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24章
為什麽會喜歡上我哥?答案可能是由很多個瞬間組成的合集。
也許是我小時候用頭去撞罵他的同學,他夜裏一邊給我揉腫起的腦袋,一邊問我是不是刺頭。
也許是我高中畢業,他買不到機票,熬了三天大夜開車趕回家,就為了與我在校門口合影。
也許是東海之濱,暴雨如瀑布般傾倒下來,他把傘一丢,教我跳《雨中曲》的踢踏舞。
高中畢業旅行,我們将地點選在廈門,游玩時選了一家當地人開的小餐館。店老板從水箱裏拎出一條黑色的大魚,宣稱那是他剛打上來的,還沒等我和池易暄決定好,就将魚在砧板上摔暈。
然後我和池易暄就被宰了八百塊錢。我就要去和老板說理,池易暄卻拉住我,他知道自己被宰,但鑒于我倆在人家的地盤上,只能悶頭将魚吃完。
我們硬是各将半條魚塞進肚子,配菜也都吃了個精光。出了餐廳我就要打12315,池易暄拉住我說:算了。
我們撐得不行,夜裏沿着廈門輪渡碼頭散步。身後是林立的鋼筋森林,面前是湧動的東海。鹹腥的風撲面而來,烏雲層層疊疊,天上下着霧蒙蒙的小雨,我們各持一把雨傘,依在碼頭的欄杆前看月亮星星一同墜入海面,起起伏伏。
“哥,等我賺錢了,換我帶你出去旅游。你想去哪兒?”
“羅馬。”他獅子大開口。
“媽的,那我連機票都買不起。”
池易暄哈哈笑了起來:“沒事,下次哥帶你去。”
乍現的閃電映出烏雲的輪廓,雨勢很快變大,月亮找尋着躲雨的角落,藏在雲層之後眨眼。
我們打算回民宿,在雨中奔跑起來,沒一會兒褲腿、衣服被雨淋得濕透。那晚雨簾從東掃到西,地上很快就有了積水,我跑得鞋裏全都是水,踩起來咯吱作響。
池易暄低頭看向我吱吱直叫的運動鞋,忍不住笑了起來。我感到不好意思,咯吱聲卻越來越響,像剛學會走路的小孩會穿的鞋,走一步,叫一聲。
池易暄笑岔了氣,不得不将一只手撐在膝蓋上喘氣。我停下來等他。笑夠了他看一眼我,又擡頭望向夜空。
“你猜我在想什麽?”
“想什麽?”
他從口袋裏摸出藍牙耳機,戴上一只,然後将另外一只分給我。
我接過,塞進耳朵。
他低頭在歌單裏找了一會兒,終于選中一首,然後沖我挑眉,像個調皮的男孩,和我炫耀他不輕易示人的寶物。
“熟悉嗎?”
我默契地點頭:“記得。”
池易暄看老電影長大,在他的熏陶下,我也知曉最經典的幾部。這是《雨中曲》裏的經典場景。他突然将傘收起,聚集在傘面上的雨滴驀然墜落,如大小不一的珍珠。我吓了一跳,随即便看他模仿着熱戀中的電影男主角,從地上輕巧地躍起,落到一旁的路燈上,一只手勾住燈柱,另一只手臂展開,身子整個地向外傾倒,陶醉地閉上雙眼。
灰色的雨簾在路燈的映照下,反射着略顯失真的光點,像一場從天而降的閃粉。世界變成了他的舞臺,路燈是追随他腳步的聚光燈,廈門輪渡碼頭是他獨舞、旋轉的天地。
他沒有喝酒,卻連頭發絲都透出微醺的味道。雨打濕他的頭發,讓他的睫毛結纏在一起,他一只手勾着燈柱,另一只手将被淋濕的頭發撥到腦後。濕淋淋的臉,脆弱又明媚。
“跟我一起呀!”
我局促地握着傘把,“我不會跳啊。”
朦胧的霧氣後,他兩只眼明亮地眨,“我教你,很簡單!”
