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二十四、小姐很忙

第25章 二十四、小姐很忙

一開始,先是教會學校的校長公開在晨會上表揚了常歡,贊頌她勞軍有功,傳頌了基督文明中愛與和平的理念。

很快,老師們也上行下效,要讓她當班長作表率,雖然她左右推辭,但最後還是落到頭上一頂副班長的“職銜”。

當了副班長就不得清閑了,也不好光明正大的逃課。

不少活動都需要她來組織宣傳,譬如聯誼,譬如球賽等。

關鍵是下了課之後,學校又組建了一個唱詩班,要她來領唱。

她不想去,但校長和藹可掬地表示,一切是馮督軍的意思。若是常歡大小姐不方便的話,就只好麻煩她自己去跟馮督軍協調,畢竟他們在督軍跟前人微言輕。

常歡只能硬着頭皮答應下來。

卻不想才過兩天,校長又喜滋滋地向全校師生宣布,因為常歡同學之前在西北軍營唱誦基督贊歌的優異表現,連帶母校沾光。

馮督軍特派一批軍官進駐學校,為學子們開設射擊課。

校長還特意在常歡跟前邀功,說素知她喜騎獵,為此才趁馮督軍前來視察學校之際倡議的,而督軍一貫關心民衆與學生的身體素質,聞言特派軍官前來授課。

“常歡小姐日後足不出戶就可在校園習練了,也不會再受流言的困擾。”校長堆出一臉的笑容。

因是馮督軍的口谕,冠着十分光明正大的由頭,令她輕易不好提意見,也耍不得小脾性。

自此後常歡每日安排得滿滿當當,簡直一刻不得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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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姊,我累了!”

好不容易有一天早回來,她一到家就闖進二樓毓華的卧室,一頭撲進她懷裏。

毓華正對着鏡子別發夾,打扮停當準備出門,一下被她纏住,便伸手揪揪她腦後的發髻。

“又怎麽啦?飯吃了沒。 ”

“累到不想吃。”常歡說着在她懷裏擡起頭來,一臉的委屈相,噘着嘴抱怨道,“早知那時就不跟你去唱頌歌了,搞得我現在比馮伯伯還忙。”

“這什麽孩子話。”毓華不覺笑了。

再一問,才知常歡最近在學校裏多了許多事務,一下課還在校園打靶。

“那些軍官都好兇,沒打滿500發都不讓我走。”

“這就累了?”

“嗯。”常歡點點頭。

“那他們可有故意刁難你?比如明明打滿了500發,找理由不讓你走,又或者找各種借口罰你跑步做操之類的?”

“那倒沒有。”

“所以是認真教你打靶?”

“……大概是吧。畢竟是馮伯伯下的令。”

毓華笑了,伸手勾成指節,順了順她的發結:“既沒有人故意刁難你,又能免費練槍,那不正說明你找的靠山起作用了嗎?”

“什麽嘛,你怎麽倒替別人說話?”常歡不滿道。

“不是你自己說的,要找馮伯伯當靠山,壓着老徐一頭嘛。

“話是沒錯,可我‘傍’他當靠山為的是防老徐,可眼下老徐還沒動手,他倒認真把我當成棟梁栽培起來!一點休息時間都沒有!”

“那說明你馮伯伯器重你。可別不識好歹。”

“我知道,可就是……”

“就是什麽?”

常歡伸手攬住毓華,将頭貼在她胸口,小聲嘟囔:“就是沒時間跟你玩了嘛。”

毓華笑了:“都多大的人了,還想着玩?”

“是和你玩。”常歡特地強調了“你”字。

“怎麽沒時間和我玩,現在不就見到我了嗎?”

“可你不馬上要出門陪他應酬了嗎?”常歡愀然擡頭瞅着她。

原來,自打滿月禮歸來後,老徐有一日忽跟毓華說,來了幾個外商,要同馮督軍做生意。

馮督軍一直致力地方自治,施行軍政經濟一體化,早有心打通幾條商路,盤活當地經濟。這幾個外商據說帶着鐵路專修的項目,更合了馮督軍的心意。

便讓老徐張羅幾個好翻譯,飯桌上可以幫着談妥。

老徐就推薦了毓華,說是“舉賢不避親”,毓華的外語能力是有目共睹,若是投外國人所好再唱兩首英文歌,說不定對方一高興,生意盤子也打開了。

馮督軍便應允讓毓華試試,原本沒抱太大期望,哪知毓華一張嘴,一串流利的英文冒出來,讓對方很是驚訝。

便對毓華分外好奇,而在毓華講了自己來歷,又為席上嘉賓亮嗓奉上英文金曲後,更讓外商沉迷其風姿。

生意自然談得很順利。

“既然順利,你怎麽還天天往外跑?”

