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初遇

第十六章 初遇

從記事起,我便能從自己身上聞見腐爛的味道。

刺鼻,陰森,可怖。

那是屍體的味道。

我感受不到自己的呼吸,體溫和心跳,我低下頭,看見自己渾身上下都被惡臭流膿的腐肉包裹着,我擡手撫摸自己的臉,掌心落下密密麻麻的蛆。

奇怪的是,其他人看不見,也聞不見。

“小遇長得真可愛。”

“小遇皮膚好白呀。”

“小遇的眼睛太漂亮啦。”

大人們像對待普通小孩一樣誇着我。

然而當我望向鏡子裏的自己,只看得見一張血肉模糊的,辨不清面容的臉。

似被尖刀捅了無數下,眼球,鼻梁,舌頭,争相融為一體,化作淌血的肉塊。

年幼的我還沒有學會撒謊,将自己看見的畫面如實告知了時新立和齊雅,第一次,他們以為我是童言無忌,第二次,他們隐隐察覺出不對勁,第三次,他們終于意識到,自己的兒子好像不太正常。

我确信,爸爸媽媽是愛我的。

他們會溫柔地哄我入睡,喂我吃飯,教我寫字,陪我玩耍,事事以我為先,無論何時都把我排在心中第一位,傾盡全力只為讓我過上好生活。

可他們也會在發現我精神有問題後,露出驚恐的表情,重重地掐住我的肩膀,警告我不準發瘋,不準胡言亂語,更不準在外人面前表現出來。

但我那時只是個孩子。

害怕,恐懼,困惑,我做不到将這些情緒完美地隐藏起來。

我會因為腐臭的血肉而嘔吐不止,我會被蠕動的蛆蟲吓到哭啞嗓子,我會下意識排斥抗拒旁人的接觸,我會發瘋般地刷洗自己的身體。

漸漸地,再也沒人誇我可愛了。

大家開始用異樣的眼神打量我。

我确信,爸爸媽媽是愛我的。

前提是,我的存在不能讓他們丢臉。

時新立和齊雅急切地帶我求醫問藥,逼我吃下一把又一把藥片,在我的手背紮滿無數針眼,把我綁在病床上一遍遍電擊,然而當我睜開眼,仍然只能看見腐爛的自己。蛆蟲順着針管爬入吊瓶,化為液體再度回到我的身體裏。

“求求你正常一點好不好?”

“你是故意騙我們的對不對?”

“你為什麽不能跟普通人一樣呢?”

他們開始崩潰,絕望,夜夜抹着眼淚。

他們無法接受自己生出了一個治不好的瘋孩子。

他們甚至懷疑我是裝出來的,在故意博取關注。

每一天,他們每一天都在不斷央求我,求我正常一點。

十五歲那年,趁他們睡着後,我在家裏點燃了一把火。

早在記事起,我就已經想這麽幹了。

火光如同絢爛的煙花,灼人又美麗。

我一動不動地站在火焰中,微笑着等待它們爬滿自己每一寸肌膚,把那些惡心的腐肉一一燒淨抹除,可時新立和齊雅卻拖着焦糊的身體拼命護住我,在瀕死之際合力将我推出了家門。

瞧,爸爸媽媽果然是愛我的。

現在,他們也變成了屍體,我們終于成為了真正的一家人。

後來我便開始了一個人的生活。

自由,安靜,惬意。

再也沒人在我耳邊吵鬧。

可漸漸地,我又覺得,這樣似乎有點孤獨。

太孤獨了。

十六歲那年,我用石頭砸死了一個醉漢。

我與他無冤無仇,只因我恰好路過了那個公園,而他恰好躺在那個長椅上。

只是,恰好而已。

反正周圍沒有人,也沒有監控,有什麽不殺的理由呢?

世上有在乎他的人嗎?會有人在等他回家嗎?

不關我的事。

石頭一下接着一下砸爛了男人的臉。

血肉模糊。

爛得像我一樣。

為何世上只有我一出生便是腐爛的屍體?

