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約會
第四章 約會
時遇癱在地上,早已昏死過去。
洗幹淨手,我撥通宋珸的電話。
“宋珸,麻煩已經解決啦,我們可以約會了!”
“說多少遍了,注意你的措辭。”
口是心非。
還不是被我一約就出來了。
終于。
終于見到了這個讓我心心念念的男人。
高挑筆挺的身姿,斯文的金邊眼鏡,深邃的,英俊的,略帶一絲嚴肅的五官。
這些天時刻緊繃焦灼的大腦,終于安寧了下來。
我小跑着奔過去,不顧周圍行人的側目,緊緊抱住了他。
宋珸皺了下眉:“幾歲了?這麽沒大沒小的。”
我把臉埋在他胸口,眼淚不受控制地傾瀉而出。
小叔。
只屬于我一個人的小叔。
這個男人就像我淚腺的開關,每次一投入他的懷抱,便有萬般委屈湧上心頭。
雖然剛剛才剪斷一個變态的下體,可到了宋珸面前,我又變回了柔弱小女孩。
“怎麽了?”他語氣軟了些。
“想你想的。”我哽咽着。
換作以前,宋珸定會當場駁斥我的肉麻話。
可這一次,興許是我哭得太過凄慘,他沒有批評我,也沒有不耐煩,只是輕輕嘆了口氣,默許了我的小任性。
誰說我的人生毫無希望?
我明明還有宋珸。
默默關心我、愛護我的宋珸。
我踮起腳尖,決定不顧一切地吻向他。
人生苦短,相愛的人就該争分奪秒地在一起,何必浪費時間去猶豫糾結。
然而還沒碰到他的唇,宋珸忽地擰起眉,目光落在我脖頸上的項鏈,問道:“這上面沾的,是血嗎?”
“……”
晦氣。
“可能生鏽了吧。”我摘下項鏈,随手扔進垃圾桶,挽住他的胳膊撒嬌,“小叔,你買一條新的給我好不好?”
宋珸沒有再追問,試圖抽回被我挽住的胳膊,我立刻抱得更緊了些,他只好作罷,無奈地問:“去哪兒買?”
于是我拉着宋珸逛了一晚上商場。
去首飾店試項鏈,每戴上一條都要問宋珸好不好看,他一律板着臉回答:“還行。”
我對他的反應很不滿,解開衣領,一連試戴了七八條不同款式的項鏈,誓要讓他露出驚豔的表情誇我好看。
結果宋珸手一擡,吩咐店員把那幾條項鏈全包了起來,頓時打消了我心中所有不悅。
唉,他真的好愛我。
去美甲店做指甲,店員不停誇贊:“宋小姐的手指又直又長,很适合彈琴畫畫诶。”
嗯,也很适合剪東西。
宋珸坐在一旁低頭看手機。
店員笑道:“你男朋友真有耐心,還特意陪你來做美甲。”
我大喜,剛要附和,就聽宋珸冷冷開口:“胡說什麽?我是她叔叔。”
吓得店員連忙道歉:“實在不好意思,沒看出來您是宋小姐的長輩。”
“只比我大十歲而已。”我強調。
“大多少歲都是長輩。”宋珸語氣堅決。
我轉頭狠狠瞪他,他卻移開目光,再次低頭看起了手機。
裝。
繼續裝。
總有一天我會讓你原形畢露的。
去內衣店試穿胸罩,我故意在試衣間大喊:“宋珸!進來幫我調一下肩帶!”
半晌沒人理我。
走出試衣間,宋珸正鐵青着臉,店員則在憋笑。
我朝宋珸晃了晃手中那個蕾絲胸罩,勾唇:“你不想看我穿嗎?”
宋珸轉身就走。
我連忙追上去,扯了扯他的衣袖:“生氣啦?”
宋珸一臉嚴肅:“以後不準再開這種玩笑。”
老男人好難搞。
我撇了下嘴,悄悄拉住宋珸的手,試圖與他十指相扣。
宋珸立刻甩開我,與我保持着距離。
我并不氣餒,翻出剛才買的其中一條項鏈,踮起腳尖往宋珸脖子上挂:“小叔,這是送你的,我幫你戴上吧!”
