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章

第 31 章

近郊林間,蘭旭和花時相對而立,四目相對。

天光大亮,清風徐來,花時倔強地擋在蘭旭身前,等待他一個回答。蘭旭回以沉默,縱然他疼愛花時疼愛得無計可施,但一旦認定一個明确目标,他可以排除萬難,心硬如鐵,一如他抛棄爻兒,傷害果兒,即便他也因此千瘡百孔。

這時,一組馬蹄聲由遠及近,紛至沓來。這麽大規模的馬隊,無疑是追兵。蘭旭面色一肅,翻身上馬,攥緊缰繩,對花時道:“不要說你見過我。”

說罷,正欲促馬,花時忽然嘴角一勾,飛身撲向蘭旭,蘭旭驚異之下,身體比腦子先行一步,舉槍\刺出,花時不但沒躲,任由槍頭刺穿肩頭,登時血如泉湧!蘭旭大驚大痛,失聲叫道:“你……”

兔起鹘落間,花時足尖輕點馬頭,前翻落地,未負傷的手朝馬屁股上狠狠一拍,馬兒嘶鳴,撒腿狂奔!蘭旭全來不及回應,只能壓低身子,在呼嘯的狂風中眯起眼,扭頭回望,依稀看到花時捂着傷口,伫立原地,默默注視着他逃出生天。

蘭旭心中隐痛,回過頭夾緊馬背,讓馬跑得更快,不一會兒便消失在茂密叢林之中。花時收回眺望的目光,與此同時,追兵趕了上來,看到花時的背影,為首一人下馬抱拳,問道:“花大人,您追上奸賊蘭旭了沒有?”

花時轉過身,那人見他肩頭洇紅,詫道:“您受傷了!”

花時沒有多說,指着相反的方向道:“他往那邊去了。”

那人不疑有他,告了聲“多謝”,上馬後帶領追兵馳去。

……………………………

蘭旭冒然去湖州絕非明智之舉,既然要打入無記業,就得牽上一條可靠的線,他把主意打到了吳秋雁頭上,于是去湖州前,他要先在吳大章的廢宅停駐修整,守株待兔。

吳大章曾是吳瑛芝的管家,乃富中取貴之人。宅子規制雖不大,但精致小巧,玲珑秀美,樹木繁盛,雅致天然,頗有些江南園林的風韻。可惜白雲蒼狗,物是人非,如今已是個沒有人氣的死物了。

蘭旭不由得想起艾府,一時感同身受。他把馬背上的包袱取下,拍馬放它自由,混淆追兵視線,然後悄然進入廢宅,見其中無人,着手探查起來。

因奏報上說到吳秋雁曾在宅中莫名消失了片刻,蘭旭懷疑中有密道,于是先去了書房——艾府也有密道,或者說,祖上從龍有功的豪門世家,府中都有密道。宦海沉浮,雖有丹書鐵券在手,可畢竟帝心難測,為防他日反面無情,安排子孫密道逃生,總能保存一脈香火。

艾府的密道就在書房,但蘭旭從沒進去過,也進不去。據說密道用了道家秘法,只有艾家直系血脈才能開啓。蘭旭深受艾松寵愛,年少頑皮,自然試過,他的血滴在陣法上,無事發生。

書房一般東側,與卧室相連。一進書房,先被飛揚的塵土嗆得直咳嗽,古舊的桌椅架壁在陽光下明晃晃地積着厚厚一層灰,看樣子不像有人頻繁出入。

蘭旭掩住口鼻,窮索冥搜,終于在角落櫃子的第二層抽屜發現了端倪。抽屜把手不僅沒沾灰塵,反而比之其他灰頭土臉的把手,更顯圓潤光亮。蘭旭小心翼翼地挪動抽屜,才嵌開一條縫,忽然一股濃郁的甜香直撲入鼻,蘭旭及時屏住呼吸,但為時已晚,腦子混漿漿一片,眼前一黑,暈倒在地。

門開,一雙武靴踏入房內,輕輕巧巧将蘭旭打橫抱起,轉身走出了書房。

門外,吳秋雁衣飾華美豔麗,在廢宅中如陰溝死水中綻放的紅蓮,煙不離口,懶洋洋瞥了眼蘭旭,掀起眼皮似笑非笑道:“花大人好野的玩法兒,這次拿的是亡命鴛鴦的話本兒?”