為何,偏偏只有我?

沒有人回答我。

那我就自己去尋找答案,尋找同伴。

只要把大家都變成屍體,我一定就不會再孤獨了。

十七歲那年,我用皮帶勒死了一個中年女人。

假裝崴了腳的無辜高中生,楚楚可憐地向路過的大人求助。

深夜人煙稀少,偶有人路過也都選擇了無視我,只有善良的中年女人停下了自行車,彎腰查看我的腳。

我感激着,嘆息着,将皮帶溫柔地套在了她的脖子上。

她是一個趕去上夜班補貼家用的孩子媽媽,比起對死亡的恐懼,她更害怕再也無法見到自己的孩子。多麽令人動容的母愛。

但,不關我的事。

女人拼命掙紮,指甲刮破了我的胳膊。

于是,在她斷氣後,我剁下她的兩只手,帶回家放進了标本瓶裏。

如同在養花,養植物。

而我養的,是腐爛的肉,破繭的蛆。

十八歲那年,我在午夜潛入了一對夫婦家裏。

先是用枕頭捂死了妻子,後又割開了丈夫的喉嚨。

我坐在床邊的躺椅上,盯着他們的屍體發了很久的呆。

他們看上去很恩愛,家裏各處擺滿了親密動人的合影。

連兩人的睡衣都是情侶款的。

哪怕鮮血即将流盡,丈夫也要靠過去緊緊抱住妻子。

就像在跟我炫耀似的。

好過分。

于是,我抄起斧頭,将他們生生劈開。

接着,是十九歲,二十歲,二十一歲……

我的殺人手法并不高明,可偏偏一次都沒有暴露過。

大概是因為,我每次選擇的目标都太過随機了。

沒有關聯,沒有規律,沒有理由。

可能是在街上偶然瞥見的路人,也可能是在網上随手翻到的陌生人。

豎起一根手指,漫無目的地搖晃,轉圈,點擊。

點到誰,就殺誰。

我不在乎他們的年齡與身份,只是非常單純地,想把他們變成屍體而已。

有時是直接殺,有時是跟蹤偷窺一段時間再殺,一切看心情。

二十二歲那年,我家隔壁搬來了一個新鄰居。

這間公寓房間小,隔音差,唯一的優點是便宜,家裏房子被燒毀後,我便一直住這裏。除了偶爾外出殺人,其餘時間我都一個人待在公寓裏,有時坐在窗口抽煙,有時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靜靜等待時間流逝。

那一整天隔壁都在進進出出地搬東西,發出一陣又一陣聲響。

到了淩晨,聲響變成了細細的啜泣。

孤獨而又哀傷。

哭聲持續了三個多小時才結束。

究竟是遇見了什麽樣的傷心事,才會哭成這樣呢?

我帶着好奇,悄悄潛入了隔壁。

映入眼簾的,是一位鄰居小姐。

她孤零零地蜷縮在床上,許是剛剛才睡去,眼角還沾着淚滴。

房間裏到處都亂糟糟的,包括她本人也一片淩亂,穿着皺巴巴的睡裙,被眼淚打濕的頭發一縷一縷粘在臉上。

我靜靜站在床邊,溫柔撫去女孩臉上的淚痕。

然後,我拿起一個枕頭,慢慢捂向她的口鼻。

雖然對鄰居動手有很大風險會暴露自己,可她實在是太吵了。

會影響我睡眠的。

可女孩忽然擡手掐住了我的胳膊。

“騙子。”

她在睡夢中呢喃。

嗯?

為什麽要罵我?

我皺皺眉,彎腰湊到她耳邊,低聲道:“我才不是騙子。”

女孩沒有再說話。

掐在我胳膊上的手慢慢變成了輕柔的握。

像在擁抱一個布娃娃般,她拉過我的胳膊摟在了懷裏。

我有些發愣。

蛆蟲鑽出腐肉,緩緩蠕動到了女孩手背,探入她的衣袖裏。

我下意識想要掀開她的睡裙揪出蟲子,頓了頓,忍不住無聲地笑起來。

怎麽可以掀女孩子的裙子呢?

