靠他們發工資而生活,那種感覺實在是太好了。
幾年後,萬晴芳和董城結了婚,有了自己的孩子,他們為了讓孩子不要步上自己的後塵,更加努力的工作,勢必要把手裏的鋼鐵公司做到成為全禦璟最大的公司。
他們想讓自己的孩子從一開始就活在優渥的環境裏,他們也的确做到了。
萬晴芳扯了扯嘴角:“說實話,我其實還是挺感謝那位老板的,如果不是因為他,我現在還可能在哪家餐館裏端盤子呢,怎麽可能會像現在這樣過得這麽舒服。”
易博文問:“既然你們的公司都已經開到這麽大,想過的生活也已經過上,為什麽現在又要傷害這麽多無辜的人,他們可沒有傷害過你們吧。”
別說傷害了,那些十歲都還沒到的小孩,這輩子最大的惡可能就只是跟自己的同學打打架,有的孩子甚至連一只蚊子都沒有弄死過。
他們多無辜?憑什麽他們要遭受這樣的無妄之災。
萬晴芳看出他眼睛裏的情緒,哼笑出聲,像是在聽什麽笑話:“你覺得他們很無辜對不對?覺得我罪大惡極?”
易博文和賀以安都沒有開口,萬晴芳便自顧自地往下說:“可是難道我就不無辜嗎?憑什麽我要給人當童養媳當保姆,憑什麽我要被那個黑心老板欺負,我也只是想好好活下去而已啊,這個世界上沒人善待我,為什麽我要善待他們呢?”
易博文不悅:“這并不是你傷害別人的理由。”
“你說那些小孩無辜?”萬晴芳像是沒有聽到他的話,自顧自地往下說“被拐的大多數都是男孩,他們在自己家裏備受寵愛,所有人都在為他們服務,不知道什麽是被傷害,不知道什麽叫吃不好,所有苦難都有人給他們承擔,其實他們并不無辜。”
“所以呢?”易博文并沒有被她的話影響到,依舊思路清晰“既然已經有了鋼廠,為什麽還有拐賣人口?”
話題又被拉了回來,萬晴芳輕輕嘆了口氣:“有煙嗎?”
賀以安拒絕提供:“審訊室裏不允許抽煙。”
萬晴芳也不強求,單手托着臉目光微微渙散陷入回憶:“五年前,禦璟市經歷了一場經濟危機,禦璟市內所有鋼鐵公司都受到致命打擊,将近一半的鋼鐵公司停工破産,我們得活下去,公司也得繼續運營下去。”
彼時公司早已經是入不敷出的狀況,萬晴芳和董城看着自己的公司一點點衰落,他們不能繼續任由這樣的狀态往下發展,必須要有所改變。
于是他們想起了十幾年前,那個老板給他們帶來的收益,說不定有辦法可以讓他們的公司起死回生,只是需要一點點冒險。
于是他們心裏暗暗有了一個計劃,暗中糾結了許多有這方面想法有經驗的人,将他們安排到自己家其中一個工廠裏,于是一個巨大的犯罪團夥就這樣産生了。
一年後,鋼鐵公司的确救了回來,但是他們卻發現另一個殘忍的事實,鋼鐵公司一整年的盈利,根本比不上他們撈來兩個人賣出去,很明顯這一行更劃算,而且錢也來得更快。
董城和萬晴芳心裏一合計,到底還是抵擋不住金錢的誘惑,原來想靠販賣器官來挽救鋼鐵公司這一主業,到後來,鋼鐵公司成了他們的掩護體,真正的主業卻是非法販賣人體器官和拐賣人口。
正如萬晴芳一開始所說,對于他們來說,沒什麽比沒錢更可怕的事,所以為了錢他們什麽都做得出來,并且不惜一切代價。
易博文擡起手指點了點桌面上那份資料:“名單上那些失蹤的小孩去了哪裏?”
萬晴芳頓了一下,像是在思考什麽,好一會兒才開口:“這不是很明顯嗎?他們都已經被別買家給帶走了啊。”
易博文:“買家都有誰?”
萬晴芳聳了聳肩膀:“這我可就不記得了,實在是太多了,需要小孩的人本來就比需要器官的人多,數據基本上都記在賬本裏,沒有賬本的話我也想不起來什麽。”
賀以安忍不住開口問:“賬本在哪裏?”
萬晴芳再次聳了聳肩,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你們突然沖了進來,我們什麽準備都沒有,兵荒馬亂的,賬本可以被你們塞到哪裏去了吧,你們找不到的話我自然更加不可能找得到。”
易博文直覺萬晴芳沒有在說實話,她可能知道賬本在哪裏,只是她不會說出來。
只是有一點易博文想不明白,他們現在既已經落入警方手裏,斷不可能還有再次離開的機會,條條罪名疊加在一起,就算最後輕判,他們至少也得在牢裏待一輩子,所以到底是為什麽要将賬本的事隐瞞起來?那賬本裏有什麽不能說的秘密嗎?
萬晴芳打了個哈欠:“你們問完了嗎?問完就趕緊走吧,好累,我想要休息了。”
“……”賀以安睜開眼睛,語氣不悅“這裏是警局,你把這當什麽地方了?”
萬晴芳卻是不甚在意:“警局又怎麽樣?難道作為嫌疑人,我難道連睡覺的權利都沒有了嗎?”
賀以安:“你不是嫌疑人,你是嫌疑犯,弄清楚這裏面發區別。”
萬晴芳:“……”
易博文突然開口:“你有一個兒子?”
萬晴芳處變不驚的臉色終于裂開,聲音陡然拔高:“他還沒成年,什麽都不知道,你們別傷害他。”
看來兒子是她的弱點。
易博文心裏暗暗地想着,腦海裏回憶着萬晴芳孩子的資料:“他現在在M國留學?”
萬晴芳閉上了嘴,大約是怕說多錯多,她不願意朝警方透露一絲跟自己孩子有關的信息。
之後不管賀以安和易博文怎麽問,萬晴芳始終都以緘默應對。
易博文他們自然也知道萬晴芳的孩子大約是沒有參與過他們的犯罪行為的,萬晴芳之所以不願意開口,只是不想讓自己的孩子面對任何一絲危險。
易博文站了起來,收拾桌面上的東西準備離開,有些居高臨下地看着萬晴芳,他說:“你說被拐的孩子在自己家裏備受寵愛,所有人都在為他們服務,他們并不無辜,那你的孩子呢?他無辜嗎?”
将心比心,如果那些被拐的孩子是萬晴芳自己的孩子,那她是否還會這樣雲淡風輕?
萬晴芳忽然一震,不知道想到了什麽,臉色陡然蒼白。
刀不砍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痛,他們從來不會想他們害了多少個家庭支離破碎,也不在乎。
易博文跟賀以安對視了一眼,搖着頭離開審訊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