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十三好奇

十三好奇

站在屋頂往下看,混亂的場面基本已經被控制住了,社學的幾個雜役幫着一個少年将那幾頭撒手沒的羊給按住,主人匆匆忙忙地跑過來,一邊向周圍的人道歉,一邊向雜役們道謝。

金玉露則以一種擔心和豔羨混雜的分裂表情仰頭看向竺晨風,身體語言突然變得端莊,交握在胸前的手有根食指翹起來,偷偷摸摸、意意思思地往旁邊指了指,像是在提醒她注意旁邊的那個人。

竺晨風剛才被帥了個睜不開眼,沒敢多看,這會兒又小心翼翼地偏過頭去打量。

那青年男子一身绫羅綢緞,寶藍色的外袍,離得近了能真切地看得見上邊所繡的精致花紋,頭頂發髻上戴了個銀色的發扣,顯然正是方才被她當成纨绔子弟的明縣令本人。

難怪金玉露說他長得好,看來古今審美還是一致的,古人還更喜歡玉面小生,什麽“鳶肩公子二十馀,齒編貝,唇激朱”,什麽“鬓若刀裁,眉如墨畫,面如桃瓣,目若秋波”(注)。

這位明縣令目測身高至少185,身形高挑挺拔如白楊,儀态極佳,側臉看過去,鼻梁高挺,駝峰微凸,眼窩有一點點深陷,下颌線清晰淩厲,肉眼可見是一副好骨相。

此刻他正負手而立,目光關切地看着下方情況,睫毛纖長濃密,堪比睫毛精,薄唇輕抿,喉結輕輕一晃,十足一副禁欲的霸總模樣。

竺晨風心道,這不妥妥的古裝美男?

不知道眼睛長什麽樣,那可是心靈的窗戶,剛才一瞥沒看仔細——

“姑娘。”古裝美男突然轉過身來看她,一雙桃花眼潋滟多情,含着淡淡笑意,“下邊已經清理好了,我帶你下去,還要再冒犯一下,請見諒。”

能跟美男貼貼,竺晨風心裏樂開了花,但她畢竟不算花癡,面上還是波瀾不驚,輕輕點了點頭。

明楊看過太多這種欲說還休又強行掩飾的表情,早就見怪不怪,長臂一伸,箍着她的腰從屋頂輕輕落下,将人放穩後便立刻退到一邊。

竺晨風還得屈膝行個禮:“多謝明公子。”

明楊聽她這一答話,就明白她其實已經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又顧及自己想掩蓋身份,才如此稱呼。

倒是個機靈聰明的女子,上次遇到這樣的人,還是上次。

咳咳,就前幾天,棺材裏爬出來那位,給人留下的印象挺深刻。

被她這麽一喊,金玉露也反應過來,把險些要喊出口的“大人”二字咽了回去,行禮道:“謝謝公子。”

長信在旁邊,湊到明楊耳邊輕聲道:“少爺,這位姑娘是咱們社學後廚的雜役,名叫金玉露,我見過她。”

明楊沒去過社學後廚,不過光憑制服也猜出了她的身份,現下一聽,心中了然,點了點頭,看向沒有制服可穿的竺晨風:“姑娘也是社學之人?”

竺晨風剛把豬頭還給攤主,聞言不卑不亢道:“是,我是後廚剛來的廚娘,名叫竺晨風。”

還沒等明楊吭聲,旁邊的長信先激動了起來:“原來你就是那位神廚娘子啊!我昨天就聽人說了!還想找個時間去蹭頓飯嘗嘗呢!”

明楊:“……”

“歡迎公子來試菜。”竺晨風淺笑道。

長信一臉躍躍欲試:“不用叫我公子,叫我長信就行,有空我一定去。”

竺晨風點頭:“好啊,長信。”

眼前這位少年不過十六七歲,長得虎頭虎腦,眼睛圓圓的很可愛,這嘴饞的模樣頗像——诶,怎麽這麽像那天在義莊遇見的那主仆二人?!

想到這裏,她不禁擡頭看過去,眼前的這兩人分明與那天模樣不同,但隐隐有一種熟悉感,尤其這少年清脆的嗓音和天真的說話方式,着實似曾相識。

那天的少年三句不離縣太爺,而這位明公子正巧又是本縣縣令,根本不用什麽推理,答案呼之欲出。

看來那天他倆不光遮了臉,還易了容,真夠小心的。竺晨風心中竊笑。

也對,堂堂縣太爺偷摸進義莊找人,傳出去不好解釋,可不得做好防備!