或許是心血來潮,或許是太過無聊,我忽然決定,等等再殺她。

一等就是三年。

期間我在她家安裝了十幾個隐形攝像頭,把監控畫面投到電視上,不分晝夜地同步播放着。從那以後,曾經發呆走神的時間全都用來了觀察她。

她的名字叫宋星玓。

灼灼珠光,燦若星辰。

然而這位在人前漂亮幹淨的鄰居小姐,卻把她最私密的一面全部獻給了我。

我知道她身上有幾顆痣,知道她乳房上有胎記,知道她上廁所用幾節紙,知道她喜歡穿白色的紗裙,知道她每天下班回家都會先脫內衣,知道她淋浴時會先洗頭,知道她做愛時會流眼淚。

幹淨的,肮髒的,美好的,醜陋的。

我擁有她的每一面。

我隐匿在一牆之隔下,刻意避開了與她碰面。

她會用什麽的眼神看我?她會主動跟我打招呼嗎?

她知道自己衣服下的軀體早已被我看光了嗎?

她會讨厭我嗎?

無數個夜晚,我都會直直站在宋星玓床頭,期待着她睜開眼睛。

一旦她睜開眼,我會在與她四目相對之時,迅速擰斷她的脖子。

那麽纖細柔軟的脖頸,就該爬滿青紫的掐痕才更美麗。

可惜,她回回都睡得那般香甜。

真掃興。

前一秒還獨自蜷縮在床角哭到半夜,下一秒便交了個男友笑靥如花。

活人為何如此善變?

我日複一日地思考着該用什麽方法殺掉她。

砸爛她的臉?剝了她的皮?

把她綁起來,一片一片割下她身上的肉?

她會痛得哭起來吧?

就像搬過來第一天那樣,哭得臉上沾滿淚痕,可憐又動人。

我再也無法忍耐,帶着雀躍與憧憬,在公寓電梯裏與她見了面。

那天,是七夕。

非常無聊的日子。

狹小的電梯裏只有我和宋星玓兩個人。

清醒而又鮮活的鄰居小姐,就站在我身旁。

我特地把自己渾身上下裹得嚴嚴實實,盡管世上只有我一個人能看見那些腐肉,可我還是擔心會吓到她,惡心到她。

她并沒有跟我打招呼。

甚至懶得擡頭看我一眼。

哦對,她根本不認識我。

不認識,不關心,不在乎。

當我撿起戒指遞向她的時候,她蹙起眉,露出了嫌棄的表情。

如同沾到了髒東西般,她反反複複地擦着那枚被我碰過的戒指。

在男朋友面前笑得那麽開心,對我卻如此冷漠厭惡。

不愧是我的鄰居小姐。

一眼看穿了我的陰暗與污穢。

我們二人還真是,心有靈犀。

那一天,我終于想好了該怎麽殺死她。

我要讓她,死在人生中最幸福的時刻。

女孩沉浸在被男友求婚的喜悅中,全然不知自己的生命正在進入倒計時。

那半年她一直在忙着籌備婚禮,挑婚紗,選酒店,買喜糖,制作邀請函。

明明繁瑣又辛苦,她卻每天都充滿幹勁。

真可憐啊,為一場注定要被毀掉的婚禮浪費力氣。

在宋星玓終于選定婚紗的款式時,我也為自己挑了一套白色燕尾服。

畢竟是款待可愛的鄰居小姐,必須要有點儀式感才行。

從宋星玓搬到我家隔壁開始,每年她生日那天,我都會在她家門口放一個紙盒。

第一年,盒子裏是一件新睡裙。她身上的舊睡裙皺巴巴的,到處都開着線,我想讓她穿上新裙子。

只不過,裙子裏藏着無數根細針,會不會不小心刺破她嬌嫩的皮膚呢?

