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 章
69 第 69 章
◎當年的事是我撒的謊◎
機場
淩數和靳修竹穿着同款的黑長風衣, 兩人都是一米八幾的大個子,走在一起抓眼得就像是群星中的太陽,引得路人都頻頻側目。
周煜林淺笑着迎了上去, 很輕地抱了下靳修竹:“歡迎回來。好久不見。”
靳修竹拉着他左看右看:“林林, 你怎麽還長肉了。”
周煜林笑:“回國後一直住老師家,有人管生活, 就吃得比較好。”
靳修竹捏了下他的臉:“挺好的。走吧,一起吃個飯,給我接風洗塵。”
周煜林說好, 扶着靳修竹一邊走, 一邊跟他聊天。
三人一起回了淩數的別墅, 家裏早有阿姨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熱熱鬧鬧地吃完一頓飯後,靳修竹有午休的習慣, 就去睡下了。
周煜林和淩數兩人在客廳,面對面坐着。
安靜片刻,淩數問:“你跟靳修臣, 怎麽樣了。”
周煜林手裏捧着杯子:“跟之前一樣。你不是說,有關于他的事要找我談嗎。”
淩數點頭:“嗯。你還記得一年多前,我跟你說的,靳修臣藏了你日記本,知道所有劇情的事兒嗎。”
周煜林呼吸輕了些:“記得。”
不知道為什麽, 他開始有點緊張, 就好像地震前,因為感受到某種磁場,而惴惴不安的小動物。
淩數看着他, 眼神很認真, 幾分鄭重:“首先我要跟你道個歉。也跟靳修臣道個歉。”
周煜林心頭一跳:“你什麽意思。”
淩數朝他低下了頭:“那件事, 是我撒的謊。”
周煜林眉頭也皺起:“什麽叫是你撒的謊?”
淩數緩緩開口:“當年,靳修臣把你們之間的所有事都告訴了我,你不知道吧,他從很小的時候,就喜歡你。”
“他對你,幾乎是發了瘋的癡狂。因為喜歡,所以他一直注視着你。但又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他沒辦法正面去認識你,接近你,所以只能偷偷看着你……”
周煜林怔住,雙手緩緩握緊,他閉了閉眼:“說重點。這些跟他看過我的日記本,有什麽關系?跟他利用我,欺騙我十年感情,又有什麽關系?”
發覺周煜林的情緒,開始有些不穩定,淩數嗓音帶了絲安撫:“別急。因為你的日記本,是促使他走到你面前的關鍵。”
“他那樣自卑又敏感的人,原本他是不打算讓你看見他的,但在知道你們有一條救贖感情線後,知道你就是為了他而誕生的角色後,他起了貪念,他想光明正大地擁有你,所以才靠近的你。”
周煜林感覺腦子在經歷一場海嘯:“這跟他騙我有什麽關系。”
淩數卡殼了一瞬,他抿唇組織了下語言:“所以他不是因為知道了劇情,想要得到靳家,才去接近的你,他沒有在利用你,也沒有欺騙你。”
周煜林靜默了很久,把臉埋在掌心,聲音從指縫中漏出:“也許你說的沒錯,他是因為喜歡我,才接近的我。”
“但這跟他知道劇情後,想要利用我,才接近的我,兩種可能,沒有沖突,是可以同時存在的。”
“所以怎麽就能确認,他接近我的動機,只是單純地因為喜歡我,不存在任何一點利用的心思。畢竟權利和財富,對一個人的誘惑不小。”
淩數啞然:“你……”
“你對他的偏見,會不會太嚴重了?還是說——”
淩數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你不敢相信我說的這些,不敢承認是你誤解了他,不敢面對自己傷人的恨意。”
周煜林的手抖了下,他深吸了一口氣。
屋裏安靜了很久
再擡頭時,周煜林眼裏是平和的冷漠,帶着銳利的攻擊性:“是,我是不敢承認,不敢面對。”
“這不是我懦弱,面對不了。而是因為,每個人在誤解別人後,都會産生一種類似愧疚的情緒反撲,誰都會一時間無法接受,這很正常,我沒必要因為這個,苛責自己。”
“但事情到如今這個地步,都是因為誰?”
