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肖申

肖申

過了幾日,解期果然高中,上面命他在翰林院當職。我在府裏聽到這個消息時,與鯉仙一起煮粥喝。

解期一走,府裏沒人再需要我,我幫鯉仙做些閑活,也沒有長風的叨擾,日子變得更加平靜。

我每天看書,心浮氣躁,卻也無可奈何。鯉仙帶着我翻花繩,打絡子,畫扇子,時不時買些首飾。

我做這些的同時,偶爾寫幾篇故事來解悶,年紀輕的小丫頭們來聽我的故事,似乎十分新鮮身邊就有年輕的卦姑,兼職說書人。

鯉仙也很喜歡給小丫頭們講故事,她講神話,我講名人轶事。

這樣的日子過了幾個月,突然,就傳開了公主和解期要成婚的消息。

沒過幾天,我就又看到了解期,風塵仆仆,他被長風侍奉着脫下雨披,看到我,愣了一下。

我施禮,他點了點頭,說,“你說的不錯。”

我嘆了口氣。“少爺,您是可以躲過去的。”

“怎麽躲?”

“投靠太子,便可保住一命。”

我們一起沉默了。太子此人,陰狠固執,剛愎自用,心性不佳,他與他妹妹的事鬧的滿城風雨,如今少爺接的,是燙手山芋。

“悠悠,”他盯着我看了一會兒,“你知道嗎,我這次看到了我未來的妻子。”

我出了汗,他說:“她與傳聞不同,十分安靜,真想象不到她有那樣的脾氣,而且,又做出那樣的事情。”

“悠悠,”他說,“這世上真有兩個人會長得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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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可以蔔算命運,便沒有什麽不可能發生的了。”我強答。

他神情如常,“是嗎。”他聳聳肩,“看來我是沒法納一房貌美小妾了哈哈哈。”他看着我,伸出手來,擦了擦我的臉,溫聲道:“……這個時候,你卻哭了。”

我說不出什麽別的話,若是當時不讓他考試,是不是就能讓他躲過一劫?

可讀書是多少人改命的方式,他有驚人才學,我又怎麽好讓他放棄從小的理想?

“貞杏,”他突然說,“你是貞杏,對吧?”

我嘆氣,“解景安,現在到底是怎麽個狀況?”

“簡而言之——”

“這裏是你的一場夢。”

窗外的雨淅淅瀝瀝,我們的影子倒映在桌上,窗格外秋菊盛開。

我問他:“我死了多久?”

“你已離世幾百年。”

“現在是什麽朝代?”

“人人平等,已無戰亂。”

“我哥……?”

他冷笑,“也算有些功績。如今是世外高人,自在散仙。”

我問:“那我怎麽從夢裏出去?”

“現在,你就可以出去了。”他摸了摸我的頭,說,“我會一直在夢裏等,等一個回到現世的機會。”

“最後一個問題。”我問,“你為什麽現在才告訴我?已經過了整整一個秋天。”

我漸漸失去意識,他的聲音是帶笑的,似乎是十分暢快。

“我要讓你想起來,真真正正的想起來。”

我醒了。

從被窩裏爬出來,日上三竿,窗簾不知道被誰打開了,打開窗戶,樓下吵吵嚷嚷。

我一身冷汗,止不住的發抖,夢裏的情境好像剛發生過一樣,清晰真實。

是夢?是真的?

回憶似真似假的浮動着,我也半夢半醒。

我看着鏡子裏的女孩,白半袖黑色大褲衩子,來自東北,這樣的人……和夢裏那個滿嘴玄虛的卦姑,半點不相似。

我看着鏡子,出了會兒神。

“好亂……”我抓了抓腦袋,嘆了口氣。

我來自東北。

但是,我是那種……老實人型東北人。

不會喝酒,沒什麽東北口音,不喜歡侃大山。屬于東北人裏非常無趣的那種——對了,也不愛看鄉村愛情。

我唯一的特征就是,我非常的喜歡看一部電影。

“——肖申!!!”

我打開手機,裏面是好閨蜜念念活力十足的叫喚聲。

“肖申肖申,你最近還做噩夢嗎?”

“做,剛才還做了一個,巨吓人。”

“我跟你講,你可能是遇到陰桃花啦!”

“陰桃花?”我笑,“鬼新郎是不是?”

“差不多,你可得小心點,別告訴他你叫什麽名字,別告訴他你住哪兒!否則的話——”

“你這個陰桃花,從四年前就開始纏着你,他是要讓你死,好跟他永遠在一起!”

我沉默了一下,“沒有。他說他要來到現實,跟我一起活着呢。看樣子,他是要占據別人的身體吧。”我聳聳肩,“希望他占據的身體是個帥哥。”

“你一點兒不害怕?”她咋舌,“看來你已經被美色迷惑……”

“對啊對啊,我就是那麽的為色所迷。”我沒再理她,翻看另一條信息。

班長在群裏發了消息,啊,吃飯。我痛苦的想,為什麽一定要讓進食活動變得如此讓人望而生畏。作為i中之i,我就是喜歡靜靜的待着,這對我來說是一道坎。

女孩子愛美,我洗了個澡,把頭發打理了一下。化妝技術卻堪憂,只憑着直覺淺淺的描了一下,塗上唇彩。我最擅長的就是素顏妝,就像我媽說的,無妝勝有妝!看不出來的妝容才是最好康的!

迷迷糊糊的走到飯店,跟熟悉的朋友擠到一起,然後就玩手機。啧,很難受,看着人們social來social去,自己卻完全沒有社交欲望……想死。

“肖申,你看是誰來了。”

我一擡頭,趕緊縮回脖子,念念殘酷的大笑:“看!正兒八經的縮頭烏龜!”

這就是我不喜歡念念的一點了——她十分不體貼!

來人是我以前告白失敗的對象。

按理說,我是i人中的王了,但是那段時間為了他,我真是把我這輩子能丢的臉都丢光了。

我曾經做過最讓我腳趾抓地的事,莫過于老一套——把蠟燭擺成心形,一個一個點燃,然後捧着花,站在蠟燭裏。

當時我覺得這場景又浪漫又美麗,值得效仿,身為女孩,主動追求又十分勇敢。然而,如果我自己勇敢無畏也就罷了,偏偏我其實也是間歇性膽大妄為,持續性膽小如鼠。被拒絕後,淪為一時之間的笑談。真是想起來就讓人傷心。

那個男孩确實也值得這樣喜歡。我發誓我絕沒有跟任何人罵過他——人家拒絕我也是應該的。想想,是我讓他尴尬了。

他叫季風。此時此刻,我仿佛身處于亞熱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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