第二年,盒子裏是一串珠子項鏈。與她的名字相配,每一顆珠子都是我精心挑選并親手串上去的。

只不過,每顆珠子上都塗滿了含有劇毒的粉末,會不會讓她渾身爬滿紅疹呢?

第三年,盒子裏是我做的編織娃娃。因為她睡覺時很愛抱着東西,比如被子,枕頭,以及我的胳膊。

只不過,娃娃肚子裏塞了十幾只饑腸辘辘的毒蟲,會不會沖破棉布咬傷她呢?

以上每一樣都被她随手扔進了垃圾桶。

鄰居小姐真聰明呢。

不亂收陌生人的東西,時刻保持警惕性。

遺憾的是,她并沒有意識到最危險的怪物就潛伏在自家隔壁。

婚期将至,可能是由于壓力過大,曾經睡眠香甜的她開始徹夜失眠,一度被樓上小孩的蹦跳聲吵得神經衰弱,卻不好意思去提意見。

于是我貼心地解決了樓上一家三口。

她終于又可以睡個好覺了。

如果告訴她樓上那家人是我殺的,她會不會心頭一暖?

她會誇我嗎?會溫柔又羞赧地對我道一聲“辛苦了”嗎?

天臺上,美麗的新娘顫抖着跪在我腳邊,不在乎會弄髒婚紗,也不在乎淚水融化了妝容,滿眼都是對死亡的恐懼,攥緊我的褲腿一遍遍絕望哀求。

明明幸福就在眼前,明明本該是最美好聖潔的一天,卻就這麽被鮮血染紅,玷污。

內心該有多麽不甘呢?

可惜,不關我的事。

與那些死在我手上的無數低賤亡魂一樣,她毫無特別之處。

我的手覆在她肩上,輕飄飄地,随手一推。

她眸如死灰,一滴眼淚落在了我的手背上。

宛若一片殘破的羽毛。

飄零,下墜,破碎。

浸泡在鮮血與腦漿中的新娘,美極了。

我倚靠在天臺欄杆上,懶洋洋地點了一根煙。

有煙灰落在了白色燕尾服上,我伸手想要撫去,卻蹭了更多血上去。

腐肉綻開出血色的花,爬滿我渾身每個角落。

警察破門而入,向我舉起正義之槍。

我掐滅手中的煙,微笑着,輕輕往後一仰。

真好。

終于可以結束了。

*

“求求你正常一點好不好?”

爸爸媽媽正聲淚俱下地哀求着我。

我轉頭望向鏡子,看見了五歲的自己。

為什麽?

為什麽我連死亡的權利都沒有?

為什麽偏偏要讓我回到令人作嘔的童年時期?