淩數低下了頭,誠懇道:“抱歉。”
周煜林死死捏着杯子:“你當年,到底為什麽要這麽做?看着我跟他走到憎恨的地步,你很高興嗎淩數。”
“你是覺得,恨着一個人,能活得很輕松嗎?”
“我原還以為,你是個君子。沒想到……你跟靳修臣有什麽區別。”
淩數喉結艱澀地滾動:“因為,你當時要跟我搶靳修竹,有靳修臣幫着你,我就占不到優勢,所以我必須讓你們徹底決裂。”
“如果失去他……我做君子跟做小人,又有什麽區別。”
周煜林把水杯咚的一聲放在桌上:“很好。那你又為什麽,一年零八個多月,有無數次機會,都不告訴我真相。”
淩數:“我提過。你忘了嗎,每次你跟靳修竹通話,我都試圖跟你提靳修臣,但你總是很不耐煩,很厭惡地不想聽。”
周煜林怔住一瞬。
淩數繼續說:“所以我何必強行去跟你解釋呢?我沒必要因為他,跟你鬧僵,讓你不痛快。”
“你不痛快,靳修竹就不會痛快,我不想讓靳修竹不開心。反正,你跟靳修臣之間都已經無可挽回了,就算沒有我編的那個謊話,你們也不會和好。”
“那我又何必為了給他解釋,熱臉貼你的冷屁股,給自己找不痛快。”
周煜林冷冷地看着他:“虛僞。”
淩數點頭:“你說我虛僞我認。為了靳修竹,我也可以做一些沒有下限的事兒,當虛僞的小人。”
“這次如果不是靳修臣求我,我看他實在太可憐了,也不會特意約你過來解釋。”
周煜林掐着手指:“他求你了?”
淩數:“嗯。在我跟靳修竹出國前。”
周煜林難以想象,那麽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靳修臣,有天會低下頭,去求別人。
還是去求一個,曾經污蔑過自己的人。
這種事,換了任何人來說,都是一種難堪的羞辱。
周煜林咬了咬牙,他對淩數這個人,已經無話可說,索性站起身就走。
再多待一會兒,他都覺得膈應。
這時,靳修竹剛好午睡醒了,一出門見他要走,就叫住他:“林林,留下來吃個晚飯吧,我們好久沒見了。”
周煜林回頭看了眼淩數,眼裏是刺骨的冷意,一字一句:“不吃了。他家的飯,我吃着反胃。”
靳修竹皺眉,他打小就認識周煜林,周煜林的性格一直很溫和,哪怕是生氣,也很少說傷人的話。
這還是頭一回,看到周煜林露出這麽有攻擊性的一面。
看樣子,是被徹底惹毛了。
靳修竹刀了一眼淩數:“你把他怎麽了。”
淩數只說:“沒什麽。我跟他之間的事。”
周煜林冷哼一聲:“哥,你以前經常告誡我,靳修臣不是好人,讓我小心。”
“現在我把這句話還給你。”
又看向淩數:“以後我在的地方,你最好別出現。我們互相拉對方進黑名單吧。”
周煜林臨走前,帶着一點發洩的力道,把門哐咚一聲摔上的。
這天,周煜林一個人在寒冷的大街上走了很久。
醒醒腦子。
等天色逐漸暗沉時,他整個人已經平靜。
大概是,這兩年發生的事情太多,變故太大,周煜林的承受能力提高了,這種事,他也只用了那麽幾個小時,就收拾好了自己。
回到家,周煜林還沒進門,就聽見院子的角落裏,哐咚一聲巨響。
他放輕了腳步找過去,就看見,明黎正面向牆壁,背對着他。
一只手抵在牆上,指關節已經破皮流血了,另一只手正握着電話在講。
明黎:“我說了我不願意!聽不懂嗎!”
“非得把人往死裏逼?!”
“随你們折騰吧,我不去就是不去。我有喜歡的人,你們休想在結婚這件事上逼我。”
電話被挂斷,但明黎卻僵硬地杵在那兒,很久都沒動。
周煜林猶豫着要不要出聲時,面前的男人突然轉身,發洩地狠踹了一腳牆根。
明黎胸膛劇烈起伏着:“都是利欲熏心的餓狼!沒他媽一個好東西!”