花時皮笑肉不笑:“放心,我還沒打算扔下你和周大人呢。”

吳秋雁笑意更深,引花時到後院的一間廂房,窗明幾淨,煥然一新。花時将蘭旭小心地安置在床上,意味不明地凝視了一會兒蘭旭的面龐,目光向下一掃,發現前襟有一處異常的小小凸起,探手一摸,摸出一只雪白可愛的小瓷兔。

花時挑起眉毛,掂了掂瓷兔,又看了眼蘭旭,若有所思,出去關上門後,來到憑欄望景的吳秋雁身側,舉起瓷兔與她看。

吳秋雁道:“真是可愛。”

“蘭旭貼身揣着的,這麽粗糙的玩意兒,滿公主府只有那個小公子會當成寶貝。”

吳秋雁聽出弦外之音:“你是說……”

“無記業與我無關,你自己判斷,”花時打斷她,把小瓷兔塞她手裏,“不過,看朝廷的動向,蘭旭刺傷公主一事應該沒有貓膩。”

話雖如此,花時亦有自己的顧慮。誠如蘭旭所言,只有自己抓捕,蘭旭才或可一命尚存,但除了他,另有一路兵馬也在追緝——非相互策應,是真的兵分兩路,各有上級。

滿朝廷都知道他未發跡時受過公主府資助,與蘭旭交往密切,蘭旭犯事,自己理當避嫌,可皇上偏偏欽點他做通緝先鋒,難不成是探測他的忠心?

二人各懷鬼胎,一同看向前方戲臺,戲臺三面環水,三橋連通,如今水面幹涸,小橋斷裂,戲臺上的紅毯也失去了鮮豔。

花時轉頭看了眼卧室,然後不聲不響地離去了。吳秋雁将小瓷兔舉到眼前,仔細端詳,越瞧越可愛。

………………………………

不知過了多久,蘭旭悠悠轉醒,腦殼脹痛。睜開眼,陽光高照,透過窗棂,側臉看去,朦胧間一個豔到糜爛的女子身影正背對着他,倚坐桌前,手中把玩着什麽東西,光線中露出的一小節藕臂冰肌玉骨。

聽到動靜,女子回頭,果然柳嬌花媚,豔如桃李。蘭旭視線漸漸清晰,認出她正是自己的目标,複又看到她手中的小瓷兔,悚然清醒!慌忙探向胸口。

女子袅袅娜娜,步步生蓮,來到蘭旭身前,微笑着将小瓷兔遞還給他:“蘭大人,可有哪裏不适?”

蘭旭支着胳膊肘半挪起來,靠着床頭,表現得驚疑不定,看看眼前女子,又看看她手中的小瓷兔,半晌才伸手接過:“……謝謝。”

女子含笑坐他床前:“蘭大人,我們也是老相識了,你的事傳遍了京城,卻不知怎麽來到了奴家的家中?”

“吳老板說笑了,”蘭旭幹咳一聲,耳尖一動,“在下慌不擇路,為了躲避追兵,藏進了這處廢宅,竟然是吳老板的芳閨嗎?”

吳秋雁笑而不答,又道:“蘭大人,您的下落可值錢得很。”

蘭旭苦笑一聲,攥緊了手中瓷兔,吳秋雁睨了一眼,問道:“這東西對蘭大人很重要嗎?”

“實不相瞞,是犬子的玩具,留個念想。”

“蘭大人逃得匆忙,包袱裏銀子都沒幾兩,卻還記得揣上令公子的玩具……”

蘭旭心中一緊,背上發出冷汗,念頭轉動,說道:“據我所知,此處是吳大章的舊宅,不知吳老板和吳大章是何關系?”

“他是我的義父,”吳秋雁沒在瓷兔上繼續糾纏,坦然道,“蘭大人還有心情查問奴家,倒是奴家想問問,蘭大人今後有何打算?”

蘭旭看着她:“你不是說,我的下落很值錢?”

吳秋雁像聽了什麽好笑的笑話,擡袖掩口,嫣然一笑:“奴家雖流落風塵,卻也聽過杜十娘、馮翠蝶的故事,明白‘仗義每多屠狗輩,從來俠女出風塵’的道理,倒是蘭大人飽讀詩書,這些污穢文章,自然是聽不得的。”

“我也聽過‘負心多是讀書人’,”蘭旭聽她寧願周旋,也沒急忙将自己報官,又或者想先穩住自己再說,總之是個緩口氣的空檔,遂作惆悵,嘆道,“公主待我不薄,可我卻傷了她,又何嘗不是個負心人。”

吳秋雁冷眼看他裝模作樣,心道他和花時翻雲覆雨時,可曾念過公主的好,面上體貼地倒來一杯水:“難道此事另有隐情?”