我只錯愕了三秒,便立刻明白,這是上天對我的懲罰。

如果連我這種怪物也可以重生,那麽說明重生這件事本就是不祥之兆。

因為我造下太多殺孽,所以老天重啓了我的人生,讓我受刑,讓我改過自新。

可我并不是個知錯就改的好孩子。

表面上,我沖大人們乖順地微笑,假裝自己恢複了正常,乖乖扮演起了他們期望中的正常人。

私底下,我用玩具誘騙一個又一個幼兒園小朋友到沒人的地方,用氣球彩帶将他們一一勒死。

畢竟,我的身體才五歲,殺不了大人,只能殺孩子。

三四歲的孩子,聰明點的已經學會提防陌生大人,然而他們的小腦袋無論如何都想不到,我這個看似親切無害、與他們是一隊的哥哥,才是更加危險可怖的存在。

在死亡面前,大人們無一例外都會流露出恐懼與絕望,而小孩子,可能直到停止呼吸的那一刻,還傻乎乎地以為哥哥只是在用彩帶跟他們玩游戲而已。

多可憐啊。

他們本該安穩長大的。

可惜,他們太倒黴了。

無論是誰安排了我的重生,神也好,鬼也好,我要用無數屍體告訴他,沒用的,已經爛掉的人,哪怕裹上一層又一層華麗的裝飾,骨子裏也是爛的。

讓一個變态殺人狂重活一世,他只會徹底掙脫束縛,去殺更多,更多,更多人。

當我長到十歲時,已經可以熟練地殺死一個成年人了。

很簡單,趁對方毫無防備地彎下腰跟我說話之時,快速抄刀割破他們的喉嚨。

當然,孩童的身體還是帶來了諸多限制,失手也是常有之事,無法一刀致死的時候,我便會在對方擡手捂住受傷的脖頸時,不間斷地捅向他們的腹部和心髒。

只要努力多捅幾刀,總能成功的。

衣角偶爾沾上幾滴血,我随口說是美術課上的顏料,父母便會立刻相信,貼心地幫我洗淨。只要我乖乖扮演正常人,他們就會無底線信任我,溺愛我。平時連煮雞蛋的殼也舍不得讓我親自剝,餐桌上每一口菜都要親自夾到我碗裏。

“謝謝爸爸媽媽!”我乖巧笑着。

密密麻麻的蛆從臉上掉落到碗裏。

我垂下頭,将碗裏的飯菜一口一口吃完。

十五歲那年,與上一世一樣,我在家裏點燃了一把火。

火光中,我又一次聞見了來自父母身上的,熟悉的焦糊味。

無論重活多少次,他們都會在危難之時第一時間選擇救我。

令人垂淚。

在時新立和齊雅奄奄一息地把我推出去時,我平靜地告訴他們,火是我放的。

他們呆立原地,很快被大火吞噬。

那時那刻,爸爸媽媽會是什麽心情?

驚愕?厭惡?恐懼?

遺憾的是,我并沒有看清他們臉上的表情。

因為他們的五官早已被燒焦了。

公園裏的醉漢,上夜班的中年女人,穿情侶睡衣的夫妻。

上一世殺過的人,這一世可不能漏掉。

落單的少女,下晚自習的高中生,接孫子放學的爺爺奶奶。

上一世沒殺過的人,這一世自然也要殺。

沒有人生來就活該被殺,可惜他們遇到了我。

鮮血與淚水交融,從溫熱轉為僵冷,最終化成一把灰,一堆土。

開心的,悲傷的,善良的,缺愛的,形形色色的人死在了我手上。

然而再有趣的游戲玩久了也會膩。

當我又一次用刀劃開某個人的胸膛,突然覺得,好無聊。

絕望的求饒,徒勞的反抗,痙攣的軀體,一切都好無聊。

我試着去折磨別人,随機挑中某個倒黴路人關起來,每天剁下他一根手指,手指剁完便換成腳趾,然後是舌頭,耳朵,小腿,胳膊,讓他在清醒的狀态下,一天天見證自己變成人彘,直至死亡。

可還是好無聊。

巨大的空虛包圍了我。

正常人厭世可以選擇自殺,而我自殺後卻只能回到更加令人厭煩的童年。

我可以任意掌控他人的生死,可唯獨無法了結自己。

真是沒天理。

直到有一天,我聽見隔壁403室傳來細細的啜泣聲。

啊,差點忘了,還有個鄰居小姐沒殺。

于是,我再度開啓了對宋星玓的監視。

她依然扔掉了我送的裙子和項鏈,依然在跟那個姓方的男人甜蜜戀愛。

她知道那個男人會在危難之時果斷甩開她的手嗎?

前世的婚禮上,當新娘不小心被婚紗絆住時,新郎沒有一絲猶豫地抛棄了她。

甚至都懶得回頭看她一眼。

目睹了那一幕的我,差點沒忍住大笑出聲。

原來鄰居小姐的眼光那麽差。

這一次,要不要把新郎也連着一起殺掉?

不。

幹脆把婚禮現場的人全部殺光好了。

讓每一片玫瑰花瓣都沾上血,把純白的婚紗染成璀璨的紅。

一把匕首可不夠用。

所幸,我家最不缺的就是殺人工具。

我雀躍地憧憬着婚禮那一天的到來,可是,她忽然敲開了我家的門。

“鄰居先生,可以找你借一點糖嗎?”