雨從他身上澆下,卻無法掩蓋從他眼裏透露出的蓬勃生機。我無法拒絕,也将傘收起,任憑澎湃的雨點浸透心潮。
他低頭指指自己的腳,讓我去看他的動作,又瞄我一眼,眼神狡黠,好像馬上就要從我眼皮下逃走。
下一秒便見他張開翅膀,靈活的腳腕左右交替,鞋跟敲擊地面發出有節奏的噠噠聲。他踩在水窪裏,腳步變換,輕巧得如同一只飛鳥,雨水被一次又一次激起,形成透明的浪花。
我将傘丢到一旁,努力模仿着他的動作。一只醜小鴨,有笨拙寬大的蹼,也想要化成人形,穿得體的皮鞋,與他共舞。我甘心做一片綠葉。
天上布滿烏雲,太陽在我心中。
電影中的男主角沉浸在甜蜜的愛情裏,西服被淋得濕透,皮鞋掀起雨水,在大雨中踩着滑稽的舞步,渾然不顧從天而降的瀑布雨。池易暄做起來也有幾分滑稽,他握着雨傘,像卓別林握着他的拐杖。雙腳在雨中踢踏,偶爾猛一擡腿,腳尖将水窪裏的雨一把帶起,在空中掃出一個半透明的水圈。
我左耳的耳機,連着他右耳的耳機,今夜的東海之濱,有一個只屬于我們的小世界。雨聲磅礴,将世界灌滿,我們坐在一支孤舟上,在黑色的海面上流浪。他是前方的燈塔,我在後方掌舵。暴風雨裏,燈塔眨動着明亮的雙眼,無聲地呼喚着我。
“I am singing in the rain
Yes, singing in the rain
What a glorious feeling
And I am happy again!”
行人看到我們都迅速躲避,我們一起踢踏、踩水,他高高翹起腳尖,将雨水全部掃到我身上,一連串的笑聲,如俏皮歡快的百靈鳥。我們像兩個世界之外的非正常人類,在雨中默契地起舞。
我們腳踩地面,卻又像飛翔在空中。世界颠倒,快樂無度。
單曲循環的樂曲一遍又一遍,好像和這場大雨一樣永遠不會結束。我将松動的耳機往耳朵裏塞了塞,對他說:“聽了都想戀愛了。”
他轉頭看向我:“哈哈,确實。”
廈門的晚風,有愛情的味道。
我們都被雨淋醉。
天時地利人和,主要是人和,站在我面前的是他,是其他人就不行。我剛好愛上他,他是因是果,與廈門無關,與瀑布般傾倒下來的雨水無關。
也許愛情發生得比我預想中更早。感情萌芽時分以為看到苗頭,殊不知根深蒂固,真要追究才會大傷元氣。可是廈門旅行時我才十八歲,前十八年人生裏學校不教戀愛,績點與排名才是人生的終極奧義。直到十九歲我與白炀手牽手,我才發現我不正常,我有病。
他是男人,更是我哥。社交軟件上,彩虹旗在時代廣場上空放肆地飛揚。我曾問我媽:“你怎麽看?”
“當然是支持了。”然後她轉頭向我,“只要你們倆不是就行。”
如果他不是我哥,或者我不是男人,我們之間的答案會變得清晰嗎?
“愛”字太沉重,我不敢去想其中有多少只是出于生理,可也許愛本身就是生理反應,生來孤獨,所以幻想被愛。可是我不孤獨,将這種情感投射到我哥身上的我,是不是真的有病?
我很痛苦,卻還是想要靠近,好像寒天裏快要凍死的人,也想要抱住一塊燒得通紅的蜂窩煤。相擁的一刻很美好,就像賣火柴的小女孩,她見到奶奶,我摸到溫暖。唯一的不同是她不知道她大限将至,而我清楚自己不是會被燙得皮開肉綻,就是會一氧化碳中毒。
我可能中毒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