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賀報喜選擇埋屍的地方, 再過幾個月就找不到了,又或者,冤骨要到那時才能重見天日。周圍上萬平米的區域已經被水泥圍牆圍起來了, 即将動工修建一座大型的多功能休閑購物中心。這讓賀報喜感慨萬千, 說自己當年選這麽個荒郊野外鳥不拉屎的地方,為的就是別讓“大狗”被發現。可二十年不到的功夫,一個小區挨着一個小區, 高層住宅樓蓋得是密密麻麻,跟這樓裏換衣服,不拉窗簾, 對面樓能看的一清二楚。

聽聞施工現場挖出了骸骨,工地負責人火速趕來, 還拉上了一幫子各部門領導撐腰。施工方壓根不關心死者是誰又是怎麽死的, 只關心工地需不需要停工,停的話,得停多久。林冬無心與他們斡旋,示意羅家楠去應付。然後大懶支小懶, 羅家楠轉頭就找了個幫工——前重案組骨幹力量許傑。這地方在他的轄區, 作為縣公安局刑偵隊長,安撫施工方的工作理應由他承擔。

“許傑,許傑, 帶他們走遠點說嘿!”

聽羅家楠在警戒帶裏朝自己喊話,許傑默默翻了個白眼。其實他就是個湊熱鬧的, 出現場純粹是因為轄區管理制度規定。他很清楚,這種案子最後肯定落不到自己手裏, 過來轉悠一圈,安排幾個人手幫忙維護維護治安、篩篩土什麽的, 盡下地主之誼。

把礙眼的全支走,羅家楠轉身回到挖掘區,拎了把褲腿往坑邊一蹲,朝祈銘擡了擡下巴:“怎麽着,确定是被敲腦袋敲死的?”

祈銘正在端詳顱骨判斷死者年齡,聞言把手中的“寶貝”轉了個圈,用後腦勺對着羅家楠。羅家楠一看,得,別多嘴了,那巴掌大的窟窿,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死因。

解決完羅家楠,祈銘對蹲在另一側的林冬說:“根據牙齒磨損程度判斷,死者年齡在二十三到二十五之間,生前曾遭遇過嚴重的撞擊,致使上颌骨骨折,看,這裏有骨折愈合的痕跡。”

看向祈銘手指的位置,林冬認同點頭。骸骨的狀态證明賀報喜所言不虛,但“大狗”究竟是死于他人之手還是被賀報喜殺的,卻不能只聽對方的一面之詞。當然他無需費心分辨真假,先把死者身份确認,追查其過往,如另有“真兇”,必将其收于法網。

骸骨埋于地下許久,幾乎完全被植物根系所覆蓋,清理挖掘工作耗時費力。經過近三小時的挖掘,遺骸完全暴露了出來,以及他全部的“遺産”:死者生前穿的皮鞋尚未完全降解,拂去泥土,能看到模糊的品牌印記;一根皮帶,爛成渣了,皮帶扣鏽蝕不堪;一串鑰匙,共計五把,一個塑料挂件,看着像是個古早版的Q/Q企鵝;還有一塊電子表和一條金屬鏈子,經過多年酸性土壤的浸蝕,業已鏽到發黑。

屍體周圍沒有任何能直接證明身份的物品,就算有證件也早爛光了。賀報喜不知道大狗的真實姓名,只記得對方的長相。出來之前,林冬讓文英傑根據其口述畫了幅人像素描。剛把顱骨刨出來的時候,祈銘就輕聲說了一句“沒錯,是大狗”——對比文英傑畫的圖,依骨識人。

正低頭查看着鑰匙,林冬忽聽坑裏的周禾喊了一聲:“祈老師!這有把槍!”

槍?林冬聞聲迅速跑到周禾待着的位置——土裏堪堪刨出半截槍身,和皮帶扣一樣,鏽蝕嚴重。

坑邊上,羅家楠換了個位置蹲下,眯眼盯着槍看了看,征詢林冬的意見:“這是五四式吧?”

“恩。”林冬确認。

又看羅家楠一轉頭,招呼歐健:“老三!把賀報喜帶過來!”

Advertisement

等歐健彭寧他們把賀報喜押到坑邊,羅家楠指着槍問:“這怎麽回事?是你埋人的時候一起埋的不?”

賀報喜探頭看看,腦袋搖得跟撥浪鼓一樣:“不是,我沒見過,他死的時候就剩一身衣服了,兜裏一毛錢都沒。”

那可奇了怪了。衆人皆面面相觑。難不成,這槍和屍體不是一個案子的?有人埋槍正好埋到了“大狗”的屍體旁邊?還是說,這槍比大狗埋得還早?

突發事件讓幾個聰明腦瓜子頭對頭湊一起研究了半天,最終結論是,這槍還真有可能早于“大狗”的屍體埋下。因為挖掘深度比屍體深了近半米,水平距離八十公分左右,如果是一起埋的,不該離那麽遠。

聽說挖出槍來了,許傑也過來跟着湊起熱鬧:“再往下挖挖,我聽說這一片解放初期鬧過土匪,保不齊底下埋着金銀財寶呢。”

羅家楠剛才也這麽想來着,不過仔細一研究,槍的型號不趕趟。羅衛東早些年幹過狙擊手,在親爹的言傳身教之下,羅家楠的槍械知識儲備充足,加之本身愛槍,沒事兒就喜歡琢磨琢磨,熟知制式槍械的身世背景。伸手示意祈銘把槍給自己,他指着槍身上鏽蝕模糊的鋼印處問許傑:“大哥你看這槍是土匪用的麽?你瞅瞅這生産廠家,就這兒,看見沒?626,所以這是一九六二年開始生産的那批五四式,六二年,土匪墳頭都特麽長出樹來了吧?”

