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學術讨論

學術讨論

第二天起來的時候,我的頭昏昏沉沉的,大概因為昨天下定決心要去霍格沃茨找魂器,睡覺的時候我也滿心惦記着這件事,導致我整晚不停地做夢——霍格沃茨的走廊、盔甲、肖像,以及公共休息室和四柱床……但不知為何,入目所及盡是一片金紅,而不是銀綠。這真是太荒謬了,我的夢裏怎麽會充滿了格蘭芬多的東西?

不用說,聽完我的抱怨以後,戒指嘲笑了我好一番。

我剛複活那會兒總是會做些不同尋常的夢,但最近這種情況越來越少了。另外,紐蒙迦德的那次夢境讓我意識到,主魂會通過夢與我建立某種聯系,為此我還緊張了好一陣,每晚入睡前都再三檢查自己的大腦封閉術,可類似的事再也沒有發生過。再說,主魂給我看格蘭芬多的休息室幹什麽呢?完全沒有任何意義。看來,這只是個普通的、沒有邏輯的夢而已。

很快我就把這件事忘在了腦後,因為今天是去見溫斯頓的日子,有一堆煩心事等着我操心。

出于安全考慮,我問溫斯頓要了他的住址,不再讓他開車接送——萬一他的車被追蹤了,我這個赤膽忠心咒用了豈不跟沒用一樣?因為同樣的原因,預言家日報我也寄到了溫斯頓那裏,每個禮拜統一去拿一次,順便帶回夠吃一個星期的食物。某種詭異的生活規律就這麽形成了。

最近的天氣一天比一天冷,直到走進市中心,溫度才上來一些。倫敦每天人都多,今天卻格外擁擠,只要稍不注意,我就會碰上旁邊麻瓜的手臂,然後讓我惡心好一陣。難道今天有什麽游行嗎?或者是某個我不知道的麻瓜節日?不過不管是哪種可能我都不關心,只想快點脫離這個吵吵嚷嚷的地方,讓我清淨清淨。

我戴上帽子,頭低下一點埋進衣領裏。溫斯頓送我的這件外套好像叫羽絨服,薄得像什麽都沒穿,但卻很暖和,取代了笨重又不禦寒的大衣流行于麻瓜街頭。人群裏像我這樣打扮的不少,什麽人種都有,什麽年齡都有,仿佛全世界的人都擠到了這條街上,恍惚間我覺得,哪怕我把帽子摘下來,也不會有人多看我一眼。

現在的麻瓜太多了,多得像泛濫的害蟲。

我冷冰冰地想着,盡量挑人少的地方悶着頭往前走。路過一個廣場的時候,我看見上面停了幾輛亂七八糟的流動攤位車,車上塗抹着蜘蛛、南瓜之類的油彩,有一輛頂上還挂了一顆僵屍腦袋,滴滴答答地往下滴着血。我愣了一會兒才意識到,這些吓人的東西只不過是裝飾品……今天似乎是萬聖節前夜。對了,麻瓜也是過萬聖節的。

出于好奇,我停下來駐足看了一會兒。那些流動攤點的店員們紛紛打扮成狼人和女巫的樣子,向路過的小孩和情侶兜售糖果、零食。這可真諷刺,麻瓜們一個個打扮得像巫師,而我這個黑魔王卻站在這裏,比麻瓜還像麻瓜。不知道這些家夥見到真正的巫師、狼人和吸血鬼會怎麽樣?恐怕得一個個吓得屁滾尿流吧?

我不禁笑出了聲,東方好像有句俗語專門用來形容這個,可我一時半會兒想不起來了。

到了晚上這裏估計會更熱鬧吧?如果那時候我有興致,帶戒指出來轉轉也不錯。

-------------------------------------

溫斯頓現在住在泰晤士河畔的一座高級公寓裏,出入這裏的是些西裝筆挺的麻瓜有錢人,公寓的樓層高度則代表着他們的社會地位……而溫斯頓家在頂樓。

電梯門一打開,我就得到了走廊邊上兩排黑衣人的熱烈歡迎,他們戴着墨鏡和禮帽,齊刷刷地向我低頭行禮。

“下午好,王子大人。”

這場面還挺滑稽,我套着一件休閑外套,手插在兜裏,活脫脫一個青少年,而這些一看就是危險分子的人物卻向我鞠躬,畢恭畢敬,連話都不敢說。雖然我還沒享受過食死徒的膜拜,但這個估計也差不多了。

“還是老樣子,你的排場真夠大的。”

我毫不客氣地闖進溫斯頓家裏,在那張占了大半個客廳的豪華沙發上坐下,翹起腿。溫斯頓從裏面的房間走出來,身上套着睡袍,打扮得很随意。

“這是為了歡迎我的王子。”

“你雇那些人專門來歡迎我?”我懷疑地看着他,溫斯頓不置可否地微笑,走進我背後的開放式廚房,“喝點什麽,湯姆?”