這條項鏈是情侶款,他一條,我一條,我要暗戳戳給宋珸做好标記,告訴別人他屬于我。
和喜歡的人一起戴情侶項鏈,是我一直以來的小小心願。雖然略顯幼稚,但談戀愛嘛,就是要幼稚一點才好玩。方谏那個不識擡舉的東西總說男人戴項鏈不夠陽剛,從來沒有滿足過我。
現在想想,感謝他不識擡舉,才能讓我把人生中第一對情侶項鏈獻給宋珸。
無奈宋珸個子太高,我怎麽都戴不上去,整個人快要挂到他身上。
宋珸沉着臉推開我,厲聲道:“星星,你最近怎麽這麽反常?聽說你昨天把你爺爺奶奶氣得差點住院?他們年紀大了,身體經不住打擊,作為孫女你理應多照顧他們的感受,無論如何,他們始終是為你好。”
很好,這位先生精準踩中了我的雷點。
“為我好?”我冷笑一聲,“我已經清清楚楚地跟方谏提出了分手,明确表示自己不喜歡他了,爺爺奶奶卻還是不顧我的個人意願,強行要求我跟方谏複合,這叫為我好?你知道他們差點就要把我拖去給方谏下跪道歉嗎?”
宋珸眼神陡然暗下來,用力握住我的肩膀:“為什麽不早點告訴我?他們有沒有弄傷你?”
我瞪着他:“你在乎嗎?”
宋珸表情一滞,陷入沉默。
都這種時候了,他竟然連一句甜言蜜語也不肯講。
“你也跟他們一樣,希望我老老實實嫁給一個不喜歡的人嗎?”我繼續問。
宋珸收回按在我肩上的手,依舊沉默。
沒勁。
我随手将那對情侶項鏈丢進垃圾桶,頭也不回地離開。
我知道,他只是礙于身份不敢表達而已。
可我還是忍不住生氣。
誰都可以不站在我這邊,只有宋珸不行。
只有他不行。
如果連他也不再屬于我,那我的人生,将毫無意義。
我一個人在路上走了許久,身後一點動靜都沒有。
這位小叔該不會直接丢下我回家了吧?
還是人嗎!?
我氣沖沖地回頭,只見宋珸正無聲無息地開着車跟在後面,我們的視線透過車窗相交在一起,這一次,他沒有避開我的目光。
他落在我身上的視線,總是充滿憐愛,疼惜,和隐忍。
從很久之前開始,他便經常用這種眼神遠遠注視着我。
六歲時,調皮的小朋友搶走了我最愛的布娃娃,我找爺爺奶奶哭訴,他們卻要求我讓着對方,是宋珸站出來幫我奪回了那個布娃娃。
十歲時,我一看見碗裏的胡蘿蔔就反胃,卻因為害怕會被爺爺責罵,只能忍着不适逼自己吃下去,是宋珸默默夾走了我碗裏的胡蘿蔔。
十六歲時,女同學們每天換着花樣打扮自己,只有我天天一身校服,是宋珸送了我人生中第一條白紗裙,穿上它就像個漂亮的小新娘。
二十歲時,我受了委屈後撲進宋珸懷裏大哭,卻被他斷然推開,我以為自己被他讨厭了,心生怨怼,從未注意過他眼底的掙紮和不舍。
我竟然在死了兩次後,才真正看懂他的眼神。
一瞬間,心底所有怒火都消失了。
我不該跟他生氣的。
我永遠都不該生他的氣。
宋珸将車停在路邊,我拉開副駕駛的門,乖乖坐了進去。
然後,我張開雙臂,學着小時候的樣子沖他撒嬌:“抱一下。”
被拒絕也沒關系,在他面前我不需要尊嚴。
可他沒有拒絕。
他松開安全帶,傾身靠過來,輕輕抱住了我。
車內寂靜無比。
只有我與他交錯的呼吸聲。
“我在乎的。”他啞着嗓子開口,溫熱的掌心落在我頭頂。
我知道。
小叔,我知道。
“你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任何事,沒人有權利左右你。”他低聲說。
“好。”我把臉緊貼在他胸膛。
宋珸車裏帶着淡淡的咖啡香氣,苦中夾雜着甜。自從工作後他就養成了喝咖啡的習慣,連車裏也會放一些咖啡香包,讓香氣時刻萦繞在周圍,于是我也跟着愛上了咖啡的味道。
我輕嗅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貪婪地汲取他帶來的溫暖與安寧。
只有跟宋珸在一起時,我才覺得自己像個正常人。
有鮮活的心跳,有小孩的脾氣,有委屈,有期待。
上天賜予我重生的機會,一定是為了讓我去好好愛宋珸。
一定。
肚子忽然傳來咕咕叫。
宋珸低笑:“好了,我帶你去吃飯。”
我抱着他不肯松手:“再抱一小時。”
宋珸無奈:“別胡鬧。”
我還是不松手:“那就五分鐘。”
宋珸妥協了。
先故意提出一個對方絕不可能答應的大要求,遭到拒絕後,再順勢提出一個小要求,小到對方很輕松便能做到,這種時候大部分人往往會選擇妥協。
在心理學上,這個現象叫留面子效應。
看似古板嚴肅的小叔,其實很好拿捏呢。
真可愛。
算不清抱了有多久,總之一定遠遠超出了五分鐘,宋珸的懷抱逐漸升溫,隔着衣服都能感受到他肌膚的滾燙,落在我額頭上的呼吸微微紊亂,帶着些許灼熱。
小叔他,也會想要我嗎?
