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方敏日記[番外]

方敏日記

方敏的日記本是很老舊的款式,據說這是李茵從方家老宅子的閣樓上找出來的。

雷山地處嶺南,閣樓又久沒有人打理,陰濕的環境滋生細菌小蟲,本子厚紙板的封面這會兒已經看不清圖案,只能隐約看到一片粉的和黃的色塊。

鎖住內頁的簡易鎖扣已經生鏽,只要稍稍用力就可以用手打開。

秦楚飛在房間裏找了把椅子,挨着近陽的窗邊坐下,捧着日記本仿佛捧着一本人類巨作,一頁頁細細翻了起來。

翻開封面,入目的是一頁沒有行格的簽名頁,頁上落着一個花體英文:“MEAN”,整個單詞都是大寫,像是在向世界吶喊主人對詞義的推崇。

單詞下貼着一張早已脫膠發黃的貼紙,貼紙上寫着:這是方敏的本子,如有拾獲請聯系……

後面的號碼恰到好處地糊了字跡,叫人看不見電話號碼。

秦楚飛沒有追究號碼的興趣,接着翻過這一頁,才發現有将近四分之一的頁面都被撕了。她所能看到的第一頁的內容,已經是十歲的方敏留下的字跡:

2007年10月3日星期三雨

□□今天又挨打了。因為我做完國慶作業之後沒有學習,還打電話叫鄭萊兒來家裏玩。爸爸聽到後打了我。

□□還好,這次媽媽不在,爸爸打的是屁股。每次媽媽不在,他打我都是用手打的,他以為我不懂。

□□大人可能都這麽自以為是,他一定等着,我會牢牢記住每一次的經歷,等長大了,我一定要他付出代價。

2007年10月4日星期四雨

□□媽媽回來了。是爸爸去外婆家把她和弟弟接回來的。

□□真好啊,每次打架,媽媽都會帶着弟弟去外婆家吃好吃的。我也想去外婆家,但是媽媽每次都不帶我。媽媽可能讨厭我吧?是的話就好了,我們打平了。

□□我也讨厭媽媽。更讨厭爸爸。

□□我讨厭這個家。

2007年10月5日星期五 晴

□□今天出太陽了,外面陽光真好,就像太陽公公在笑。

□□爸爸媽媽帶弟弟出門逛街了。我也想出門,看看笑着的太陽公公。但是他們要我做練習題,因為國慶之後就要期中考了。媽媽說如果沒有考好,我又要挨打的。

□□真讨厭這種日子啊,誰能發現我的痛苦?要是能突然一下子死掉就好了。可惜不可以,現在自殺會被發現的,爸爸媽媽發現了又要打我了。

□□還好還好,還有兩天假期就結束了,快點結束吧。我想回學校,我想老師了。

……

2010年9月20日星期五 晴

好久沒寫日記了。

今天上電腦課,我跟同桌偷偷聯網注冊了Q//Q,在聊天室裏,我心血來潮和一個陌生人說了我的故事。

他建議我告訴老師,或者和警察說。

太好笑了。這個人怎麽會這麽天真正常?

他不知道,我生活在一個不正常的家庭裏。正常手段解救不了我自己的。只要我說出口,他們就會和別人說,我說謊。

我記得太清楚了,從小在奶奶家裏,大人就喜歡說我說謊。三歲的時候我因為調皮沒有按時睡覺,奶奶把我趕出門,塞給我一根點燃的白蠟燭,罰我站在黑漆漆的門口,那天晚上周圍的鄰居都睡了,門口很黑很黑,只有我手裏的蠟燭有光,蠟油融化掉下來,好像蠟燭在哭。我當時太害怕了,隔一會兒就傾斜蠟燭把蠟油到了,這樣才沒有燙到自己。

後來,我把這件事告訴了媽媽,奶奶卻說我說謊,和爸爸媽媽、周圍鄰居哭訴說我陷害她。大家都相信奶奶,不信我。

從那以後我說什麽大人不愛聽的話,都成了謊言。

這個人太正常了,他怎麽會一下就相信了我?

也可能不是相信吧,他只是懶得懷疑,也沒有什麽更好的建議。

天真的是我,我怎麽會期待一個陌生人會因為這幾句話就能救了我?

只有我能救我。

……

2013年11月4日星期日陰

你好啊,我很久沒見面的日記本。

今天拿出來才發現又有快一年的時間沒有寫日記了。

這一年我都在努力學習,本來以為住了校,埋頭努力學習就不會有什麽惡心的事情發生了。

但是沒想到啊,這對夫妻永遠有新花樣把人往深淵裏送。

你知道嗎,她今天破天荒地開了電腦密碼給我上網,因為她希望我在Q//Q上聯系她男人,低頭認錯。

我真的太高估這個女人了。

虧我還一次又一次相信她會帶着我離開。

放屁,都是放屁!

她對我有個狗屁的母愛,她只是會被自己心血來潮的母愛感動。我也是,一個廢物,怎麽能因為她最近對我好點就搖擺?

明明她早就知道他對我做了什麽,明明她早就看到了他惡心的一面。她留着我,不是因為母愛,而是因為利用!

她要利用我,為她的寶貝兒子留下一個父母雙全的家庭。

這個世界真的太讓人絕望了……要是我不是她親生的就好了,這樣以後走的時候我還不會很難受。

但是不可能,你知道嗎?我在家裏找到了我的出生證明,以及,我和她寶貝兒子長得太像了!像到一眼看過來就知道我和他是同一對父母。我非常确定,她是他親生的媽,只要是他的,就一定會是我的。

我斬不斷血緣,只能離開。

但是我太需要一個傾訴對象了。

要是日記本你會說話就好了。

你不會,我就另選了一個人。

我要把一切都告訴鄭萊兒。

這個世界上,只有鄭萊兒這樣的可憐蟲會一邊讨厭着我,一邊跟在我屁股後面假笑。她會對我的一切守口如瓶,因為她嫉妒我,她從來都不願意做鄭萊兒,她想做方敏,所以她需要方敏的一切喜怒哀樂。

我有種直覺,她會在若幹年後,成為“方敏”進入這個有病的家,哪怕這是個欲念地獄,她也會奮不顧身成為她想象中的“我”。

……

日記本裏還有好多篇,斷斷續續地記錄了十到十七歲的方敏的人生片段。

她沒有把每篇日記讀完,只是看這幾篇,她已經筋疲力盡。

翻到最後,秦楚飛看到了方飛鴻說的方敏寫的那些怨毒的話。那是一個孩子在無能的童年所能做出的最惡毒的詛咒。

合上日記,秦楚飛給李茵發了消息,她們約着找一天去京市,把日記本燒給方敏,告訴她,前塵如煙,已經了結。願她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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