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如見一面
不如見一面
四月的閩州,早上棉襖,中午短袖,等到晚上下班一看,有人裹襖,有人胳膊肘露着,彼此都很驚訝——
“穿這麽多!不熱嗎?”
“穿這麽少!不冷嗎?”
林茉署就是這樣的性子,她一旦翻出了薄外套穿,就算溫度再下降,也不肯去套棉服,所以當天氣乍暖還寒時,最高溫也才十八度,但她依然穿着自己的小開衫寧願在冷風中硬挺也不要翻箱倒櫃再找一外套。
好巧不巧單位裏的其他人也都這麽想,以至于當天科室裏只有小周一個人穿得像一塊胖面包,她忿忿地說:“等着吧,要風度不要溫度,一感冒連一片。”
林茉署一點兒也不在意,正洋洋得意着大放厥詞,“我感冒才好全了,接下來一年都不會再感冒的好吧。”
“誰讓你請年假這麽不會挑時間,哪有人放在清明節請的。那大雨下的,你不感冒誰感冒,還都不能玩,你得放在國慶!既能躲開那又長又臭又煩人的調休上班,還能湊到半個月的假期。”
林茉署深以為然地點點頭,戲谑地笑笑,“那你年年跟領導這麽請,他批你假了嗎?”
一句話噎得小周氣勢瞬間銳減,她弱弱地反駁,“總有一年會答應的。”
“嘿!大院外邊居然停了一輛雷克薩斯。”有兩位同事沖進辦公室來,直奔窗前。
林茉署的辦公室在辦公大樓二樓的走廊末端,緊靠着圍牆,是個觀望人來人往的絕佳角度。
小周同志不解:“雷克薩斯?什麽玩意兒?樂器嗎?”
林茉署聳了聳肩,“那是薩克斯吧。”
嘶,窗戶被打開,風呼呼地闖進來,吹得桌面文件簌簌作響,好冷。
“欸你們兩,我說的是一輛!雷克薩斯!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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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站在風口,同事說話的時候聲音不自覺揚高了幾個音調,話是對她們兩說的,眼睛卻一秒也不往這瞥。
小周是個愛湊熱鬧的,一屁股蹬開椅子,擠到林茉署身後,推開她左手邊的窗子,“哪呢哪呢?”
風唰的一下灌進林茉署的耳朵裏,耳朵後夾着的一縷碎發被吹散開,鋪在她的臉頰上,發尾搭在眼睫上,迷的她的眼睛有些睜不開。
同事指了指樓下,說:“看見沒,鐵栅欄外那輛。”
他們兩讨論着,“啧,得有一百萬吧。”
“這車開到單位來不怕影響不好?”
“可能是群衆的車。”
“也是。”
小周萬分震驚,“什麽,一百萬?!我看看,哪輛哪輛?”
林茉署伸手撩開發絲,跟着側身,趴到窗戶上迎面吹上風氣,她低着眉眼向下看,總算換來了視野的毫無遮攔。
鐵栅欄外停了很多輛車子,林茉署看了一會,問:“鑲金邊那輛?”
那是一輛黑色的轎車,金色輪毂,隔着白色漆體的鐵栅欄,按照停車區域白标線所規劃的方塊,在裏頭規規矩矩的停着,陽光照在車身上,有星光閃閃。
林茉署其實是不認車标的,但架不住有位老同志路過那裏,定住一秒又回頭确定了一眼,跟做賊一樣,還返回去伸手摸了摸。
“對!就是那輛。”同事樂了,朝樓下揮揮手,“老吳,別給摸壞了。”
底下那位老同志擡頭,樓上這幾位笑眯眯地揮了揮手,好不乖巧,他擡手指了指,“還看,一群臭小子!”
小周按着林茉署的肩膀偷笑着,等到老同志進了辦公樓又帶了幾位偷閑的同事進來,大家讨論着那一輛車子,開到單位來着實有些不太低調了,如果有這一百萬,他們寧願現在就退休。
“人家都買得起這車了,哪裏還在不在乎退休,班都不用上吧。”
“你看着是誰開來的嗎?”
“不知道。”
問了一圈,問到林茉署,她搖了搖頭,“我從右邊來的。”
這時候,小周猛地拍了拍林茉署的肩膀,“欸欸欸,帥哥,有帥哥!”
“叮鈴鈴。”
辦公室的座機鈴聲突如其來地響亮,衆人下意識回頭,林茉署一個機靈,離開座位,在鈴聲第三聲響起時接了電話,“喂,您好……”
林茉署一通電話結束時,講解得有些口幹,大家夥已經散了,各司其職,小周跟她再次申明,“那真的是一個很帥的男人。”
單位同事對于帥的定義,林茉署有些不敢茍同,她在鍵盤上敲敲打打,問的有些随意,“怎麽個帥法?”
“嗯……”這可難到了小周,“那個詞叫什麽來着?”
林茉署靜候下文:“嗯?”