我這麽思索着,仰起臉看向宋珸,目光恰好與他相撞,鏡片下他的眼神晦暗不明,似乎什麽都沒有,又似乎在翻湧着若隐若現的情愫,我湊上去想看個清楚,卻被他一把拉開。
“下車吃飯。”他開口。
“好的。”我乖乖聽話。
剛要轉身下車,又被宋珸拉了回去,他低頭湊近我,呼吸很輕,沉默着,伸手扣好我的衣領,一直扣到最上面那顆扣子。
方才為了試項鏈,衣領解開後我就沒再扣回去。
也就是說,從宋珸的視角,一直可以清楚看見我敞開衣領下的乳溝。
他早就注意到了嗎?
他什麽都看見了?
看了有多久?
剛剛還在大言不慚地揮着蕾絲胸罩調戲宋珸,此刻的我卻從臉頰到耳根都發起了燙,明明也沒露什麽,竟像個純情小女生一樣莫名害起了臊,再不敢口出狂言。
宋珸落在我扣子上的指尖沒有徘徊多久便離開了,可他的溫度卻似乎穿透了布料和肌膚,留在了我的心髒,我低頭打量着被他摸過的扣子,決定回家要把這件衣服供起來。
吃完飯,宋珸開車送我回家。
我挽着他的胳膊依依不舍:“要不要去我家喝杯酒?”
順便再睡個覺。
宋珸頓時恢複了冷漠,把我抛在公寓樓下,油門一踩,揚長而去。
呵,男人。
不就是擔心自己把持不住麽。
回家,洗澡,鑽被窩。
我抱着手機,打開跟宋珸的對話框,發送兩個字:晚安。
後面還加了個粉紅的愛心。
宋珸很快回複:嗯。
明明只是簡簡單單一個字而已,我卻覺得歡喜又甜蜜。
我喜滋滋地把聊天記錄截圖發給姜韻:是不是很甜蜜?像不像在談戀愛?
姜韻:?
我不管,反正就是很甜蜜。
帶着這份甜蜜,我心滿意足地睡去,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悠悠醒轉。
我盯着天花板發了好久的愣,恍然意識到,自己好像忘了些什麽。
對了,時遇。
推開時遇家的門,我看見他依然如屍體般癱在地上,一動也不動。
屋子裏毫無生氣,充滿死人的味道。
好煩。
又得拖去冰櫃了。
我走過去,蹲下身,伸出食指去探男人的鼻息。
時遇緩緩睜開眼,血跡斑斑的臉上浮現出笑意:“早啊,鄰居小姐。”
我有些意外:“你還沒死?”
命好硬。
時遇氣息虛弱,但還是盡力笑着:“我要是死了,會給你添麻煩的。”
确實。
分屍可是很累人的。
之前我簡單處理了一下他的傷口,從小到大受宋珸熏陶,我學會了不少醫療常識,稍微懂一點縫合和包紮,沒想到真的保住了時遇的命。
我打開醫藥箱,繼續給他處理傷口:“請你愈合得快一點,我可沒什麽耐性扮演貼心小護士。”
時遇臉上帶着病态的享受:“能被鄰居小姐這麽用心的照顧,是鄙人的榮幸。”
被閹了還有心情犯賤,他心理素質可真夠強的。
好想一拳錘死他。
“你都殺過多少人?”我詢問。
目前樓上一家三口還沒有被害,時遇卻說他殺過人。也就是說,除了我和樓上一家,他還殺過其他人。
以他的變态程度,手上的人命一定只多不少。
時遇思索了幾秒,無奈一笑:“記不清了。”
居然連自己殺了多少人都記不清。
把一個這麽危險的變态殺人魔囚禁起來,我根本就是在替天行道。
我拿起一塊酒精棉球,往他的傷口重重按了下去。
時遇嘶了一聲,卻沒有惱,眼裏浮起笑意:“不過第一次殺人時的場景,我倒是記憶猶新。”
“殺的什麽人?”
