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26.原點

原點

新年鐘聲敲響的時候,葉晨站在酒吧一條街不遠處兩層的出租樓門口。

回來之前,他特找了家沒關門的小店買了頂毛線帽,顏色挺怪的土黃色,就用來遮一遮他現在太過正統的發型。這三個月來胡年豐拉着他剪過好幾次頭發,每次都要留到差不多短的地方,胡年豐龜毛的喜歡那個長度,也喜歡拿他的大手在上面揉。

出租屋裏鬧哄哄的,有男男女女的聲音傳了出來,葉晨分辨的那個笑的特別爽朗的聲響是老三,那個聲音細細的男聲是洛可,好像還有個女人的聲音。

葉晨逼自己的笑了笑,吸了一口氣,敲開了門。

“你找誰?”

正對着他的是洛可。那個小妖精還是那麽的瘦,今天卻沒有再畫那種很濃妖豔的妝。其實他不化妝的樣子最多像個營養不良的大學生。

葉晨看着那雙大眼睛裏滿是詢問的眼神。

葉晨低頭看了看自己。

也難怪洛可認不出他來。他們認識的這幾年,葉晨還從來沒有穿的那麽正式過。

葉晨從裏到外的衣服都是胡年豐的,那個人明明比自己高五六公分,給葉晨挑的幾件穿在他的身上都還挺合身,也很暖和。胡年豐的東西都很考究,也很學院派,也就是穿起來就像個正兒八經的紳士,打死誰也不會把現在穿着淺灰色大衣黑色長褲的葉晨和幾個月前滿耳朵的耳釘,穿着鉚釘皮衣的人聯系在一起。

葉晨伸手拍了拍洛可的頭,笑罵道:“你說我是誰,才多久沒見就連你老大都不認識了。”

“是——晨——葉晨?”洛可上上下下來回打量了三四遍,還是不敢相信,“你……你怎麽。”

“洛可,誰呀——”是裏面的老三喊了句。那人大概是喝高了,聲音有些虛晃。

“是葉晨——晨子回來了!”洛可一把抓住葉晨的手,眼睛裏都起霧了。那張消瘦的臉都抖了起來。

葉晨他最了解洛可,這小東西年紀輕輕的沒有人管,初中畢業就不讀書了,出來混了也有三四年,越來越妖孽,可心裏還只是個小孩子。一點點小事就感動的要哭。

開了一半的大門被突然間敞開,老三跑了出來,好像還踢翻了地上的什麽東西,“我操,那個死東西還敢回來!我非不揍死——”

葉晨只是笑。老三揮到一半的拳頭沒了力氣,輕輕的打在葉晨的肩膀上。“你——”老三的光頭因為喝高的關系,變得紅紅的,葉晨能看到微微燈光下老三的青筋都爆了出來。

“我操,你他媽的搞什麽!”老三也是瞪着紅紅的眼睛把葉晨上上下下看了幾遍。“招呼也不打就失蹤啊,還他媽的電話關機三個月。你怎麽不去死呀啊你,你他媽的千萬別告訴我你從良了呀!”老三嘴裏說的難聽,倒是滿臉的都是見到老友的興奮。

葉晨搭上老三的肩膀:“運氣好,之前遇到個金主,跟了他幾個月,撈了筆線,人模狗樣的活了幾天,這不幹完這票,就回來了。你們不用那麽大驚小怪吧,大元旦的,我連晚飯都沒吃!”葉晨學着以前的樣子痞痞的笑,但是他自己也知道他現在打扮成這樣子,是笑起來也沒有什麽可信度的。

“靠——快進來。”老三歪頭咧着嘴,把葉晨拉進了屋子。

他們正在吃火鍋,剛剛開門的時候葉晨就聞到了香味。裏面還有一個陌生的女人,看起來有三十歲左右,畫着濃濃的妝,看起來不像是做正經生意的姑娘,卻是看着葉晨笑的樣子是真的挺親切。

“老三,這是——”地上鋪着紙板箱,上面放了一個破舊的電磁爐煮着火鍋,屋子裏唯一一個矮凳子坐在那個女人身下,還有兩堆報紙雜志堆起來的東西,之前老三和洛可應該就坐在上面。地上還鋪着一個壓扁的紙板箱,上面放着吃火鍋的蔬菜和肉……看起來挺誘人的。