“好了,既然是一家人,那便改日得空再聊。”明楊對竺晨風和金玉露微微颔首,笑容溫和,“告辭。”

面對他,金玉露一直是小迷妹星星眼狀态,等人走遠了才拉起竺晨風的手,興奮地問:“被明大人抱着什麽感覺?!他身上是不是特別香?聽說他每天都會用熏香熏衣服!是什麽味道的香,能聞出來嗎?快跟我說說!”

“能有什麽感覺,我都還沒反應過來一切就結束了。”竺晨風無奈地說,“懷裏還抱着個豬頭,全是血腥味,只怕大人嫌我臭!”她一轉眼,看見有人去到豬肉攤子指着豬頭問價錢,立刻一個箭步沖過去,沖人笑笑,“不好意思,這個豬頭我要了。”

前邊走遠的明楊和長信也在進行親切友好的交流,長信已經絮絮叨叨地把昨天聽來的故事說了一遍:“我聽雜役們說,這位竺姑娘就是前來解救他們的觀世音菩薩,讓他們從此不用再吃姜老三做的豬食,他們身份雖然低賤,但罪不至此!”

“有這麽誇張?”明楊啞然失笑。

姜老三做飯難吃他是知道的,但周管事沒提說要換廚子,盡管他是縣令,不好越俎代庖替對方做決定,便沒有多管閑事。

長信撇了撇嘴:“聽說以前還行,今年越來越難吃了,好像他心思不在做飯上。孩子們念書辛苦,雜役們幹活辛苦,唯一指望就是一天這三頓,要是吃不好,真是讓人覺得人生無望。現在就好啦,有神廚娘子在,大家都不用受苦了。”

“這竺姑娘是哪裏人?”明楊卻琢磨起了另一件事,“聽口音有點怪,但又怪得有點熟悉。”

長信搖搖頭:“不知道啊,我沒問那麽多,管事肯定要來跟你報備的,到時你問他吧。”

明楊沉吟,說話和舉止不似本地人,擅長做飯,又是剛來,會不會那麽巧……

“少爺,視察得差不多,又快到飯點兒了,咱們往回走吧!”長信突然道。

明楊多少有點無語:“這才剛過巳時中沒多久,怎麽就到飯點兒了?”

長信嘿嘿直樂,滿懷憧憬地說:“昨天街口那家客棧突然出了一道新菜,大家都說好吃,中午人試得還不多,下午就人滿為患了,我想去嘗嘗!”

“哪家客棧?什麽菜?”

“歸園客棧,菜名好像叫……黃金雞?”

“他家飯食不是出了名的難吃麽?”明楊連連搖頭,“我不去!”

長信拉着他的胳膊,迫不及待道:“說是有高人傳授了幾道菜,屬這黃金雞最好吃。少爺,咱們去試試吧,晚了就得排座了!”

明楊從小吃飯挑剔,來到這兒之後就沒吃過什麽合心意的飯菜,每天吃飯如同吃藥,眼下已經不求美味,只求填飽肚子。

起初家裏還說要送個廚子和他一起過來,方便伺候餐飯,但他新官剛上任,怕被人說太嬌貴,便沒有帶人來,吃了半年多無味的飯菜,感覺舌頭都已經死了。

館子也不好總下,打牙祭的時候便讓長信幫他買回來吃,整個蓬雲縣的好館子他都嘗了個遍,就算口碑最好的醉興樓,他也覺得不過爾爾,早就死了尋找美食的心。

他不情不願地被長信拖着走:“你吃什麽都說好吃,我信不過你。”

“信不過就親自去嘗嘗呗!”長信興致勃勃,“冷煙昨晚溜去吃了一頓,回來說不錯,可把我饞壞了!”

這下明楊來了些興趣:“連她也說好?看來确實有嘗嘗的必要,那走吧。”

歸園客棧正是竺晨風此前下榻的那家,她寫下菜譜的第二天,廚子就按捺不住地複制出來,作為推廣菜品到路上随機拉人試吃,接着一炮而紅,下午很多人便聞訊而來。

“整盤精炒,只用雞腿骨切塊的,五十文;混合有其他部位的,三十五文;半份十八文,肉少配菜多的十文,t沒有肉、只給肉湯泡飯的,五文。”

午飯時間還沒到,店裏人不多,明楊和長信尋了大堂一角的位置坐下,店小二立刻就迎過來,興致勃勃地報價。

看他們兩人衣着華麗,他便推薦道:“最貴的肯定最好吃,二位客官不妨嘗嘗精炒,還有醋溜白菜和豆角燒茄子,現在也是本店的招牌。”

“這兩道招牌,也是那位高人指點過的?”明楊睨着他問。

店小二面露得意:“正是!別看只是素菜,味道好得很,保您二位各下三碗飯!”