他這麽一說倒提醒許傑了:“你別說,我們單位三十年前還真丢過一把五四式,我前些日子翻懸案卷宗看見的,一直沒找着,說不定就這把。”

“我去!要真是這把,你今兒算抄上了。”羅家楠一臉的羨慕嫉妒恨,“不是你小子是奉旨投胎的啊?多厚的神光護體吶?婚姻美滿家庭幸福事業順風順水,到挖掘現場遛個彎兒還能破一失槍懸案?”

“我肯定是上輩子積了大德。”

說話的功夫許傑已經掏手機通知單位技術人員過來了。正如羅家楠所說,如果真是當年丢的那把槍,今兒算他抄上了。前些日子省廳下達了清理積案的指導意見,他就把壓箱底的卷宗都給翻騰了出來,琢磨能破的留着自己人破,實在毫無頭緒的,幹脆打包送去懸案組。失槍案就是那時候印到腦子裏的,後面掃聽了一圈,得知丢槍的老警員因此丢了工作,他還上門去看望過人家。過去的槍械管理不像現在這麽嚴格,刑警能帶槍回家,只是和現在一樣,丢槍性質嚴重,處罰極為嚴厲。所以不管過去還是現在,槍都是警員的命根子,當年羅家楠就是怕丢槍才不得不住到祈銘那去的。

安排完工作,許傑又去附近打聽了一圈。回來告訴他們,這地方三十年前是個荒塘,後來被填了,所以這把槍極有可能是偷槍之人丢棄在此地的。

聽到這話,賀報喜補充道:“啊,對,我當年埋屍體的時候,那邊還有條河溝,剛到這的時候沒看見河溝,我以為記錯了地方。”

林冬冷睨了他一眼,沒說話。賀報喜記憶力驚人,二十年前的“大狗”,到現在他還能記得對方的詳細容貌特征,有這腦子,幹什麽綁票勒索啊?幹正事不照樣發財?事實證明賀報喜确實挺有頭腦,有了那二百萬啓動資金,憑借敏銳的商業嗅覺和殺人犯的膽量,這些年生意做的是風生水起,個人資産已超過五千萬。鎮上的女友只是他衆多相好中的一個,房子寫對方的名字是因為他不敢冒險進行網絡認證。他自己都說,若非無父無母早早退學混跡社會,怎麽着也能讀個博士。

至于賀報喜的生意,一直做的就是這種收賊贓的買賣。他熟悉,亦有門路,手裏還有大把的現金。當初勒索富家所得的錢財,全都被他拿來換成賊贓,再倒手賣出去,裏外裏,最低一倍的利潤。賺到錢就找個女朋友,給對方買套房,再把房子抵押出去套現,繼續倒買倒賣。這樣女人有了,錢有了,落腳的地方也有了。他一共買了二十多套房子,分散在十餘個省市,各地來回跑,從不在同一個地方連續待超過一個月以上,盡可能避免被越來越嚴格的外來人口管理制度發現。

這次故地重游是因為年初他生了一場大病,血管裏打了仨支架,出院後琢磨着得做點什麽來彌補一下過去所犯的罪孽。思來想去,決定讓真正的柴群落葉歸根入土為安。結果還沒來得及選個風水寶地埋骨灰,就被自己那不争氣的“侄子”給出賣了。怕死的原因是,他有八個孩子,最小的才兩歲,十分期望能活到看到孩子們長大成人的時候。

迄今為止,沒有一個女人知道,自己的男人是個風流情種兼公安部通緝的殺人犯。他對她們還算說得過去,每個家庭按月固定支付生活費,沒孩子的五千,有孩子的一萬。一個月光撫養費得幹出去十幾萬,對于絕大多數男人來說并不是件容易事,不以此為執念還真難以堅持下去。賀報喜自己也承認,當初謀財害命為的就是能多找幾個女人,享受這種到處有後宮、自己宛如皇上似的生活狀态。只是現在一切皆成雲煙,他就算不死,也得在監獄裏度過餘生。

挖掘工作臨近尾聲時,唐喆學到了。聽姑娘們傾訴了一整天那幾個兔崽子的惡劣行徑,他現在腦子裏滿是把那幾個小王八蛋拆了的念頭。正如所預料的那樣,兔崽子們的目标就是家庭不完整、缺乏父母引導關愛,或者被孤立、沒朋友、心理問題嚴重的女孩子。他們深知這些女孩子孤立無援、無人可傾訴,于是肆無忌憚地掠奪,毫不在意自己的所作所為會對女孩們造成多麽沉重的傷害。

看唐喆學沉着臉蹲在防水布旁邊研究挖掘出來的物證,林冬知道他心裏不痛快,于是拜托警犬隊的訓導員把警犬貝勒拉過去安慰。和人嫌狗不待見的羅家楠不一樣,唐喆學很有狗狗緣,警犬們都喜歡被他摸。尤其是貝勒,只要唐喆學一伸手,它就會把下巴擱到對方手上。

一整天的郁悶被狗子治愈了大半,唐喆學的臉上終于恢複了正常人類該有的表情,轉頭問站在一旁看自己撸狗的林冬:“有什麽特別的發現沒?”

林冬把挖到槍的事情轉述給他,末了加了一句:“待會回縣公安局開會,你留神羅家楠吐籽兒,他要說什麽難聽的話,不用理。”

“沒事,他吐他的,我買包瓜子跟旁邊嗑。”

唐喆學無所謂道,回手将貝勒攏進懷裏分享對方的體溫——啊,好溫暖,好治愈。

TBC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