“啊,腿特長。”
“……”
成熟的大人,有時候也像個孩子,注意力一下子從車子轉到男人,再從男人轉到電腦屏幕,直到下班的點,又轉到了打卡“蕪湖”上。
可剛才打電話的那位群衆正帶着材料趕往這裏,來得比預想中的要晚得多,現在正趕上了高峰期,林茉署收拾好東西後,看着尚未關機的電腦屏幕有些躊躇。
周末了,小周“蕪湖”的興奮勁兒都比平常要高漲多了,林茉署嘆了口氣,決定再留半個小時。
那對老夫婦是在下班後四十分鐘後來的,林茉署正拉上辦公室的門,看他們一臉歉意又一臉慶幸地連連彎腰,林茉署面露笑容,安撫他們說:“沒事”。
暮色昏黃,天邊的雲彩像粉紅色的花團,最後幾乎是人去樓空,可林茉署的心情很好。
她不想周末的陽光曬到電腦,習慣性地扯了扯簾子,也不是特意的,就湊到窗前張望了一眼,樓下的停域內已經只剩那一輛黑色的雷克薩斯。
林茉署拉着簾子的手微微一頓,不知道為什麽就想起了聞知則。
聞知則的車庫裏不止一輛豪車,随機挑出一輛來,尋常人都要努力上數十載。可像他這樣的人,讀書時也是非常努力,所以才有了很優異的成績,上班了,應該只會倍加勉力,才對得起過去和将來。
不過很遺憾,她還沒能見過。
辦公室門又一次關上時,鑰匙轉了幾圈,叮叮當當,居然讓林茉署的心情有些蹊跷的波動,她下樓時,聽到的不是自己的腳步聲,而是那撲通撲通的的心跳聲,似乎是有種預感,等一下會有更加至關重要的事要發生,所以此刻身體裏正在“敲鑼打鼓”地籌備着。
出了大門便往右拐,這條黑色的瀝青路,林茉署走了兩年,路邊的街景也看了兩年,可分明是看過的燈和樹,碰過的廣告牌和綠色郵箱桶,卻在她踏出十步遠後變得有些陌生。此刻,風倒是不刮了,只是身側高樓林立,攔住餘晖照不到拐角後的巷子,顯得有些冷森森的。
林茉署停住了步伐,站在原地思忖了有一會兒,從來都沒有過這種古怪的感覺,就好像,非要這條路走到頭,世界上就只剩這條路了。
那不如換條路,晚上去吃頓好的吧!
林茉署愉快地決定了。
她轉身往回走,步伐變得輕快,微卷的發梢在肩後一跳一跳,直到……
那輛雷克薩斯的車主人靠在車尾,一只手撇開風衣插進了褲兜裏,白色的毛衣,下擺紮了一些在褲腰裏,左腿微微屈膝,身姿修長。
林茉署第一次接納小周對一個男人的形容——是的,腿特長。
她有些忍不住笑意,眉眼中似春風蕩碧波。
聞知則專心一意地看着她,眼眸泛着一絲欣愉,似乎是早料到了她會往這邊走,又像是有些惬意的,唇角揚起一抹帶有興味的弧度,要笑不笑的。
但林茉署是一步也不往前邁了,她低下眼睫,眼珠子從眼底掃了一圈,再擡眼時神色從容緩和。
聞知則主動走上前來,從風衣口袋裏取出一小束淺藍色的蝴蝶花,緩緩道:“好久不見。”
如此正式的,林茉署接過花來,不得不擡頭看他,“好久不見。”
兩人的目光隔着二十公分的距離半空中碰撞,彼此都沉默了一會兒,聞知則的瞳孔漆黑,氤氲着一層炙熱,深厚的令他承載不住,只有略略颔首,錯過林茉署的視線,微彎下腰,下巴抵在了她的肩上,又說了一次,“好久不見。”
聲音低啞,透露出濃濃的倦憊,有些長的頭發落在林茉署的肩窩,軟軟的,有些癢。
吃了春風面,一天長一線。
白晝再長,此刻天色已晚,路燈一盞盞接連亮起,夜風抓着聞知則的風衣下擺輕輕搖晃,林茉署的目光落在眼前的一盞白色路燈上,它的光亮張揚開闊,此刻像一把透明的保護傘。
聞知則的喉結滾了滾,大概是貪戀此刻的溫存,聲色有些缱绻,“打算請我吃點什麽?”
林茉署眨了一下眼睛,“我請?”
聞知則直起身子,一本正經,“第一次來,盡點地主之誼。”
“第一次麽?”林茉署有些不相信。
“不願意?”聞知則避重就輕。
林茉署“唉”了一聲,“來得真巧,剛發工資。”
真有那麽喜歡麽?
那就不如見一面。
不如見一面
哪怕是一眼
這世間太多的難免虧欠
你是我穿過思念的箭
不如見一面
哪怕就一眼
回首相濡以沫的那幾年
不顧一切的你我從前(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