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回憶,雨後來客
金南俊喜歡雨。沒有修飾詞,透明的還是泥濘的,溫柔的還是滂沱的,都喜歡。他喜歡雨的聲音,敲打窗戶就像在敲他的心門。
他喜歡在雨中寫作。每次下雨的時候,就把稿紙和鋼筆、墨水瓶一起毛毛躁躁地端到露臺上去,雨下不了多久。
作為一個職業小說家,金南俊很少有動不了筆的時候,除非是被要求寫愛情。愛情令他苦惱——他并非沒有經歷過愛情——他有過一次初戀,高中的時候。
他是班裏成績最好的那一個,兩個孩子談戀愛幾個月後,他第一次被叫去辦公室,平時親和的班主任擡頭紋很深。他皺着眉看着手中的成績單,語重心長。
“現在是關鍵的時候,你們畢業以後我絕不會阻止。南俊,我和你們的父母都希望你們不要愧對自己都努力,将來......有個好前程。”
金南俊不是不明白這個道理。可是兩個戀愛中的人,誰也不忍心先說出冰冷的話。即使是約定畢業以後再見面,也很殘忍。
他們都還只是孩子。
現在他不是了,他有了很好的前程。幾年後從名校畢業,已經是小有名氣的懸疑小說家,他有了鐘愛他的讀者,每天在社交網絡上威脅寄刀片催更。他不敢大意,現在的他只有他們。
于是他每天刻苦寫稿。責任感不容他松懈,即使毫無靈感時,他坐一天也只寫得出一兩行字。
他的小說一直被稱贊懸念疊生,文筆流暢。唯一的短板,是男女主人公讓人覺得有些尴尬的愛情。
那年畢業以後,他們去填寫志願,不可避免要碰面,兩人一路沉默。
“金南俊,我們做朋友吧。我們不适合談戀愛。”金碩珍說。
他腦海裏閃過一道光,天上也閃過一道光,是閃電。很快,雨就下了起來。
兩人不得不跑到路邊的小吃店棚下躲雨,環境很糟糕,兩人氣氛很尴尬,像他後來的小說。他們站在一起,耳畔被雨點的敲擊地面的聲音有節奏地填滿,像心髒在很快地跳。
金南俊忽然覺得雨聲越來越遙遠,身旁傳來驚叫。有模糊的人影圍上來,一個熟悉的聲音喪失了剛才的冷靜,帶着哭腔:“那句話不算數,南俊,你是不是傻?”
是一個玩笑?他笑了,他知道他的哥最喜歡開玩笑的。
雨聲消失的最後一刻,他聽見他生氣了,吼道:“救護車怎麽還沒來?”
救護車還是來了,好像過去了很久,他的眼皮疲憊地撐開,上方是雪白的天花板。他的哥不見了。父母過來戰戰兢兢地聽醫生說,他的心髒狀況不穩定,需要留院觀察。他躺在床上,心裏卻突然很平靜。
高考結束那段時間,首爾迎來了雨季。來看他的老師和同學都帶着濕漉漉的雨傘,折起來收在病房外。班主任的眼睛濕漉漉的,他是一個很感性的人,或許在責怪自己。
同學離開後,班主任也沒走。南俊微笑着安慰他,告訴他沒關系,這與他無關。
其實也和碩珍哥無關。他心裏明白。
他沒必要來看他,更沒必要承諾之前的話不算數。因為本來就是他的錯。
在高三班主任找他談話後,他坐在自習室後面撐着手肘考慮了很久。碩珍哥成績不如他,但他明白他很聰明,不努力的時候維持在中等偏上就心滿意足,可他值得更好的前程。
那天晚上,他第一次拒絕了金碩珍送他回家。他站在校門口,低着頭,踢走了一粒無關緊要的碎石子。
“對不起,哥,我們結束吧。”
他沒敢擡頭看對方的臉,但他心裏描摹出英俊的男孩眼眶紅了,他是他哥,可是他有時比他更像孩子。
出乎意料的,傳來的聲音很冷靜,沒有一絲顫抖。
“金南俊,你不要後悔。”
他驚訝地擡起頭,看見他的哥很堅強,他比他更果斷,連原因也不問。
這不是往日能開玩笑般講出來的事,他們都明白。
金碩珍轉身就走,他默默地望着他的背影,他沒注意到他攥緊的拳頭,只看見那背影那麽挺拔。他擁抱過,記得觸感分明是柔軟的。
他過了一會兒也走了,路過街邊的透明得清晰無比的櫥窗,原來他紅了眼眶。他停下腳步,打量了很久,覺得自己看起來真醜。
原本就是他配不上他。
第二天他就找到另一個朋友金泰亨,他學習很好,為人熱情,唯獨家裏缺錢。他問他能不能主動去陪伴碩珍,做當時很流行的“學習互助同伴”,說白了就是兩個人互相鼓勵,一起學習。哪怕是學習好的人也經常這樣組隊,為的是良性競争。
作為交換,他用他的獎學金和省下來的零花錢——已經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幫他一起承擔家裏的醫藥費。唯一的條件,是不要告訴碩珍哥事實。
南俊本來就也想找個借口幫泰亨,怕他的自尊心不答應這種奇怪的交易,就笑着攬着他的肩哄他。走廊是公共地帶,金碩珍捧着書從樓梯轉角過來,迎面撞見了他們。
他怕誤會收了笑,卻沒想到他還會停下來打招呼,卻是對泰亨的。他們原來也認識。至于他,只得到了冷淡的一眼。
南俊摸摸鼻子,對疑惑的泰亨找借口解釋:“我們不太熟悉,他是我爸媽朋友的孩子,拜托我督促他學習,所以才來找你,你們同班,也許更方便。千萬不要跟他提起我,萬一他知道了生氣怎麽辦?”