“我爸媽。”他回答得無比自然。
還真是,毫不意外。
對一個變态來說,殺父弑母是門必修課。
“為什麽要殺他們?”我好奇道。
從小被虐待?被侵犯?被精神控制?
時遇勾起唇:“那天晚上,我正躺在床上發呆,突然聽見客廳傳來父母的說話聲,他們在商量第二天中午做什麽菜,讨論了好久好久,最終決定都做我愛吃的。盡管他們已經刻意壓低了聲音,可還是讓我覺得,好吵。”
“所以,趁他們睡着時,我讓他們永久地,閉上了嘴。”
“這樣一來,便再也沒人會吵到我了。”
“那年,我十五歲。”
時遇笑容燦爛。
我拿棉球的手忽然有點抖。
這個男人,是天生的怪物。
并不是沒有人愛他,而是愛他的人都死在了他手上。
沒有地獄,他便親自創造地獄。
我曾以為,第一世的時遇之所以會殺我,是因為我沒有善待他,只要我重生後改變對他的态度,努力讨好他,感化他,就能提升他的好感度,逃過被殺的命運。
如今看來,他殺人的理由,只是因為他想殺而已。
時遇這種人,即便再怎麽善待他,都抹不去他心中的殺戮欲。
對他壞的人,他要殺,對他好的人,他也要殺。
如果我沒把他囚禁起來,最終必定會又一次死在他手裏。
我脊背發涼:“你會下地獄的。”
時遇惬意道:“彼此彼此。”
我一巴掌扇過去:“鄰居先生,聊天要注意分寸。”
誰要跟他相提并論?
與他這種自甘堕落的渣滓不同,我的未來可是一片光明。
畢竟,我再怎麽樣也還有宋珸。
時遇慘白的臉上多了道鮮紅的巴掌印,頭頂剛凝固住的傷口再度滲出血來,緩緩滑至他的眼睛裏,染紅了他的雙眸。
他不氣也不惱,平靜道:“不想讓我死的話,你需要喂我水和食物。”
有道理。
我轉身走進衛生間,在馬桶裏舀了滿滿一大杯水,然後掐住時遇的下巴,一鼓作氣地将整杯水都灌進了他嘴裏。
連續不斷的灌入致使時遇反複嗆咳,剛把水從氣管裏噴出來,又接着被灌進更多,沒有一秒歇息的機會,他呼吸急促,面色潮紅,張嘴大口喘息着,水流溢出唇角。
最後,我放下空杯子,饒有趣味地欣賞着時遇的狼狽模樣,道:“聽說人類光喝水不進食的話,可以活一個月左右,不如你來幫我實驗一下吧?加油,別死得太快哦。”
時遇調整着呼吸,慢慢停下咳嗽,沖我笑道:“好,我會努力的。”
“這麽聽話?”我居高臨下地俯視着他,随口命令,“那爬一個給我看看。”
時遇什麽也沒說,先是雙膝跪地,接着手肘也貼到地上,真的像條狗一樣爬了起來。他低垂着腦袋,身體因為傷口的疼痛而微微發顫,卻還是堅持繞着客廳緩慢爬行,每前進一步,身上的鎖鏈都會發出清脆的碰撞聲。
最終,時遇爬到我腳下,仰起臉,用他那雙漂亮而又幽深的眼睛,認真地望向我。
就好像,在渴望我伸手摸摸他的頭,獎勵他一下似的。
我後背猝然冒出雞皮疙瘩,一腳踹開了他。
這個瘋子。
第一世,他可以毫不猶豫将我推下天臺,這一世,他卻又可以乖乖趴在地上當狗。
連被閹了也可以一笑而過。
我懷疑他是個受虐狂。
說不定我越虐待他,他就越興奮。
那豈不是便宜了他?
究竟怎麽做才能讓他陷入痛苦?