宋星玓站在我家門口,笑得恬靜又溫柔。

可是,為什麽?

在此之前,我親眼看見監控裏的她倒空了糖罐,還順手藏了把刀在身上。

她是故意的,她要幹什麽?

不應該有這一段的。

她應該漠視我,不認識我才對。

我在怔愣之間,看見她踮起腳尖,一邊假裝吻向我,一邊悄悄摸出那把刀。

原本,我是可以躲過去的。

可我沒有躲。

心口傳來冰涼的觸感。

密密麻麻的刺痛蔓延開來。

我這具腐爛的身體,竟然也會痛。

恬靜的笑臉漸漸化為猙獰的女妖。

宋星玓披散着長發,眸中溢滿詭異的興奮,揮舞着刀尖刺穿我的脖頸,舌頭,眼球,屬于我的血液噴濺到她白淨的臉上,染紅了她的眼,她的唇。

我躺在地上,忽然之間,明白了一切。

萬事皆有因。

腐爛的面容,惡臭的氣味,蠕動的蛆蟲。

并不是憑空存在的。

眼前這個如瘋如魔的女人,就是我的因。

是她。

是她一刀接着一刀,賜予了我滿身的腐肉與蛆蟲。

我每一天在鏡子裏看見的那張臉,正是她親手創造出來的傑作。

只不過老天爺開了點小差,讓我提前看到了自己被她殺死後的樣子。

爸爸,媽媽,你們看,我沒有撒謊,我不是騙子,我不是裝出來的。

鄰居小姐就是我的證據。

很顯然,她也是重生者。

那個從天臺墜落的柔弱新娘,回來找我複仇了。

終于。終于。

終于找到了,我親愛的同伴。

撲通,撲通。

疼痛的感覺愈發強烈。

不,不是疼痛。

這似乎是,心跳的聲音。

生平第一次,我感知到了自己的心跳。

明明心髒已被捅穿,明明呼吸正在停止,我卻陷入了盛大的狂喜。

想哼一首歡快的曲子,可我的舌頭被捅穿了。

想擡手摸一下她的臉,可我的手掌也被捅穿了。

刺向我的刀,沒有一刻停歇過。

癫狂,而又悲傷。

她手腕一定很酸吧。

在垂死之際,我心中最後的念頭,是想要親吻她。

吻去她唇上的血,吻去她眼角的淚。

輕聲告訴她,沒事的,我們再也不會孤單了。

*

“求求你正常一點好不好?”

爸爸媽媽聲淚俱下地哀求着我。

又回到了五歲。

我捂住心髒的位置,感受到了清晰有力的跳動,這是她賜予的。

我細細端詳着鏡子裏的自己,這張千瘡百孔的臉,也是她賜予的。

鄰居小姐。

我的鄰居小姐。

我要立刻去見她。

我花了點時間找到了星玓的老家,看見小小的她正抱着一個破布娃娃,孤零零地站在秋千旁,看着其他小朋友玩耍嬉鬧。

沒有人注意到她。

蕩秋千的人換了一個又一個,卻總是輪不到她。

直到天完全黑下來,小朋友們紛紛回家,周圍只剩下星玓一個人,她才小心翼翼地坐上秋千,慢悠悠地蕩起,落下,蕩起,又落下。

小區裏家家戶戶都在亮着燈,窗口飄散出飯菜的香氣。

女孩在黑夜中獨自蕩着秋千,絲毫沒有要回家的打算。

一個五歲的小女孩,大晚上獨自一人在外,卻并沒有大人出來找她。

我的鄰居小姐,好像并不被家人所愛。

真過分啊。

鄰居小姐明明那麽可愛。

此時的星玓顯然還沒有重生,那她具體是從什麽時間段重生的?她會跟我一樣反複重生嗎?上一世殺掉我之後,她怎麽樣了?我們會以重生者的身份在這一世相遇嗎?