周煜林半張着嘴,微訝。
認識明黎這麽久了,這是他第一次,看見明黎這麽失态的樣子,也是第一次聽見明黎帶髒地說話。
大概,是真的被逼到絕境了。
一時間,周煜林有些心疼。
估計明黎也不願意被人看到這幅樣子。
周煜林正要裝作什麽都沒看見,悄沒聲地離開時,明黎忽然瞧見了他。
氣氛默然
好一會兒,明黎才勉強露出一個笑:“都看見了?”
周煜林:“嗯。”
明黎嘆息一聲:“看來師哥的好形象,是要敗壞在今天了。”
周煜林搖頭:“每個人都會遇到自己扛不住的難事,發脾氣很正常。師哥對自己要求太高了。”
緊繃的神經,因為周煜林的這番話松懈了些,明黎随便在屋檐的臺階上坐下,望着半空也不說話。
周煜林陪着他坐下:“師哥要是心情不好,可以跟我聊聊。”
明黎安靜片刻,嗓音疲憊:“好累啊……”
“我以為這麽多年了,我都已經習慣這種窒息的生活了,沒想到還是覺得累。”
周煜林:“如果是不好的生活,就不要去習慣它,一旦習慣了,人創造和尋找幸福的能力,會降低。”
“就好像被壓彎了腰的麥子,它習慣了彎腰,那它的頂端就注定只能面朝黃土,很難再曬到太陽。”
明黎偏頭看他,眼睛逐漸眯起,随後緩緩勾起一個笑:
“要不要聽聽師哥的故事?我覺得,你應該不會可憐和同情我,所以我願意跟你講。”
周煜林就是有那樣的魅力,讓人能安心在他面前袒露傷疤和脆弱,不用擔心被他看不起。
而且相處越久,明黎越覺得這個人,像一壇醇香厚重的酒,越品越有滋味,讓人回味無窮。
周煜林:“好。師哥說吧,我聽着。”
明黎:“你注意過我平時怎麽拿筷子吃飯的嗎。”
周煜林簡短回憶了下:“嗯。師哥喜歡把筷子拿得很短。”
尋常人吃飯,一般握着筷子的中上部分,但明黎不同,他喜歡握着筷子的中下部分,幾乎快靠近吃飯的那一頭了。
第一次看見的時候,周煜林還問過,這樣拿筷子夾菜,不會不方便嗎,還容易被飯菜的熱氣燙到,當時明黎只是笑了笑,沒回答。
明黎看向遠方,視線變得飄忽:“我小時候就愛這樣拿筷子,因為那時候人小,家裏父母為了追求美觀和優雅,筷子是用金銀打造的,又粗又滑,我拿不動,于是只能拿下面一些。”
周煜林了然地點頭。
明黎:“然後父母就說,我這樣拿筷子不優雅,在外人面前吃飯,會失了明家的體面,他們就訓練我,一定要逼我按照他們的心意拿筷子。”
明黎:“每次吃飯,就讓管家拿一把戒尺在我旁邊站着,只要我拿筷子的姿勢不對,就打手。”
“起初的時候,一頓飯下來,手都被打紅了。再長大一點,我終于學會了正常拿筷子,挨的打就少了,但這個規矩,一直被保留了下來。”
“直到我二十歲,在家裏吃飯,還是會有管家拿着戒尺站在我身旁。那種窒息的感覺……”
周煜林聽完,心情複雜地嘆了口氣。
拿筷子只是一件特別微小的事,小到平常人都沒注意過,但明黎尚且被這麽嚴格地規訓,其他事可想而知。
周煜林:“後來呢。”
明黎:“後來,我父親去世了,終于輪到我當上家主了,當家的第一天,我就在吃飯時,當着我母親的面,故意不好好拿筷子。”
這不僅僅是筷子的事兒,而是他對這麽多年窒息的生活,無處不在的規訓和壓迫,做出的反抗。
明黎笑起來:“我媽那天看我的眼神,我到現在都還記得,那種匪夷所思的表情,真的很好笑。”
“她就問我,她說,這麽多年了,你不已經改過來了嗎。我說,不,我從來沒改過,只是以前我在家沒有話語權,不得不聽你們的。現在我要自己做決定了。”
周煜林輕聲:“然後呢。”