“紅酒。”我毫不猶豫地說,戒指最近詭異的碳酸飲料愛好把我折磨得夠嗆。只不過溫斯頓端上來的除了半杯紅酒,還有一塊巧克力蛋糕。

“這是什麽?”我厭惡地指着那塊咖啡色的三角形問。

“按理說我不該給你酒精的,你現在是喝飲料的年紀。”溫斯頓帶着那令我火大的微笑回答我。雖然我看上去像個青少年,可我生于1926年,比他年紀都大。只是,一旦我把這些反駁甩到溫斯頓臉上,我就必須談到魂器,這是我目前還不想暴露給他的秘密。

我和這個麻瓜已經糾纏得夠深了。

“最近你瘦了,”溫斯頓忽然來了一句,我擡頭,看見他正擔憂地注視着我,“我應該給你派個傭人的,但你說你能照顧好自己。”

“我的确可以。”

溫斯頓什麽也沒說,他擡起手,輕輕掃過我的顴骨,我像觸電一般避開了他。每逢這樣的時刻,他的眼神總讓我有種說不出的感覺,不是反感,也不是厭煩,而是不知所措,就像我面對挂墜盒時一樣。我不知道一個麻瓜怎麽會帶給我這種情緒,所以我選擇了回避,不想深究,也不想知道答案。我端起紅酒抿了一口,試圖厘清自己的頭緒,溫斯頓則在一旁撐着腦袋看着我。

“你們兩個在家都幹點什麽?”

“研究魔法。”我放下酒杯,把盛着蛋糕的盤子拉到面前,但我的心思并不在我做的事上,也不在我說的話上。

“什麽樣的魔法?”

“一個有關人體練成的法陣,只要把下一段符文編譯出來,我們就可以……”我猛然醒悟,“不對,我跟你說這個幹什麽。”

“無所謂,和我聊聊吧,湯姆。”

“你又聽不懂,有什麽可聊的。”我用叉子切下一塊蛋糕送進嘴裏。

“人體煉成……聽起來和生物領域的解剖學、生理學有關系,我有個朋友專門搞這個,所以我對這方面也了解一點。說說看吧,也許我能聽懂。”

我無奈地瞥了一眼這個不自量力的麻瓜,故意跟他扯了些高深的術語,想讓他放棄,順便打擊一下他的自信。沒想到溫斯頓嚴肅地聽着,不時還若有所思地點點頭,最後,他跟我來了這麽一段:“我懂了,雖然你們用的術語和理論不太一樣,但基本結論和生物學是相同的——你想要通過增強細胞和組織的整體功能,提高物質交換和能量代謝的效率,來達到改進機體生理功能的目的。”

我呆呆地看着溫斯頓,怎麽也沒想到最後一頭霧水的那個人是我。

“你……”

“從我聽到的情況看,你所研究的法陣是‘人體煉成’法陣,裏面混合了解剖學、生理學、遺傳學等各個領域的東西,但你需要的其實只是生理學的部分。如果你感到研究有困難,你應該先找出法陣中的哪些部分屬于生理學領域,哪些屬于其他,再進行針對性研究。”

我盯着溫斯頓,滿心覺得荒唐——一個麻瓜竟然在指導我魔法?更讓我想不通的是,他說的這些……的确是有道理的。

“你說的解剖學和遺傳學是什麽意思?”我放下盤子,半信半疑地接着溫斯頓的話問了下去,看看他究竟是随口忽悠我,還是真的知道點什麽。

“例如,你提到的人體煉成必不可少的三樣東西——父親的骨、仆人的肉、仇敵的血,”談起這些問題的時候,溫斯頓的神色相當專注,現在的他看起來不像個黑手黨首領,反倒更像高等學府裏的權威教授,“這樣做恐怕是為了引進外來生物體的基因——也稱為外來DNA,并把它們插入作為載體的‘父親的骨’的遺傳物質裏。在人體煉成中,‘父親的骨’這一環恐怕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它承載着你自己的遺傳信息,也是平衡其他兩者的基礎。最後,你将它們置于一定的實驗條件下,比如你所說的一種特殊的魔藥,并給予一定的反應溫度促使其內部基因多次複制。但你不需要造一具完整的軀體,你想要的只是改進人體的生理功能,所以牽涉到這些步驟的原理,你可以一概無視。”

他講完以後,我沉默了幾秒消化他的話,以及我的震驚,然後沉下聲低語,“你以為我是誰?我當然知道要區分這些,但是……”我咬了咬牙,“但是這本書可不是英文,而是用拉丁語寫的,對于拉丁語我只知道一些皮毛。”

“拉丁語?”溫斯頓奇怪地擡高了嗓音,“如果是這樣,我可以教你。”

“……你懂拉丁語?”我覺得認識溫斯頓以來我所有的震驚,還沒有今天加起來多。不過……是啊,拉丁語又不是魔法。

溫斯頓拿起我喝過一口的紅酒杯送到嘴邊,他的眼睛暗下來,輕輕勾起嘴角。

“在走上這條路以前,我本來是想做一名大學教授的。”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