這些都需要我一一觀察。

曾經我一直認為,人生是無意義的。

喜樂無意義,哀愁無意義,一切都無意義。

原本殺人還算是一種樂趣,親手終結一條條生命,看着他們恐懼,掙紮,絕望,最終變成和我一樣的腐爛屍體,借此獲得滿足和慰藉,然而随着我的重生,一切歸零,殺人也沒了意義。

像在進行一場重複而又枯燥的單機游戲。

即便殺掉再多人,也不過像是擡腳碾碎了一堆蝼蟻,毫不費力,乏味至極。

那麽多屍體,沒有一具能夠達到我的期望。

直到其中一只名為宋星玓的小小蝼蟻,悄悄從廢墟中鑽出來,努力爬到我身上,惡狠狠地咬了我一口。

太有趣了不是嗎?

我殺了她,她又殺了我,我創造了她,她也創造了我。

重生者,亦是活着的屍體。

是一出生便死去的我,也是死去後才新生的她。

早在我們還不認識對方時,就已經命中注定要相遇。

必須把鄰居小姐牢牢綁在我身邊才行。

我們是彼此唯一的同伴,永遠都不能走散。

永遠。

普通人的永遠,只有短短一世而已,我和鄰居小姐的永遠,才是真正的生生世世。

當然,要慢慢來。

我的身體年齡尚小,孤兒的身份會帶來許多不便,所以暫時殺不了時新立和齊雅。所幸他們對我很是縱容,并不限制我自由,大部分時候裝裝乖就能應付過去。

因此,我有了大把時間去跟蹤星玓。

我對她的了解不再局限于小小的一間公寓。

原來,她小時候的名字叫宋星弟,她父母在我重生的兩個月後自殺身亡,她的爺爺奶奶對她并不好,她唯一可以依賴的人只有小叔。

爺爺奶奶動不動就會把她趕出家門,她總是不哭也不鬧,安靜地抱着書包蹲在門口,似在思考,似在發呆,等到小叔回來後,再靠進他懷裏,流下大顆大顆眼淚。

每當有風吹起她的裙擺,都能看到她膝蓋上布滿大大小小的青紫,有掐出來的,有跪出來的,有踢出來的。她低下頭,認真地整理好裙擺,仿佛什麽也沒發生過。

任誰看來,她都只是個受盡欺負的軟弱可憐蟲。

只有我知道,平靜無瀾的外表下,正有一只暴戾的妖鬼在等待破殼而出。

果然,十二歲那年的某個夜晚,我親眼看見星玓将一個少年推入了河中。

少年在河中拼死掙紮,濺起無數水花。

少女注視着這一切,緩緩勾起了嘴角。

我躲在一棵樹後,渾身的血液都在沸騰。

河流,草木,路燈,世間萬物都隐了形,眼前只剩下她絢爛詭谲的微笑。

神鬼在她面前皆遜了色。

那般耀眼的她,會在不久的将來刺穿我的心髒,捅爛我的臉。

心髒狂跳不止。

迫切地想要沖出去見她。

哪怕被她厭惡地瞪上一眼,也能令我興奮垂淚。

可是不行。

現在她還沒有重生回來,如果貿然改變她的人生走向,鄰居小姐會驚慌的。

我要像個紳士一樣,慢慢地,耐心地,等待她。

就那麽,等了一年又一年。

看着她一天天長高,長大,從少女變成姑娘。

只要想到終有一天會與重生後的她相見,我度過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滿動力。

閑暇時,我會憑借前兩世的經驗靠股票、房産、投資之類的賺點錢,時新立和齊雅非常高興,欣慰于我小小年紀就可以自給自足補貼家用,逢人就誇自家兒子有多麽懂事優秀。

有什麽好高興的呢?