“這是我們樂隊以前的鍵盤,就我上回和你說的那個葉晨,之前突然間不見了,把我們吓了一跳,挨個把他以前得罪過的人都抓出來問了一遍,差點就報警了。”老三不是沒有怨念的。卻是看到好兄弟好好的回來了,心裏總算是松了口氣。

“這是小麗,隔壁街開發廊的。現在和我處對象呢。”老三去角落裏又找了一堆雜志和報紙,摞了起來,示意葉晨坐。

女人去找了一個幹淨的碗和筷子過來,給葉晨,“我應該比你大,叫我麗姐就好。”麗姐見葉晨站在那裏,他那一身考究的裝束怎麽看都和現在這個小破屋子的一切都不配。于是手上的東西也抖了抖。

“麗姐好,老三這回是走狗屎運了。”葉晨看出了女人的尴尬,趕快伸手拿過碗筷子。就坐在那疊書上叉着腿,作勢要去夾火鍋裏的東西。

“你先去把衣服給換換成不?你穿這樣處在這裏我看着礙眼。”老三也坐了下來,往火鍋裏加了些肉。一只腿抖着。

葉晨笑笑說:“好了老三,這不我之前的客人喜歡這樣的,我也是做生意,你不用那麽雞婆吧。”

“對呀,我也覺得晨子這樣很好看。特別——恩,人模狗樣的,像個有錢文化。”洛可一直都盯着葉晨看着,贊同的說。

“好吧,随你……倒是得好好的和我們說說,你這些日子幹什麽去了!”老三夾起涮好的牛肉加到麗姐的碗裏,挺溫柔的看着女人。轉回頭看葉晨的時候,滿臉的疑惑。

葉晨其實挺餓的,只是這暖融融的火鍋他吃了幾口就吃不下去。

嘴上編了些故事,和洛可還有老三交代這些日子的經歷。

也就是他那天遇到一個挺有錢的官二代,然後被保養了三個月,時間到了他就拿着錢回來了,這麽簡單罷了。

“那個人挺龜毛的,平時的朋友也都幹正經事業的,于是我也就入鄉随俗的穿的正經點。”葉晨碗裏的那塊豆腐快被他搗爛了。葉晨裝的挺興奮的,“這次運氣好,也沒幹什麽,陪着睡了幾晚上就拿了幾萬塊錢回來。”

“哎呀,晨子運氣真好,怎麽就包了三個月,就結束了?那人帥不帥,師傅對他有沒有感覺?”洛可嚼着嘴裏的白菜滿臉八卦的問。

“就是個醜八怪大叔,還好他三個月就放我回來了,不然我大概要半條命都被惡心沒了……”葉晨不屑的說,長長的嘆了口氣,拿起啤酒罐子,說了句“來,祝賀我逃脫苦海,新年裏有新氣象!”

“你這人,就盡招那些猥瑣大叔……好好回來就好。你看你不在幾天我都有着落了,你也是別中吊兒郎當的,總該好好的想想以後要怎麽活。”老三竟然過來人一般苦口婆心了起來。

葉晨看了看麗姐,又看了看老三。看來老三這回是真的要和麗姐好好的過日子,連這種婆娘才會說的話都說出來。

“是呀,是呀,嘿嘿,連我都找到個好歸宿了,晨子你真得加油!”洛可也加了一句,摸出手機,看了看提示信息,高高興興咧着嘴回短信了。

“喲,終于有人把你這個妖精收了?哪位仁兄那麽神通廣大,過幾天我請他吃飯。”葉晨湊過頭去要去看洛可的手機。

洛可已經按了發送鍵,把手機收了起來,一臉幸福樣,“他是個公務員,是做材料檢測方面的好人……他不知道我是個混混,就以為我是大學生。”

葉晨聽了就皺起眉頭,砸了下洛可的腦袋:“你又去騙人?小心到時候怎麽死的都不知道!”葉晨是真的擔心。

“沒事兒,他前幾天還說,不管我什麽樣,他都喜歡我,我準備過段時間就告訴他。”洛可閃着大眼睛,又拿手機出來看看。

葉晨見洛可那高興的樣子,想着這還是元旦,就讓這個少根筋的小孩兒先樂幾天,到時候再勸勸再說。

“啊,那天我聽楠哥說,葉晨你會拉小提琴是不是?你教教我吧,我和中平說,我在學小提琴,他說下回要聽我演奏,全靠你了啦!”洛可抓着葉晨的衣服撒撒嬌。葉晨臉上明顯一震,還是拗不過這小孩的死纏爛打,應了下來。