蘭旭看了眼水,說道:“吳老板是用香的高手,蘭某不想再暈一回了。”

吳秋雁将茶水飲了小半杯,然後遞給蘭旭。蘭旭這才接了,握在手中仍未喝,自嘲道:“天不可預慮兮,道不可預謀,如今我被全國通緝,還不知能活到哪一天,居然還在意這些細枝末節……”

“诶,天下之大,莫非王土,蘭大人又能到何處容身呢?”吳秋雁憂慮道,弱柳扶風,我見猶憐,見蘭旭猶自惆悵,素手拾起蘭旭披散頸間的青絲,豔羨道,“蘭大人的頭發真漂亮,緞子一樣又黑又亮,當日見到蘭大人,就覺得這頭烏發,束起來無人欣賞,實在可惜……”

蘭旭看不透這女人的套路,起了一身雞皮疙瘩,幹笑一聲,往後躲了躲。

吳秋雁繼續道:“……我生在湖州,周圍盡是貧苦鹽民,未到而立,便兩鬓斑白,有道是,賣油的娘子水梳頭,日日守着鹽,卻買不起,終日沒氣力,早早白了頭……”

蘭旭聽她這麽快便主動提到鹽,有些驚訝,他以為還要同她繞個幾日的彎子,一時覺得這女子不是急功近利,就是深不可測,遂順着她道:“蘭某本是孤兒,幼年乞食,朝不保夕,看遍了民生疾苦,可先帝剛愎自用,窮兵黩武,一心想着稱霸西域……”

吳秋雁眼神一閃,如波光粼粼:“聽起來,蘭大人對先帝頗多怨言,您可是做了十六年的驸馬,這樣說,對得起公主嗎?”

兩人都覺得對方開始上道。蘭旭半真半假道:“公主的确對蘭某恩重如山,但公主是公主,先帝是先帝。吳老板年紀幼小,恐怕不知道艾松艾大将軍的名號——”

吳秋雁道:“蘭大人既然知曉奴家的義父是吳大章,就當知曉他曾是吳瑛芝的管家。吳瑛芝正是昭王爺的妻弟,奴家幼時有幸,随義父拜見過吳老爺,聽他說過,滿朝文武,他最敬佩的,一個是昭王爺,另一個便是艾松艾大将軍,兩人都是高風亮節無私為民之人。”

雖然是在打機鋒,但這是十六年來,蘭旭第一次聽到他人對艾松的正面評價,憋悶多年終于獲得理解,一股釋然伴随着哀戚油然而生——

“不錯,他們二人赤膽忠心殺身報國,可嘆當時朝堂之上,奸臣當道,忠臣蒙冤,小人得志,君子飲恨!”此番話語發自肺腑,蘭旭眼眶通紅,恨意洶湧,“艾大哥待蘭某恩高義廣,蘭某千夫所指,茍活至今,就是為了有朝一日讓艾大哥沉冤昭雪!”

吳秋雁品着這句話,察言觀色,蘭旭目眦欲裂,身體微微顫抖,可見句句屬實,不禁心頭喜悅。無記業為推翻當今朝廷而立,教衆多為貧苦百姓,無記業打通上層關系,保護教衆販賣私鹽而不被追究。蘭旭出身武将,對皇室朝廷派系等了如指掌,如果能夠收為己用,對無記業的發展大有裨益。

但吸納人才非朝夕之事,吳秋雁道:“蘭大人忍辱負重這麽多年,奴家肅然起敬。蘭大人且在此處安心住下,再行打算。”

吳秋雁觀察蘭旭的同時,蘭旭也在觀察她,知道自己的表現暫且過了第一關,鳴金收鼓,推脫道:“吳老板不告發之恩,蘭某感激不盡,怎能賴在此地不走?”

說着,強撐着昏聩的腦袋下床,卻是暈眩不已。吳秋雁扶住他道:“朝廷的追兵一定出城搜查了,這裏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奴家敬重艾大将軍,怎會袖手旁觀?不如現在這裏避避風頭,看看情況另做決定。”

就此,蘭旭未再推脫,心裏盤算着,怎麽讓她露出狐貍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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