他們遲早是要變成屍體的。

不過這一世我沒有放火,而是選擇了燒炭,讓兩人毫無痛苦地死在了睡夢中。

感知到心跳後的我,似乎變得有點心軟了。

而這都是鄰居小姐的功勞。

我将自己賺的錢全部存在了同一張卡上,留着以後給她買衣服,買房子。

她會不會開心的給我一個擁抱?

她在放學路上遭到了幾個小混混的言語調戲,我悄無聲息地挨個綁了他們,先是拔了他們的舌頭,然後命令他們把自己的舌頭嚼碎吞進肚子裏。

她暑假去飯店做兼職,卻被老板克扣了工資,我定時定量地給老板一家四口下慢性毒藥,當幾年後他們察覺出身體不适,早已病入膏肓,全家合葬。

她為路邊的乞丐停下腳步,掏出自己身上所有的零錢,笑容和煦地遞給對方。

真不公平啊。

這一世她都還沒有沖我笑過。

于是,盡管那個乞丐并沒有冒犯過她,我還是用力砸爛了他的腦袋。

這些人的死亡微不足道,影響不了星玓的人生軌跡,所以随便殺也沒關系。

我并沒有完全隐藏起自己的行蹤,以路人的身份悄然伴她左右,與她坐同一輛公車,逛同一家超市,走同一條夜路。

每當她無意間與我目光相交,我都在心底瘋狂祈求着——

快認出我。

快用仇恨的眼神瞪視我。

快揮起手中的匕首刺向我。

快過來與我重逢吧,鄰居小姐。

當她終于搬進公寓,我愈加亢奮,也愈加煎熬。

前世星玓是在方谏向她求婚那天殺了我的,在那之前和平常無異。

所以,她大概率就是重生回了那一天。

眼看離那一天越來越近,我卻抑制不住地惶恐起來。

萬一她不回來了呢?

萬一她只重生了那一次呢?

萬一她留在上一世安穩活了下去呢?

我憑什麽認定她一定會重生回這一世?

萬一。萬一。無數個萬一。

我直勾勾盯着監控裏正在與方谏做愛的宋星玓,擡手摩挲着屏幕上她的臉。

沒關系,不回來的話,就殺掉這個她好了。

咬斷她的脖子,吞下她的肉,吸幹她的血。

只要殺上一千一萬次,就總有一次能等到我的鄰居小姐。

還好,她拒絕了方谏的求婚。

還好,鄰居小姐終究是回來了。

長久堆積在心口的憂慮,恐慌,膽怯,瞬間化為無盡歡喜。

她來陪我了,她沒有抛下我。

想奔向她,抱住她,親吻她。

想牽住她的手,一字一句地告訴她,我這些年是如何追随她,陪伴她。

她從小到大經歷的一切喜怒哀樂,不論光明還是黑暗,我已全部知曉。

在我面前,她不需要有任何僞裝,可以随心所欲地釋放出真正的自己。

可她竟然在故意躲着我。

為什麽?

她不恨我了嗎?

不想找我報仇了嗎?

那怎麽可以呢?我們必須生生世世纏在一起才行。

我守在她閨密家附近好幾日,終于找到了機會撿起戒指遞向她。

明明又驚又懼,她卻強作鎮定,沖我笑道:“你好啊,鄰居先生。”

——你好啊,鄰居先生。

宛如天籁。

她理我了呢。

星玓提出要扔掉戒指,這代表她打算徹底與過去告別,再也不會跟方谏在一起了。

我終于不用再忍受他們的親昵,不用再日日夜夜被妒火焚燒吞噬。

從此以後,她只屬于我。

我特意帶星玓去了那條河邊,試圖暗示她,我知道她在這裏殺了人,我知道她最隐晦的秘密,不用擔心,我是站在她那邊的。

可我忘了她父母也死在了那條河裏。

她眉宇間的哀傷令我心如刀絞。

為什麽要為了不重要的人難過呢?

她應該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我身上才對。

這一世,星玓似乎改變了策略,沒有直接殺我,而是開始處處讨好我,接近我。

她硬着頭皮裝熱情的樣子,真可愛。

明明就對我恨之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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