“說到小提琴,老三,下回我們也去趕個時髦去聽那個什麽交響樂吧,我看大街上都是gg,很浪漫的樣子,而且那個指揮好帥。我店裏的小姐有一個和客人去過,聽說特別浪漫。我店外面那條街上就有gg。”麗姐突然加上一句說。

“哎呀,那種老古董的音樂有什麽好聽的,不過小麗喜歡,下回咱們就去聽。”老三寵溺的摸了摸麗姐的肩膀一副“這事就包在我身上的”的架勢。

葉晨只是低頭,百無聊賴的聽着……

……

老三已經不住在出租屋這裏,他現在都去麗姐那邊住。洛可倒是搬了過來,不過多數時候他都去那個公務員家。晚上吃好火鍋,都淩晨一點半,洛可接了個電話就屁颠屁颠的走了,說是公務員的單位聚會結束,喊他過去。老三也和麗姐回去了,老三走之前明顯是喝高了,摟着葉晨指指點點的啧啧道:“你這混蛋,他媽的,一定是什麽事情瞞着我,到時候——到時候老子再來找你算賬。”

一會兒罵罵咧咧說葉晨突然消失不夠朋友,一會兒又樂呵呵的說葉晨是他最好的哥們,有什麽事他老三一定要罩住他……

然後老三就被麗姐帶走了。

葉晨站在門口看着摟在一起的兩個人的背影,一晚上的笑意終于能收了起來。

回三個多月都沒有回來的屋子。這三個月的房租,還是那時候胡年豐給他付的錢。

再加上那三十萬的一半,好像自己欠他很多。還有別的東西,葉晨也知道自己是欠了他的,可能也還不了了。

明明剛剛的火鍋還熱騰騰的,現在快燒幹的鍋底還在電磁爐上面冒着熱氣,只是葉晨的手指冰涼。

屋子裏亂糟糟的。鍋碗瓢盆到處都是,那張質量不太好的鋼絲床上,雜七雜八的堆滿了洛可的東西。地上之前老三睡的地鋪已經被亂七八糟的雜物堆滿了。

葉晨去角落裏翻出了去年冬天用的電熱暖爐,把插頭插上,蹲在暖爐前呆呆的把冰涼的手烤暖和。

等手暖和了,葉晨從大衣的口袋裏摸出白天胡年豐遞給他的那條圍巾。看了看,覺得暖暖的,就圍在了脖子上,收拾了下床,穿着衣服就倒下睡了。

……

于是葉晨也就在新年的第一天裏,回到了原來的出租屋裏。好像過去的日子像是一場夢一樣。什麽都是假的。一覺睡醒,他還是葉晨,那個酒吧一條街裏的小混混,那個繳不出房租的MB。

什麽都麽有變過。回到了遠點。

而城市的另一頭,有人愣愣的坐在鋼琴前,一條腿屈起抱在胸前,一只手一個個的按着鋼琴上的按鍵,另一只手像是斷了一樣的垂挂在那裏。

胡年豐在一個鍵一個鍵的按葉晨喜歡的《悲怆》第二樂章。用葉晨搞怪的演奏方式。

那個人彈鋼琴明明就是拿着爪子一個鍵一個鍵的按,速度慢的還好,速度快的,指法多的,他就會手忙腳亂的不聽使喚……

但是自己很喜歡。

胡年豐知道葉晨回去了。

晚上胡明朗看到樂團裏沒了那個身影,很滿意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被他不着神色的擋掉了……

胡年豐大概知道葉晨回去了酒吧街。卻是,他找不出去找他的理由……

葉晨不喜歡他,葉晨不喜歡小提琴,葉晨也不喜歡古典樂。

他終究不能給葉晨想要的東西。或許他根本就不知道葉晨想要的是什麽。

那個人偶爾妖孽,偶爾乖巧,偶爾會在乎他,偶爾把他的心都随随便便的丢在地上。

總是讓人捉摸不透。

他們之間,終究是離的太遠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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