高考在即,每個學生都難免對家長的質疑敏感。泰亨也沒多問,就答應了。
後來情形就變了,南俊經常在走廊上碰見他們勾肩搭背的,很親密,比過去的他們似乎還親密,碩珍哥經常笑。而且,泰亨的負擔小了,也顯得輕松很多。
他心想,自己的選擇沒有錯。
躺在病房裏,他聽着班主任離去的腳步聲,仍這麽想。
時不時,他覺得左胸的位置有些抽痛,雨還在下,像穿越時空的朋友企圖敲破窗戶的阻隔,想抱抱他。南俊也不由得嗤笑自己。
想象力太豐富也不好,總是繞不過一些顯得孤獨的念頭。像個老頭子似的。
這話他的哥很久以前說過一次,後來再沒提過,反而經常摸着他的頭發說他傻。可他反而覺得這話才是對的。
他不傻,只是像個老頭子,什麽都怕,什麽都想的多,結果碩珍哥說他傻,照顧不好自己,還亂想。
沒想到,在雨中第一個來敲響他門鈴的故人是泰亨。
他匆匆放下手中的紅茶,差點被濺出的液體燙到。為了接受讀者來信,他公開了住址,也許是隐隐抱有期待,除了快遞師傅,他渴望有誰一時興起,可以透過這個途徑找到他,來見見他。
毫無疑問,泰亨也長得很好看,當年在校園,他的人緣最好。今天他只是穿着藍白拼色的柔軟針織外套,撐着透明的傘站在雨裏,剔透的眼睛閃着雨的色澤。
很漂亮。
南俊把他領進來,從鞋櫃翻出一只毛絨拖鞋,泰亨乖巧地換上一只等在玄關,南俊卻半天也沒找到另一只,不知被他藏哪裏去了。他無奈地抓了抓頭發,對忽然拜訪的弟弟很抱歉。
“泰亨啊,你穿我的鞋吧,我光腳就行了。”
說着就要拖鞋,泰亨卻笑了起來:“哥,你還是和以前一樣,什麽都讓着我。”
南俊停下了動作,擡頭看他,弟弟的嘴角是彎的,可眼睛帶着嚴肅,他看不懂。
他很久以前就看不太懂他,只是覺得他人善良熱情,又好看,性格麽......是獨特了一點,但每個人都是獨特的,泰亨只是更顯露出來,他認為這是優點,說明也是個單純的孩子。
但這次不一樣,他是真有事瞞着他。
“我就要結婚了。”
南俊松了口氣,原來是喜事。于是笑起來,他知道他的笑不好看,但是眼睛眯起來,嘴角彎彎的時候他會覺得對方也能收到暖意。
“很好啊,祝賀你,泰亨。”他突然有點好奇對方是誰,是不是特別好看,能讓這個弟弟也動了心。
泰亨卻沒有一絲一毫受到祝福的喜悅,他看着他問道:“對方哥也認識,不好奇是誰嗎?”
空氣間響起沉默。南俊開始明白,這個問題對泰亨而言似乎很嚴肅,他不該草率祝福的。此刻,他更不能草率猜測。
作者有話要說: 中篇,大概六章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