明黎喃喃着:“然後啊,然後她什麽也沒說,只是看了我一眼就走了。”
“但是第二天,我的經濟來源就被切斷了,那時我還在上大學,只不過放假回國在家,我自己搞了個珠寶設計的工作室,沒錢後,一天都過不下去。”
明黎自嘲道:“我當時才明白,我這個家主,就是個屁,什麽也不是。名義上好聽罷了。只要不讓他們順心,分分鐘就能讓我下臺。”
他們需要的也不是明黎,而是一個家族的象征,這個象征需要足夠體面,足夠優秀,能為家族帶來足夠的榮譽,而從小就是家族裏最優秀的孩子的明黎十分符合。
明黎這個家主,說白了只是一個在家族這面牆上,高高挂起的徽章。
周煜林擡手,拍拍他的肩,想給予他一點安撫。
明黎吸了吸鼻子:“他們要的是我好好拿筷子嗎?不。我怎麽拿筷子,都影響不到家族的榮譽,也影響不到家族的生意。”
“他們為什麽就是抓着我這件事不放呢?因為他們要的,是我聽話,完全聽話。所以哪怕是在拿筷子這麽小的一件事上,都絕不允許我叛逆。”
安靜片刻,明黎調整好自己的心情,才繼續說:
“又過了幾年,我成了珠寶行業有名的頂尖設計師,給家族帶來了榮譽,對掌管公司的手段也熟練了很多,我終于開始有一點話語權了。”
“然後我再也沒好好拿過筷子,哪怕是當着我媽、我家裏所有長輩們的面,我就不好好拿筷子。起初時,他們也呵斥過我,但我直接把飯桌掀了,既然這樣,誰都別吃了。”
周煜林:“幹得好。”
明黎笑了下:“是啊。掀桌确實暢快。我第一次覺得活着好暢快。他們也拿我沒辦法。”
“但是,接下來半個月,他們開始到處給我使絆子,用自己在公司的權利,打壓我,給我施壓,趁機給自己撈油水,搞得整個公司都烏煙瘴氣的。”
“我媽哭天搶地地罵我,說我難道要把公司、把父親的心血,就這麽敗了,那半個月差點把我逼崩潰。”
周煜林:“然後呢。”
明黎揉了把臉:“能怎麽辦,我只能妥協,低頭。但他們也稍稍讓了步,而我獲得的,不過是能自己決定怎麽拿筷子的自由。”
明黎看向周煜林,笑起來,但眼眶發紅:“我是不是像個笑話一樣,抗争了這麽多年,只實現了拿筷子自由。”
周煜林搖頭:“不。你很勇敢。”
這麽多年,從小在那種環境裏長大,但從來沒丢失過自己抗争的心,沒有被家族同化,這就已經很難得了。
明黎:“……但是這次我恐怕,很難熬過去。婚姻這種大事,牽扯到的利益巨大,他們怎麽舍得放棄。”
不過如今情況比當年好,公司裏明黎進行了換血,有很多都是他的人,他那些叔叔伯伯們想從公司那邊動作,能幹的事兒也不多,翻不起大波浪。
但難就難在,明黎的母親,在這件事上,跟他的叔伯們是站一塊兒的,也非常強勢地要逼婚。
而且他母親病了,動不動就用自己的命威脅,明黎根本無法違背母親的意願。
只能像韓美美說的那樣,既然內部放棄不了,那就從外部入手,逼他們放棄,讓圈子裏所有人都知道,他已經跟別人結婚了,那大家都是要臉面的人,也不至于說當小三撬牆角。
如果沒有人願意跟明家聯姻,那長輩們不管打什麽主意,都是一場空。
周煜林沉默了很久,突然說:“師哥,我幫你吧。”
明黎對他那麽好,到了該他還的時候了。
明黎頓住,扭頭看他。
周煜林:“我想幫你。我們結婚吧。”
【作者有話說】
明黎是好人,不會插足和拆散主角倆的哈,明黎有很重要的使命,所以戲份多了點Q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