好想看他絕望,看他惶恐,看他生不如死。
罷了,實在不行,直接殺了便是,也算為民除害。
那之後,我時不時就會去隔壁給時遇灌馬桶水。
重傷未愈,又沒有食物攝入,時遇日漸消瘦,一天比一天衰竭虛脫,才一個星期過去,他便已經連說話的力氣都沒了,再也無法出言挑釁我。
我心情大好。
縱然是再變态的怪物,此刻小命不也掌握在我手裏?
不多久,時遇開始陷入長時間的昏厥,身上原本就沒多少肉,如今更是只剩下皮包骨頭。
廢物。
說好堅持一個月的,才這麽點時間就要死不活了。
不過考慮到他身上有傷,跟正常人的體力不能比,我決定不跟他計較。
擡腳把時遇踹醒,我随手将一塊面包扔在離他十米遠的卧室地上,如果他有力氣爬過去吃下面包,便能順利活下來,如果他沒力氣爬過去,那就只能被活活餓死。
時遇如同一條垂死的蛆蟲,艱難地蠕動,爬行,每挪一步都要耗盡全身的力氣,臉色慘白如紙,四肢以極不正常的頻率哆嗦着,連呼吸都成了一件消耗體力的事。
起初我還饒有興致地觀察着,見他爬得越來越慢,便不耐煩地打起了哈欠,掏出手機,給宋珸發了條嗲裏嗲氣的撒嬌語音:小叔,人家好想你哦。
這陣子我經常跑去醫院找宋珸,準時準點地等他下班,然後強行拉他陪我約會吃飯。
順便還讨教了一些醫療知識,方便以後虐待完時遇做好傷口處理。
久而久之,宋珸科室的同事們全都認識了我,表面上宋珸向大家介紹我是他的侄女,可當他不在場時,我則會偷偷糾正:“其實我是宋醫生女朋友,他只是羞于承認而已啦,你們也裝不知道就好。”
于是,每當我甜甜蜜蜜地挽上宋珸的胳膊,那些小護士都會用意味深長的眼神目送我們。
如果被宋珸知道,定會板着臉狠狠訓我一通。
沒關系,被小叔訓斥也是一種甜蜜。
面對我的撒嬌語音,宋珸回了四個字:好好說話。
于是我又重新發了文字:想你。
等了好幾分鐘,才收到宋珸的回複:最近科室比較忙,過幾天放假再陪你。
——過幾天放假再陪你。
——陪你。
像不像跟女朋友說話的語氣?
臉頰又開始發燙,我忍不住低頭竊笑。
笑着笑着,我發現時遇不知何時已經爬到了卧室,正在狼吞虎咽地啃着那塊面包。
我收起笑容,面無表情地打量着這個卑賤不堪的男人。
此時的他,已經不像個人了。
将地板上的最後一粒面包屑也舔幹淨後,時遇慢慢恢複了些精神,擡頭望向我,努力扯起嘴角:“我做到了。”
我配合地鼓起了掌:“鄰居先生可真棒。”
棒到,讓我想要踩爛他的臉。
我撫摸着與我家相連的那道牆:“既然你那麽喜歡偷窺我,不如直接砸穿這面牆,做成一道隐藏的暗門,如何?”
最近我經常出入時遇家,還要防着被其他鄰居發現,甚是麻煩。
時遇虛弱地笑:“求之不得。”
施工期間,時遇被我堵住嘴關在了衛生間。
只要他努努力,完全可以弄出點動靜,吸引工人的注意。
可他什麽也沒做。
“你怎麽不求救?”我很好奇。
那幾個工人都是我托關系找的,塞了不少錢,辦事利索,守口如瓶。
雖然時遇看上去寒酸,但我從他家翻出了一張卡,存款數額還不小。
細想倒也合理,他殺了那麽多人,必然侵占了不少財産。
買通工人的錢,就是來自于這張卡。
只要他一求救,工人會立刻通知我。
然後,我會親自割掉他的舌頭。
可惜,他沒有。
“為什麽要求救?”時遇蒼白的臉上滿是愉悅,“我喜歡鄰居小姐,巴不得日日與你黏在一起。”
我又是一巴掌扇過去:“惡心。”
時遇的鼻孔緩緩滲出血來,他滿不在乎,始終面帶微笑,仿佛對他而言連巴掌也是一種賞賜。
從那以後,我卧室牆上便多了一道隐蔽的暗門。
與牆壁融為一體,神不知鬼不覺地,連接着403和404。
大部分時候,我會讓時遇跪下,用一層又一層鎖鏈把他固定住,讓他渾身上下只有腦袋可以動。
心情好的時候,我會拴着他爬去衛生間如廁和沖洗,畢竟我也不想讓他身上彌漫出臭味熏到我。
除了銀行卡,我還在時遇家翻出了他的身份證,發現他和我同齡,也是二十五歲,只比我大幾個月。
嚴格來說,我現在的身體年齡還不滿二十五周歲。
不過下周就是我生日了,宋珸答應了那天陪我吃飯。
雖然我早已在第一世過完了二十五歲生日,但這一次是宋珸陪我過的。
所以,我決定,之前的統統不算數,一切都以今世為準。
然而還沒等到生日那天,警察便按響了我家的門鈴。
難道是囚禁時遇的事被發現了?
