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慕凝(2)
慕凝(2)
除了撺掇錢初施虐的人和賣給錢景昌硫酸的人依然沒有半點消息之外,案子眉目已然清晰。吳銘換上了囚服,進了監獄,等待次日的提審和宣判。
不料,當天晚上,有獄卒來報說吳銘服毒自殺了。在他的屍體旁,有一只小小的包裹,上面用血字寫着“溫大人親啓”。
顯然吳銘并不知道溫楚什麽職位,只是臨死前把一些東西托付給了他。溫楚打開包裹,首先映入眼簾的便是兩只荷包,一只藍色的,裏面繡着“王慕凝”三個字,一只粉色的,裏面歪歪扭扭地繡着“銘”字,與外側娴熟秀麗的針法風格大不相同。
陸瑾捏了捏那只粉色荷包,道:“這便是王才良說的王小姐所常佩的那只荷包了吧。”
裏面有異物。陸瑾輕輕打開,從裏面拿出一塊布,展開之後,上面寫了滿滿一面血紅的小字。筆畫不穩,每一筆都很抖,難以想象它的主人寫這些字的時候究竟承受了多大的痛苦。
上面寫着:“煙雲逢曦轉瞬散,惟願凝珠久伴君。阿銘哥哥,我自然知道煙雲是什麽,你看,我對出了後兩句,不比你那前兩句差吧?可是……阿銘哥哥,你可能再也看不到了。凝兒好疼,凝兒要先走了。阿銘哥哥,再見。”
溫楚垂了垂眸,心下了然。吳銘跟王慕凝早就認識,并且曾是一對非常相愛的眷侶。不出意外的話,那只包裹裏面應該就是吳銘想跟自己交代的身後事了。
他不知道從哪找到的筆墨紙硯,筆鋒淩厲,寫了兩張紙。
“溫大人,陸大人,吳某在此對二位致以誠摯的謝意。我同凝兒結識于十二年前……”
那個時候王慕凝八歲,吳銘十三歲。吳銘出身于獵戶世家,母親早亡,父親、爺爺都是獵戶,有祖傳的獵物秘法,到他這一代本來還算富裕,不料父親在一場打獵的過程中被本來奄奄一息的野豬撲到,尖銳的長牙抵住了喉嚨,一擊致命。那年吳銘十歲,僅僅讀了五年的書,一朝淪落為孤兒,只能拾起了父親的獵刀,回想着父親的教導在林中獵一些小動物。
起初,吳銘年紀小,經驗少,獵到的東西只能勉強保命,填飽肚子尚且不足。但吳銘天資聰慧,膽識過人,靈活敏捷,不出三年便可以上街售賣一些多餘的獵物了。也就是三年後,王才良家廚房的傭人去買菜,看到一個孩子在支着肉攤賣肉,便覺得碰到了一個好欺負的人,起了貪念。
他不花一分錢就強行奪走吳銘攤上的貨物,吳銘畢竟年紀小,争奪不過又無法拿自己得心應手的獵刀,便跟着那傭人,看見他進了王才良家裏。
一個人生活久了,吳銘不可避免地比同齡人多了十分的警惕性和敏銳性,稍稍一打聽便知道了是誰家,然後馬不停蹄地跑去署衙報案。錢景昌看小孩子可憐,便派了兩個衙役随他去了王家。
在那裏,他看到了八歲的王慕凝。
小姑娘很喜歡粉色,一襲淡粉色長裙,頭上挽了兩個小丸子,也用淡粉色頭繩束着,滴溜圓的大眼睛裏含着狡黠的笑,明眸皓齒,可謂佳人。王才良剛好就在院子裏陪着王慕凝練字,小姑娘小小的手掌握着長長的狼毫,看起來很是違和,紙上之字卻已有幾分大家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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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良看到了門口的吳銘,笑呵呵地招手問他有什麽事。卻沒想到這一招手還找來了兩個衙役。知道事情經過之後王才良非常生氣,當即辭退了那個傭人,還按原價的兩倍賠償給了吳銘,說什麽都要留孩子吃飯。
“哇,那麽多獵物,都是你打的啊?”王慕凝瞪大了眼睛,崇拜地看着吳銘,“哥哥你好厲害!”
