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 宋非番外

18. 宋非番外

1.

我告訴過傅時安,我還瞞了他一件事,但我不想說。

或許有那麽一天,情到濃處我還是會說出來吧。

我本名祁瑜,乃海清鹽運使的獨子。

我有一個青梅竹馬的玩伴,他叫傅時安。

雖然他走路有一點跛,但不影響他長得好看。

第一次見他時,他半個身子淹沒在海水之中,頭發披散在腦後,我還以為他便是志怪書裏說的人魚。

但走近了才發現,他只是個被綁住雙腿的小男孩。

我承認我被他的美色吸引,所以故意找機會和他相處,直至成為他的朋友。他是個脆弱的小孩,我也逞了一把英雄,我替他收拾了那些欺負他的小孩,他便更喜歡同我在一起了。

傅時安總是喜歡同我說,那段時光是他遇見我之前最幸福的時光。

其實那也何嘗不是我們重逢之前,我最幸福的時光呢?

年少以神童聞名,家中又有權勢,老師喜愛,父母疼愛,同輩對我也尊敬異常,我還有那麽一個至交好友,倘若日子一直這麽過下去,那我一定是全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了。

可惜上天總是看不得幸福的。

父親被陷害,全家押送京城斬首示衆。我僥幸在父母的幫助下逃了出來,卻因為傷勢昏迷在路邊。

再醒來時,卻發現自己似乎即将要成為一名太監。我逃跑過,掙紮過,但無一例外都失敗了,有時候想過自己不如死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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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命運是如此黑暗,我最終作為太監活了下來。

起先我只是渾渾噩噩活着,但後來我無意間見到了東廠的督公是何等的威風,我便開始努力振作起來。父母不能白白冤死,我要替他們翻案,要還他們一個清白。

太監又如何,我要做,就做最有權勢的太監。

但宮中太多腌臜事,我剛進宮兩年便因為太過出風頭,被人給盯上了。

那人是個掌事太監,我職位沒他高,鬥不過他,便被故意尋了錯處罰我跪在雪地裏。

或許這宮裏呆久了,人就容易變态。

他狠狠踩着我那處,似要将它碾碎,而後刀刃落下,我幾乎以為自己就要死在那日了。

“你們在幹什麽?”

我憑着殘存的意識回頭,卻見到了在此刻絕不想見到的人,竟然是傅時安。我将頭埋在雪地裏,想要就此暈死過去。

“姑母,好多血,那個人流了好多血!”

我聽得出是傅時安的聲音,那聲音我忘不了。只是傅時安喊完之後便開始了無休止的咳嗽,仿若要把肺都要咳出來。

可笑我自己命都難保,心裏卻還是止不住擔心他的身體。

是感染風寒了嗎?怎麽咳的如此嚴重。

這兩年他也過的不好嗎?

他央求他的姑母救我,也幸好是個心善的娘娘,喚來了太醫替我醫治,我僥幸撿回了一條命。

但我卻不知足,待傷好後,我去求了那位娘娘将我送去東廠。

我向她訴說我的苦痛,卻不訴說我真正的目的。

她心善,讓我去了。

離開時甚至再一次撞見了傅時安,不過他沒有認出我,只是病怏怏地站在一棵梅樹前發呆。

我不敢多看他,匆匆離開。

東廠比我想象中的更加殘酷,卻更加容易讓我大展拳腳。我自小習武,這讓我比其他人高出了一大截,慢慢嶄露頭角之後,我終于入了督公的眼。

他很看中我,我自然也會讨他歡心。

這麽多年摸爬滾打,谄媚對我來說是必不可少的技能。

督公是個爛人,但他教會了我一件事,那就是我這張臉太過招搖了。

他不知一次告訴過我,要不是我的下半身長得太難看,他又只喜歡女子,怕是第一眼就要将我收入房中。

我不得不将自己畫的黑些,難看些,在能戴面具的場合時便戴面具。

在東廠打拼了五年,轉眼督公又把我送回了宮中伺候皇帝。

他給指了一條路,太監的權力就只能從皇帝身上獲取,只有讨得了聖上的歡心,才能得到權力。

我便成為了一個阿谀谄媚的太監。

權力來的快去的也快。

或許命運終于可憐我,那次春日圍獵,我抓住機會替聖上擋了致命的一箭并護着他逃出重圍,我在山洞中照顧了這個脆弱的老人一夜。

自此之後我便成為了僅次于督公的存在。

他也沒想到我能爬這麽快,他有了危機感,開始設局陷害我。但我并不害怕,我想我好像摸清楚這個孱弱的君王的弱點。

他在害怕死亡,許是他也知道自己虧心事做的太多,他無比害怕死亡,害怕刺殺。

我便将計就計,竭盡全力地展示着自己的強大與忠心,他果然上了當。而督公自然偷雞不成蝕把米,成了我的墊腳石。

我成了東廠成立以來,最年輕的督公。

東廠的人不服我,但沒關系,我有很多方法。

聽話的收用,不聽話的利誘不成便殺掉,反正多的是人想進入東廠。

我不怕缺人。

有了權力,我便終于可以做我想做的了。

左相浸淫官場多年,他藏得很深,我也走了許多彎路才終于摸到了他那裏。但他與皇帝是多年的君臣,君臣情誼深厚,我根基尚淺還搬不到他。

于是我的人生又多了一項期盼。

期盼着這老皇帝什麽時候死。

期間我也沒忘記尋找傅時安,他現在是将軍府的公子,但生母不愛,身體又弱,沒人瞧得起他。

他平日不常出門,只偶爾會出門上香。

那日他要出門,我知道那段路危險,便刻意去守着。沒想到那人還真不小心被卷了進去,我也只好現身搭救。

為防止再出現意外,我便選擇護送他回去。

他的話很多,問了很多問題。奇怪的是平日裏我舌燦蓮花,在他面前卻是半個字也憋不出來。

平生第一次當了個嘴笨的人。

他說他很孤獨無聊,托我平日寫信給他。鬼使神差地我答應了,但那信嘛,自然都是夜深人靜時,我親自送到他的窗臺,他也會給我留一個縫隙,方便我拿回信。

至于後來。

後來的事已經不算做秘密了。

因為我會一點一點把全部都告訴他,我要告訴他,我有多愛他。

2.

他曾控訴過我,替嫁之事的真相為什麽要一直瞞着他。

其實我也不想瞞,但我不敢主動去坦白。

我想讓太後來挑開這層紗。

他出門時我從來不讓他做任何掩飾,也從來不限制他的行動,甚至露出過許多馬腳,但太後就是猜不出來他的真實身份,

只是.....唉,難怪她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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