明楊才不信他吹牛,揚了揚下巴,示意長信點菜。

長信那可就不含糊了,精炒黃金雞一份,面片和米飯個來兩碗,倆素菜也點上,再配壺好茶。

大概一盞茶的功夫,熱騰騰的菜就端了上來,三大盤子幾乎占滿了整個桌面,香氣撲鼻,看着很是豪橫。

長信閉上眼深深吸了口氣,咽了咽口水,驚喜地說:“少爺,這雞聞起來可真香!你先嘗嘗看。”

表面上看去,三盤菜色和香确實俱佳,尤其這“黃金雞”,雞腿塊剁得勻稱,表面挂了濃汁,醬香撲鼻,看起來肉質鮮嫩多汁,配上黃色的土豆塊、黑色的香菇片,還有紅綠彩椒,端的是色彩缤紛,看着甚是可口。

但明楊很謹慎:“你先來。”

那長信可就不客氣了,夾了一塊不帶骨頭的肉就送進了嘴裏,嚼了兩下就驚聲低呼,眼睛瞪得像雞蛋:“好吃!真的好吃!少爺你快嘗一口!我從來沒吃過這麽好吃的雞肉!”

“上次在義莊,你嘗那女子做的菜時,也是這麽說的。”明楊揶揄地說。

“各有各的好吃!”長信又夾了塊土豆送進嘴裏,才抿了一口,就驚呼道,“土豆炖得好爛,吸足了肉湯,入口即化,好香!少爺,你一點都不饞嗎?真能沉得住氣!”

明楊吃過的珍馐佳肴數不勝數,當然能沉得住氣,但來都來了,肯定要嘗一嘗的。他對着那三盤菜觀察片刻,才拿起筷子,夾了一塊帶脆骨的雞肉。

帶骨肉比較香,雖然吃起來略有一些麻煩,但好美食者不怕麻煩。

舌尖一嘗到味道,他便感覺出來這菜的确與平日裏吃到的不同,鹹鮮為主,後味微甜,外加淡淡辣味,層次分明,的确很能刺激人的食欲。

但對于嘴刁的明少爺而言,還是差了些。

這菜應是後廚提前備好的,不然這種焖菜不可能這麽快就端上來,因此雞肉口重了些,汁也過于厚重了,雞塊斬得大小不一,顯然廚子在技藝方面對自己要求不高,只是照着高人指點,對着葫蘆畫瓢,并未領會到其中精髓。

在他細細品嘗之際,長信已經迫不及待地“寵幸”了醋溜白菜和豆角燒茄子,簡直贊不絕口,接着便升級吃法,把面片拌進黃金雞的湯汁,把素菜拌進米飯,左一口右一口,雙管齊下,吃得大呼過瘾。

差不多把主食吃了一半,他才艱難從碗中擡起頭來,咨詢明楊的意見:“少爺,你覺得怎麽樣?”

明楊早就放下了筷子,臉上沒什麽表情,淡淡道:“黃金雞,雞肉略老,口重,不該放土豆,有喧賓奪主之嫌;醋溜白菜,刀工趕客,用的也不是好醋,芡勾得厚了,粘舌頭,口感不佳;豆角燒茄子,刀工不提了,茄子過油不夠,豆角炖得過頭,調味也偏重。總而言之,都很一般。”

“但聽你評價,比其他館子的菜挑的毛病少,看來算是不錯了。”長信絲毫沒有被打擊到,還有點高興。

在他們吃飯這會兒,周圍的座位已經全員滿座,吃飯的都是普通百姓,大多是販夫走卒,他們吃不起全是雞腿塊炖的黃金雞,最多只吃半份,或者是肉少配菜多的那種,更有些只吃肉湯拌飯,全都吃得津津有味。

明楊繃着的臉上現出淡淡笑容:“畢竟這是給普通百姓吃的菜,關鍵在于實惠,黃金雞裏有土豆,可以彌補主食不足,更有飽腹感,吃鹽長力,口重的菜肴更适合這些勞作者。一道菜到底好吃不好吃,不由我一人說了算,大家喜歡就好。”

話是這麽說,他心裏琢磨,如果有機會能吃到那位高人親自做的就好了。

長信腮幫子撐得圓圓的,聽着不住點頭,還豎起大拇指沖他比了比,好不容易咽下嘴裏的飯,又滿懷期待地問:“那咱們什麽時候去嘗社學的菜?”

兵荒馬亂的午飯時段過去,姜老三早就跑了,還說晚上有事不過來,雜役們在裏邊收拾,竺晨風癱坐在廚房門口的臺階上,閉着眼,仰頭曬着暖融融的太陽,偷享片刻安寧。

突然有急促的腳步聲傳來,一個人跑進了院子,她一睜眼,眼前站着個身穿制服的衙役。

那人對她抱拳道:“傳明大人的口信,請問廚娘竺晨風在不在?大人問她今晚是否有空,為他烹饪一桌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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