王慕凝嗓音裏還帶着小孩子特有的奶音,軟軟糯糯地,真心實意地誇贊着。吳銘雖不茍言笑,但畢竟是孩子,心裏登時充滿了自豪感。鬼使神差地,他就答應了留下來吃飯。
王才良本以為這頓飯後會徹底打消兩家的糾葛,也不會再與吳銘有什麽交集了。誰知,王慕凝小孩心性,對會打獵的吳銘産生了十二分的興趣,纏着他問東問西,還在吳銘臨走前搞清楚了他的住址。
作為書香門第,王家自是很注重孩童的學習,八歲的王慕凝琴棋書畫多少都通了點。王家離後山吳銘的小屋并不遠,于是她便時不時跑進後山,跟吳銘彙報自己又學了哪幾首詩、又會了哪些曲子。而吳銘,也總是嘴角含笑,一邊給她烤着肉,一邊耐心地聽她唠唠叨叨。
長林相依,花草相伴,他們在靜谧的時光中成為了彼此的眷戀,讓每一段原本充斥着滿地雞毛的繁雜日子變得像童話一般生動有趣。
後來,王慕凝看出了吳銘對讀書的渴望,便總是悄悄把自己臨摹的字拿過來送給吳銘,上面有名師大家的詩文名作。而每每此時,王慕凝便化身小夫子,故意板起臉督促吳銘練字、背書。一年前,吳銘苦思冥想了好久,寫下了兩句詩,用一塊他最幹淨的、天藍色的布包着,送給了王慕凝。
“我觀花月皆無情,朝慕煙雲夜思凝。”少女眉眼彎彎,眼波流轉,狡黠地看着他,“銘哥哥,煙雲是誰啊,有我好看嘛?”
吳銘一愣,笑道:“阿凝,又打趣我。”
曾經的少年少女如今都已長大成人,吳銘也積攢了一筆積蓄,想着若是順利的話這兩年便可娶他心愛之人過門。
那塊藍色布料最終被王慕凝繡上了漂亮的花鳥、鴛鴦,做成了一只荷包,在內側縫上了自己的名字。為了配對,她還找了塊粉色的布料做了一只一模一樣的,親自教吳銘把他的名字縫上去。
吳銘很不滿意,說繡的太醜了,要練練再重新繡,王慕凝卻很開心,笑道:“不,這是阿銘哥哥人生中繡的第一個字,我要好好保存!”吳銘只能無奈地摸了摸她的發頂。
此後王慕凝當真每天都帶着那只荷包,寶貝的很。然而也許她在吳銘面前比較放松,有一次跟吳銘進山打獵,不小心掉了也不知道,回了家才發現荷包不見了。她有些懊惱,吳銘柔聲地安慰她說沒事,目送她進了家門,然後自己返回山裏找了一夜,在天蒙蒙亮時在一片樹葉下找到了它。吳銘想着下次見面再還給她……
可是沒有下次了。那個愛笑愛鬧,聰明機靈的姑娘再也沒來過他的小屋,再也不曾踏進過這片山林。
吳銘費盡了所有心思去找,沒有半點消息,曾朝夕相處的人仿佛憑空消失。此後一年,吳銘從各處收集消息得知又有兩名女子失蹤,且報官之後都沒有任何回音,他才開始懷疑錢景昌。
直到在後山發現了那具碎屍,他知道機會來了。
……
“……阿凝屍首已不可尋,煩請溫大人和陸大人把她的衣物及兩只荷包同我葬在一起,二位恩情在下必當牢記于心。”
我觀花月皆無情,朝慕煙雲夜思凝。煙雲逢曦轉瞬散,惟願凝珠久伴君。阿凝,我為你報了仇。你在那邊孤單麽?無妨,我這便來尋你。
吳銘的小包袱裏還有一個觸感細膩柔軟的東西。溫楚拎起來看了看,是一張仿造臉皮,眉目間依稀能看出來陸瑾的樣子。
“太可憐了……”于墨已經帶了些許哭腔,憤憤不平道,“錢初可真不是個東西!”
“不過……”想了想,于墨還是有一點非常好奇,“吳銘從何得知那碎屍便是王小姐?”
默了幾秒,陸瑾道:“那碎屍,不一定是王小姐。”
“啊?”于墨沒反應過來,吸了吸鼻涕,“怎麽又不是她了?”
“是與不是重要麽。”溫楚嗓音溫潤,眸光定定地看着牆邊吳銘蒼白的臉,“他知道了王慕凝為誰所害,被碎屍的是王慕凝還是那被化屍的其中一人是王慕凝,又有什麽區別。”
說悲傷談不上,惋惜倒還是有一點的。吳銘的葬禮是王才良主動提出舉辦的。王家夫婦收拾了一下,把王慕凝生前喜歡的小玩意、生前在意的東西都随着吳銘一起放到了棺材裏。
王才良嘆了口氣,很是自咎:“怪我們,太看重那些所謂的名聲禮節了。”
“是啊,讓她以為我們會幹涉這樁婚事。”王夫人眼眶發紅,揪着帕子道:“凝兒從小乖順,什麽都不告訴我們,其實我們對她的婚事沒那麽高的要求的,要是她能開口跟我們說,兩個孩子早點成親,就不會有此災禍了……”
拿掉了那張人皮面具,溫楚把吳銘的包裹交給了王才良,道:“這是吳銘留給你們的,說是送給小公子做禮物了。”
除了人皮面具、兩封血書和兩只荷包,包裹裏所剩的就是一些鈔票和地契,那是吳銘打獵十五年來積攢的所有積蓄。
王夫人止不住地哭。
如果沒有這飛來橫禍,吳銘會拿着這些積蓄,在城裏置辦一套寬敞幹淨的宅子,風風光光地迎娶王慕凝過門。
如今卻只能嘆一句世事無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