生意場就是這樣,萬事開頭難。一樁談順利了,後面的就會接二連三接踵而至,把局面打開了。

“所以又要去談新生意?難怪最近見你一面那麽難。”

“不過對我也是好事。”毓華輕輕放開常歡,對鏡紮起發髻,高高盤起,将自己的姿容整理得大方利落。

“既可以練英語,還可以鍛煉與人交往的能力。另外,馮督軍念在我出力不少,還讓軍中秘書給我出了一份薪資。”毓華笑着道,“這可是我憑自己能力賺到的一筆大錢,不怕告訴你,可比我原來給雜志寫文章賺多了。”

說着毓華又想到什麽:“你不是老說讓我養你嘛,看,這不就是天賜的機會。”

“我就知道姊姊你最棒了,無論做什麽事都能做到最好。”常歡趴在桌上歪頭看着邊梳妝邊說話的毓華,繼而又頗為得意地邀功,“瞧,我押寶押對了,馮伯伯還真是咱們的靠山哪。”

瞧着她這天真的神氣,毓華笑笑,伸手捏捏她的臉:“所以啊,別抱怨那麽多,你做好你的事,我做好我的事……”

正說到這裏,只聽外面“滴滴”兩聲車喇叭鳴笛,跟着秋娟就跑來打門:

“小姐,老王在下面已經等了很久了,該出發了。”

毓華點點頭,讓秋娟去跟王司機說聲自己很快下來。

秋娟答應着離去,轉身時看了眼常歡,又補充了一句:“聽說徐先生已經在秋山別院了,馮先生也到了。”

“我有數的。”毓華笑笑,随即打發走了秋娟,對常歡道,“幫我把披肩拿過來。”

披肩是白色的,下緣墜着一串流蘇,毓華今天穿着旗裝,配上白流蘇披肩後,越發顯得她身材玲珑。

常歡就那麽直勾勾歪頭看着她,忽然嘆了一聲氣。

每當她做出大人樣時,毓華總忍不住想笑:“怎麽嘆氣了?有哪裏不對嗎?”

“沒有。你怎麽打扮都好看,我就是生氣……你穿得這麽好看,我又要看不到了。”

常歡說過一陣,她可能會去參加一個射擊比賽,賽程有大半個月,要住到北山的臨時軍營。

“這是什麽比賽,我怎麽沒聽說過?”

據說這射擊賽本是混成旅內部舉行的,目的是提升士氣,順便把部分步兵拉去北山訓練。而馮督軍為了推廣騎射,專門在正賽外附加了一個同好友誼賽,面向軍眷和親屬,不限男女。

賽程有一半時間和複活節假期重疊,因此即便全程參賽,也落不了幾天功課。

因此老徐那天來驗收了一下她的打靶成績後,就讓授課的軍官替她報了名。

“這是好事啊,剛好去檢驗下自己的水平。”

“你也贊成我去?”

“幹嘛不去?你本來就對騎獵感興趣,去跟同好們同場競技,才知道未來進步的空間。”毓華說着歪頭遐想,“啊,我們常歡長大了,說不定會成為一個飒爽英姿的女軍官呢。好期待看到那時候的你。”

“可這樣一來,咱們又見不到了。再說我又有幾天不能去上課了,你沒意見?”

“就幾天不礙事。你想練國文也可以寫信啊,我會回你的。”

常歡怔怔地看着毓華拎起了她的珍珠色手提包,準備出門。

看常歡一直跟着自己出門,依依不舍的樣子,毓華止步,認真地看向她。

“我有沒有跟你說過我最喜歡的女詞人是誰?”

見常歡茫然看着自己,毓華道“她叫秋瑾女士,她有一首詞叫滿江紅。我念給過你聽嗎?”

常歡搖搖頭。

“在我桌子上,第三本雜志中夾着的信紙上。你自己去看看。那首詞裏描述的那個形象,”毓華頓了頓,帶着一種悵惘道,“我多盼望是我自己。可惜這輩子我做不到了,常歡,天若有幸,希望你能活得快意潇灑,不為世事所拘束。好啦,我真的該走了。”

說完,毓華匆匆下樓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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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不得,男兒列。心卻比,男兒烈!算平生肝膽,因人常熱。

俗子胸襟誰識我?英雄末路當磨折。莽紅塵,何處覓知音?青衫濕!”

毓華卧室燈下,常歡看着信箋上熟悉的娟秀字體,發現毓華默誦這首詞時的筆鋒力透紙背,每一筆都刻着極深的情緒。

“原來你喜歡的是這樣的人啊。”常歡望着信紙喃喃道,又翻來覆去将這首滿江紅念了好幾遍。

末了,她擡起了頭,望向窗外浩渺的星空,忽然笑了。

“你想縱橫草原,我一定會帶你去。我保證,你的心願早晚定會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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