我握緊門把手,停頓了幾秒,開門。
警察表情嚴肅:“請問你是宋星玓嗎?”
我點頭:“是。”
警察接着問:“方谏是你前男友吧?”
我一愣:“怎麽了?”
警察沉聲道:“九月二十一號晚上,方谏給他父母發了條消息,說他準備外出一段時間散散心,從那以後便開始關機失聯,至今沒有現過身,請問你上一次見到他是什麽時候?”
不對。
不對勁。
方谏怎麽會失蹤?
第一世直到婚禮那天他都還好好的,第二世我舉着斧頭追了半天也沒能殺了他。
這一世,沒了婚禮,也沒了女朋友,難道他悲痛之下真的外出療傷去了?
不可能,方谏沒那麽癡情。
一定是出事了。
難道,是宋珸?
之前約會的時候,我哭哭啼啼地向他抱怨方谏讓我下跪的事。
為了替我出氣,他一怒之下跑去殺掉方谏,也不是沒有可能。
畢竟,他那麽愛我。
心髒突然不受控制地狂跳。
屋內正囚禁着一個活人,面前正站着威嚴的警察,我卻無暇擔心自己會不會暴露,甚至還忍不住露出了羞赧的笑容。
愛情啊,真是讓人無懼,又無憂。
還好之前那條威脅方谏要把他全家剁碎了沖馬桶的消息後來沒發出去,否則我現在有口說不清。
于是,我刻意避開沖突,坦言自己不知情,并表達了一下對前男友的擔憂,警察沒停留多久便離開了。
我立刻掏出手機,想要打電話給宋珸,告訴他,我愛他。
剛準備按下撥號鍵,突然又覺得哪裏不對。
方谏是在九月二十一號晚上失蹤的。
那天,是中秋。
那個時候我還沒有跟宋珸約會,自然也沒有向他抱怨方谏。
熱烈跳動的心髒驟然冷靜下來。
不是宋珸幹的。
那麽,是誰?
我放下手機,鬼使神差地,推開了那道暗門。
時遇跪在地上,緩緩擡眸,幽深的瞳孔望向我。
像是有股無形的力量在牽引着我。
我一步一步走向廚房那個巨大的冰櫃,伸手打開櫃門。
上一世,我也曾打開過這個冰櫃,那時裏面還是空的。
此時此刻,已經死透的方谏正直挺挺躺在裏面。
他手腳皆被捆綁,嘴裏塞着抹布,渾身上下每一寸都被冰霜覆蓋,瞳孔不正常地瞪大,眼底溢滿了絕望與恐懼。
“你應該下周再打開的。”時遇的聲音平靜而又詭異,“那是我為你準備的生日禮物。”
第一世,是方谏陪我過的二十五歲生日。
“老婆,生日快樂!”他送上一大束香槟玫瑰。
“婚禮還沒辦,叫什麽老婆?”我低頭去聞花香。
“反正我已經套牢你了。”方谏抱緊我。
“又老了一歲,好煩哦。”我嘆了口氣。
“才不老呢,現在正是最好的年紀,我們會永遠年輕,永遠二十五歲!”他露齒一笑,滿懷朝氣與憧憬。
“神經。”我翻了個白眼,“怎麽可能有人永遠二十五歲?”
……
我伸出手,緩緩觸上冰櫃裏那張僵硬冷凍的臉,刺骨的涼意,從指尖飛速蔓延開來。
是我錯了,方谏。
原來,真的有人可以永遠二十五歲。
比如,死去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